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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
堕落似乎已经在劫难逃。
T.E.劳伦斯①:《智慧七柱》,103
①劳伦斯(1888—1935),英国军人、作家,在阿拉伯国家为英帝国收集情报,进行策反工作。
公元2世纪,当巴西利德斯①在小亚细亚或亚历山大城宣称,宇宙是有缺陷的天使们莽撞或险恶的即兴创造时,尼尔斯·吕内贝格已经以他特有的激情领导一个诺斯替小教派。但丁也许会在《神曲》里把他打入炼狱;他的名字在萨托尼洛和卡波克拉底斯之流的异教创始人名单上增添了一个;他的谩骂性说教的某些片断也许会留在伪撰的《异端邪说诸家批判书》里,也许在一座寺院藏书楼的大火烧毁最后的一本《语录》时付之一炬。相反的是,上帝给了他在20世纪的隆德大学城重新出头的机会。1904年,那里出了《基督与犹大》的初版本;1909年,又出了他的主要著作《神秘的救世主》。(后者有1912年问世的埃米尔·谢林的德文译本,书名是Der heimliche Heiland。)
①巴西利德斯,生于叙利亚,诺斯替教派创始人。
在审视那些草率的作品之前,必须再次指出,尼尔斯·吕内贝格作为全国福音协会会员是十分虔诚的。在巴黎,甚至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文人墨客的聚会上,很容易重新遇到吕内贝格的论点;那些论点无非是轻率或者亵渎神圣的无聊废话。对吕内贝格却是破译一个重大的神学奥秘的关键;是思考和分析、历史学和语言学论争的材料,足以让人感到自豪、高兴和恐怖。那些论点既证明了他的价值,又打乱了他的生活。读者应该记住,本文涉及的不是吕内贝格的论证和证据,只是他的结论。有人会注意到,早在“证据”之前已经作出结论。但是谁会有这份耐心去寻找他不相信的东西,或者与他无关的说教呢?
《基督与犹太》初版本的标题清楚明了,尼尔斯·吕内贝格本人几年后荒唐地延伸了它的意义:传统加在以色加略人扰大头上的事统统是假的,没有一件是真的。(德昆西,1857)某个德国人先前也发表过相似的意见;据德昆西猜测,犹大之所以出卖耶稣基督是为了迫使他宣布他的神性,激起反抗罗马压迫的广泛的起义;吕内贝格提出一个形而上学的辩护。他首先巧妙地强调犹大的行为纯属多余。他(像罗伯逊①那样)指出,耶稣每天在犹太人聚会上宣扬教义,在几干人面前创造奇迹,根本用不着由一个出卖他的门徒来指认。然而,指认的事还是发生了。认为《圣经》有错是不能容忍的;认为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中出现偶然性是同样不能容忍的。因此,犹大卖主并非偶然,而是预先安排好的、在耶稣舍身救世的过程中占有神秘位置的事件。吕内贝格接着指出:圣子成为肉身之后,便从无处不在到了有形的空间,从永恒到了历史,从无限幸福到了生老病死苦;为了同这样的牺牲相匹配,一个代表全体人类的人必须作出应有的牺牲。所有的门徒中间唯独以色加略人犹大觉察到了秘密的神性和耶稣的意图。既然圣子可以屈尊成为凡人;圣子的门徒犹大当然也可以降格成为告密者(最卑劣的罪恶),在永不熄灭的地狱之火里委屈一下。下级是上级的镜子;人间的形象和天上的形象对应;皮肤上的斑点是终古常新的星座图像;犹大以某种方式反映了耶稣。由此产生了那三十枚银币和叛卖之吻;产生了自杀,以便更心甘情愿地被打入地狱。尼尔斯·吕内贝格用这种方式阐明了犹大之谜。
①罗伯逊(1721—1793),苏格兰历史学家,英国国王的史官。
各种学派的神学家纷纷加以驳斥。拉尔斯·彼得·恩斯特伦指责他对人神合一之说完全无知或者略而不提;阿克塞尔·博雷留斯指责他重新搬出那些否认耶稣的人性、主张基督只是幻影、没有肉身的异端邪说;隆德主教尖锐地指责他同《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节的教导相悖①。
①《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节说:“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
