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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23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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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利非常喜欢散步,可能没有比散步让他更喜欢的事情了。他喜欢走人们都不走的山间小路,或是镇边密林中印地安人走的小径。他想安静的时候,他就独自漫步,或者和能够谈得来的人一起散步。小时候,我爱听威利讲山里的故事和曾经居住在这一带的印地安人的传说,像以勇敢著称的“黑鹰”将军的故事,我逐渐成了他的忠实伙伴。

  我们镇上一周中最让人兴奋的日子就是周四了。那一天,每周的报纸可以发到订户。多数富人有自己的邮箱,其他人可以到邮政局长那儿领取自己的邮件。

  威利,和平常一样穿着干净:整齐的工装裤,蓝色的工作衫,脚穿锃亮的皮鞋,去邮局取他的报纸。他没有别的邮件,只为报纸才去邮局。他总是走到窗口前,要来报纸,小心折叠好放进口袋里,高兴地说:“这周的报纸看起来好极了,我要一字不漏地读完。”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经历了数周取报纸的喜悦之后的一天。那天,我和威利在杂草丛生、从来没有人把它当做路的地方走着,那儿是一片桦树、枞树和坚硬的枫树林子。在茂盛的枫树下的草地上,我们坐下来休息。威利露出了从未有过的严肃表情对我说:“我们是好朋友,对不?是最亲密的好朋友!?”我点点头。“你能答应我下面要对你说的话你不告诉任何人,甚至你的家人吗?”

  片刻,我揣磨着他要对我说的重要事情。他镇静,严肃,肯定是有关我们散步的事情。于是,我说:“威利,我不会对任何人说,我对天发誓,那是咱们共同的秘密,没有人会知道,威利。”

  “好,”威利说,“我从来没说过谎话,也不喜欢别人说谎话。但我却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我要告诉你,你一定能帮助我。”

  他瞥了一眼从树叶缝隙中透过来的阳光。“我每周四取报纸,并告诉人们我回家去读。”他犹豫了一下,“你瞧,我从来没上过学。我干过许多工作,学做过很多事。最后,我来到这个镇上,我就留在这儿。这一切都不是说谎。我说我阅读报纸……”他脸上的表情显露出内心的极大痛苦。“你瞧,我既不会读也不会写。这些报纸对我一点用也没有。”

  他虔诚地望着我,“我不能再说谎啦。我真想学会读书和写字。我有钱,可以给你报酬。你愿意教我吗?我会下功夫的。”

  我真不知如何是好。当时我只是个八年级的学生,我怎么知道如何教别人读书和写字呢?从哪里起步,怎么开头?但威利已经向我倾吐了秘密,我一定要尽力帮助他。“我尽力帮你学。我入学前妈妈曾教我识字。我按她的办法教你吧。”我安慰他。

  我和威利从学习字母开始。我教他识字、发音、组字、造句。他进步神速。我们照样散步,歇息,威利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他的名字,我的名字。他能够认识报纸上的字,把它们放在一起组成个句子。我们还是散步,歇息,酷暑过去,严冬来临,接着又是一个春天。经过了两年的学习,当威利激动地宣布他能读完全部报纸的时候,我已经升上了高中二年级。他已经学习写字了。他说:“我现在可以写支票而不必到银行里去拿现金了。”

  我高中毕业时,威利参加了我的毕业典礼。那天,他穿了一套崭新西装,白衬衫上打着蝴蝶领结,鞋子依然锃亮。他送我一块手表作为纪念,但他给我的最好的礼物还是那张同手表一起送来的便条,便条是用吃力的手书体写成的:“你帮助我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读书和写字。毫无疑问你将要去读大学,去一个很大的城市,毕业后成为一名医生或律师。我希望你能永远记住和威利散步的日子。我将永远忘不了曾和你散步的时光。”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成为医生,也没有成为律师,我成了一名教师。每当想起威利,想起和威利一起散步的情景时,罗伯特·弗罗斯特在《无人走过的路》一诗中的诗句就步入了我的心灵。该诗写道:“两条小径在林中分岔,我走了那条人们很少走的小路,生活就全变了样……”

 

Number : 8840 

Title :慈母训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11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严大伟

