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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杂文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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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死者的種種。 

  這位學者一輩子發憤治學; 死而後已; 在易簀之前; 他口不能說話了; 腰以下都僵硬了; 但還在考訂文法; 辨正詞性; 毫不停止。 這種偉大的精神; 使他的他的學生最後高歌-- 

  這個人決不戀生; 而在求知-- 

  那兒才是他埋骨之地? 

  這兒--這兒就是; 

  這兒有流星飛馳; 

  有白雲興起; 

  有電光閃射; 

  有繁星來去; 

  讓快樂因風雨而生; 

  讓露珠送一片寧謐。 

  他的巍然; 像功不唐捐; 

  勢必終於長眠高致。 

  高高的生; 高高的死; 

  他超越了世俗的猜忌。 

  This man decided not to live but know 

  Bury this man there? 

  Herehere's his place; where meteors shoot; clouds form; 

  Lightings are loosened; 

  Stars come and go! Let joy break with the storm; 

  Peace let the dew send! 

  Lofty designs must close in like effects: 

  Loftily lying; 

  Leave himstill loftier than world suspects; 

  Living and dying。 

  這種偉大的精神; 真不愧是志士仁人的最好榜樣。 一九一四年; 格拉賓( 

  Harvey Carson Grumbine)寫伯朗寧故事(Stories from Browning);在信心部分(Concerning Faith)中;有專章討論這首詩的理想主義色彩; 最值得我們重視。 

  一九八四年四月三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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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不疑与隽不疑 /李敖 1990。7。8

  汉朝有两个名叫「不疑」的奇人:---一位是直不疑、一位是隽不疑。隽不疑名与直不疑相同,字又与东方朔相同(都字「曼倩」)。他们都搭上汉武帝的时代,不过直不疑从汉武帝的祖父汉文帝起就做官,而隽不疑却在汉武帝儿子汉昭帝时方走红为「京兆尹」。

  直不疑最有特色的一点是他宁受不「平」,却不肯、不愿或不屑去「反」。「汉书」(直不疑传)记他:

  直不疑,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稍迁至中大夫。朝,廷见,人或毁不疑曰:「不疑状貌甚美,然特毋奈其善盗嫂何也!」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后不自明也。………。不疑学「老子」言。其所临,为官如故,唯恐人之知其为吏迹也。不好立名,称为长者。

  这是「洒脱」得近乎离奇的态度。被人诬赖偷钱,宁愿承担,并赔钱了事;被人诬赖与嫂嫂通奸,也只是道出自己根本没有哥哥而已,不多做解释。这种毁誉听之于人、是非存之于己的作风,是很耐人寻味的。

  另一个不疑---隽不疑,却别有一番特色了。他是专门搞「平反」的。「汉书」(隽不疑传)记他:

  久之,武帝崩,昭帝即位,而齐孝王孙刘泽交结郡国豪杰谋反,欲先杀青州刺史。不疑发觉,收捕,皆伏其辜。擢为京兆尹,赐钱百万。京师吏民敬其威信。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语言异于他时;或亡或出,母怒,为之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这是另一个极端。隽不疑的母亲隽老太太大概对司法不太信任,因此力矫冤狱,日督其子为平反尽力,否则就绝食向儿子抗议。这种耐人寻味的老太太,其于人权保障,比起今天的中国人权会台湾人权会诸公来,真令人有男不如女之感。特为文表彰,以光古之妇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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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则)

  昔金圣叹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顾而乐之,乃作“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二则,以蔚今古奇观。

  其一: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岿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看孕妇大肚皮,不亦快哉!

  其一:不拿“红色炸弹”(喜帖)炸人,不亦快哉!

  其一:经常使人以为你将拿“红色炸弹”炸他,不亦快哉!

  其一:可含泪大唱“王老五”,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双方家长”有在报上登启事“敬告诸亲友”的机会,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挨耳光,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罚跪。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顶灯,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顶夜壶,几夜壶做做然而去之,不亦快哉!

  其一:打麻将不怕输,输了不会被拧耳杂,不亦快哉!

  其一:不可能自己戴绿帽子,可能给别人戴绿帽子,不亦快哉!(或:帽子不绿,不亦快哉!或:工八我不当,王八别人当,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鼓盆,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其一:可到女中教书,不亦快哉!

  其一,可以墙上贴大腿女人,不亦快哉!

  其一:可请女理发师理发,不亦快哉!

  其一:可吃百货店阿兰豆腐、不亦快哉!

  其一:可向三房东三姨太太道晚安,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其一,可火焚《醒世姻缘》,不亦快哉!

  其一,有账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半夜三更送枕边人去割盲肠炎,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付赡养费,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叔本华等专美于前,且可脐身于古今中外“光棍传”,不亦快哉!

  其一: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其一: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替母大虫烧洗脚水,不亦快哉!

  其一,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欣然色喜,面向本人作“预约”之态,本人做老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欲嫁我者失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初恋情人误以我为痴情种子,后悔当年没嫁给我,不亦快哉!

  其一:三更半夜,自由自在赶文章骂三十年代无聊文人,而设想彼等也正想中夜起床,写文章,不期刚钻出被窝,即被彼宝眷察觉,河东狮吼,间怒难犯,乃重梦周公或周婆去讫。不亦快哉!

  其一:可不必替丈母娘办丧节,不亦快哉!

  五一、十二、七。一改

  五二、八、十六。再改。

  附录

  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酸葡萄)

  不必巧言令色学哈巴狗样,对女友作讨欢状,不亦快哉!