这些斥责对吕内贝格起了作用,他部分改写了那本遭到非难的书,修正了他的学说。他把神学领域拱手让给他的对手们,迂回地提出道德方面的理由。他承认耶稣“确实具备万能的主所能提供的种种条件”,不需要牺牲一个人去拯救全人类。随后他向那些声称我们对那个难以解释的叛徒一无所知的人发起反击;他说,我们知道那人是十二门徒之一,被选去宣扬天国已经临近,去医治病人,叫长麻风的人洁净,叫死人复活,把鬼赶出去(《马太福音》十章七至八节;《路加福音》九章一节)。救世主既然对这样的人委以如此重任,他的所作所为理应得到我们最好的解释。把他的罪恶归咎于贪婪(如同某些人引用《约翰福音》十二章六节时所做的那样),只满足于找一个最卑鄙的动机。尼尔斯·吕内贝格提出了一个相反的动机:夸大的甚至是无限的禁欲主义。禁欲主义者为了把更大的荣耀归于上帝,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肉体;犹大则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精神。他像别人一样舍弃了荣誉、幸福、安宁、天国,只是没有像别人那样勇敢地舍弃了欢乐①。他以可怕的清醒事先筹划了他的罪行。通奸往往带有柔情和自我牺牲;杀人往往需要勇气;亵渎神明往往夹杂着撒但的光芒。犹大选择了那些不含任何德行的罪恶:辜负别人的信任(《约翰福音》十二章六节)和告密。他行事如此卑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不配当好人。保罗写道: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哥林多前书》一章三十一节)犹大自找地狱,因为上帝幸福已使他满足。他认为幸福是神的属性,人们不该篡夺。②
①博雷留斯嘲笑地问道:他为什么不拒绝舍弃?他为什么不这么做?——原住
②欧克利德斯·达库尼亚在吕内贝格所不知的一本书里写道:对于卡努多斯异教创始人安东尼奥·孔塞莱罗来说,德行“几乎成了不虔诚”。阿根廷读者也许记得阿尔马富埃尔特的作品里也有相似的段落。日内贝格在象征主义报刊《Sju insegel》发表了一首题为《秘密的水》的叙事诗;前几节描写了一天中纷乱的事,最后几节写了一池冰冷的水;诗人暗示,那池静水纠正了我们无益的暴力,同时又以某种方式允许和宽恕了它的存在。诗的结尾是这样的:森林中的水是幸福的;而我们可能是邪恶和痛苦的。——原注
许多人事后发现,吕内贝格最初那些差强人意的论点已经包含了离奇的结论,《神秘的救世主》无非是对《基督与犹大》的歪曲和强化。1907年底,吕内贝格完成并修改了手稿;几乎过了两年才交给印刷所。那本书于1909年10月出版,有丹麦的希伯来语言文化学家埃里克·埃尔菲尤德写的一篇不痛不痒的、费解的前言和如下的不实的题词: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约翰福音》一章十节)总的说来,书的内容并不复杂,结论却惊世骇俗。尼尔斯·吕内贝格声称耶稣为了拯救人类而屈尊来到人间;可以设想他作出的牺牲应是完美的,不会由于某些疏忽而失效或者逊色。把他遭受的苦难仅仅限于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一个下午的临终痛苦,乃是对他的亵渎①。说他是人并且不可能犯错误是互相矛盾的;完美和人的属性是不相容的。肯比斯②承认救世主也感到疲倦、寒冷、困惑、饥渴;还应承认的是,他也可能犯错误,迷失方向。他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于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二至三节)这段名言在许多人眼里是耶稣钉十字架的预现;对某些人说来(例如汉斯·拉森·马滕森),是对世俗认为基督长得漂亮的驳斥;对吕内贝格说来,是圣子成为肉身时确切地预言他并非暂时而是在整个险恶的未来将遭到厄运。耶稣完全成了凡人,不是一般的凡人,而是声名狼藉的、遭到谴责的、永劫不复的凡人。他为了拯救我们,可以选择纷纭复杂的历史所罗织的任何一种命运;他可以成为亚历山大大帝、毕达哥拉斯、卢尼克或耶稣;他选择了最坏的命运:他成了犹大。