  餐桌旁的善心

  我的母亲心地善良,秉性聪明。

  虽然我至今已成老迈,却还清晰记得,在某一天的饭桌边,母亲向我们展示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善心。

  杰克先生常来我家,他是我祖父的一位老友。他是一个穷人,还因说话结巴,不善语言表达。

  我母亲告诫我们这些孩子,千万不可嘲笑杰克先生的口吃,我们也总是听她的话,注意约束自己。

  可是,那天的午餐桌上,我们实在忍耐不住,要笑出声来,因为杰克先生一次又一次地结结巴巴,总是把话说不清楚。

  母亲已经看到,我们快要憋不住,爆发出笑声来了,而这时杰克先生正在吃力地让母亲递给他一片面包,“面面面……”他实在说不出“面包”一词。就在这时刻,母亲十分机智地把我们解脱了。她一边笑一边说:“瞧,孩子们!看看我干了什么!我居然会把糖放到汤米的肉上啦!”

  我们六个孩子一下子都哈哈大笑起来。

  母亲此举使我们认识到,在当时这种场合,最要紧的不仅要有待人的善良用心,还需要一种机智,才能避免刺伤别人的心。

  两种树

  一个暴风雪后的冬日,母亲领着我去外面作一次长途漫步。

  面对清冷的空气和漫漫雪原,还有棵棵树上的银装素裹,母亲对我说:

  “世界上有两种树,倔强的和聪明的。榆树便是前者,它的枝柯挺立,不肯弯曲。飞雪积在枝柯上,直到它们承受不住重压。那时,这树就会受伤,或者死去。

  “但是,松树就不一样。当枝上的积雪超过了它的承受力,它就会弯曲自己的枝柯,让积雪滑掉。第二天清早,你就可看到,松树又会同以往一样,婷婷地挺立在那儿。

  “孩子,你一定要成为一棵松树,尽可能多地承受重压,还能摆脱多余的负担。只有这样,你才会生活得愉快和长寿。”

  我的“墨渍狗”

  一天,美术老师布置了作业,让我们在家画一幢房子。

  我拿出纸和笔画了起来。画着画着,突然一滴墨水掉在了我的画中央!它弄脏了我的画。要想重画一张,时间不够了。我着急地哭了起来。

  母亲弄明白我哭泣的原因之后,就说:“可别这么容易就灰心!依我看,这滴墨水倒很像一条小花狗身上的花斑呢,你画下去,画出一条小花狗来。碰到这种时候,你不应该放弃,应该继续干下去,还得想出一个新的主意来。这样,你常常能把坏事变成好事。实际上,世上只有少数事情才能从头至尾始终如一,不起变化。”

  于是,我擦干眼泪,又干了起来。围绕那滴墨渍,我画出了一条小狗。

  第二天在学校里,同学和老师一致说我的这张画最好。“你们瞧瞧罗伊出了个多妙的点子,”老师说,“这条小花狗使画面显得活泼多啦!”

 

Number : 8841 

Title :金果

作者 :吉姆·拉蒙特

出处《读者》 : 总第 11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新西兰

Translator :章于力

  我与玛丽·特拉弗斯是偶然相识。她是一个孤儿。在青霉素这种药还没有发明之前,她的父母在几天之内就相继死去。这种悲剧在我们那个小村子里可不是轰动的新闻,不过7天就会被人遗忘。哈里·特拉弗斯和他的妻子赫提,理所当然得收养这个孩子。他们自己没儿没女,而且全村都赞成他们应该这样做,所以,不管怎样,他们对此事没有选择的余地。这事发生在两年前,那时玛丽只有5岁。

  我好歹算是个画家吧,对于真和美的追求已把我引入歧途,我变得相当自私,甚至对存在于我眼皮底下的真和美也视而不见。

  我既不是出于病态,也不是特地到乡村教堂的墓地去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因为这夏日的夜晚。我发现我们乡村的墓地是一块宁静的地方,它给人以无穷的沉思遐想。就在那一天,人们在这块墓地上举行了一次葬礼。可怜的老卢汾去世了,他是留在村里唯一的中国人,淘金热那个时代的遗老,至少有90多岁的年纪。我曾经把这位老人画入一套反映这个地区早期风貌的组画中。他住在村外的一间小草棚里,从不与任何人来往。人们发现他死在床上,便立即将他安葬了。据我所知,只有教区的牧师和殡仪员两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我大口大口地吸着烟斗,沉思地望着这位老人坟头上的新土,试图想象卢汾的童年生活假如他曾有过的话这时,我瞥见了玛丽·特拉弗斯。

