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1节:谁践踏了我们的性爱之花
第一章
花心丈夫,践踏了我们的性爱之花
人生的必然无不是由无数个偶然链接而成的。
假如,不是那次和妈妈吵架后,我赌气跑到餐馆喝酒,我想我大概不会认识史小鹏的,不认识史小鹏,也就不会有眼下这苦恼的婚姻生活。但生活中没有假如,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逃也逃不掉。这大概就是我的命运吧!是的,我相信命运,否则生活中发生的一切真的就无法解释了。
说到我的婚姻,一切还要从我的家庭说起。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父母都没什么文化,爸爸惟一的爱好就是喝酒。爱喝酒也许算不上多么严重的缺点,问题是自制力极差的爸爸是每喝必醉,一醉就动手打我妈。从小,我就是在这种充满着家庭暴力的环境中长大的,直到后来我嫁给了史小鹏,离开了这个没有阳光的家庭。
大概因为我是个女孩,妈妈一向不喜欢我,高考落榜后,一时没找到工作“待在家里吃闲饭”的我,更成了她的眼中钉,横竖看我不顺眼。
那天和妈妈吵架,起因是一件很小的事:我在做鱼时,忘了放料酒。结果,鱼端上饭桌后,妈妈刚吃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我刚说了句“下次一定注意”,没想到妈妈竟将筷子摔到了桌子上,接着就大声地训斥我说,你脑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呀?我告诉你多少次了,做鱼时一定不能忘记放料酒。这么腥的鱼,猫都不吃的。你看你,大学考不上,饭也做不好,难道要靠我养你一辈子?真不知我哪辈子造了孽,生了你这么个不争气的女儿……
平日,妈妈为这样的家庭琐事可没少训我,但每一次我都忍了。今天不知怎么了,我竟然跟她顶起了嘴,没等她训完,就嘟哝着说了一句,谁要你养我一辈子了?我明天就去找工作,自己挣钱自己花,省得整天受你的气。不就是忘了放料酒吗,至于说这么难听的话?嫌我做的鱼不好吃,那你怎么不自己做?
妈妈没想到我竟敢顶撞她,一时被我气得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来。趁她还没反应过来的工夫,我打开门,身子一飘,跑了出去。关上门的瞬间,我听到妈妈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接着,我听到屋子里摔碗的声音。
我站在黑暗的楼道里幸灾乐祸地冷笑了一声,然后就走到大街上,吹起了欢快的口哨,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惬意油然而生。整整19年了,我一直生活在这种让人窒息的家庭中,现在我长大了,一直把我当作出气筒的妈妈,休想对我指手画脚了。是的,我已经学会了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可是毛主席说的,这话说得太好了。
反抗!反抗!反抗!我在心里狠狠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一边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着。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看着街边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我才感觉到我的肚子有点饿了。这是肚子的“反抗”,我不敢压迫它,于是便听从了本能的召唤,信步走进路边一家新开不久的餐馆。
我在靠窗的位置找了个座,要了两个小菜,然后又要了一瓶酒。想喝酒的愿望,是突然间产生的。以前在家里,每当我看着爸爸有滋有味地喝酒时,也常会产生这样的念头,有次趁爸爸不注意,我偷偷地尝了一口,感觉只有一个字:辣!我不明白,爸爸为什么喜欢喝这种辣椒水似的东西。喝完了还要打他的老婆,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他的老婆——我的妈妈把气都撒到了我的身上。我很委屈,多少次,我都想把爸爸的酒瓶打碎,我恨酒,恨整天只知道喝酒的爸爸,更恨把我不当回事的妈妈。但现在,我却对它产生了兴趣,真是不可思议。
服务生把菜和酒端上桌,我打开酒瓶,一股香气向我扑来。我拿过桌上的杯子,倒了半杯酒,举到唇边小心地抿了一口,瞬间的火辣过后,我竟意外地感觉到了一丝甘甜。原来酒除了辣味,还会有甜的感觉,这是我没有料到的。我又抿了一口,这回喝得急了些,把我的眼泪呛得流了下来。我一任眼泪流下,没心没肺地喝掉了半瓶酒,慢慢地感觉到了醉意。
结了账,我摇摇晃晃地走出餐馆,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才发现我竟然走错了方向。这一带我生活了19年,熟悉得闭着眼就能摸回家,今天竟然走错了路,这让我觉得蛮好玩,也蛮刺激的。我索性让自己跟着感觉走,走到哪算哪,那个让我压抑的家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这样又走了半个小时的样子,我来到了城乡结合部,虽然感觉还在城里,但在昏暗的路灯下我竟然嗅到了庄稼的清香,这让我很是兴奋。我兴奋得跑了起来,跑到环城公路边时,我感觉有点累,就停下来慢慢地走。就在这时我发现了路边那家补汽车轮胎的小店,店门口站着几个小伙子,正冲着我指手画脚。
我听到有一个小伙子嚷,快看快看,这么漂亮的学生妹,波还蛮大的哟!他身后一个长得挺帅的小伙子说,这么小的身材,竟然长了这么一对大波,一看就是假的嘛。现在的城里女人,有几个没做过隆胸手术?
