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衣人,赵歇识趣的咬紧牙关紧闭着嘴巴。
先前就是这个带着鬼脸面具的黑衣人,将晕倒的自己弄醒后,当着自己的面不带一丝烟火之气的将地上昏睡过去的百余个故赵遗族尽皆斩杀当场。
那干净利落的手法、那平淡的眼神,就仿佛杀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鸡一只羊一般。
赵歇永远也忘不了那一蓬蓬热血喷洒出来四溅飞射的场景,以及杀完人之后这鬼面人陶醉的一叹。
然后紧接着就是这位仁兄拎着他像是拎只小鸡一样,晃晃悠悠的避过了秦军的守卫轻易的上了城墙,然后用根小绳子轻飘飘的就出了城。
将可怜的赵歇扔到早已等候在路边的一辆马车上,然后再没有说过一句话。包括驾车的人,同样带着一个惨白面具,恍若死人。
“哐当!”一声巨响,然后就是“砰”的一声。
疾驰的马车好像碾过了一块石头,整个马车重重的跳了一下。捆绑在车厢中的赵歇随着马车一跳弹起老高,然后重重的一头撞在车厢壁上。
这一撞差点没让赵歇疼的直接晕过去,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痛哼。
头上强烈的痛楚虽然疼的赵歇要昏厥,但是他此刻最担心的反倒是一直默不作声纹丝不动的鬼面人,生怕自己刚刚这发出的声音惊扰到这位杀神。
最让赵歇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漆黑的车厢中赵歇看不到鬼面人,但是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两道冰冷的目光移到了自己身上,随着这目光的移动,所过之处赵歇都感觉仿佛有两把冰凉的利刃在自己身上划过。
赵歇顿时如坠冰窖,牙关不由“咯咯”作响!
听到赵歇牙齿颤抖的声音,鬼面人发出一声嗤笑,“废物!”
紧接着,一道闪亮的光芒从黑暗中闪过,势如闪电直奔赵歇而来。
“你可以叫我孽!”
(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玄武军!
看到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出现,赵歇心中陡然一松反而平静了下来,牙关也不在作响。
“哧哧”两声之后,车厢重新又陷入寂静。
并没有意料中的痛苦。“我死了吗?”,赵歇疑惑的睁开眼睛道。
“嗤!原本以为你只是个废物,没想到还是个傻笨到极点的废物!”一个带着浓浓不屑的嗤笑声陡然从赵歇身前响起。
赵歇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一惊之下赫然而起,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捆着自己的绳索都已经断了。
原来刚刚不是要杀我,只是割断绳索。
“真想不通,为了你这个傻笨到极点的窝囊废浪费如此之多,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对于这个叫孽的人称自己窝囊废赵歇说不生气那肯定是假的,怎么说他也做了几天的赵王。但是虽然心中恼怒赵歇却不敢表现出来。
此刻听到这个孽口中的“她”顿时明白孽是奉命来救的自己。
“他是谁?”赵歇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追问道。
孽仿佛根本没有听到赵歇的话一般,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车厢壁上,再次闭上了眼睛。完全将一边的赵歇给当成了空气。
赵歇半天等不到回应,嘴巴张了几张,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再开口,小心的揉揉被捆绑的发麻的手臂,将身体蜷缩在车厢角落里,也不再说话。
车厢顿时陷入死寂。
……
胡亥再次收到蒙恬从巨鹿传回的信报已经是五月初三了。
听赢一读完蒙恬的信报,胡亥并没有说话,手指不急不缓不轻不重的扣着身前的铜案。
蒙恬搜拿全城一夜无果。第二天也就是五月初一早上,九原军发现了孽下城所用的绳索,却已然追之不及。一个晚上的时间,快马足够奔出百余里地。
史泽也在早上进了城,向蒙恬禀报夜间发生在城外大营的偷袭之事。