  她沿着两边栽有白杨的小道走来,手捧一大束黄色玫瑰花,后来,她跪在卢汾的墓前,把那束玫瑰花放在肥沃的黑土上,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两手平整着那马马虎虎翻整过的草皮。

  我忘记了吸烟,惊骇地呆视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玛丽·特拉弗斯。

  随后,她也看见了我。

  她那对深思的棕色眼睛虽然仍是泪水盈眶,但却好像看穿了我整个面目。我觉得我那卑贱的灵魂仿佛已暴露无遗。

  “你是卢汾的朋友吗?”她问。

  我只好顺水推舟地说,“是的。”

  “我爱他。”她直言不讳地说。

  在那一刹那间,我意识到我的寻求已告结束。

  “告诉我,姑娘……把有关卢汾的事情说给我听听。”

  “卢汾照管赫提婶婶的玫瑰花。赫提婶婶只爱她的玫瑰,哈里叔叔只爱她的书本,只有卢汾疼爱我。放学归来时,我总能在他的园子里见到他,而且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提问,他还送给我一件礼物。”

  “孩子,是件什么样的礼物啊?”我轻声问道,生怕我的问话会中断她的叙述。

  “您看。”她说时出乎我意料之外地拿出了一块纯金的小匾,上面精致地雕刻着中文。

  “你知道这上面说的是什么吗?”我严肃地问道。

  “知道,”她说,“黄金酬商贾,金果报人生。”

  她眼里饱噙着泪水。

  “我不知道可怜的卢汾是否真的找到了金果,所以我从赫提婶婶的花园里给他带来了这些金色的花儿。”她这样结束了她的叙述。

  “我的孩子,”我说,“他确实找到了金果,卢汾在他临终之前找到了金果。”

  我激动地握着她的小手,领着她走出了教堂的墓地。

 

Number : 8842 

Title :羡慕

作者 :博·克拉夫琴柯

出处《读者》 : 总第 113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苏联

Translator :牟瑜玲

  儿子房间里传出的哭声虽说不大,但是非常突然,使得斯捷潘不由得哆嗦了一下,他不解地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妻子,惊奇地拖长了声音问:

  “这是谁在哭?”

  “是儿子。”妻子满脸惊慌地说,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儿子的房间。

  “儿子?!你得了吧!”他挥了挥手说,“他从小用皮带抽都不流眼泪,而现在……”

  但是妻子不听他说话,急忙进了儿子的房间,随手把门紧紧关上。

  斯捷潘哼了一声,注意听屋里的动静。从屋里传出了妻子发抖的声音:“你怎么啦,米申卡?你别哭呀……”

  “你别哭,你别哭,给你买个白面包,你要是再哭……”斯捷潘一面推开面前的书,一面摹仿着妻子的腔调说讽刺话。“又哭天抹泪的,呸!”他大声地说,“你最好再给他拿条手绢,给他擦擦眼泪。20多岁的小伙子了,还动不动哭鼻子……也算是个男了汉。”

  他愤怒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面不由自主地听着他们的谈话。

  斯捷潘活了40岁,曾多次听到妇女们的哭泣,只有一次看到男人哭鼻子,而且是他在森林里工作时偶然发现的。他的队长,一个忧郁而刚毅的人,躲开所有的人,默默地哭泣,如果不是看到那颤抖的双肩和好久没有剃过的胡须上挂着的大滴泪珠,不会知道他在哭……但那是个岁数较大的人。而这是……

  斯捷潘抽着烟,望着窗外,想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又哭又嚎?和人家打架了?不对,不是那个岁数了。是为了女孩子吗?大概是,不会是为了别的……”

  有一次他看见儿子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女孩子平平常常,两只眼睛,两个耳朵,和一切女孩子一样……

  斯捷潘把烟戳在烟缸里,噔噔地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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