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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8-维迪亚爵士的影子-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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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的非洲人,很少能找到合适的鞋子,贴合他们的天足脚型;而那双烂鞋,正像他们身上穿的破烂衬衫与短裤一样,都是象征大过实质意义的。    
    “别难过了,帕芝,”维迪亚说,“他不会有事的。他可以回到他的村落。他可以吃香蕉,拍他的邦戈鼓。他会开心得要命。”    
    稍后,少校说道,印度独立之后,他跟着一些印籍英国人来到东非。当时,肯尼亚因为气候宜人,成为他们首选之地。坦桑尼亚则被视为恶地,难以开垦,到处都是非洲共产党。乌干达乌鸦鸦,几个分崩离析的王国,再加上路况恶劣。总而言之,少校是极不情愿地来到这里。他喜欢印度。非洲普普通通啦,只是非洲人往往让他光火。他的斯瓦希里语只是一连串严格的规矩与命令,而我在他身上,看到相当严厉,甚至跋扈的部分,无情的冷酷,挑衅的愤世嫉俗。他具体呈现殖民开拓者的严酷性格中最糟糕的一面,以及军官成伙时厌恶女性的袍泽关系。    
    少校毫不理会帕特的泪水,他打从一见面就嫌恶她,稍后,他更对着我模仿她的言行──拙劣,夸张的模仿,只流露出某种怨忿。对他而言,她就是个“哔哔”(bibi,斯瓦希里语“太太、祖母”),一个“孟沙希布”(memsahib,斯瓦希里语“淑女”),整天哭哭啼啼发牢骚的家伙,可是,看在维迪亚份上,他对她还算礼遇。维迪亚用“娈童”来形容少校。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字眼。维迪亚说,英国的妓女就是这么讲的,这话听来怪异,出处更启人疑窦。喔,那些野鸡是这么说的,不是吗?我就这么以为,少校是个同性恋。维迪亚更爱讲的字眼“搞屁眼的”,倒不曾在卡塔加山寨说过。    
    他们谈到印度:美丽的旁遮普穆斯林、凶残的锡克族、北方邦的平原、山中避暑胜地的英国风味、浦纳俱乐部的马球比赛。少校曾经驻防各地。他跟维迪亚说:“我可以跟你讲些很棒的故事。我敢说,以后你写书一定用得上。”    
    “不,轮不到我,”维迪亚说,“你一定要自己动笔写。”    
    多年来,我总是听他向那些有意提供故事,充作写作材料的人这么劝告着。他写不来他们的故事,只有他们自己才写得来。而当他们抗议,说自己没法子写的时候,维迪亚会说:“如果你的故事有你讲的那么好,你就会写了。”    
    少校自己也爱读书,同时还挺钦慕维迪亚写的《幽黯国度》一书。我们到达不久,我看他在读格雷安·葛林的《喜剧演员》,这本书当时才刚刚在英国出版上市。    
    我说:“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书中人物不是叫史密斯,就叫琼斯或布朗的。一点看头也没有。我该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他说,他不喜欢美国人。他一点也不保留对我的不屑。我在取用雪莉酱汁时,样子有些娘娘腔。他高喊着:“北佬!”接着讲了一堆又长、又叫人难以置信的故事。有一次,少校说道,他奉命出差到美国,在军官俱乐部里点了一盘火腿切片。一位同桌的美国军官,竟然不请自发地舀了一勺橘子酱,倒在火腿上面,还对他说:“这样子,火腿吃起来就好吃多了。”──少校恶意怪腔怪调地模仿对方的发音。    
    “该死的北佬!”少校说,“我根本一口也吃不下去。”


第一部:非洲与少校一拍即合(3)

