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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辰-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第1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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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这里怎么这么多人呀?”一个看样子有七八岁,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身边,拉着小李子问道。

  “哎呦,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快回你爸爸的楼里去。”小李子忙拉住小女孩的手说道。

  “不!我爸爸和几个叔叔在谈事情,让我一个人在屋里等着,一点意思都没有。他答应我今天去游乐园玩,带我吃披萨还要给我买芭比娃娃的。又说了不算!”小女孩撅着嘴说道。

  小李子正要说话,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女人哭声,接着升化成了撕心裂肺地哭喊:“憨子呀,你让妈怎么活呀?早知道这样,咱就天天吃窝头咸菜算了,妈和奶奶的病也不用治了。现在你没了,你这换命钱让妈怎么花呀,我们还治个什么病呀……”

  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如此悲切伤心绝顶的哭声,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和文字来形容的声音,一种发自内心的,最致命的伤感。一瞬间,我的心都似乎也被这声音所感染,撕碎,以至于一种产生一种异常的沉重的难过。眼泪模糊了自己的视线。

  顺着声音,我看到了一个穿着花格棉袄的妇女拿着刚刚发到手的合同,正坐在地上颤抖地哭着。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灰布棉衣的老太太,正茫然地望着前方。她没有哭,也没去劝那个哭泣地妇女,她只是默默地站着。从她无神的瞳孔中可以确定,她是个盲人。她们就是二憨子的妈妈和奶奶吧。

  “听说二憨子爸爸早死了,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这次他妈来领钱怕她瞎眼的奶奶出事,就也带过来了。”小李子黯然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

  “我听他老乡说的。”

  那个扎马尾辫的小女孩突然跑到二憨子妈妈身边,大声说道:“你别哭了,吵死人了。我让爸爸多给你钱就是了。”

  “她到底是谁?”我看着小李子问道。

  “她是吴老板的独生女儿小虹啊,你不知道?”他反而惊愕地问我。

  “你是谁呀?你爸爸又是谁?”二憨子的奶奶忽然拉住小虹问。她的声音和她人一样苍老而迟缓。

  “我爸爸就是这儿的大老板。是最厉害的人。”小虹得意地说道。

  “哦,是这样呀。”出忽我的意料,二憨奶奶并没有发啤气。周围的人都开始注意这一老一小。连二憨子的妈妈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不再哭泣。

  “你看看这是什么?”说着二憨奶奶从脖子上解下一个东西。

  因为离得远,我看得并不是很清楚。不过大概可以瞅到她拿出的是一个人形的东西,好像原来是挂在脖子上的。

  “这么小的娃娃,真好玩。”小虹笑嘻嘻地接过二憨奶奶的东西。而二憨奶奶则拍着小虹的头,低声在她耳边说着什么。只见小虹一边点头一边笑着。

  所有的人都不清楚她们在干什么,小虹怎么和二憨奶奶这么一见如故。小李子忙跑过去把小虹拉过来送回了吴老板的办公室。二憨妈和他奶奶也摁了手印领了钱之后与众人离开了煤矿,回了老家。

  不过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因为第二天小虹疯了。

  我是在吴老板召集那天当事人会议的时候见到她的。

  还是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不过这次,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毒与恐怖。她狠狠地盯着每一个人,嘴里喃喃地说道:“没有良心的人,我不会让她好过,你们就像当年那些打瞎我眼的红卫兵一样不会有好日子过。我孙子不能白死!”

