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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3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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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来住。最近她曾在阁楼上打开一只尘封的箱子,找到了几件她家的纪念品,其中有一只她在中学盛铅笔的木匣子。

  她把木匣子拿在手里,忽然想起匣子下边有一个秘密的夹底,只要把匣底的薄木板抽出,就可以打开来。她试了一下秘密的夹底果然开了,里边掉出4封信,是弗洛斯特在1866年秋天写给她的。她现在想给我看看。

  她从书桌抽屉里取出信来交给我,我觉得非常兴奋,因为我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我手里拿的是这位大文豪的最早手笔。我一看信的内容,更觉得收获很大。其中一封是这样开头的:“我喜欢你给我的那些叶子,已经放在拼字书里夹着。”另一封信说:“时常吵架没有什么趣味,难道我们不能好好在做朋友吗……我喜欢你,因为我没法子不喜欢你。我对你发脾气的时候,也在对自己发脾气。”从这种字句里,我可以体会到一个男孩子在恋爱中的狂喜和苦痛。

  赛玻拉·琵宝黛还不知道她找到的东西有多么重要。她要把这几封信给我的时候,我向她解释道,这些信的市值太高,我不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不过,她是否可以考虑赠给马萨诸塞州阿姆赫斯特市的公立钟士图书馆?因为那个图书馆收藏了不少弗洛斯特的文稿。

  她答应了。过了几天,我把这4封信送去交给文稿收集负责人查理·格里恩。但又怕弗洛斯特不乐意我私自访查他的事,所以叮嘱格里恩严守秘密。又要求他在信笺背后加一层衬纸,用厚纸包起来,纸包要用绳扎好,放在书库里,上面写着“罗拔·弗洛斯特在世时不得启封”的识记。这个秘密本来是可以保守的,可是人谋拗不过天数偏偏弗洛斯特亲自出面了!

  原来弗洛斯特在同一书库里庋藏着一只铁盒子,里边是一些早年的诗稿。那四封信交给图书馆之后没有多久,不料他突然来取回一首诗。格里恩情愿代他去把盒子拿出来,可是弗洛斯特说,不如他们一起到书库去,省得周折。诗人打开盒子,取出他所要的诗,将盒子关好然后向四面一看。“这是什么?”他问。

  格里恩无意中将密件放在附近的一个书架上。弗洛斯特盯着它看,然后朗声念:“罗拔·弗洛斯特在世时不得启封。”他随即转身追问:“格里恩先生,这是你的笔迹?”

  格里恩慌忙说是的,是他写的字,不过是拉莱·汤普森要他写的,因为……

  弗洛斯特不耐烦听他解释。他用力将绳子扯断,再把外面包着的纸撕掉。他仔细看完这几封信,仍旧放回书架上,然后转过身来,没说一句话,就大踏步走去图书馆。

  格里恩写信向我道歉,备述详情,他说诗人似乎很不高兴。我很担心,我没有征得弗洛斯特的许可就私自去访问,如果他对我不谅解,那么我替他写传记的工作也许还没开始就完蛋了。怎样才可以补救呢?我决计让他的气平静下来,甚至等到他自愿提起这件事时再说,这样也许最恰当。我静候着。

  等到第二年6月还没有动静,我只能照我和诗人的原定计划到维蒙特去,在他那里盘桓几天。我抵达他农庄的时候,他正在菜园里种菜。他客气地和我打招呼,吩咐我的话也很不见外:他叫我把上衣脱了,表演一下我农村出身的身手,帮他把菜苗种在地里,别让它桔萎了。种完了菜苗,我们到他的木屋里,坐在石砌的壁炉旁边。弗洛斯特先告诉我,他的一只母鸡给狐狸拖去的情形。“我的反应不够快,”他说,“这样的事我没遇见过,还是我小时候在赛伦……”

  赛伦!他想起了未了的公案,话没说完就住了口,他的脸色变了,他向我俯身过来,用右手食指点着我的鼻尖道:“你!你!你背着我做了些什么事!”接着,他把他到钟士图书馆的经过情形,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他说,他一看见纸包上写的戒言,同时听见格里恩提起我的名字,他就知道我在背后刺探他的隐私。因为我没有向他说明,使他觉得非常痛心和气恼,他把绳子扯断,把包纸斯掉,当时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发这么大的脾气。