    同样的故事,小幅增减情节变化,他跟我讲了四次。我并不在意。我感觉,如此漫不经心地轻蔑人,反倒可以让维迪亚一窥,一个美国人置身于一伙非洲英侨之间,当如何自处。    
    维迪亚在旅馆里找到一个他喜欢的房间。他跟少校讲定了每周住宿费用,不久,就与帕特一道搬了进去。他打算在那里完成小说写作,也就是在卡塔加山寨,他告诉我小说的标题:《模仿人》。帕特确实也写些东西,她每天撰写日记不辍。她同样也有文学上的企图──她想写一部剧本──只是,她很少讨论她的计划,总是顺从着维迪亚。她时不时总会无助地号啕哭泣,若不是为了两人之间无法协议,就是她又看到些愁惨的景象──破烂的鞋子、脸上挂着鼻涕的孩子、丧失亲人的女性、园丁胼手胝足地辛勤工作等等。偏偏,她的眼泪总会撩得我欲火中烧。我不晓得是何缘故,不过,每次她一哀哀饮泣,我就想过去抱住她,摩搓她的双乳。    
    卡塔加山寨里别无他客。少校养了几头温驯和善的拉布拉多猎犬,不时拿鼻子挨蹭着我们的腿,舌头垂在嘴巴外面,老要人家替它搔痒。几个在附近预备学校误人子弟的英国教师,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光临酒吧,不醉不归。    
    某一天晚上,一名男教师尖声咒骂着:“那个痴呆犹太婆子!”    
    维迪亚说别理他们。“劣货。”    
    他说,他了解少校。少校在印度陆军里的小名叫“小兔”。这个可怜人饱受热情与挫折磨难。显然的,维迪亚说,他也有个善感敏锐的灵魂。“看看那双眼睛。”(在我眼中,少校的蓝色瞳眸既冷酷,又缺乏深度。)少校对印度有一份感情,就足以显示他的敏感多情。他也有心。他是个优良军人,尊敬他的弟兄。他了解文化。他知性聪颖。他为非洲带来一种秩序感,灌输技能,建设一所机构,他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经营一小块殖民地。    
    维迪亚,自己在心里猜想,少校可能以为他是个谜一般的人物,似乎还想方设法地,让自己显得益发扑朔迷离。然而,维迪亚却有一堆简单而僵硬的规矩,只要严格遵守,他就乐而忘忧。举例而言,维迪亚的素食餐饮,害得厨子为之进退两难。煎蛋卷就是经常的解决之道。少校对我说:“我还得去多买几本食谱呢。”    
    


第一部:非洲老爷在祷告

    我只要时间允许,就尽量去拜访维迪亚。刚开始,只是一同消磨周末,后来几次也一连住上一个星期。卡塔加山寨的日常作息,与我在坎帕拉的生活大不相同,而我也逐渐喜欢上打撞球,吃几个巧克力蒸布丁,在汤里滴上几滴雪莉酒,还帮少校遛遛狗。    
    一直梗在我心上的──虽然,我从来不会讲起──其实是我自己的小说。我们彼此心知肚明,维迪亚对我的写作咨询,已经告一段落了。我谈怯懦的论文已近杀青。“我想,这会是一篇重要告白,”维迪亚说道,“虽然说你在文章里可能自我剖现得太多了。”我一定得向前行。我没说自己在干什么。反正,也没人问起。我正是巫师之徒。    
    “我的叙述者可有些话要说说那个。”维迪亚总会在对话中提起,通常就像简单地提到土地价格上下震荡一样。他跟他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很亲密──他引述他们说的话,而他更多次引用叙述者讲的话,这个叙述者聪明睿智,厌恶人世,年过四十,对于政治与压迫,金钱和友谊皆有其定见。现在,维迪亚已经落脚在这间舒适的旅馆里,小说写作日有起色,更让他开怀。他安于乡下生活,让少校招呼他,以及一干吉库育族的佣人照料他的起居,随后,他也开始跟着肯尼亚的风俗,喊吉库育佣人“库克斯”(Cukes)。    
    帕特说:“阿敏问我,‘老爷整天都在房间里做什么?’我跟他说,你的工作就像祷告一样。所以,他一定要保持非常安静。”    
    “老爷在祷告,”维迪亚说,“确实。这也是真的。我很高兴你这么对他说。”    
    他起先在伦敦东南方,黑石楠区的一家旅馆里,开始撰写这本小说,他是刻意住进那家旅馆,寻找氛围,进入他的叙述者的情绪之中,叙述者也是暂时住进旅馆,撰写一本小说体的回忆录。而今,小说将收尾在另外一家旅馆里面,自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他说过许多次:“我的叙述者喜欢旅馆。我也喜欢旅馆。”他喜欢有人殷勤关照自己,整洁的房间,佣仆辛勤地来回收拾,恍如置身庄园之中,而他就是领主。这样的居住情境,就是写书的理想状况。     
    “这是一本重要的书,”他这么说着他的小说,“从来就没有人写过这些事情。”     
    我心想,这不过是一本书罢了。我更惊讶的是,他可以如此孺慕地说起他自己的作品,喜爱之情,溢于言表。不过,我心里也想着:我也要人家同样尊敬我写的东西。我想要重视我的作品,我也要有这样的信心,我想要将自己所有的心智与精力都投诸在写作上面。我要获取隆重的名利回馈。    
    有一天晚上,在餐桌上,“帕芝反对我写的一些东西,”维迪亚说道,“她不让我写‘聪明的老黑仔’。”    
    帕特说道:“喔,维迪亚。”双眼开始湿润。    
    “帕芝要我改写成‘聪明的老黑鬼’。”    
    我觉得这两个字眼都同样糟糕。不过,帕特的愤怒显示,以及接下来的争辩——再度泪洒餐桌──最后,帕特还是会占上风的。    
    他用一具手提式奥利维特写作。量轻扁平的文字处理器,在我眼中,非常摩登,打起字来“契克、契克契克”。我的则是一座黑色的雷明顿,打字时轰然喀嚓,“非卡、非卡、非卡”。    
    帕特说:“我最喜欢坐在花园里,听你们俩儿一块儿打字写东西了。”    
    


