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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郎因为跟店里的领班刘大成是故交,虽几年没见,但故友重逢格外亲,秦大郎一提这事,刘大成立刻便将他引荐给赵大掌柜;有了这层关系,再加上秦大郎手艺不错,所以立刻便被录用。
五月初七日夜,也就是苏锦脑袋上被打了一个大疤痕的那天晚上,秦大郎租住的小客栈里来了两名神秘男子,秦大郎正在房中就着一小碟油爆落花生和一小盘酱牛肉有滋有味的喝着小酒,房门开处,两名身材魁梧的的大汉不请自入。
“你们是谁?怎地乱闯他人卧房?小二,小二。”秦大郎厉声喝斥,同时大声呼叫店小二。
一名大汉竖指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同时似乎不经意的一撩衣襟,一柄寒光闪闪长约尺许的剔骨尖刀露了出来,秦大郎吓得酒醒了大半,赶紧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
来者绝对不善,拿惯剪刀针线的自己如何跟这拿剔骨刀的叫板,好汉不吃眼前亏。
店小二闻声赶到,探身进来道:“客官,叫小的有何吩咐?”
秦大郎看了看两名大汉,又瞄了瞄他们的腰间尖刀的轮廓,终于放弃其他的想法,颤声道:“帮我上壶茶来,我有两位朋友到访。”
小二连声答应,不一会屁颠屁颠捧着一壶热茶进来,放在桌子上,关门出去。
秦大郎看看面前两人,陪笑道:“两位好汉是不是找错人了,我秦大郎身无分文,无家无室,也没什么仇家,好汉……”
一名疤脸大汉一屁股坐到凳子上,伸手打断秦大郎的话头,冲另一名大汉使了个眼色,那人走到门边侧耳倾听了一会,忽然猛然将门拉开,门外空无一人,这才左右看看,将门再次关上。
“这是……”秦大郎小腿肚子开始转筋,看这架势是要干些什么了。
“好汉饶命!”秦大郎终于抵挡不住内心强烈的恐惧感,猛然仆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你叫秦大郎?”疤脸男子终于开口了,声音低沉嘶哑,听起来寒毛倒竖。
“小的正是秦大郎,好汉有何吩咐只管说来,但求绕小的一命。”秦大郎脸色煞白,抖索着道。
“起来说话,只要你乖乖听话,定不会伤你性命。”
秦大郎爬起身来,弓着腰站立一旁,那疤脸汉子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支布袋来,沉甸甸的似有黄白之物,一把丢到桌上道:“这里有纹银五十两,是我们请你做事的订金,事成之后还将会给你一百两,这些钱完全够你到任何地方娶个浑家安个家,再开间裁缝铺了。”
秦大郎一惊道:“不不不,好汉别跟小人开玩笑,小的可不敢白拿您的钱财。”
疤脸汉子夜猫般的呵呵笑起来:“白拿你是别想了,拿了我们的钱,自然要替我等办事,天下哪有白拿的钱财。”
秦大郎踌躇道:“这个……小人手无缚鸡之力,只靠一门裁剪手艺糊口,除此一无是处,如何能帮得了好汉爷们。”
疤脸汉子道:“不要妄自菲薄,最近刚来庐州是么?在何处讨生活呢?”
