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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的智慧-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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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我当时的生活就像这枚硬币,结局也完全一样——那个叫做地狱的人生的“箱底”。我当时走的就是那样一条路,而且脚步越来越快。    
    


第二部分:见证见证 2

    不过,上帝赐我良好的心智,他开始通过这一点将我引上另一条路。我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农场主了,因为我父亲就一直没能拥有自己的农场。于是,我开始考虑其它的出路,并选定了电子学。之所以选择电子学,不喜欢高中按部就班的课程只是一方面,而我对电子学浓厚的兴趣才是主要原因。在高一高二期间,我每天利用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去伯克(Berk)技术职业学校上课,班上的老师霍华德·巴克(Howard Buck)特别欣赏并鼓励我。他不仅发现了我的潜力,而且也注意到了我生活方式和交友方面的不良习惯,多次表示,希望我能够树立并追求更好的生活目标。在此期间,偶然机会我参加了林肯技术学院(Lincoln Technical Institute)电子技术专业奖学金考试。这个考试是专门面向即将毕业的高中生的,而我当时只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却赢得了两年的全额奖学金。    
    高兴的同时也有点儿麻烦。由于我还不是高三的学生,还要一年半时间才能高中毕业,但奖学金必须从下个学年开始使用。于是,我的人生始料未及地翻开了新的一页。高中的学习生活本来就让我厌倦不已,而新的生活又是那么充满诱惑。对一个被世俗生活方式日渐吸引的年轻人来说,更多的自由也让我憧憬万分。    
    一份奖学金和一种更具挑战性的生活摆在了我的面前。我决定放弃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习,在十七岁快要过完的时候前往林肯技术学院,攻读大学专科学位。在学校和家之间往返的几个月间,我遇到了一次车祸。后来父母决定让我搬到紧挨学校的一处公寓去住。我的室友虽人都不错,但都沉溺于世俗生活的快乐之中,酗酒、吸毒、玩摇滚。    
    现在我的女儿已经过了十七岁,回想一下,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那么早就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但我并不建议大家都像我这样早早地开始独立生活。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做出种种鲁莽草率的决定,但上帝带给了我向善的指引和良好的结局。他要在我身上展现他那无与伦比的神奇力量。    
    我不仅从十七岁就开始了在林肯技术学院攻读两年学位的学习,而且还缩短了自己在校学习的时间。本来六个学期的课程我只用五个学期就完成了,其中有一个学期我竟然上了两个学期的课!不过,为了从高中顺利地毕业,我还需要学习数学、英语和历史课程,所以我就使用晚上的时间在当地的莱谷社区学院(Lehigh Valley munity College)上这些课。你慢慢读下去就会发现,我那时生活紧张忙碌,而且能够严格自律。因为从小就做很多农活,辛苦的工作并不让我感到吃力,常常一天只睡五个小时却照样精力充沛。    
    那段时间,我手头上还有兼职工作。虽然有奖学金,不用自己交学费,但是租房、汽油和书本费都要自己承担。当地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WFMZ雇我维修设备,此外我还设法上了几个周末的夜校,播放音乐和电视节目。除了加倍上课和夜校补课,现在我又开始在夜间和周末上班了。我像一个杂耍艺人一样,开始练就高度紧张的职业生涯所需的种种忙而不乱、游刃有余的技能。    