  他看了信上开头几个字“亲爱的小赛”,心里的气忿都给扫荡得一干二净。他说,任何人都不能理解,他在看信时,有多少往事涌上心头,激动得不能自持。等到看完最后那封信,他觉得热辣辣的泪水刺得眼瞎发疼;他不能让格里恩看到眼泪。他也不能和别人说话,所以就一走了之。弗洛斯特说完了,屋里一片寂静,这回我的眼睛反而疼起来了。

  突然,他的神情一变,两眼盯着我问:“你找到她了?”

  我点点头。

  “她在哪里?”

  “赛伦。”

  他续续盯着我,我不敢作声。沉默变成了僵局。最后,他开口了,几乎是自言自语:“60年了!60年来……我从未忘记。”

  然后他向椅子上一仰。“你从头讲起吧。”他心平气和地说,“从头讲起,把她的一切都告诉我。”

 

Number:1389

Title:真实

作者:周国平

出处《读者》:总第86期

Provenance:人与永恒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1

  真实是最难的,为了它,一个人也许不得不舍弃许多好东西:名誉,地位,财产,家庭。但真实又是最容易的,在世界上,唯有它,一个人只要愿意,总能得到和保持。

  2

  人不可能永远真实,也不可能永远虚假。许多真实中有一点虚假,或许多虚假中有一点真实,都是动人的。最令人厌倦的是一半对一半。

  3

  一个人可以承认自已有种种缺点,但决不肯承认自己虚伪,不真诚。承认自己不真诚,这本身需要极大的真诚。

  4

  真正打动人的感情总是朴实无华的,它不出声,不张扬,埋得很深。沉默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器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

  5

  纯洁做不到,退而求其次真实。真实做不到,再退而求其次糊涂。可是郑板桥说:难得糊涂。还是太纯洁了。

  6

  一个人为了实现自我,必须先在非我的世界里漫游一番。但是,有许多人就迷失在这漫游途中了,沾沾自喜于他们在社会上的小小成功,不再想回到自我。成功使他们离他们的自我愈来愈远,终于成为随波逐流之辈。另有一类灵魂,时时为离家而不安,漫游愈久而思家愈初,唯有他们,无论成功失败,都能带着丰富的收获返回他们的自我。

  7

  一种人不自觉地要显得真诚,以他的真诚去打动人并且打动自己。他自己果然被自己感动了。

  一种人故意地要显得狡猾,以他的狡猾去迷惑人并且迷惑自己。他自己果然怀疑起自己来了。

 

Number:1390

Title:马趣

作者:黄道、恩联

出处《读者》:总第86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1990年,将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马年。有关马的历史、掌故和古今中外的趣闻颇多,不妨一谈。

  马的演变

  马,它魁梧的身躯,奔驰千里的英姿,一直为人们所赞颂。可是马并不是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单从型体大小来说,大约经过了5000多万年的由小到大的变化,才由其貌不扬的小兽,变成了今天骠悍雄健的马。

  世界上最早的马,是5000多万年以前的始祖马,它只有一尺左右高,相貌和现代的狐狸差不多,尾巴很细,脖子不长,背部隆起,有马鬃。到了距今3500万年以前时,始祖马进化成中马,但中马也只有1。5尺多高,和现代的羊或狼相似。到距今2500万年前,出现了住在草原上的草原古马,也只有现代的山驴那么大。大约在100多万年前,才出现了现代马。

  从动物的发展史看,马最早是野生的动物。世界上曾经生活过350多种野马,可是现在只剩一种了。它们生活在中国甘肃西北、新疆乌鲁木齐东北到哈密以北的一带。因为它曾经生活在蒙古交界的地方,所以有人叫它“蒙古野马”;又因为俄国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于1878年在新疆准噶尔盆地狩猎到一只,后来动物学家坡里亚科夫为了纪念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功绩,就将它定名为“普氏野马”。

  自从野马被发现以后,许多外国探险家纷纷到中国新疆来捕猎。从1898年到1901年,就捕到过50多只。现在,全世界80多个动物园里,饲养着的400多匹,就是那些野马的七到十世孙。

