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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不过,这也是他好命的地方,身为杰出作家的小弟,他出版的路子走起来也顺遂得多。想当然尔,西华企求外界能将他跟他的兄长分别评价,让他矗然独立,挣脱父兄的阴影。然而,他在选择写作主题时,却好像有自残的倾向,这些主题好像只能让两兄弟更加凸显为彼此的翻版,重点都非常相近。两人都将殖民主义写得像一段离奇闹剧一样,非洲旅行之琐碎无益,加勒比海沿岸权势阶级之腐败,第三世界又为何是个死胡同,印度停滞不前的错综复杂的环节因果,还有,毫不留情地问起疏离的问题:我究竟归属何方?这方面,他们两人同样执迷坚持,谁也不在乎他们的归属。
有时候,西华的文学偏执几近仿作。西华批评挞伐加力骚的文章,读来像在模仿维迪亚。他们的散文文风中,可以确切看出相似之处,西华连措词用字都选用一些维迪亚偏爱的字眼──“玷污的”、“幻想”、“苦恼”、“失落”、“骗子”等等──甚至表现得完全一致的挑剔苛求,借着夸张铺陈,读者怎能不注意到两者如此类似。
就这样,西华·奈波尔在斯里兰卡一家中餐厅午餐,这对任何地方的旅人都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他落脚在一个滨海小镇,加乐(Galle),挺漂亮的一个小地方。可是,在西华笔下,却是一段令人作呕,不洁到难以想象的经验。
“我吃得极少,心惊胆跳,避开端到我面前,印着拇指指纹的玻璃水杯。现在,我步行穿过撤空了的格林区,海岸边浮升起下水道的玷污恶臭,叫人不担忧也难,我怎能不想起,警觉心也益发高涨,那双漫不经心的手,如何随兴所致地脏污了我的餐盘、我的餐刀、我的叉子。”
有人居住的地方就会相当地脏。西华似乎从未憬悟到,他这样夸浮的描述,毫无着墨于这个世界,反而将他自己的吹毛求疵说明得一清二楚。维迪亚对于脏乱的恐惧,传奇般地揭露他的肛门强迫性格,不过,每当他写到这一点,他总会扩大自己的论点,涵括到种姓制度或是文化议题。西华却只是把自己写得像个胆怯又爱小题大作的家伙。
维迪亚,身为一个真实的殖民地居民,当他谈到他的疏离感时,往往颇为可信,虽然,任何一个读者都可回他一句:“那又怎样?我们还不是也有我们自己的问题?”毕竟,他写的也不只是发达多金、生活优渥的中年族群,以及固定通勤于威尔特郡与肯辛顿的中产阶级的人性状况──只写自己,无暇他顾。西华,后殖民地时期,20世纪60年代的叛逆小子,70年代的保守分子,再将自己塑造成流亡人士或是流浪者,就不足取信了。他明摆着讨厌旅行。不管怎样,他算哪门子流浪者?他心目中,全世界最糟糕的旅行,不过就是远足到某家中餐馆。他的旅行通常都迅速快捷。他攀上一门知名的报人,入赘岳家,他在伦敦日子好过得很,他喜爱参加宴会,人尽皆知。
他总是单身赴会,如果没喝得酩酊大醉,也是踉踉跄跄地,伤感地吃吃傻笑。他醉到最高点的时候,还会放纵自己对着女人,含混着印度绅士口音,大献殷勤(“瓦的老天哪,泥灰藏的美丽”),而他如此执拗,女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在追求,还是侮辱。
西华不管写什么,写得都不顺畅。他总喜欢引述维迪亚关于写作难于蜀道的抱怨,改编成某种吹嘘的形式。“我一个字也没动。真是艰难挣扎啊。”毛病究竟出在哪里?他第一本书还广获认可,出版商慷慨大方,伦敦坊间各家报纸对他都极礼遇。
我尽量不避开争论,生恐自己看来像在蔑视他的痛苦。
他说:“我每写一本书,就像生了场大病一样。”
“当然。”
“不过,你只要随便搅和搅和,书就一本接着一本出版,保罗。”
“你真的这么想吗?”
“搅和”这样贬损的字眼,让我心里想起一根棍子和一个桶。
“你现在又在搅和什么了?”