偷袭的人不多,最多也就十余个人。不过还没靠近大营就被暗哨所发现,十余个带着面具的黑衣人格杀了暗哨之后,用强弩对着大营射了数十只火箭。
等到史泽带着大军赶到时候,仅仅就发现了两具暗哨的尸体,都是一刀毙命。大营因为得到暗哨的示警加上火箭又少所以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
蒙恬在收到九原军报告的贼人从城墙上溜下去的消息不久,就收到了胡亥传来的诏令。
对于火葬这一事,蒙恬以及九原军并不排斥,但是唯一让蒙恬不安的是胡亥竟然会在一个月之后亲临巨鹿,这就不能不让他担忧了。
眼下巨鹿刚刚从新归附,而巨鹿郡四县之地,还有三县没有重归大秦。虽然说眼下李左车等贼首已然伏诛,但是跑了赵王歇,逼出了隐藏在暗处的一个庞大故赵势力。
而这个故赵势力之所以杀掉其余故赵遗族除了人多不好逃走之外,显然也有独自掌控赵歇重新将赵歇推上王位的意思。
这样一来,山东等地显然并没有真正的恢复平静,甚至有可能又要乱起来。
如此情况下,大秦的皇帝陛下亲临混乱而又密布危险的山东,可以想像的是,这些意图叛逆的故赵遗族甚至还有别的潜藏势力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刺杀胡亥。
一旦胡亥受到刺杀,即使不出意外,肯定也将造成整个大秦的动荡,甚至说不定还会波及到如今刚刚安稳下来的关中等地。
所以蒙恬在收到胡亥的诏令之后,一面命人整理阵亡将士的尸体名册、明察暗访故赵各处遗族;一面给胡亥发信坚决不同意胡亥亲临巨鹿。
一天一夜巨鹿就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情,可以说真的是大出胡亥意料之外。
原本他一直以为自己来到这大秦最大敌人就有四个个:一个是率先起义的陈胜吴广;一个是刘邦;一个是项羽;最后一个则是大秦周边的各族蛮夷。
没想到的事,蝴蝶效应如此之广,翅膀扇了两扇,历史就悄然偏离了轨道。
陈胜吴广没了,张耳陈余冒出来了;灭秦的最后胜利者刘邦没反,反而成了自己的侍从郎中;项羽肯定是威胁,这个胡亥肯定;大秦周边的各族蛮夷现在还没来,匈奴也没南下,结果子婴不见了,赵佗那边有点反的瞄头了;赵王歇、李左车出现了,李左车死了,赵王歇逃了,又出来个隐藏在暗处的庞大故赵势力;到底还有多少人藏身在暗处俯视眈眈?到底还有多少原本不应该出现在历史中的人要跳出来?胡亥不知道。
历史由于他的出现,而产生的如此重大的偏差,让胡亥突然发现自己原本因为来自后世所掌握的情况,在眼下已经根本不能再给自己带来任何优势了。
而失去了这个优势,自己还能有什么?胡亥扪心自问。
“陛下!翁仲将军在帐外觐见!”刘邦走进大帐躬身对胡亥一礼道。
等了一会,坐在帐中的胡亥没有任何回应。
刘邦疑惑的看了看赢一,再次道:“陛下!翁仲将军在帐外觐见!”
“赢一,传诏蒙恬将军,朕亲临巨鹿之事心意已决,命他在巨鹿好好安抚百姓,对赵歇以及藏于暗处的故赵遗族严密追查,朕会派龙卫前往巨鹿助他。”胡亥突然开口道。
“下臣遵旨!”赢一连忙躬身应道。
“召赢五至灞上大营来见朕!”胡亥紧接着道。
“喏!”
看着赢一出帐胡亥才发现刘邦站在下面。
“咦,刘爱卿可是有事禀报?”胡亥疑惑的问道。
“回陛下,翁仲将军帐外觐见!”刘邦听到胡亥的问话躬身答道。
“哦翁仲来了,宣!”胡亥这才想起来自己先前召翁仲觐见的事情。
翁仲是在两天前到的,之所以来的比李信还要晚主要就是因为他的巨大体形了。
以翁仲一丈三尺(秦制一尺=23。1厘米,一丈=十尺)的身高也就是后世将近三米,重达四百斤,只能用大巨人来形容了。
胡亥见他第一面的时候首先冒出来的是绿巨人三个字,无怪乎被月氏人称为“天神”。
翁仲的体形和体重,根本找不到合适自己的马匹,以至于只能乘坐马车赶往咸阳。所以一路行来要比当初李信到咸阳要晚很多。
对这样一个猛降胡亥是又恨又爱。恨的是自己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刚刚到翁仲的腰腹,站在他面前就跟一个小孩似得,爱的是这样一个猛降在战场上那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更主要的是带着翁仲在身边,胡亥御驾亲征很有安全感,楚霸王算甚?
不一会翁仲就躬着腰掀开帐篷进来了。
“下臣翁仲拜见陛下!”
翁仲躬身对胡亥一礼声若雷鸣道,好在大帐的高度足够,不然翁仲肯定要一直躬着腰说话了。
胡亥揉了揉被翁仲的大嗓门给震的发麻的耳朵道:“翁爱卿不必多礼。朕命你挑选的士卒挑选的如何了?”