第一部:非洲恋慕朋友妻(1)

    某一天晚上,我们同坐在吧台上,维迪亚问道:“你怎么拼‘areola’乳晕)这个字?”    
    我以为他在讲“aureole”(光环),就将字母逐一拼出,可是,他说不对。他向少校讨了一本字典,查出这个字。    
    少校问道:“那不是乳头的意思吗?”    
    维迪亚回答道:“那是指环绕乳头周围的部分。”    
    他们在交谈的时候,我趁隙翻查“pathic”(娈童)一字,不过,少校那本学生字典太小,查不到,字典应该是属于某个吉库育佣仆的吧。    
    少校问维迪亚:“那个字是要用在你的书里吗?”    
    “我的叙述者提到这个字,没错。”    
    “我一定要读这本书。”    
    帕特听了微微一笑,却没说什么。她苍白的粉脸光滑,略略凸出的下巴,下垂的下唇使她在开口说话当儿,看来非常富有见地。她羞怯内向,言语甜蜜,谦逊自持,总是礼貌周到。我总是小心翼翼,不要在她面前“出口成脏”。我曾经目睹,有个家伙在卡塔加山寨酒吧里,讲了一个“干”字,搅得她非常不悦。我也不想问自己,为什么她的反应会这般撩动我的心绪。    
    花园里,紫色的九重葛树篱外,她读书,她写自己的日记,总是形只影单,局促不安,仿佛她正在等人,守住跟一个从不现身的人的约会。她袖珍娇小,害羞腼腆,姿态优美。晚上,我给她一个坚贞的吻。    
    维迪亚会说:“去跟帕特做伴。”他完全浸淫在他的书里。    
    我不懂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愿语意不要这么模棱混沌,或是由她主动开头。当时,我二十四岁,即便在坎帕拉的时候,我经常从栀香苑的酒吧带女人回家过夜,我依旧时时想念着悠默。    
    帕特和我开车到附近的村落,或是到艾尔朵瑞特,镇上有一处邮局。我们一同散步。此间不难撞见非洲动物两两发情,或是男孩穿田过野地奔逐在女孩后头,或是像我们有一天听到的一样,玉米田里传出尖锐的欢悦呼声。这类事情总撩得我欲海生波。帕特装做她从未注意过,身为一名家教优良的女性,即使看见路边两犬交尾,也会转过视线。她既友善又长于感受,不过,她也总是彬彬有礼。难道,她的礼貌,真是她对我保持距离之道吗?    
    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求爱。对于英国人那一套追求仪式更一无所知。目前为止,在我定居非洲的四年之间,我只跟非洲女人做过爱。性爱解放了我,养成我单刀直入的习惯。有一次,在坎帕拉,我问一个美国女人,有没有兴趣跟我搞。她说:“你应该讲得含蓄一点。”而当我试着表现得含蓄隐约时──虽说,我也知道,为时已晚──她竟然坦白相告,原来,她还是处女。我惊愕于她的纯真,于是我谆谆教诲她,多小心一点。我们都是些色狼啊,我说。    
    我会说:“跟我回家,我跟你做爱。”不过,这话用奇契瓦语或斯瓦西里语说来,就更粗率,剥去所有的迂回委婉。当地语言说来直截了当,就像在形容瓶塞推进瓶口一样,不过,这样讲不是更好吗?    
    每次我脸上带着微笑,说道:“密密,恩轧马,委委,基殊。”往往都能表情达意。我是肉,你是刀。    
    “才怪,”一个女人笑着说,“你才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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