他又纵声大笑,有如犬吠,还过于尖锐,不仅是单纯的牢骚,或许也意味着再度打断,让我无从辩答。
他说:“你写书最简单了。”
我在伦敦越来越常听到这类的侮辱字眼──在美国反而没听人家这么说过──羡慕给予英国人出言冒犯的鲁莽信心。西华是始作俑者,也许是因为他憎恶维迪亚对我父执辈一般的关怀与明白的赞赏。而我未曾怨叹写作之困难,适足证明我只是二流写手;西华之挣扎煎熬则充分显示他的天赋文才。
第三部:维迪亚爵士的影子兄弟俩大不同(3)
“他酒喝得太多了,”维迪亚说,“他身材都走样了;他肥了。你注意到他脸颊鼓得多高吗?他根本不运动。那是个懒惰、自私的身体。”
这又是维迪亚的正义观点中的另一层面向:你的身体就是你应得的。依维迪亚判断,身体发肤说明了当事人的一切讯息:皮肤不好,因为你是个恶人;肥胖则视为道德上的缺陷。维迪亚书中的肥胖角色,若不是头疮脚脓的罪犯,就是无法信赖的惫懒家伙。
维迪亚曾经在接受访问时指出:“我非常自豪于拥有健美的体格。”接着又说,“身体是我们可以控制的。身体就像是个皮囊,里头装着我们的灵魂。”尽管如此,也曾有好几个人跟我提起,由于他身形矮小,再加上气喘缠身,维迪亚总深深感觉体型上的自卑。
谁都看得出来,西华不快乐。我不知道其中缘故,不过,一定不脱与维迪亚之间的关联。我依旧认定,多加了解西华有助于深入认识维迪亚──虽然,维迪亚或许会否认──亲兄弟总是援引了解其他手足的关键。偏偏奇怪的是,西华跟我反而越来越像是兄弟,而我们的交情也因为几近于手足对峙而消解不存。
“星期天过我家来用茶吧,”某天晚上,西华在宴会中对我说道,“带你全家一起来喔。”
听起来很不错。那还是早先时期。我们各自的妻子与孩子都还没碰过面。西华的房子地址在艾赛克斯。地图上看来,是一条直线的车程,不过,当天却因为下雨和路况恶劣,还有英国村庄(“这里一定就是嘉斯菲尔德了”)奇特又叫人烦恼的瓶颈路段,我们困在我的小车里辛苦地摸索了三个小时。一路上,我不断地向我的小家庭成员保证,这一趟远行的花销一定会有价值的。我们见到了西华的泰山大人,一位声名远播的广播人。一屋子挤满了人──西华还真是左右逢源。可是,我们到达的时候,他正在接电话,而当我试着跟他打招呼,说哈时,他却对我气急败坏地绽唇一笑。
“你没看我忙得不可开交吗?”接着又是一阵沉郁的笑声。
我们用过茶点之后,逗留一个小时就起身告辞了,开车回伦敦南区,回程还有一段长路呢。他几乎没跟我讲上话。
我太太问道:“哪一位是西华啊?”
我向维迪亚提起这段插曲,我们大老远开车赴会,却觉得自己不受欢迎。
维迪亚说:“他跟我说过,他一看到你就觉得沮丧。”
“我无法想像,这又是为了什么。我从来不跟他提我的书。我只是听他讲自己的东西而已。”
“说不定,就是因为这样子吧。”
“因为我只听不说?”
“不,因为他厌恨他自己。”
第三部:维迪亚爵士的影子举轻若重的西华(1)
另外一段时期,西华搬进伦敦公爵阁地区一家书店楼上的大型公寓里。这种安排看来非常有格调,他置身各色各样的风云事件之中,尤其是公爵阁一带不拘小节的多元文化表现。我们则捉襟见肘地住在遥远而毫无生气的卡佛区,车程一个小时,越过伦敦才到得了。而今,我们两家已经是彼此居家晚宴上,不情愿却还是经常造访的宾客了。
第一次在他的公爵阁公寓晚餐时,我就注意到西华面前上了一道特殊的餐点:分量较大,菜色不同,看来较为可口。
我问道:“那是什么?”
