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谁说过的?机会就像小偷,来时偷偷摸摸,走时损失惨重。爱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其实最重要的,是片中的女主角是潘琪。我暗恋她三年,从碧萼葱荣到宛转黄花,但我没失去勇气。她说等我有了二百平米的房子和林肯轿车就嫁给我,这让我激动非常。尽管那很遥远。
这个城市不缺美女,姹紫嫣红风情万种。但只有潘琪让我迷醉。尽管有时喝醉了我也大吼:让爱情见鬼去吧!可是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我从没想过一只鸽子会左右我的事业和爱情,所以当我看见它时简直是狂喜。我扑过去抓住它,仿佛手里是一根价值连城的救命稻草。我甚至都忘了它的出身。
一个女孩愤怒地瞪着我,说:你抓我家的鸽子干吗?!
你家?我有一刹那的恍惚。哦,哦,是这样。。。。。。。我慌乱的解释,并且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是记者?她歪头疑惑地问。
是啊,是啊。我昂首挺胸沾沾自喜。
那你有做记者的天赋吗?
天赋?我有啊。很有。
是什么?
恩。。。。。。。我沉吟半天,说:我很老实。
那女孩哈得一笑。那你说说我给你的感觉。
你。。。。。。你很漂亮。
她咯咯得笑弯了腰。
我知道女人很好哄,但没想到这么容易。容貌是女人的命,是男人的创可贴止疼片可口可乐。
我叫徐栩。她伸手给我:用我的鸽子可以,但有个条件。她斜睨我一眼:我得跟着看你们拍摄。
我大喜。忽然觉得她很可爱。甚至,长得真的很漂亮,像某个日本的女明星。
潘琪在镜头前毫不拘谨,天生见惯大场面的人物。肢体。眼神,以及随风飘扬的长发,无不恰到好处。我设计了一个她坐在公园长椅上缓缓回头的画面。当她转过身,我们的目光正好近距离相对。时间仿若静止,她的眼睛像我的整个世界。录像带喀嚓一响,没电了。我对电池痛恨至极,小声诅咒:没得真TM不是时候!
徐栩奇怪地看着我,问:你很喜欢她?
我侧头从镜框上方看她:不行?
行,行,很行。她模仿我的语气。只是,你有俘获人家的信心?
我顿时泄气:有没有管你什么事!
那还我鸽子!
我咬牙。现在的女人啊,怎么都跟修炼成精似的。我只好恳求:晚上请你吃饭?
徐栩得意一笑:我要去凯悦!
我腮上的肌肉挣扎几下,凯悦?!这个月薪水算泡汤啦。
坐在凯悦西餐厅我如坐针毡。我惟一羡慕富商的理由就是可以用金钱换取快乐。自己的或是别人的。所以当我听到徐栩说要三杯“蓝山”咖啡时忍不住惨叫一声。
怎么?潘琪的大眼睛专注地让人神往。
哦,没,没什么。“蓝山”怎么能喝呢?我冲侍应生喊:来三杯“丝路”!我的心如火燎原。
两个女人一台戏。潘琪久经风浪也就罢了,没想到徐栩那么小的丫头居然也很厉害。两个人笑里藏刀针锋相对,好像天生是冤家。我的身价顷刻倍增,我不知道她们是真的在乎我,还是只想以征服我来证明自己的魅力。我低着头拼命用汤勺舀甜汤,像一只心事重重的呆头鹅。
分手时我举棋不定。左右望望,都是包含期待的眼神。情感上我该送潘琪,道义上我要照顾徐栩。她们俩都气定神闲胜券在握。我呼吸困难。这时有歌声飘来:请你走开好不好,别自寻烦恼。。。。。。。
如果你倒霉了,它可能是接踵而至的。九月的晚风已经很清凉了,我的心比风还凉。随然我总是以自己的聪明为傲,可是面对这两个千年难遇的女人,我只能自叹命苦。请你走开好不好?走开其实很容易,走开的后果呢?多年辛苦化流水,还是一朝邂逅终成空?话说回来,如果真的不爱一个人了,安静地走开是最明智的。爱情这东西,实在用不着扒皮带骨。
我眯起本来就小的眼睛,望着闪烁的霓虹,一丝喜悦像被放在了放大镜下,蓦然成川。因为我看见了常敏。
我高高地举手,喊:敏。。。。。。常敏!
