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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最发达最民主最自由的美国,也没有这一说儿。
所以签证一到期,小波就回了中国。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还是比美国强。起码,五年的博士加上流利的英语,让小波得到了些口译的活儿。而在美国,凭这些他什么也没得到。
国内缺口译,所以有人干脆把“白领”改称“金领”。
但其实不管白领也好金领也罢,小波连轴忙活一个月,还比不上Rob一天赚得多。所以小波到底能赚多少,大概除了他自己,根本没人会关心。
如今在网上和以往那些美国朋友遇上,他们问:小波最近咋样啊?小波若回答忙,他们则会惊呼:你还忙?你有什么可忙的?
所以,回国也还不错。起码不少人真把小波当成口译,而不仅仅是Rob的男朋友。
或者Rob的小男朋友。
其实,小波也没有多喜欢待在美国。他不大喜欢芝加哥,比邻的密西根湖在夏季为有钱人提供醉人的美景,在冬季则为普通人提供七八级的大风。
小波也不喜欢每周五晚上去机场把Rob接回来,周日晚上再把他送走;更不喜欢连着一个月都不用去机场,因为Rob又回了广州。
Rob 常说他不喜欢纽约,也不喜欢芝加哥。他就喜欢回中国,因为只有回到中国,他才能把烦心的事儿都扔到太平洋里。
纽约给Rob的压力的确不小:爹妈要照顾,十几个店员要开工资,税务局要缴多少税,中国城的小混混要送多少红包。他每天早晨六点进店,七点开张,迎接中国城第一批游客,一直到晚上十点锁门回家,每天都要出去进货,另外还要去健身房跑步一个小时。一周七天,只要他在纽约,每天晚上绝对睡不足五个小时。
然而,当Rob不在纽约的时候,他的助手九点钟开张,晚上七点关门,三天进一次货,营业额似乎也并没减少太多。
可Rob坚持认为,正因为有了他十五天的努力,剩下的半个月才能继续赚钱。对此小波无从考证。他只知道他给Rob制造了一个矛盾——剩下的半个月,到底是回广州,还是去芝加哥?
Rob自小不是好学生,不喜欢做选择题。小波也不是好老师,不愿意给Rob的考卷儿打分儿。不是说么?爱情不能考验。
所以芝加哥并没什么好留恋的。找不到工作,小波索性回国。顺其自然。他心里并没什么遗憾。
可小波不愿意住在广州。他是北京人。二十世纪里,有二十四年他在北京度过。
不过小波从没说过不喜欢广州。他自己也相信他并没有不喜欢广州。广州什么也不缺,还多了许多好吃的东西,而且什么事情都有人帮忙。可他就是不喜欢每天跟着那帮并不如何当他存在的广州人,更不喜欢因为听不懂广州话,而经常坐上汽车了还不知道要去哪儿。
然而,每次和Rob讨论这个问题,小波都说:我无所谓,住哪儿都一样,只要让我觉得那儿是我自己的家。
但不论小波多么努力地做出无所谓的态度,Rob仍急赤白脸地喊:真无所谓,就不会阴阳怪气地塞一句什么是不是你的家。不喜欢就直说,用不着拐弯抹角!
Rob终于还是在北京买了房子买了车,而他每月在中国的十三天,七天在北京,六天在广州。
一个月七天,和以前在芝加哥没什么区别。
不过北京就是北京,总比芝加哥热闹。所以小波并不觉得寂寞。
房子装修了两个月。除了忙房子,小波还穿插着发了四回烧,闹了一次胃病,从而充分体会到芝加哥的空气比北京干净,病毒也少,出国五年多,身上的抗体都退化没了,好像户口和身份证出国作废,回国得从新办。
房子装修好了,预定的汽车也到货了,下一步要办中国驾照。美国驾照换中国驾照,程序比想象的繁琐。
驾照终于到手,在北京的大街上开车却更不容易。加塞儿的汽车和横冲直闯的行人小波凑合躲开了,可没躲开藏在立交桥底下的交通警察,更没躲开二环路上的摄像头。交警长的帅还好,可惜交警不会因为自己太胖或者年纪太大而在罚款的时候打折。罚款不打折也还好,可十二分积满了就麻烦了——再去上学习班儿,又是一档子事儿。
除此之外,就是没日没夜拼命地接活儿。剩下的时间上网跟见过的没见过的人聊天儿。小波并不经常去看爹妈,不是跟爹妈感情不深,也不是担心爹妈催他结婚。在爹妈那里,Rob并不是秘密。Rob也无法忍耐自己变成谁的秘密。小波的爹妈至少能做到表面上不反对。可小波还是能不回家就不回家。他不想听爹妈说:你的博士读了那么多年,干什么用呢?