  “小虹,小虹你到底怎么了?”吴老板的媳妇摇着小虹,好像能把她摇醒一样。

  “告诉我,你们为什么不去死?为什么不把别人的性命当性命?难道这个世界允许有钱人活着吗?惩罚马上就会来了!”小虹恶狠狠着瞪着她妈妈,然后一把推开了她……”王瑞华说到这儿停住了,看着满桌都在认真地听他讲故事的人,喝了口酒。

  “后来呢?”纪颜突然开口问道。

  王瑞华看了我一眼,谈谈地笑了一下说:“后来吴老板托人去找二憨子家人,甚至动用了他的一切关系和手段。得到的结果都只有一个——查无此人!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他又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再后来我就分配工作,离开了那里。前一阵在街上遇到了小李子,听他说小虹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一直呆在那里。而王老板的煤矿也被政府查处了,他以瞒报事故被判了刑。”

  屋里嘈杂喧闹,唯独此桌静悄悄。

  “有的精神病与小虹一样,被抽了魂或附了体。也许精神病院是天下阴气最重的地方了。”纪颜如是说。

  那你去过精神病院吗?离你家远吗?下次路过的时候最好小心点哦。

  作品相关 《胎痣》

  洪志让我捋起袖子,我一边捋一边忍不住地问:“怎么?给我讲故事是不是还要先检查我的身体吗?是怕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呵呵,不是这样,我想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胎痣?”

  “听个故事还需要有胎痣吗?”我一脸的惊讶。

  “当然不是,只是这个事情与胎痣有关。”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只是我的身上并没有什么胎痣,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有的人身上有,有的人身上却没有?”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据说在洪荒时代,女娲创人之时,分别在四个人身上留下了印迹,分别中一对翅膀,一只鸟头,一只鸟身,和三只脚,这些合起来就是神话之中的太阳神鸟三足乌。而这四个人也是掌管四季的神,分别为春神东君,夏神炎帝,秋神秋水,冬神冬伯。因此人们也常把自己身上的胎痣看做是吉祥之物。故事就从胎痣开始的。

  小美是我在最初的时装公司工作时的同事,小美是我们对她的昵称,她的真名叫林志美,与影星林志颖只差了一个字,因为她的穿着与气质,我们当初都以为她是他的妹妹。

  她的职责在我们办公室中是一个文员,每个月的工资是1500多块,这在深圳这个地方,并不算是高薪一族。对于一个女孩子,这些钱只够她的化妆品与衣服钱。但当我还听说她要每月寄回家给她的妹妹1000块读大学。心中不禁很是敬佩,但是敬佩之余,也听了她一些关于她是小三的传闻。但在办公室中,对于这些传闻她也并不理睬。也或许是她过于冷漠,也或许是众人对她的不屑,每次她都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做过之后,就开始对着窗外发呆,有时我看到她的那忧郁的眼神,心中总是感觉很多惋惜!”

  “怎么?你喜欢她了?”我问。

  “没,只是我从来没有看过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孩有这么丰富的眼神!也有突然之间,我有想接近她,了解她的愿望!”洪志微微一笑说:“事实上,我也是第一个走进她内心的人。一个周未的下午;我正在床上听MP3;手机响了;我看了来电显示,竟然是她的。对于这个,我真的很意外,犹豫了一会;按下了接听键,那里面传出了她很温柔的声音:“那么长里间没有接,我还以为你不想接我电话,今天下午有空吗?”

  我没有拒绝;我很仔细地将自己收拾了一番——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甚至还洒了一些男士香水。然后就走出门拦了一辆TAXT,向她说的方向而去。

  她说的地方是街心公园,阳光很温暖地照着,一对对情侣在各处诉说衷情,我和她在一条白色的法式长椅上坐了下来。她今天的打扮让我有些吃惊,她平时都是黑色或者深蓝的职业套装,今天却是一件白色的风衣,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白色的长筒靴,看上去很靓,或者说比以前冷色调的她要阳光许多。

  也不知道是我先开口,也不知道是她先开口,就这样我们聊了很久,这时这才发现在她那冰冷的外表之下,竟然有一颗火热的心,她告诉我说其实高中毕业她的成绩很好,却是因为老家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那高昂的学费,让她与大学在也无缘;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暗自己笑笑;自己终究不是命运的对手;于是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南下到了深圳。

  “你相信命运?”我问她。

  “以前相信,现在并不相信了”她笑了笑说:“我突然之间发现,很多时间都是可以改变的,包括命运,你认为呢?”