翁仲可以说是重甲步兵领军将领的不二人选,所以他一来胡亥就直接先封了他一个灞上将军的虚名,命他在灞上大营六十万大军中挑选身高八尺及八尺以上的士卒组建重甲军团。
看到胡亥揉耳朵翁仲显得有点不好意思,他虽然面相看起来比较老,但是其真正是生理年龄还不到二十岁,可以说比胡亥还要小个一两岁。
“回陛下,下臣统共挑选了六千余人。”
这次翁仲明显将他的声音放低了不少,弄的他自己显得很不适应。
“六十万人中挑选到六千人?”胡亥惊讶的道。
“回陛下,八尺以上能举千斤者六十万大军中仅只六千余人。下臣不敢违陛下之令,故仅只挑选出六千二百一十一人。”翁仲将准确数字报了出来,他以为胡亥是不满意。
却不知道,听到翁仲的话,胡亥不仅没有不满意,反而高兴的不行。
八尺以上身高的大汉在后世那至少是一米九左右了,能在灞上这六十万大军中就挑选出六千多人可以说是大大超乎胡亥的意料之外了,近乎十分之一的概率了。
看来先秦这个时候中国人的身体素质至少身高要比后世强上不少哇!
“那七尺和八尺之间不能举千斤的你可知有多少人否?”
“回陛下,七尺至八尺身高之中而气力不足千斤的,灞上大营这六十万大军中当有三万人!”翁仲想了想肯定的道。
听到翁仲的话胡亥不由大喜。
六千多人加上三万人,这就是将近四万人,虽然离胡亥设想的十万人的重甲军团还有差距,但是组建一个翁仲统领的重甲军团的雏形那是足够了。
有了一个雏形剩下的就可以慢慢补充,再说一下扩建太快,尚坊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打造出如此之多的专门配给重甲军团专用的铠甲和兵器。
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大秦目前的战马不太适合重甲骑兵,不仅骑士要全副铠甲,战马身上同样需要覆盖铠甲,这样才能被称之为重甲骑兵。
有了这三万余人的重甲军团,胡亥不相信在如今的大秦还有那只军队在正面战场上能抵挡三万全副重铠冲锋,同样有了六千重甲步兵,关键时刻就是一把要人命的利剑。
最关键的是重甲步兵进可攻,退可守。
这只将由翁仲统领的重甲军团胡亥已经给他们想好了名字——“玄武军”!
(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 红绿家邦
当然,玄武军只是胡亥设想的众多军团中的其中一个。
重甲步卒、骑兵有他的长处,自然也有他的短处。对士卒、对战马的要求这是其一,武器装备等等同样都是异常重要,而且花费显然不能用巨来形容的,不过好在如今的大秦还消耗得起。
尤其是重甲骑兵,显然只能用于旷野和短途的集团式冲锋,长途奔袭的话,估计马上的骑兵没事,战马就先都累毙了。
当然,相对于重甲军团的威力来说,大秦军队中配备专门的重甲步卒和重甲骑兵的短处就显得微乎其微了。所以胡亥才会急不可耐的在翁仲到达咸阳的第二天就让他开始挑选兵卒。
翁仲对胡亥命他挑选八尺以上能力举千斤的兵卒时已经猜到是为了组建重甲步卒,因为重甲步卒在大秦的军队序列中原本就是存在的,而且要求也同样如此。
但是对胡亥需要剩下的七尺以上至八尺而又不能举千斤之重的三万余兵卒,到底是为什么作何之用他就有点摸不清头脑了。
“从今曰起,翁爱卿你就将这身高七尺以上的近四万余兵卒全部挑选出来单独编练,至于统领之人就是你了。如何编练去找赢一他会告诉他的。”胡亥没有多跟翁仲说什么,直接下令道。
编练之法,胡亥在鼓捣出正步之后,在这十几天内又陆续将负重越野、紧急集合、三十里长跑等等后世用来训练特种兵的方法,只要他能想到的都罗列了出来。
罗列了这些训练方法之后,胡亥又仔细整理了一番,然后口述给赢一记下。
他知道万事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就他在灞上大营呆的这段时间观察,虽然生活条件跟后世相比远远不如,但是显然此刻九州大地上的国人的身体素质仍然要远远超过后世。
所以他认为这些原本用来训练特种兵的方法用在此刻的大秦军队哪怕是普通士卒身上,对他们来说依然是可以承受的。
胡亥甚至将武装泅渡都加入到了这六十万灞上大营的训练科目中。南方未定,未雨绸缪,方能在最后图穷匕见之时不至于手忙脚乱不是。
“下臣遵旨!”
翁仲听到胡亥的话连忙恭声道。
“去吧!命刘邦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