    在林肯技术学院我第一次接触到了电脑。在此之前,我感兴趣的领域是电子学这个大门类。因为在WFMZ工作,我主要关注广播和通信方面采用的模拟技术。但我平生第一次用过电脑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并知道我希望自己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了。我开始鼓捣Radio Shack TRS 80型机,随后第一次接触到了RSA 1802型机,还有林肯技术学院当时用作培训的一台简易电脑。我对电子学仍然兴致盎然,但电脑却成了我的挚爱。我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电脑上了。    
    最后一个学期我开始求职,想找个电子技师的工作。我接受了IBM和西电公司(Western Electric)等东海岸公司的面试,也决定与一家叫做英特尔的西海岸公司谈谈——他们也到这儿来招技师。英特尔一般不到东海岸招聘,但公司规模发展得太快,致使整个行业都奇缺技师。面试那天等了很久,我是罗恩·史密斯(Ron J。 Smith)当天面试的12人中的最后一个。罗恩·史密斯当时是英特尔工程技术部经理,他对我的印象可以从当时他写的简短评语中看出:“有些傲慢,积极进取,才思敏捷——很适合这份工作。”    
    直到今天,罗恩和我一直是好友兼同事。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住得很近,我们也常常用当年的宾州往事和我们的初期交往打趣。不管什么时候我在英特尔做了他不赞成的事儿,我都会说这是他的错——谁让他当初招了我呢。    
    这次面试过后,英特尔邀请我参观公司。当时我十八岁,从没坐飞机跨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现在我有机会免费乘机前往当时已经颇有名气的加州硅谷了,经过一秒钟的考虑,我接受了邀请,决定前往加州的英特尔总部。不过,在飞机起飞前我还向妈妈保证:“别担心,妈妈。我怎么也不会搬到西海岸去的——我是东海岸人。”    
    我赴加州面试期间,母亲正在做一个大手术。回来的那天我去病房看她,她一见到我就全明白了——我注定要去辽远的西部。虽然前不久我还向她保证过,但西部现在已经吸引了我的心。我一生有数次奇迹般的巧合,这是一次。因为只有这一年英特尔曾到林肯技术学院进行过校园招聘。如果我不是“偶然”参加了奖学金考试,我永远也不会有英特尔的面试机会。    
    这样,我在1979年6月完成了高中学业, 8月以全班第一的成绩获得了林肯技术学院的大专毕业证书,10月份起身前往加州,开始了在英特尔的职业生涯。    
    真是神奇的一年!    
    


第二部分:见证前往加州

    我的室友杰克(Jack)喜欢弹吉他,他是只大烟枪,还吸毒,酷爱改装后加大马力的汽车和摇滚乐。鲍勃(Bob)喜欢收集枪支、手榴弹和爆破材料,是个“新纳粹”。可想而知,对于我们这样三个住在一起的单身汉来说,宗教信仰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不了重要位置。    
    一天,我们散步回来,进到客厅,我们看到杰克、鲍勃和他们的朋友正围着一个奇怪的、散发出古怪味道的东西。我和琳达去了另外一个房间,在那里聊天看照片。她问我那些人在那儿干什么,我淡淡地说:“在吸毒。”    
    琳达大吃一惊:“如果警察这会儿正好赶到,我也会被抓进监牢的!”她再也不愿到这儿来了,还积极鼓动我另择新室友。    
    我的亲戚们都非常反对我去加州工作——    
    “地震会让海水淹没加州。”    
    “加州女孩会疯狂地爱你,而后弃你而去”。    
    “那里的人个个游手好闲。”     
    “当心卷入那里的邪教组织。”    
    因为要迁往美国大陆的另一侧,我在长辈们眼中成了一个不肖子孙。    
    我还记得驾车抵达圣克拉拉第一天的情景。在埃尔凯米诺雷亚尔(El Camino Real)和圣托马斯(San Thomas)高速公路的交叉路口,左边是一辆低矮的改装车(low…rider)正跃跃欲试(如果你不熟悉这种改装过的汽车,那得亲眼见到才能相信真有其事),右边是一辆加大马力的汽车,低音炮震耳欲聋,连我的车都跟着颤动。绿灯一亮,我刚要起步就已有三辆车抢先冲过路口。于是,在下个路口我掉了头,开到旁边一家餐厅的门口,找了个边座坐下,要了一杯咖啡。我真有点糊涂了,我到这儿到底是干吗来了——这简直是个疯狂之地。    