常敏惊讶地回头,立刻快步走过来。好几年没见她了,听说早已嫁作商人妇。她的肤色的确保养的不错,眉眼依旧菡萏生香。想当初,我和她可也是指天誓日过的,只不过生活的烟火让她选择了背弃。我谅解,而且由衷地欣慰。爱一个人,就是让她舒适和幸福,即使,并不能真切地拥有。
常敏有点欢喜又有点幽怨地凝视我,我从她的凝视中,看见了我曾经骄傲沉默地少年时代的影子。只不过几年而已,却如同已隔了几世。
你。。。。。。。好吗?她哑声问我。
恩,还好。你呢?
她不说话,眼里有雾气弥漫。
我介绍一下。压住慌乱的心,我给自己找缓冲的理由。
她是谁?潘琪微笑着问。
她。。。。。。。。我犹豫。
我是他的女朋友!常敏说话总是掷地有声。
呵!潘琪优雅地一耸肩,转身就走,临别还冲我挪揄眨一下眼,跟台湾那个作洗发水广告的女明星双胞胎一样。
徐栩假装用力的咳嗽一下,在我面前伸出大拇指:新欢旧爱,今儿算凑齐了。白大少爷,拜拜了您地。然后她抱着早就对我苦大仇深的鸽子消失在夜色里。
冤枉啊!我伸长了脖子喊。
旁边一间店铺的二楼窗户砰地打开,一个面相凶恶地胖子朝下边吼:半夜三更的,喊什么喊?!再喊老子揍你!
你丫揍我试试!我挥舞着并不有力的拳头。
你给我等着!楼道里响起他下楼的踢踏声。
我拖着常敏撒腿就跑。一直跑出很远,常敏才挣开我的手。我们都气喘吁吁。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这德行?!常敏手指点我额头。
我后仰皱眉,表情严肃甚至是怨恨地盯着她。她成功的激怒了我。我以为我是坦荡的,胸襟广大的,以为可以真的不在乎她的背叛。我错了。每个辗转难眠寂寞入骨的夜晚,每次打败认输被人羞辱的时刻,是功成名就扬眉吐气的信念在支撑着我。不客气地说,这其中的大部分,皆是拜常敏所赐。
我转身大踏步往前走。世人睨蔑我自笑,来日令尔惊苏秦!
白水清!你给我站住!
我站住。你瞧,这才是我的名字。有够难听的。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小白或者老白或者随便什么白,常敏了解我到须发毕现,所以她一头扑进了我怀里。
喂,喂。我慌忙推她。你可是有夫之妇啊!
不要你管!
我郁闷得直翻白眼。为什么每个女人都不要我管?她们却偏偏能把我管?那我岂不是人尽可。。。。。。。
常敏哭的慷慨纵横变化莫测,最后成了无声的呜咽。像一台永不停歇的除草机。
我心一软,手臂搂住她。女人啊,咳!真TM麻烦!
奇怪的是,我的眼睛里竟然也有几滴温和的液体在滚动。我使劲睁大眼,说:别哭了,不然老得会很快。
她瓮声瓮气地问:再哭五分钟行吗?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耐心地说:恩,基本上。。。。。。眼泪不是用来洗衣服的。
常敏噗嗤一笑,一把推开我,淬道:臭小子!这么多年死哪去了?!