小波有点担心,回头哪天从爹妈嘴里也听见那帮美国朋友常说的话。
好在小波很忙。白天夜里的忙。神经衰弱也有好处,增加可利用时间。每分每秒都有事可做,Rob不在其实没什么。他在的时候还要埋怨小波太忙,更烦。
可生日那天不同。
其实小波并不在乎自己的生日。一辈子得有多少个生日?小波只过了二十九个,加上这回才三十个,还不到一半儿。应该不到。小波家祖传的长寿基因,小波的祖母还健在,今年九十九,虚岁整整一百。
所以小波不那么在乎生日。可Rob不能也不在乎。一年就这么一天,小波能顺理成章地向Rob要求点儿什么。当然另外的三百六十四天,小波也不知Rob到底少给了他什么,然而即便是为了这一天,小波也还是没把要求说出口。
小波只说:去广州吧,我无所谓。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一章 瞬间(4)
4
香港人年纪没比小波大多少,也就三十出头儿,唇红齿白,五官端正,只是稍微有点儿胖。
小波毕恭毕敬地起身,确保自己正面带微笑,把争吵的后遗症深深藏在心里。
香港人微笑着打量小波,然后递上一张名片,自我介绍叫Ramen。
小波引导Ramen换了一张桌子落座。Ramen看了一眼小波身后的肥猪头,却并没说什么。
Ramen用香港腔儿的英语和小波聊天儿,再用香港腔儿的国语夸赞小波的英语地道,有意无意地再瞥一眼旁边儿沙发座里的胖子,然后拿出一张时间表来。
这次的活儿是朋友介绍的。小波以前没给这家公司干过,更没见过Ramen,所以需要面试。小波特意穿了西服打了领带,在头发上抹了发蜡,然后冒着被摄像的危险在二环路上超速,所以提前了五分钟到达。可Ramen迟到了十分钟。十分钟不算长。但足以吵个跨越八个时区的“国际架”。其实都算不上是吵架——小波并没说什么,Rob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但这足以让小波难受好几天。具体几天,要看Rob多久再打电话来。然后由小波先说Sorry,Rob憋着不理他,或者再发一顿脾气,或者再把电话挂断了。然后就要再等一天半天的,或者走运的话几个小时,Rob再打电话来,对小波说一些关心的话,用少有的温柔语气。脱胎换骨,让小波抱着手机鼻子发酸。
香港人用粗短的手指指着时间表说:“江先生对不起,上次给您的时间表恐怕会有变动,活动要提前一周,地点也有变化:前两天在北京,后两天在广州。当然您的飞机票和饭店完全由我们负责。您看有没有问题?”
小波笑了,笑而不语。香港人一脸诧异地又问了一遍,小波才如梦初醒一般,忙不迭地点头回答:“没问题!”
没问题。老天安排好的。第三十个生日,不在广州过在哪儿过呢?
Ramen也笑。一边儿笑一边儿看着小波,两只不大不小的眼睛闪闪放着光。小波连忙把目光挪开。
Ramen突然问:“是你的朋友吗?”
小波一时没听明白。Ramen向着沙发里的胖子瞥一眼,小波立刻恍然大悟。忙说:“不是,我不认识他。”
Ramen连连点头,眼神让小波有点儿别扭。所以小波再次越过Ramen的肩头,把目光毫无目的地洒出去,好像一把撒向人群的传单。
这咖啡屋的楼上有一家北京顶顶有名的健身房。所以有不少帅哥或自认为是帅哥的人,挺胸阔步地从咖啡屋里走过。
确实有几个让小波多看了几眼。
但那仅仅是一瞬间。帅哥走入电梯,小波的心情便如弹簧复位。
小波仍在琢磨:Rob下次什么时候能再打电话来呢?要告诉他,还是得去广州。要用温柔的口气承认,的确是自己不好,不该堵气说那句话。
在广州过生日又有什么不好呢?