“回好汉话,经朋友介绍入苏记成衣铺分号做大师傅。”
“很好,这便是你的价值所在,你要做的事很简单,在苏记成衣铺里好好呆着,留意苏记的经营动作,并将苏记的服装样式提前透露给我,关键的时候要在苏记内部推波助澜。”
秦大郎目瞪口呆,这是要自己去做他人的卧底,潜伏在苏记内部通报消息,这种事若是泄露出去,将会为世人所不齿,苏记不追究则罢,追究出来之后打死勿论。
“好汉爷……这事……小人做不了啊。”秦大郎倒还没有傻到答应这件事的地步,原本他就是个老实本分之人,卧底背叛这样的事情根本在脑子里没有过,这一下被人直接挑战道德底线,自然做出了反抗。
“你是说宁死不干是么?”疤脸汉子淡淡的道,声音里没有丝毫的情绪,但秦大郎分明感觉到一丝寒气渐渐笼罩全身。
“不妨挑明了说吧,我们选择的对象还有很多,你算是最有运气的一个,你若不识抬举,明晨这客栈这间客房里将会出现一具冰冷的尸体,这尸体是谁呢?不用我说,你也猜得到吧。”
秦大郎噗通瘫软在地上,脸色惨白,汗珠滚滚而下,嘴唇抖擞着,半晌说不出话来。
两名男子看着秦大郎一副窝囊样,眼神中带着鄙夷,疤脸男子尽量用温柔的声音道:“其实很容易做出选择,只要你答应帮我们做事,这些钱就是你的了,你愿意拿她去喝酒也好,置办产业也罢,抑或是到窑子里当大爷,享受小娘们的伺候,随你的便。”
秦大郎还在犹豫,站在一旁的另一名大汉耐不住了,撩起衣衫一把将剔骨刀抽出怒道:“大哥,跟他尽啰嗦什么?直娘贼的脓包一个,老子一刀切了他的脑袋,咱们在去寻其他人去。”
说罢伸左手蒿住秦大郎的衣领,右手尖刀在灯光下一闪便直捅过来。
秦大郎大骇叫道:“饶命,饶命,小的答应了便是。”
那汉子一把将他惯在地上,吐了口唾沫道:“娘的比,怂包一个还充好汉,敬酒不吃偏吃罚酒,真是贱人一个。”
疤脸汉子笑道:“老二到一边去,莫吓着他。”说罢双手抱拳朝秦大郎拱了拱道:“恭喜秦师傅做出正确的选择,此事就这么定了,你也别想着偷偷溜走或者向什么人告密,一旦那么做的话,没人救得了你。”
秦大郎一句话说不出来,瘫在地上喘气。
“便宜你了!”“啪嗒”一声,钱袋丢在秦大郎面前,两名汉子起身迅速离去,秦大郎瘫坐地上,良久才从惊吓中清醒过来,看着眼前的钱袋,宛如做了一场噩梦。
第四十章 邀请
苏家公子初长成 第四十章 邀请
更新时间:201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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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丰楼》后院雅厅中,坐着三人,白袍黑脸的李重,紫衫飘飘的晏碧云,以及一袭青衫的苏锦,偌大的雅厅内连个伺候的使女都没有。
苏锦头上的伤口结了一道淡淡的疤,看起来已无大碍,只是精神似乎有些萎靡;同样心不在焉的还有晏碧云,再加上原本就寡言少语的李重,整个厅内气氛沉闷无比。
从座次来看,今天的主位坐的是李重,从这个细节苏锦便可以猜想到,李重今天做东看来是将这场宴席当成是给自己赔罪的,而并非是晏碧云的送行宴,晏碧云和李重只是通过宋少卿的缘故而相识,看来并没将自己的行踪透露给李重的必要。
从这一点上,苏锦小小的感觉到一点虚荣,自己认识晏碧云连头带尾不过二十余日,晏碧云临别之际还向自己辞行,可见这位晏东家对自己还是当朋友的,或许不止朋友这么简单。
三人闷坐半日,到底是晏碧云觉得李重这样很不好,于是她打破沉默提醒道:“李公子,你不是说有话要对苏公子说么?此刻不说更待何时?”
李重忙将口中细细咀嚼的一口菜咽下,站起身来朝苏锦道:“苏公子,李重那日言语之间多有得罪,所以今日特来致歉,在下一向不善言辞,家母也曾训斥我口无遮拦,还望苏公子海涵则个。”
苏锦虽和李重只见过两面,但已经初步揣摩出李重的性格,这是一位呐于言而敏于心的主儿,肚子里一大堆诗书,可是嘴巴上却笨的很,三句话不到便要得罪人;而且李重自己却懵然无知,并不是恃才傲物故意找茬的那种。
对于这种性格的人,苏锦只能将他归类于书呆子之列,又怎么会跟他计较呢?其实李重的性格中也有可爱之处,其中一条便是知错能改,绝不矫情身份;像这次,苏锦真正的身份其实也不过是一名商人而已,在世俗眼光中,商人虽握有重金,但依旧是士大夫文人们所不愿意结交的对象。
在北宋,虽商人的地位有所提升,也并无歧视商贾这一说,甚至连宋刑统中都规定了通婚不论门阀出身这一条,而且社会越安定,财富越高之人便越受人尊敬,所以商人已不再是‘奸商’‘唯利是图’‘利欲熏心’‘无利不起早’的代名词;但是即便如此,几千年的传统眼光中,商人的特质正是文人所极力试图远离的东西。
而李重的身份说起来有些吓人,他是宝元二年的乡试举人出身,原本授予县令之职,却不幸父亲病故,故而丁忧在家;其父李瑞安曾官至寿州知府,祖父也曾做到四品的州官级别,可谓是书香传家三代宦门,这样的一个人能对苏锦这么客气,充分说明李重其实只是木讷,但绝不迂腐,他是个随性之人,当苏锦的词作将他打动之时,他毅然的选择了跟苏锦道歉,而没有选择无视。
苏锦当然看懂了这一点,他虽不知道李重的身份背景,但宋铨这种一看就是高官大户出身的人能和李重结交,巴巴的从京城赶来见他一面,可见李重定然也是那个圈子里的人。
苏锦笑着拱手还礼道:“李兄何必在心上,还特意的准备了酒宴,叫苏锦受宠若惊啊。”
李重道:“应该如此的,苏公子在庐州城十几年,在下居然没发现城中隐藏着一位才子,实在是汗颜无地。”
苏锦笑着谦让一番,却听李重又道:“苏公子,在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能否唐突?”