这帮混混,竟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议论我的“波”,要是放在往常,我非吓得撒腿就跑,可今晚不知怎么了,我竟产生了一种不服输的念头。我走到他们面前,冲那个帅小伙说,你妹的胸才是假的呢,要不要我脱了衣服,让你看一看到底是不是假的?
第2节:怎会软软地瘫在他的怀里
这帮混混被我镇住了,他们面面相觑,没一个人敢接我的话。看着他们尴尬的样子,我很开心。我格格地笑着,边笑边摇摇晃晃地离开了。刚走出几步,我听到身后传来橐橐的脚步声,不由得回过头,见是那个帅小伙子在跟着我。我忙站住问他,跟着我干什么,想占我的便宜呀!他讪讪地笑了笑,对我说,我看你喝得这么醉,怕你路上不安全,想把你送回家。我说,那好呀,我正愁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话是相当有道理的。有时你看到女人们捶打着自己的老公或情人的肩膀,嘴里一个劲儿地骂着你坏你坏,脸上却笑成了一朵花。这坏字,怎一个好字了得?这就是女人的心理,男人如果猜不透,就别想得到女人的心。
看起来,让女人感兴趣的男人,可能都是那类会来事、把情爱这块魔方玩得花样翻新的男人,比如《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那“坏坏”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就曾让世界上的女人们为之痴迷倾倒!
史小鹏就是靠着他的那股“坏”劲,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把我征服了。史小鹏就是那个要送我回家的帅小伙,他是轮胎店的小老板。那天晚上,他并没有把我送回家,而是领着我进了一家宾馆。我大概真的是喝醉了,竟然迷迷糊糊地跟他去了宾馆。一进房间,史小鹏这个坏小子就把门锁上了,然后就抱着我吻了起来。
我没有反抗,软软地瘫在他的怀里,任他疯狂地吻着我。后来,我感觉到他在一件一件地脱我的衣服,这时我清醒了一点,我想推开他,却感觉浑身无力,怎么推都推不动,只好任由他折腾着。他进入我身体时,我感觉有点疼,但随之而来的快感,很快让我忘记了疼痛。我开始死死地抱住他,主动地配合着他。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结束了自己的少女时代。多年以后,已经成了夫妻的我们有一次吵架,他竟然骂我贱,理由是:第一次做爱就那么主动,这不是贱吗?他说得没错,我的确有点贱,竟然在对对方一点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主动献出了自己,难怪他后来不那么珍惜我了。
那天,当激情过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究竟都干了什么,我伤心地躺在他的怀里哭了,边哭边捶打着他,骂他是流氓,把我的一生都毁了。他一边哄我,一边向我保证,等我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后,他就娶我,并且还跪在我的面前向我发誓,他会爱我一辈子,永远永远都不会背叛我。
在他的山盟海誓中,我的心慢慢地平静了下来。真是很奇怪,这个男人虽然刚刚认识几个小时,但我已经把他当做自己的男朋友甚至是未来的丈夫了。我很幸福地躺在他的怀里,一边抚摸着他性感的胸脯,一边和他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我们在床上躺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后来他提议带我去宾馆下面的舞厅跳舞,我很高兴地答应了他。
跟着他来到舞厅,在激越的音乐声中,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又开始吻我,我也热烈地回应着他。下半场时,舞厅的灯光更加昏暗,我们坐到舞厅最后的情人角雅间里,就在雅间里,我俩又一次疯狂做爱。这一次,我感觉到了无法言表的快感,禁不住大声地叫了起来。幸好,舞厅里的音乐声很大,盖住了我的叫声。
