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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案
佚名 著
第 一 编 欺昧
富户重骗私债
断客人失银
女婿欺骗妻舅家财
罗端欺死霸占
断妻给还原夫
设计断还二妇
第 二 编 人命
吴旺打死人命
争水打伤父命
累骗书客伤命
断问驿卒偿命
游旆谋毒三命
强僧杀人偷尸
第 三 编 谋害
猿猴代主伸冤
断拿乌七偿命
木匠谋害二命
井中究出两尸首
鳄渚究陈起谋命
第 四 编 劫盗
问石拿取劫贼
金簪究出劫财案
双头鱼杀命
赌博谋杀童生
第 五 编 赖骗
做柴混打害叔命
争鹅判还乡人
判人争盗茄子
争子辨其真伪
骗马断还原主
第 六 编 伸冤
水蛙为人鸣冤
究辨女子之孕
剖决寡妇生子
前子代父报仇
捉拿“东风”伸冤
第 七 编 奸淫
判问妖僧诳俗
江头擒拿盗僧
净寺救秀才
和尚术奸烈妇
第 八 编 霸占
改契霸占田产
兄弟争产讦告
追究恶弟田产
豪奴侵占主坟
佃户争占耕牛
邻舍争占小驹
郭公案
第一 编欺 昧
富户重骗私债
浦城县北乡九日街,有一乡民刘知几,因郡知府命他为北京解户,解银五鞘入京。刘知几因缺盘缠,托保立批与本乡富户曾节,借出纹银一百两,前去过京。知几领得银来,遂别家中,到府押鞘,前往京去交纳。来往耽搁一年。旧年八月出门,今年八月始回。且喜平安无事,入府缴了批文。适家中时年大熟,遂将田上稻谷粜银一百三十两,竟到曾宅,完纳前债。曾节喜其老诚,留之酒饭。忽值刘家着人来叫知几回家干场急事,又值曾节被县中催去完粮甚紧,两在忙迫之中,曾亦忘写受数,刘亦忘取借批,两下就此拜别。不想过了数年,曾节在帐簿中寻出刘知几亲笔借批,陡然昧起心来,即时着家人到刘家索前银,说他逋欠多年,怎么不还。知几见他家人来说,一时忘记。
少间忖得,即答曰 :“债无重取,罪无重科。前年本利尽数完纳,止因你家主往县事迫,我又归家甚紧,故未上簿,未取原批。此乃人心天理,尔去拜上家主,昧心事做不得,头上有青天 !”家人只得回去报知主人。曾节又着人来取。刘知几见他再来,遂闭门不理,说道 :“尔家曝了天理 ,就是知县上门,我亦不该重还 。”那家人无奈 ,亦只得归去,报与主人知道。 曾节初时只说:“刘不记忆。”谁知弄假成真,遂具状告于浦城县朱大尹台下:告状人曾节,系三十九都民籍,告为地虎蒙骗事。曾苦治家产 ,积蓄赡命银一百两,预备葬资。地虎刘知几,领府钱粮 、元宝五鞘解京,称言缺少路费,串中王玉七,蜜言立批,尽行借去,约至本年交还。不料虎食无餍。自京抵家,公然延挨,不理屡取,扬言已还。银上百两,身命所系,文契血证,债敢重科?恳乞仁天,追银活命。上告。
朱大尹接了状词,细看一遍,即票差承刑前去拘得刘知几,前来对理。知几见拘,即写下状,赴县诉曰:诉状人刘知几,甲年在籍,诉为平空黑天事。身充解户,托中借银是实。彼年京回,八月初三即将银本利一百三十两,一并全完。两因忙迫,彼无受数,故未取批。节欺乡民愚蠢,又无证据,故执前券责偿,哄告爷台。银上百余,五年寂不来催,明欺原批在手,得肆虎吞。恳乞辨冤,生死感德。
朱大尹看了诉辞,即叫曾节到堂对理。曾节曰 :“小人全赖此银活命,今被刘知几尽行骗去,一家等毙。望乞老爷申冤!”