苏锦本欲说:既是不情之请便免了吧。但此时此刻实在说不出口,于是道:“洗耳恭听!”
李重精神一振道:“在下和几位好友创办了一个叫‘落花’的诗社,想必苏公子也有耳闻,此诗社逢单月十八集会,不知苏公子是否有兴趣呢?”
苏锦一愣,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正纳闷为什么这文艺圈里的人就是没动静,却没想到李重便是发起者之一,这下算是逮到了。
虽然极其想一口答应,但苏锦身上的臭毛病又发作起来,只见他蹙眉扶额,似有为难之色。
“怎么,苏公子有什么顾虑么?其实这只是庐州读书人和爱好写词的一些好友的聚会而已,就一天光景并不耽误多少功夫。”
李重哪里想到苏锦其实只是卖卖关子而已,还一叠声的描述诗会如何雅致,如何好玩,又如何能看到许多新词。
苏锦对这些其实并无多大兴趣,他卖关子的目的是想自抬身份,他吃准了李重这号人会极力的劝他这位词坛新天王参加,这样自己在诗会上搞七搞八,李重便无法出来阻拦了。
“顾虑倒是没什么,一天的功夫倒也抽的出,只是我怕在诗会上闹得不愉快呢。”
“此话从何而来?”
“近日闲暇时,在下得了几首额咏美人的新词,原也不妨请诸位才子佳人们指点一二,只不过这些词作都是以我苏记成衣仕女图创作而成,诗会上若是拿出来,有为苏记广而告之之嫌,怕引得众人议论。”
苏锦眉头紧锁,显出一种由衷的诚恳。
李重闻言一愣,一方面苏锦说有新词问世,让他期待不已,另一方面他又不愿意苏锦在他的《落花》诗社上谋商业之利,李重可不是蠢人,他知道自己一旦点头便是纵容了苏锦如此作为,所以踌躇不决。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苏锦以手指敲着桌边曼声吟道。
李重和坐在旁边的晏碧云不可置信的望着苏锦,苏锦故意吟出的这句词已经打动了李重的心,他心痒难搔,急切的道:“还有呢?还有呢?”
苏锦笑而不语,伸筷子夹起一只红彤彤的河虾,蘸着酱料,曼斯条理的品尝。
晏碧云又是好笑又是气恼,这家伙关键时候卖起了关子,实在可恶。
李重明白苏锦的意思,当下不再犹豫,拱手道:“苏公子,在下正式邀请您参加五月十八的《落花》社集会,还请苏公子大驾光临。”
“敢不从命!”苏锦也不再矫情,双方默契的达成了共识。
李重其实也是有苦说不出,他虽一介文人,但争强好胜之心也并非没有,《落花》社跟汴梁的《秋云》社以及陪都应天府的《双燕》社齐名,诗词佳作也层出不穷,但从未有过一首社中好词能压倒其他两诗社,倒是汴梁《秋云》社上半年来好词频频,有压倒之势。
诚然汴梁城乃京畿重地,百万众聚集汴梁都城,定然是藏龙卧虎,人才济济;《秋云》社新立年余,创始人正是宋铨宋少卿,好友之间的角力往往比陌生人来的更为激烈,李重和宋铨虽是至交,但两人在这方面都憋着一股劲要超越对方,对于李重来说,苏锦的出现显然是上天的恩赐,本次诗社定会焕发出异彩,彻底压过其他两社,这该是多么大的荣光啊。
所以李重才甘愿放弃一部分自己的坚持,默许苏锦在诗社中进行商业宣传,为的便是得到这他更为看重的结果,苏锦的一句新词一出口,他便不再犹豫了,很显然这将是一首精美的词作,就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