就这样,我们一发而不可收,做爱成了家常便饭,我们不顾一切地播云弄雨,疯狂的结果是我怀孕了。因为我还没到法定婚龄,第一个孩子我只好做掉了。
我们的事终于让父母知道了,妈妈强烈反对我和史小鹏谈恋爱,她的理由很简单:史小鹏是郊区的农民,而我怎么说也是个城里人,跟着他,我会受一辈子苦的!我不顾妈妈的反对,继续和史小鹏保持着来往。两年后,我就嫁给了他。
婚后,我曾幼稚地以为,爱情是件一劳永逸的事,可无情的现实却告诉我,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据说,爱情的保鲜期仅仅只有18个月。18个月之后,夫妻间的“粘合力”就会大大降低。
台湾作家柏杨也说:“爱情是不按逻辑发展的,所以必须时时注意它的变化。爱情更不是永恒的,所以必须不断地追求。”鲁迅先生则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的确,爱情像花木,只有常常浇水、施肥,才能开出绚丽的花朵,否则只会枯萎死亡。
我和史小鹏的婚姻,也经历了从绚丽的花朵到渐渐枯萎的过程。
刚结婚不久,我感觉很幸福。那时候,我已经参加工作了,单位的效益还算不错,史小鹏的轮胎店的生意也一天比一天好。我精心收拾自己,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标准的白领丽人。史小鹏在婚后也显出了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感觉比以前更帅。我想当初之所以不顾父母的百般阻挠嫁给史小鹏,主要是被他的男人味所吸引,他阳刚但不失温柔,他浅薄但不失帅气,特别是我们性生活很美妙,很和谐。我庆幸自己没有嫁错人。父母嫌他是农民,但是农民又怎么啦?农民照样可以挣钱养家,再说,城里人有几个像他这般帅气,有几个能让我如此“性”福?
可仅仅一个月后,我就发现所谓的婚姻天堂其实是不存在的。即使曾经有过,也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幻觉,而幻觉总是短暂的,它犹如天边的闪电,一闪即逝。
最先让我感到的痛苦,是我们没有共同语言。我喜欢看经典影片,他最多看看武打片,甚至还喜欢买一些三级片带回家看;我有时会带他到餐馆吃西餐,他就抱怨用刀叉麻烦,甚至吃牛排的时候直接用手抓,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感觉很没面子。我虽然也并非出身贵族,但骨子里是个崇尚高雅的女人,他的这些粗俗的表现,都让我觉得不能容忍。
第3节:告诉别人他喜欢骂我贱
这还不算,慢慢的,我又发现了史小鹏的好多秘密。结婚后不久,我才知道,他没受过什么教育,他竟然只念过小学,而我怎么说也是高中毕业生。他虽然外表长得不错,但骨子里是个粗俗的人,他总是喜欢对别人说,他对老婆太好了,从来舍不得打一下,气急了也就是骂几句。你说,他说的是人话吗?当然了,他还算给我留了面子,没有告诉别人他喜欢骂我贱。
在夫妻的性生活上,除了蜜月期的短暂激情,我就再也没有品尝过女人应该品尝到的那份快乐了。
人都说得到的,并不觉得珍惜。男人一旦将女人追到手,就不再把到手的女人当回事。这就像猫逮耗子一样。耗子越是想溜,猫就追得越带劲,等猫终于用尽力气将耗子追到手并一口咬死之后,却懒得去吃上一口。史小鹏就像一只猫将我这只耗子追到手之后,懒得再看我一眼,性生活也是“直上桥”,反正他想干就干,“完事”后立即呼呼大睡了。
婚后第二年,我们就有了孩子,这时的史小鹏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我也没当回事,干事业嘛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他的轮胎店最近生意越来越好了,他不在那儿守着怎么行?
就在我任劳任怨地为这个家默默奉献时,有关丈夫在外花心的风言风语也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刚开始我有点不信,时间一长,我觉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