西华伸出双臂,交合在餐盘前面,护着他的大餐。他的太太解释道:“西华只吃素食。”
某人说道:“可是,我看他那盘像鸡肉。”
“是鸡肉没错,”西华说,“鸡肉不像牛肉那么糟糕。”
我们的茄片夹肉里就合着牛肉,而我觉得,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垂涎着西华的特殊待遇。西华解释说,他自小就吃些特定的食物长大。我猜想,奈波尔家族一定把鸡肉当作一种蔬菜,因此也加深了我对维迪亚的了解,尤其是他在饮食方面的别扭怪癖。
另外一次做客西华家,饭后我帮忙清理善后,我将一些剩菜收进冰箱时,看见许多层层相叠的餐盒,上面还清楚地标注着:星期三午餐,星期三晚餐,星期四午餐等等。
我跟他太太说:“你真是有条有理啊。”当时,她在洗碗槽一边忙着。
“喔,那个啊,因为我星期二要出门。”
她进一步说明,只要她得离家出差,就会事先帮西华准备好餐点,她离家期间,他需要的所有餐点。食物都预先煮熟,菜色配料各自不同,只要热过就可以上桌了。西华不愿,或是不能烧菜给自己吃,因此,如此奶妈照料──或是,母亲呵护──就变成精心对应的解决方案。
她看我脸上泛出微笑,随即翻脸反应,说道:“维迪亚还不是不会做菜。他还不是让帕特从头到脚,侍候得妥妥帖帖地。”
那也是真的,与我的生活或大部分我认识的人的生活都有一段距离。奈波尔兄弟的生活究竟是组织完善得滴水不漏,还是因为他们都娶到任君摆布的太太?这一点,说明了太多太多千里达故乡老家的生活。当然,他们两个都给过度宠溺,结果,如果不说害得他们幼稚无能的话,只至少说让他们看来大不中用。
即使,有人要帮我煮饭,像奶妈一样照顾我,我还是会严加拒绝。撰写《蚊子海岸》的时候,为了保持身心平衡,写作进展如此稳定,我也变得迷信起来:我不要在生活里出现任何变化。我住在伦敦。每天中午,我上同一家餐馆午餐,点同样的餐,炸鱼条。我专注地冥思默想着我的故事里的言外之意,思索着我的人物。我深深以为,我周遭任何差池改变,都会扰乱我的叙述。
小说完稿的那个月份,1981年4月,我写信给维迪亚,他立即狂喜地回复,“那本小说听来非常了不起──正是那类你会发挥得非常好的主题。故事主轴既简单又吊人胃口:所有的好点子都该是这个样子。”
两年用功在一本书上,大功告成之际,那正是我最想听到的话。维迪亚可是再慷慨宽容不过的了。
“你的精力过人,叫人赞叹;你在写作上诸多的杰出成就,似乎让你更加精力充沛。不管我走到哪里,都会碰到你的著作和你的大名,而我也总是感到有荣焉。”
经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我的朋友,持续为我加油打气。我乐于取悦他。他读过了这本新的小说。
他说:“这是一本大书。”
1978年,发生在盖亚那琼斯镇,人民庙堂公社成员集体自杀事件,西华和我都倍受震撼。在我而言,那是毕生所见最为毛骨悚然的惨案了。也是形式最为暴力与梦魇惊恐的偏执妄想。移居盖亚那的弥赛亚,吉姆·琼斯,在他的追随者之间,营造疯狂气氛,正是激活我构思《蚊子海岸》一书的人物,虽然,书里情节完全不同。西华也写了一本关于琼斯镇的书,《去向不知何处之旅》。他经常迂回提及他这段恐怖经历,因为,他在九百多具尸体尚未装袋搬移之前,就抵达了琼斯镇。他说自己从未曾见过如此不堪的场景。这段见闻令他丧志失神,让他封笔无言了好一阵子。写那本书的时候,他饱受近乎精神崩溃的煎熬。当时,我理解到,他之所以如此缺乏安全感,不是因为自负或虚荣或幼稚,而是因为某些相当基本的东西:他已经饮尽了高脚杯,而就在他准备扬首照杯之时,却发现恐惧潜伏在杯底,正如,我过去教过的一出戏里,一行可怕的台词:“我已饮尽,却看见蜘蛛。”
沮丧之下,西华行文越发虚浮累赘。派对扩大成“饮宴作乐”,演说加码为“正式致词”。可以直截了当地表达:“机械取代了劳工”的地方,他会写成:“机械已经颠覆了集体肌肉劳动的奴役状态。”
讲到千里达人的时候,他会说:“吾人有所体认,包裹着未曾言明的率直,我们在帝国制度之中,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