  “如果不甘于流俗;也是一件好事。”我说。

  说到这里,她捋起了袖子;让我看到了她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很美的蝴蝶图案。

  “这个是纹身吗?”我问。

  “呵呵;你怎么也可能想不到;这是一个胎痣,一个美丽的胎痣;只是在以前并不是这样,它只是一个圆,很丑的那种!”她笑了,笑的那样无邪。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你才认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我也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一句该说的话忘了问她:“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呵呵”她又轻轻地笑了:“人非草木;谁能又无情?只是我看到那么多受伤的人;所以我很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只是我感觉这些年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说到这里,她突然之间不说了,眼睫毛长长的,似乎这之中就蕴藏着千言万语。

  我一时无语,她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向前面走去,那一袭风衣,有说不出的风情。

  说到这里洪志突然打住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艳遇了吗?”我笑。

  洪志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接下去讲道:“三天过后,她突然在下班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是否有空?

  我说可以。

  从公司到她那里只有一个站的距离,很快我就到了她所在的租屋之前,这是一个很小型的精品的屋子,我定了定神,拿着一束鲜花向里面走去。

  她的门竟然是轻掩着的,我推开走了进去,屋子充满满了一股淡雅的香味,就像平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

  “你来了?”她从里屋走来,她竟然穿了一件低胸的粉红色睡衣,从那睡衣之中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体。

  “这就是你的私生活吗?”我问。

  “怎么,你不想吗?”她笑了。

  我对她所有好感在那一瞬之间全部的都没有了,鲜花被我扔到了地板上,我似乎听到花的哭泣,但是谁又理解我心中有多痛?在我走出她的房间并回头关之时,看到她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却在将门关掉那一刹那,我看到了她的胎痣竟然是圆的。而且在灯光之下发出了很阴晦的颜色。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那是尸斑!人一般死后,就会因为机体的累积出现色斑,而她的就是尸斑。”洪志点了根烟。

  “你是说,她已经死了?”我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第二天,就传来了她辞职的消息。当我再去那个小屋时,房东是一位中年人,他说这里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我心中突然之间有些失落,我是爱上她了吗?但这不过是一场错爱罢了。她从此将消失在我的记忆之中,只是她什么时不在这个世上的,那真的是一个迷。”

  “到此为止吗?”我问。

  “没!”洪志说。

  早饭煮了一些米,外加一些臭豆腐,我一直在想这样招待他很欠佳,但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也不好说什么。

  “自从这之时,我就不在这个公司做了,虽然老板也总想留我,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的一份简历被《南国风》杂志看上了,于是我就去了那里当了一个兼职记者,虽然是兼职记者,我却当全职记者做了,就在做记者的第二天,我认识了业务员张方。他和我是在同一个楼上住的,所以没有事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在一起吹水。

  多年的外来打工生崖,让张方体会到了生活的坚苦,他每次的从繁华如烟的深圳街头走过,都会感觉到这个人比蚂蚁还多的城市,自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暧昧的阳光;让他总感觉会有一些故事发生。

  那些打扮如时,衣着时尚,穿著似乎可以看到内裤的短裙和低的可以看到波的高跟鞋女人,不断地从他的面前走过,虽然他的目光也会停留在这些女人胸前鼓起的最高点,但他也同样知道如此年轻的女人却显的珠光宝气,她们的身份不是妓女,小三,便是哪个富豪的千金。依靠自己零推销率去泡她们,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说送她们一辆宝马,单是一辆昌河面包车都无法满足。挤公交已经成为习惯。而打TAXI也显得奢侈。因此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就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宣誓自己要单身至少五年。因为他非常清楚,金钱,是一个男人最好的装饰品,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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