我呈微笑状态的肌肉一时还原不了, 呲牙裂嘴像一尊泥塑或者木偶。
很长一段时间,我是闭塞的,除了工作就是发呆,要么独自一人去酒吧,看别人夜夜笙歌。我的思绪却汹涌奔腾,脑海里此起彼伏的,全是关于爱情的片段。关于爱情,还是李敖同志说的好:惟有恋得短暂,才能爱得永恒。原来如此。
喜欢谁,她占据了怎样的位置,我心里清清楚楚。只是我的心投奔那人去了,身体却还站在原地。我总和自己背道而驰。
然后秋天来了,与往常一样,雨丝萧条,心里的湿润也无休无止。一个星期天,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听时针滴答响过。心里的狂乱张牙舞爪,如火苗般向四方弥散,我忽然觉得悲伤,即使我离开这间房子,身上也扛着某样东西在奔跑。我是一间奔跑的房子。
可是,我去哪里呢?我不知道。
终于无法忍受寂寞,我约了潘琪。她是这样一个女子,只在我想她到软弱的时候,才会出现。别的时间,她仿佛是一幅凝固着菊花的画,在我记忆的墙壁上闪辗腾挪,我闻不到她的香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世界,也许,我根本就游离在她的世界之外而不自知。这很悲哀。
我猜不透她的心思,正如没有人完全了解我。我们的心都被层层地茧包裹,像一个坚硬的城堡。我不是她的“特洛伊木马”,找不到进入她心脏的方法。最多,我只是一只愚蠢的飞蛾,只知向着光明扑去,而不去想薄脆的后果。
我要去北京了。潘琪说。
我呆了一下,然后条件反射地问:为什么?
她不说话,美丽的眼睛里光彩熠熠。
我恍然。北京有她一直爱着的一个男子。他是她的终结者。
我以为我会失望,一如从高耸的悬崖泻落的瀑布,摔得粉身碎骨连思维也无,可是没有。我把目光转向窗外,阳光灿烂,一片落叶优雅地飘过。我听见自己说:祝福你。
除了这个,我无话可说。
有时也会在网上遇见徐栩。她还在上大学,总是唧唧歪歪地问我当初如何如何,不时宣扬她的英语震了全班同学,又怎么用作文抨击语文课的呆板等等。
偶尔她也问:和潘琪怎样了?
我说:问什么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小孩子不要忧国忧民。
徐栩就说:你去死啦你!
我苦笑。如果死是真的解脱,我一定愿意。胜过为情所累欲罢不能。我是自己的俘虏,不堪一击。
其实我明白徐栩在隐约的喜欢我。然而我不敢有任何承诺,承诺是一阵风,从天边卷起,从眉间经过,在远方消失。
人是会变的,变到面目全非迷失自我。以为不会变的,只有我们自己。只有。
常敏又失散了。很自然的,一点痕迹也不留的。那天她给过我电话,一拐弯,我就扔在了风里。有些人,这一生,不见也罢。我知道心底的某个角落,还残留着她的气息,然而再见又如何?曾经的眉锋翠展,到最后,也只是腕玉香消。我是一个纯洁的人,我觉得。
再过半年,我不能容忍这样存在下去。到处都是一成不变的骚动,每个人的微笑背后,都有转身之后的嘲讽。我想去流浪,虽然知道别的地方也没有珍惜我的人,也是一场场萍和水的交错。但我还是想走。
我去何方?
我只把这想法告诉了徐栩。似乎,惟一能分享我心境的人只有她。若干年后,她是否还能记得我的模样?是否,当我出现面前,会低声的说,请你走开好不好?对于未来,我不肯预测,我想我永远也算不准确。未来像一个黑幽幽的深渊,我只能坠落。
万禧的春天第9节 天使也一样
我叫winci住在这个城市中的一栋楼的17层,我喜欢这个数字,所以在挑这个楼层,为了分担费用我和一个男人合租了这个房子,他是一个朋友介绍的,安静的男人很瘦眼神忧郁,做事情有自己的方法每天坐地铁上班,穿boss的套装。我是一个懒散的在电台工作的女子,靠卖嗓子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晚上的时候我的声音会以电波的方式在空中飘荡,只要你愿意打开收音机,那么你就可以听见我在讲或喜或悲的故事,虽然都很感人,但是我喜欢以分离来结束的故事,我总是觉得分离是我的宿命,别人说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也许吧,我喜欢那样就和我喜欢冰水一样“殊途同归”我喜欢这个词语,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德国严紧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