5
每件事情总有个开始。而在每件事情开始的时候,由于某些东西随机地出现,我们的记忆便会将这些东西赋予特殊的意义。在别人看来,或许与此事完全不相干。可在当事人看来,却有着微妙而密切的联系,甚至成为象征。
在小波心里,Rob是和雪联系在一起的。
芝加哥的雪,从天而降,轻飘飘的,落入手掌心儿,立刻化为虚无,就只留下一丝凉意。
还有什么会从天而降?神仙,陨石,还是馅饼?
可Rob不是这些。在小波看来,Rob和陨石,神仙,或者馅饼完全没有关系。当然,小波在美国的许多朋友却并不这么想。如同Rob的许多朋友一样,他们觉得Rob和那些传说中会从天而降的东西很有可比之处,因为不论是陨石,神仙,还是馅饼,弄不好都能改变命运。
唯独只有雪花,落入掌心,立刻化为虚无。
但小波很固执,他就偏偏只想到雪。
而且小波知道,他的这种感觉,决不仅仅是因为和Rob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夜晚造成的。
小波第一次见到Rob的那个夜晚,天空中的确飘着鹅毛大雪。而且马路上的积雪,让整个芝加哥几乎陷入瘫痪了。
小波刚买来不久的二手车的车玻璃上结了厚厚的冰,这让他在出门时就比平时费了更多功夫。城里又处处堵车,所以当他走进饭馆的时候,比约好的时间晚了整整半个小时。
他本来有点儿不想去赴约的。他并不知道他的未来如何。他只是在某个夜晚不小心在网上读了一篇描写爱情的小说,随即冲动地和刚刚认识的网友相约见面。
但冲动如洪水,洪水过后,岸边的岩石原形毕露。生活仍要继续,小波仍是谁的儿子谁的同学和谁的男朋友。
更何况,今晚要见的网友只是一个来芝加哥出差的生意人,比小波大八岁。一个匆匆的中年过客而已。
可说到底小波还是去了。穿着他最珍贵的一件衣服——出国前在燕莎花1000块买的皮衣。那1000块是小波出国前去济南时,他奶奶含着泪塞进他手里的。 九十多的老太太,最心疼小波这个孙子。当小波很小的时候,小波的父母一直在西北插队,是奶奶从小把小波带大,所以很是担心他这一去美国,就再也见不着了。
饭馆里比外面温暖多了。可小波并没脱掉皮衣,只把前襟敞开了,露出里面乳白色的毛背心而来。毛背心儿没过多久便吸满了中央空调吹出来的热风。小波额头微汗,脸色也格外红润起来。
中年商人身边还坐着好几个人。这让小波有点儿吃惊,不过原本的一点点难堪也淡了——是由主角隐退为配角的轻松。除了小波以外,其他人都说笑得很放肆,看来都是商人的老朋友。唯独商人自己,言语动作有点儿拘谨。小波沉默着听大家聊天,脸上始终挂着温和的笑意。
商人向小波介绍自己,说自己三十四岁。大家都说看着像三十,小波心里却觉得,即便说三十八,也是有人信的。大概是发胖的原因。肥胖容易让人显老,尤其是中年男人。
那一年小波二十六岁。
但即便是三十六岁,小波也不善于和陌生人闲聊。所以很快的,众人的谈话把小波排除在外。
中年男人扯着脖子舌战群雄,虽始终带着笑,却似乎有实力而没精力,又或者有点心不在焉。 他忙得没机会招呼小波,只非常偶尔地和小波的目光相遇。从他的眼神里,小波却吃惊地发现了些什么,小波不知如何形容。若非要他形容,大概有点儿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那眼神是小波唯一记得的东西。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一章 瞬间(5)
可第二天,商人退掉了飞回纽约的机票,在机场租了辆汽车,花了三个小时穿过冰雪覆盖的芝加哥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