    然而,这还只是开始。几天后我在英特尔参加新人培训,主讲人突然尖叫起来:“地震!快钻到桌子下面!”我把手里的东西一扔,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趴到地上。那天傍晚我呆在家里,正在厨房桌边看材料,突然余震来了。我大惊失色,向后一跃跳过椅子,像只猫一样落在房间的正中央。宾州至少不会地震,我想。如果当时我有钱或者有张机票,我肯定会飞回我那熟悉温馨的家乡。我相信这也是上帝的旨意,他要让我在生活巨变之前做好准备。在我准备好迎接这些变化时,他让我了解到当时生活方式的种种不足和最终结局。    
    除了几个和我一样从林肯技术学院到英特尔来工作的年轻人之外,我在加州举目无亲。所以合租一套公寓就显得顺理成章了。我的薪水对一个东海岸的农庄伙计来说算得上是一笔财富了,但我很快发现生活费用也很高。我连自己租一套公寓都不敢想。而且,身边有几个熟悉的人对一个离家万里的十八岁小伙儿来说也颇感安慰。    
    我的室友杰克(Jack)喜欢弹吉他,他是只大烟枪,还吸毒,酷爱改装后加大马力的汽车和摇滚乐。鲍勃(Bob)喜欢收集枪支、手榴弹和爆破材料,是个“新纳粹”。可想而知,对于我们这样三个住在一起的单身汉来说,宗教信仰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不了重要位置。    
    前面提过,我从小就在每个星期日去教堂礼拜。但是,到加州不久,杰克就怂恿我把那辆1966年出厂的老爷车重新漆一遍,这辆车简直惨不忍睹。它本来是青绿色的,但一次事故后父亲和我用一辆65年产轿车的蓝色前脸替换了前挡泥板和前盖。车身也有点锈蚀了,后盖也有敲打和修补的痕迹。瞧,它现在就是这副样子。杰克对漆车颇有经验,而且他也实在受不了室友的破车天天停在那儿,这让他很没面子。所以我们开始给车重新上漆。    
    如此这般,在加州的第一个周末我没有车用,就决定步行到最近的教堂,而不是最符合我信仰根基的联合基督教堂。这座圣克拉拉基督教堂(Santa Clara Christian Church)离我的住处只有几个街区。    
    在那里作完第一次礼拜,两个女孩,卡伦(Karen)和琳达(Linda)前来迎接我这个新到的访客。她俩总爱咯咯地傻笑,但很友好(就像对待访客应有的态度一样)。当我说到我刚来加州,在英特尔工作时,琳达马上就问:“你在自助餐厅吃饭吗?”我不禁一愣,这就是你在教堂欢迎某人加入时问的第一个问题吗?我困惑不解地看了她一眼,她俩又咯咯地笑了。    
    好吧,不过是两个傻乎乎的高中女生,一点也不吸引我。后来我知道她在一家食品公司工作,英特尔的自助餐厅就是这家公司经营的。所以她那个奇怪的问题并不傻,但无疑让我们彼此给对方留下了不太好的第一印象。    
    同样,琳达当时也觉得我没有什么吸引力。她觉得我是个自作聪明、招人讨厌的家伙,而她自己年长几岁,远比我成熟。我们根本算不上是一见钟情。    
    又是一次神奇的巧合在等着我!开始的时候我常想,只要再过几周,等我的车能开了,我恐怕就不会去那间教堂,而是找一间更贴近我信仰倾向的教堂了。同时,我开始参加这里的青年团契,而这位年轻的女士也总是在那儿。就这样,我和琳达慢慢熟悉起来。    
    我们几位室友都是不折不扣的单身汉,根本不通家务。不过,我们还是决定筹备一顿感恩节大餐,邀请自己在加州的几个好友。我邀请了琳达。饭后收拾完餐具,我和琳达出去散步,谈到了自己还有信仰等种种话题。    
    散步回来,进到客厅,我们看到杰克、鲍勃和他们的朋友正围着一个奇怪的、散发出古怪味道的东西。我和琳达去了另外一个房间,在那里聊天看照片。她问我那些人在那儿干什么,我淡淡地说:“在吸毒。”    
    琳达大吃一惊:“如果警察这会儿正好赶到,我也会被抓进监牢的!”她再也不愿到这儿来了,还积极鼓动我另择新室友。    
    她开始积极地将我带回主的身边,还找了圣克拉拉教堂的几位女伴一起为我代祷,让我能离开这个鬼地方,而且是马上!    
    这只是她为这个自以为是的宾州小伙子开始漫长祈祷旅途的第一步。    
    我开始定期参加圣克拉拉教堂的礼拜,也参加青年会的活动。慢慢地,我开始认识到自己每周其它六天中的生活方式有违我的信仰。你知道,我在联合基督教堂的氛围中长大,就像今天许多主流教派的信徒一样,教堂对我们来说是个令人愉快的地方。牧师的布道让我们内心充满愉悦,鼓励我们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教堂也主办一些很好的社交活动。这些教堂里有很多好的基督徒,就像我家乡小镇的教堂一样。但是,这些教堂并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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