  可使他人以为我是个优良学生,不亦快哉!

  不必三更半夜,爬起来对纸谈情写情书,不亦快哉!

  不必绞尽脑汁,苦思财源,请女友上馆子,看电影,不亦快哉!

  不必把衣服熨得硬如铁刷,而割破了“土壤肥沃”的颈子,不亦快哉!

  不必时时刻刻手拿“照妖镜”“整饰仪容”,不亦快哉!

  可不让思文君专美子前,不亦快哉!

  可使少女以为我是个“理想丈夫”而穷追不会,不亦快哉!

  不会被骂“呆头鹅”“大笨牛”,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情书宝鉴”,“恋爱必读”,闭门苦读,不亦快哉!

  骑“铁马”上坡时,不必载着女朋友,上气接不了下气地喘叫:“没什么,不费力,不费力”,不亦快哉!

  不必担心别人横刀夺囊,但可“横刀夺他人之爱”,不亦快哉!

  不必茶饭不思,想尽奇谋,与别人勾心斗角,出风头,争女友,不亦快哉!

  不必给小流氓抽恋爱税,不亦快哉!

  不必为“出息”和别人动刀子拼“小命”,不亦快哉!

  考试时,不必受约会的“惠泽”,而导致“满江红”,不亦快哉!

  出游时不必抱女友的小弟妹,而尝到“甘淋”,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一大堆的“赫年片”,不亦快哉!

  不怕尝香蕉皮的味道,不亦快哉!

  可公然谈论“那家有女初长成”不怕身边“狮吼”,不亦快哉!

  不必在女友的父母前装孙子,不亦快哉!

  不必朝背夕诵:“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不亦快哉!

  不必在公园里望眼欲穿的等候芳驾,不亦快哉!

  不必昧着良心去抚摸女友癞头的小弟弟,不亦快哉!

  可写“不交女朋友不亦陕哉!”而不怕被罚写“悔过书”,不亦快哉!

  (《新生报》副刊,一九六三、十二,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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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有帝王气象了!

  ——记崇祯殉国事 

  明朝的亡国之君是崇祯皇帝(一六一○——一六四四),他叫朱由检,安徽凤阳人。他死后,谥曰庄烈愍皇帝,陵曰思陵,就是明思宗。 

  崇祯皇帝即位的时候,首先整肃情治人员,引起大家叫好。 

  但是他整肃情治人员的目的,乃在建立他自己的新情治网而已,并不是不摘特务政治。 

  因为搞特务政治,所以政局总是鸡飞狗跳,自不消说。崇祯皇帝为人猜忌有余,能力不足,治起国来,整天走马换将,文武大吏,个个是“门神”。为什么是“门神”呢?这是有典故的。祟祯皇帝要王洽做兵部尚书,王洽长得相貌堂堂,崇祯皇帝私语说:“好似门神”。门神都是一年一换的,表示你小子做不久。其实一年一换还是好的呢?崇祯做了十七年的皇上,可是宰相换了五十个!(宋朝开国起一百三十年间,宰相也不过五十一个!)他老兄实在不会用人。虽然如此,他还在亡国前夜写条子,表示“文臣个个可杀”。 

  他恨他的手下,他说他非亡国之君,但是手下是亡国之臣。但是,亡国之臣是谁任命的?舍亡国之君外,谁又有权干此好事哉? 

  最后,在李自成进北京的日子,万岁走上万岁山(煤山,现在的北京景山),上吊死了。 

  三十四岁的年纪,就这样自杀了。 

  他死后,衣襟上写着这些字: 

  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 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

  ① 他这时候还埋怨“诸臣误朕”、埋怨他的手下害了他,真可说是至死不悟的混人了。但是,混人虽然混,但在混中,却不失他颇知廉耻的信仰:第一、他“因失江山,无面目见祖宗于天上,不敢终于正寝!

  ②”他要“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上吊殉国;第二、在大臣劝他向南方逃走的时候,他拒绝了,他说:“国君死社稷,朕将安往?

  ③”他虽然有台湾,可是他没脸去逃了。 

  他终于为亡国之君的最后殉国,做了一次好榜样。这个混人皇帝虽然误国失国,但他的从容一死,却多少引起人们的同情与怀念,——比起只会亡国不会殉国的后人来,他真有帝王气象了! 

  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九日夜 

  ①《明史》庄烈帝本纪。 

  ②《烈皇小识》:逆闯入官,问帝所在,大索宫中不得,伪尚玺卿黎志升进曰:“此必匿民间,非重赏严诛不可得,今日大事,不可忽也。”乃下令:“献帝者赏万金,封伯爵,匿者夷其族!”至二十二日,庚戌,得先帝遗魄于后苑山亭中,与王承恩对面缢焉,先帝以发覆面,自袷蓝袍,白 裤,一足铣,一足有绫袜,红方舄,袖中书一行云:因失江山,元面目见祖宗于天上,不敢终于正寝!”王承恩是他的贴身太监,陪他死了。要是现代老K版的王承恩,一定抱住他一起逃亡矣! 

  ③《明史》庄烈帝本纪:“(三月)辛卯,李建泰疏请南迁。壬辰,召廷臣于平台,示建泰疏,曰:‘国君死社稷,朕将焉往?’李邦华等复请太子抚军南京,不听。”可见崇祯皇帝连南京都不肯去,何况台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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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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