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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16日中午,于婕轻轻走进我所在的办公室,轻轻叫出我的名字,回转身的一刹。,我立即有了一种惊艳的感觉。她的头发泛着栗色的光芒洒满了肩头,长长的眼睫毛使她的一双眼睛看起来有几分昏昏欲睡般的引诱。她是那种五官长得偏大、组合在一起极有立体感的女人,很像好来坞有意塑造的那一类性感美人。她在电话里已经说过她25岁,在一家公司做秘书,“有过许多次情殇”等等,但是她的带着风尘气息的漂亮和从容仍然让我吃了一惊。
于婕穿了一件男式小立领的白衬衫,绯红色的毛衣恰到好处地齐在腰间。她把自己安置在宽大的椅子里,椅子的钢架随着她的身体微微颤动。她从小皮包里掏出一盒“沙龙”牌香烟和一个镶嵌着蓝色松石的银质打火机,我认出那是西藏特有的一种饰品,时髦隐藏于朴拙之中。
于婕的嗓音有些暗哑,就连这种声音也透着充满了暧昧气息的风尘味道。她说话的时候不看我,而是极其自然地面对墙壁,讲到某一处会瞬间打量我一下再马上恢复原有的姿势。
于婕的叙述有些混乱,我不得不在好几个地方打断她,要求她重新建立一个叙述的顺序,但是最终还是依照了她自己的逻辑。她说:“你回去自己整理吧,反正就是三种关系,我和我父母、我和一些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男人、我和黑哥。你怎么连贯都行,能让人读懂就好。”
所以为了阅读的方便,我把于婕的录音按照她提供的关系进行了一些顺序上的调整,话,还是她的原话。
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每到寒、暑假,我爸、我妈就把我锁在屋里,一直锁我到十八岁半。每天他们上班了,我就一个人在家里东摸摸、西摸摸、看看书、看看电视、睡睡觉,等他们回来才把门打开。可能是锁的时间太长了,就产生了两个矛盾,一方面是我特别迫切地想接触这个社会,另一方面就是在接触社会的时候非常没有经验。
人家说我和我妈妈很像是一对姐妹,她的性格很像《红楼梦》里面的王熙凤,如果她能赶上今天这个时代她会很成功,她各方面能力都很强,而且她长得相当漂亮,有一张她年轻时候的照片我见过,很像年轻的奥黛丽·赫本。但是我妈妈就跟所有这个年龄的女人一样挺不幸的,所以她希望她的女儿要比她幸运一点儿。她比较开放,很多事情都可以接受。我什么事都告诉她,比如我交的朋友,这个人什么样、干什么的、什么条件……我都跟她说,她也能给我一些建议。我跟我爸爸就不这样。在我心里,他们两个人我都很爱的。
我们家的生活并不是很宽裕,他们都是公务员,一个月挣不了多少钱。但是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活得好,我妈妈对钱看得比较重,在她可能的范围内她会不择手段地挣钱。她有时候给我和她自己买一些时髦的新衣服,她最大的特点就是买回来之后锁在箱子里,她总是说“有事儿的时候再穿”。能有什么事儿呢?说句不好听的,中国女人最大的事儿也就是最后进八宝山了,像她这种年龄的女人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应酬,所以我就不知道她说的有事儿是什么事儿。我从来没有过有事儿的时候,朋友一起出去吃饭,也用不着穿得郑重其事。
于婕笑的时候,红红的两片嘴唇微微张开,那是一种无心的、极有感染力的笑容,仅从这一笑就可以猜想这个女人一定有很多其他人不可能遭遇的经历。她的笑容里面没有一丝防范和谨慎,仿佛任意一个人都可以轻易地走进她的生活、和她开始一段故事,并且自由地决定故事的走向和终结,她的性格上的随意其实与被动没有很明显的区别。
我的经历讲出来,别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女孩子很轻浮。我第一次恋爱是在大三那年,在复兴商业城认识的,那不是一种正当的认识方式。那天我穿的是一件后面整个空着的马甲、牛仔裤。我看见一个人一直在看着我,可能是虚荣心吧,我故意站在一个离他很近的位置,互相看着彼此就都明白了。他是从西安来北京念书的,叫郑宾。好像就算是一见钟情吧,那时候我喜欢认识各式各样的人,有一次我到学校去找他,说话的时候进来一个女孩子,她很大方地问我是不是郑宾的女朋友,我说是,然后她说:“从今天开始郑宾被我接管了。”我很奇怪,北京的女孩子怎么都这样?郑宾蹲在一边什么也不说。我一下把一个杯子砸在地上,那个女孩子也不示弱,也把一个杯子砸在地上。我捡起玻璃碴把自己的手腕拉开了。有点儿像斗气,挺可笑的,两个女人当着一个什么也不敢承认的男人争起来。女孩子跑到校医那里去给我拿药。我很失望,这个男人怎么这样?或者叫我走或者叫她走总得有个态度,可他就是什么也不说。
