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黎正将钉子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回了。”我点点头。
这时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地跑过来看着我。我向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一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儿抱歉说被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家伙根本不是主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说:“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他的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恶心的家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再让你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冲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的眼睛了。
腹部的疼痛让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下意识地举起手来遮挡,可是几秒钟后,我却发现严武军的手在离我眼睛几厘米处停了下来。他的表情也很惊讶,几乎无法置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或者说他已经没有脚了。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得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占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颗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它面前,用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了,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的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家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第八十九夜 纹身
黎正的到来让我感到意外又非常高兴,虽然他是个话不多的家伙,却也有着奇特的经历。他为我除去了手腕上宗木种下的眼睛。
“使用镜妖需要很多的精力,对你这样体质的人来说不太适合,还是让它暂时在你的眼睛里睡睡吧。”黎正建议道,我也同意了。
当我问及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时,他却低头不语,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我去尽了我最后的一点责任,完成了他的遗愿罢了。”他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悲凉之色,但只是一瞬,随即取代的则是依旧的霜冷。
“我四处去寻找可以恢复自己原有身体的办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绝对不会插手,不过,这次例外了。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城市里,居然也发生了奇特的案件,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一场场神秘的人口失踪。失踪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小混混,由于他们身份的边缘化,很少得到人们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变多,才引起警察的关注。”
“而让这事情蒙上一层血腥气的则是一个小孩。孩子们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人不会有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往往是灾祸的根源。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是在一个废弃工厂的厕所里发现的,不,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体的一部分,孩子们喜欢把玩捡来的东西,或者带回家,如果只是抓来一些奇异的昆虫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可是如果你的孩子带着一块人皮回家,你会如何呢?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为只是块肮脏的皮革,但仔细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会判断出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或者牛皮会纹身么?”黎正反问道貌岸然。我无言以对。
(下面是黎正的口吻。)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脊背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