①莫里斯·阿布拉莫维茨指出:“根据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的看法,耶稣干得十分出色;由于印刷术的发展,他的事迹已译成多种文字;说到底,他在人间待了三十三年并非休闲度假。”埃尔菲尤德在《基督教学说》的附录三中驳斥了这段话。他指出耶稣的受难并未结束,因为在时间范畴里发生一次的事情,在永恒中不停重复。迄今为止,犹大仍在收取三十枚银币;仍在吻耶稣基督;仍在寺庙里投银币;仍在血泊里解绳索。(埃尔菲尤德为了证实这番话,引用了亚罗米尔·赫拉迪克的《永恒辩》。
②此处原文是Kemnitz,似应是肯比斯(Kempis,1380—1471),德国神秘主义作家,著有《基督的模仿》。
斯德哥尔摩和隆德的书店推销不出这本书。不信神的人有成见,认为它是沉闷乏味的神学游戏;神学家们对之不屑一顾。日内贝格从普遍的冷漠中看到一个近乎奇迹的证明。上帝吩咐人们漠然处之;不希望他可怕的秘密在世间传播。吕内贝格知道还不是时候。他感到古老的神的诅咒劈头盖脑地落到他身上;他想起在西乃山顶上用手遮住脸不看上帝的以利亚和摩西;想起那个看到上帝把荣光洒满大地时惊恐万分的以赛亚;想起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突然失明的扫罗;想起见了天国而死去的犹太教博士西梅翁·本·阿扎伊;想起见了三位一体而发疯的著名的巫师维特尔博的胡安;想起那些痛恨不敬神的人读出上帝秘密的名字的犹太法学博士。他本人岂不是也犯下了那种罪恶?那岂不是不得赦免的亵渎圣灵之罪(《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节①)?巴莱里奥·索拉诺由于传播了罗马秘密的名字而丧命;他发现并且传播了上帝可怕的名字又该遭到什么无限的惩罚呢?
①《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节原文是:“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唯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尼尔斯·吕内贝格彻夜难眠,被论证搞得昏昏沉沉,在马尔默街上到处乱跑,大声祈求同救世主一起分享入地狱的恩宠。
1912年3月1日,他因动脉瘤破裂而死。异教学研究者也许记得此人;他在似乎已经透彻的圣子的概念里增添了有关邪恶和不幸的复杂性。
1944
结局
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半睁眼睛,看到倾斜的芦苇编的天花板。另一间屋子里传来吉他的弹拨声,仿佛是拙劣透顶的迷宫,音符无休无止地纠缠在一起然后又解开……他点点滴滴地回想起现实,回想起再也不能改变的日常事物。他并不惋惜地瞅着自己大而无用的躯体和裹在腿上的粗羊毛斗篷。窗户栏杆外面延伸着下午的平原;他睡了一觉,但天空仍旧很亮。他伸出左臂摸索,拿到了小床脚旁的青铜铃铛。他摇了一两下;门那边仍旧传来平淡的吉他声。弹奏的是一个黑人,一晚以歌手的身份出现,同另一个外地人比赛对歌。败下后,他仍然常来杂货铺,仿佛在等人似的。他拨弄着吉他消磨时光,可是不再唱了;也许对歌失败使他泄了气。街坊上已经习惯于那个不招惹是非的人。雷卡巴伦是杂货铺老板,他忘不了那次对歌的事;因为第二天他搬动几大捆马黛茶时,身体右侧突然动弹不得,话也不会说了。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伤心;然而倒霉的雷卡巴伦却不自怨自艾,他像以前忍受美洲的严峻和孤寂那样忍受了半身不遂的事实。他像动物一样只顾目前,现在他瞅着天空,心想月亮的红晕预示着要下雨了。
一个带印第安人特征的小孩(也许是他的种)半推开门。雷卡巴伦的眼神问他有没有主顾。小孩心领神会,打手势告诉他没有:那个黑人不算数。躺在床上的人独自待着;他用左手抚弄着铃铛,仿佛在施什么法力。
夕阳下面的平原有点虚幻,像是梦中所见。地平线上有个黑点起伏波动,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