刘知几曰 :“小人彼年八月,委实本利全还。只是曾节见无受数,尚存批文,故来重取。”大尹曰:“借银既是实,则欠银亦是实。但或还本还利,必有一欠,未必两还。尔莫昧心 !”曾节曰 :“莫说本钱,就是这几年连利钱,分文也不肯还 。”知几辩曰:“焉有一百余两银,借五年并不提起?”曾节曰:“焉有还了银子,不取批文,不写受数,并不凭一中人?”两下争辩起来 。朱大尹大怒,即将刘知几责打十板,押出要还前银。
刘知几延了半月 ,只是不还 。曾节又来催状 。朱大尹怒曰: “乡间有此刁民 !”拿刘知几到衙,又打十板,骂曰 :“莫说曾节之银你不肯还,就是我押你出去,你亦延挨半月 !”吩咐手下 :“把这狗才监起追给。”刘知几听得要监,乃告知县曰:“限小的出去三日,办银来还。”大尹准限。刘知几走出衙前,思量半晌,自忖只有府中郭四府,善能为民申冤。即时搭舡下府,明日五鼓即写状,到理刑馆郭爷处去告:告状人刘知几 ,系浦城三十九都民籍,告为捞救事。
前年身充解户,凭保明借同乡富户曾节纹银一百两正。京回,彼年八月初三,连本利一百三十两,一并还足。祸因促归,未写受数 ,未缴原批。不料豪乘两隙,捏告本县。
县官不理,只是追银。小人冤不得申,奔台控告,乞怜申冤,衔恩无任!
郭爷将状从头至尾详阅数次,问曰 :“你果借银还银,从实说来,我好断理。”刘知几曰:“小的借银经今五年,若是未还,岂得到今不取?只为当时事忙,未讨得受数,未取得借批,酿成此祸。县中朱爷一时被他瞒过,望青天老爷代小的申得此冤,万代感恩 !”郭爷曰:“尔不要吊谎。”刘曰:“小的吊谎,就该万死。”郭爷曰:“也凭不得尔,且把收监 。”禁子带刘入监去了 。郭爷即吩咐承发房写下一纸拿强盗窝主牌票,说道:“本府已拿得劫人强盗周同、蒋异,供得窝主系浦成三十九都曾节,金银财物悉藏曾家 。仰该县速拘犯人,连赃解府听审。
承差捕盗游信 。”游信当堂领得此牌,就带三四跟随径到县堂下了公文。朱大尹看了来文,说道 :“曾节原是富户,怎么干这勾当?莫非这人果反?前日刘知几一场公事,却不是我误他?”
乃即发县差两个,同府差四五人执票径到曾节家中。游信问曰:“谁是曾节?”曾节答曰:“小老便是。”游信取出铁链,登时锁了。曾节不知来头,乃曰 :“愚老平昔无事干犯府上,长官 何事锁我?”游信取出牌来,望曾节面上一掷。曾节取牌一看,见是强盗扳他窝主,乃对公差曰 :“这是白日黑天!但官差吏差,来人不差 。”即整酒款待,府差每人打发一两,县差每人三钱。即收拾家中生放银两及流水逐日帐簿,同差人径赴县中。
知县发牌,起解入府。游信进馆禀曰:“拿得窝主犯人到了。”
郭爷叫带人来。郭爷一见曾节,连说 :“好个窝主!看此人横恶,不消三推六问,取赃上来,验过便是。”曾节哭诉曰:“小的银虽有数两,却是自己经营得的。原有流水簿两扇记载逐日出入,并无丝毫外来之财。望老爷观簿,便知端的。”郭爷曰:“拿上簿来。”先观出簿,从头详查。见内一行载道:“癸酉年八月十一日,刘知几解粮上京,借去纹银一百两正作盘缠,凭中叶文。”又观入簿,寻至内中一行,又载道:“甲戊年八月初三日,收刘知几本利纹银一百三十两,大小六锭,知几自交无中 。”郭爷观罢,将簿发与曾节,叫手下取粗板过来,将曾节打下二十。打到十五,曾节忍痛不过,喊曰 :“小的委实不是窝主,爷爷忍把屈棒打死良民 !”郭爷曰 :“你不是窝主?”
叫禁子取前日那强盗来对辞。禁子取得刘知几来到,曾节见了知几,便伺曰:“尔是强盗,尔自承当。何得妄扳我做窝主?”