  人类的忠仆

  马是草原上的珍宝,也是人类的忠仆。马本性驯良,虽有烈马,但易受人驯服,这种性格注定了它“马善被人骑”的命运。它的聪明智慧,突出表现在识途认路方面,可以说这是无可匹敌的。它的勇敢和忠贞也是难能可贵的。战马在战场上,遵照主人意愿出生入死,毫无惧色,这是其他动物所办不到的。

  中国养马已有五六千年的历史,是世界上养马最悠久的国家,比其他国家要早上一两千年。

  马和我们的炎黄祖先早就有了相依为命的关系。黄河流域,地势平坦,黄土松软,马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特别是读书人,骑术成了他们必备的技术。所以在孔子的课程表上就有“骑射”这一科,而且是必修课。

  在春秋战国时代之前,中国早已使用四匹马拉车,比同时代古希腊人用的三匹马车还多了一匹!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除了四匹马车之外,还有八匹和12匹马车,一直到“九驷”为止。“九驷”就是36匹马车,这在当时是最豪侈的马车了。

  马除了为人坐骑、拉车和推磨外,在战争年代,又是拉战车的主要动力。上古轩辕黄帝坐彤车战胜蚩尤,乘驾的就是“白马”。中国为世界开创了马匹军用的先例。

  在以后的几个世纪中,马一直是战争的重要工具。在中国历史上最厉害的是金兀术发明的“拐子马”战术。拐子马乃是三骑相连,马与马之间以绳索相系,在战场上锐不可挡。后来,岳飞想出了制服拐子马的方法:他命令步卒以马扎刀入阵,专砍马足。这样,终于摧毁了拐子马的凌厉攻击。在欧洲,马也同样一直是战场上的一名骁勇的战斗员。

  马和人虽然维系了近万年的主仆关系,但是到了19世纪末,由于汽车的发明,特别是当汽车首次出现在纽约市的街道上,并与当时当道的马车并驾齐驱之时,《纽约时报》马上发表社论,称赞汽车是一种安静而干净的交通工具,而且预言汽车将会逐渐取代马车。

  自此之后,马的身价便开始在人的社会里下降了。

  怀念伯乐

  千里马脚力虽强,但在外观上却与普通马脚力无异。如果没有识马人,千里马就难以被人发现。

  2500年前的春秋时代,由于养马日益发展,产生了伯乐这样杰出的相马家,他姓孙名阳,字伯乐。“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这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名句。伯乐相马的故事,已成了千古美谈。他除善相马外,又长于用针炙医马,著有《伯乐针经》传世。香港的养马人都奉伯乐为先师。至今,他们都记得农历6月23日是伯乐的宝诞,对他深表怀念。

  至于伯乐和其他相马家,用什么方法去辨认千里马,现代人已知之不多,唯一记得的一条是“好马不吃回头草”。

  爱马不仅只是“相马”,护马之举也甚关重要。蹄铁术,就是对马匹管理上不可缺少的东西。“无铁即无蹄,无蹄即无马”,这足以说明蹄铁对马的重要。世界上最早发明马脚蹄铁的也是中国。

  制造蹄铁和装饰、削蹄,是养马的一项专门技术,它可以提高马匹的效能。当欧洲还用皮革制造简单护蹄的时候,中国的蹄铁术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之后,蹄铁术传到了欧洲,各地竞相模仿。今日欧洲的蹄铁术,就是受中国的影响而加以改良的。

  古今中外的“赛马风云”

  中国赛马运动已有两三千年的历史。2000年前,蒙古族的赛马活动是以运动为目的,十分盛行。《史记·匈奴列传》中,就记载了公元前3世纪末和2世纪初的蒙古族传统马术运动。每年正月,蒙族老少会于单于(首领)庭祠,五月则大会于龙城,到秋季马肥就举行秋季大赛马,进行越野赛马和竞速赛马。那时大族长有马万骑,小族长也数十骑,汉高祖那时的冒顿单于,一次就动员了40万骑。赛马是蒙古族的制度,为成吉思汗所定,每年举行一次,共赛3天。其目的是检阅马术的高低。蒙古人“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因此,当时蒙族的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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