知几曰 :“尔不是窝主,怎么昔年还了你一百三十两银子,尔平白在朱爷处结告,更与我取 ?”曾节曰 :“那时有借无还,我来告尔 。”郭爷曰:“这个老畜生,益发该死。尔那出入簿,俱载明白,何得昧心骗人?本该重打,看尔老面,罪却不饶。”
曾节情知理亏,低头画招。郭爷笑曰 :“这刁老畜生,我若不把窝主扳尔,杀死尔也不认。”即援笔判曰:为富不仁,见憎于阳虎。取之有道,不犯乎明条。执故伎而重征,欲以一手掩人双目。恃无凭而勒算,将为愚人可以术笼 。曾借刘还 ,取予自当。券存再骗,财利迷 心。据出入簿,曾节不合,乘机构衅还两次债。刘岂肯畏法从奸?利银三十两,给断还刘,以惩曾之科骗。罚谷五十石,交纳上官,以儆曾之横豪。县官朦胧不决,罚米七石。知几冤恨得伸,释之宁室。
郭公案
断客人失银
建安县大州园范达,以磨豆腐营生。一母一妻,勤苦持家。
三口只是安分度日,并无嗟怨。一日,年至十二月二十六日五鼓,其妻陈氏呼之起曰 :“人家俱在备办过年物件,我知尔虽贫,亦要早起,做几作豆腐去卖。倘攒得分毫,亦好买些柴米过年 。”达听妻言,即来往河下挑水做豆腐。天尚黑暗,走到水边 ,却在人粪边脚踏着一银包,将之举起,约有两斤多重。
达想 :“此是谁人早起净手掉落在此,且待他来时还他 。”候了多时,不见有人,乃挑水归家。放下水桶,将银报与母、妻。
其母王氏曰 :“我等小心做生意,尚讨不得吃。这银子一定是什么客人归去,起早失落在此。客人这银子是一家性命。尔若拿了他的,他寻不见银子,或是赴水自尽,或是一家埋怨。尔可速将此银,送在原处去还他。”
范达听母之言,连忙执银走到原处。只见一客人走在那里啼哭寻银。范达向前问曰:“客官为甚啼哭?”那客人曰:“我是徽州人汪元 ,在家将田典得三十两本钱,打漆在你府中卖。
昨日收得本利银四十余两,包作一包,清早起来大便,一时遗失,不知下落。若有人拾得,我情愿与他平分。”范达曰:“尔银是甚么包的?”汪元曰 :“我银是青绢包袱包的。”范达曰:“我才见人拾去,你肯分一半与他,我便引你去见 。”范达乃领汪元到家,便报母亲曰:“我寻得失银客人来了。”一时轰动,两边邻里俱来观看。范达即拿银出来,对汪元曰 :“凭众人在此,我也不要你平分,你只把四两与我做本钱也罢。若我日后做得好时 ,这四两亦奉还你 。”汪元不得银到手,即时许诺。 范达递过银子,汪元便将银收起说道 :“这银俱是整锭,难以凿开。我店在临江门,你同我到店中,取银与尔 。”众人见汪元欺心,大家骂他 :“你这客人好不知礼!先前许分一半,如今连四两亦不肯秤。若到尔店中,我想一分也无。今日我众人在此,范达亦是一片好心 ,你可将银拿出来,剪四两与他。”
汪元陡然变色曰 :“范达与我讨银,干你众人何事?”众人不忿,揪倒汪元,乱打一顿。汪元翻转脸皮,反喊叫地方说范达抢他客本八十两,欺凌孤客。
大家扭到府上,正值邵廉知府坐堂。汪元即口告曰 :“小人徽州客人汪元,贩漆在爷台发卖,得银八十五两。年终促归甚急,五更独自出门,陡撞恶棍范达挑水,撞倒他水,扭身乱打,乘浑抢去漆银罄空。彼时喊叫地方,追出原银一包,只得四十五两,余有四十,吞归不吐。众人偏证无银。自忿财命相连,若无前银,一家俱死。万乞天台作主,殄恶追银。”
邵爷听了口词,乃问范达曰 :“尔怎么抢去他的银?”范达曰 :“小人五鼓上河边挑水,天黑未明,在人粪堆上脚踏着一绢包 ,不知银有几多重。彼时只在等候交还。候久不见人,挑水归家复来寻人。偶见汪元啼哭寻银,小的即认拾得,汪元即许分一半。领元到家交还。元得银入手,先许四两,后分文不与。众见不平,将他乱打是实。今不与银,反陷抢夺。望乞做主,究申冤枉。”汪元曰:“范达一片假辞!哪有人拾得银子,肯平空认帐送还?”范达曰 :“ 小的本是好意送还 ,反遭冤陷。”邵爷曰:“此银一定是尔偷他的。如今还他四十,则那四十不消问了。若是拾得,怎肯拿出?尔速去取那四十还他,免受刑法。”范达曰:“小人委实拾得这包银子尽数还他,哪有八十?”邵爷怒曰 :“狗才不打不招!”即时喝令皂隶重责二十。
范达有屈无处伸,打得皮开肉绽,叫苦连天。汪元曰 :“望老 爷念小的异乡人氏可怜,追银不得,不得还乡。”邵爷曰:“范达尔这强盗,好好把银还他 !”范达曰:“小的真个一厘未得,把甚还他?”邵爷曰 :“且把这狗才监起,明日再问。汪元推在外面伺候。”
范达家中母亲、妻子听得儿子打了二十,又监禁在监。思量无计,婆媳乃头顶黄钱,双双满街拜天呼屈,说道 :“我只有一个儿子,要他活命。今日监了,坑我三口活活饿死 !”一边拜一边哭。看看拜到大中寺前,忽撞着郭四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