于婕撇撇嘴,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我可能挺容易原谅人的,这之后我也没和他分手。那时候我是21岁还是23岁?我记不清了。我从来记不清我的年龄。到冬天的时候,我们真的吵翻了。那天也是在他们学校,我带着一把美工刀去的,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手腕拉开了。这次是真的,已经看见里面的薄膜,先是流血,然后就流一种黄的东西。我挺清醒的,看着血顺着桌子腿流下去,挺粘挺稠的,淹了凳子腿。他的同学把我送到医院。缝针之后回家,我也没觉得什么,直到我爸回来听我妈说了这件事,他只说了一个词:“可怜!”我就蒙上被子放声大哭。哭完了觉得事情过去了。
那个冬天我就活在一种灰色当中。郑宾回到西安去了。后来我到西安的时候找过他,他不在,见到了他父母。他爸爸好像有咽喉癌,说话声音特别沙哑,他妈妈很瘦,个子不高。
于婕似乎在从记忆中仔细搜寻那对老人的形象,似乎他们比他们的儿子对她更重要。
就是一次礼节性的拜访吧,我们俩这一页就翻过去了。
我上的那种民办大专是不管分配工作的,我学的是会计,但是我不愿意干,就自己找工作。94年北京刚开始时兴婚纱摄影,我到一个影楼当前台小姐,每天面对那些婚纱像做梦一样。在那儿认识了张萌,他是摄影师,跟我一样大,是个挺有性格的人。有一次同事们一起到一个歌厅,我们俩跳舞,灯光很暗、很朦胧,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两个人从眼睛里就读懂了想要说的话。他把我拉到大门口,呼吸很急促。他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妈看见他了,看第一眼就不喜欢他。但是我对他很有感情。
于婕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儿,眼光迷离。
我很容易喜欢一个人,每一次我对一个男人都跟初恋似的,对所有的男人都这样。
张萌的家庭条件不好,他身上有艺术家的气质也有艺术家的劣根性,他留长发、性格飘忽不定。
于婕用力碾灭烟蒂。
我这个人就是不好,坏毛病老是改不了,就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在酒店当大堂经理的“小白领”。我大概是有些病态,脚踩两只船一定要让两边都知道。这样他们也通过我认识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我喝酒很多,肯定失态了。我把手放在了那个“小白领”的腿上。张萌全看见了,他一直保持着一个微笑的姿势看着我们。我已经神志不清了。当时我很痛苦。张萌曾经说过他不太可能跟我结婚,我是为了报复他。让他明白我不是个没有人喜欢的女孩子才跟这个人好的。我们三个人站在那儿不知道怎么收场,我不知道该跟谁走,两个人我都舍不得,他们俩都不放心我喝成这个样子又都不可能带我走,很尴尬。最后我还是一咬牙跟张萌走了,毕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
我们到了他的一个朋友家,我很快就睡着了。半夜里他的哭声把我吵醒,他哭得很伤心,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么哭。第二天我去上班,中午的时候张萌来找我,他抱着一大束玫瑰花,后来我才知道他是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这些花。我很感动也很内疚,和那个“小白领”的关系也从此完了。
后来我到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张萌还留在那家影楼,影搂又招聘了一些新的员工。
于婕眼光飘忽地扫我一眼,半仰着头靠在椅子里。
我挺糊涂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一天张萌忽然跟我说他得淋病了。他说他没跟别人有关系,我就以为他的病是从我这儿来的,其实我没病,我当时就做过检查。但是我觉得还是先治病要紧,就从家里骗了一笔钱。他好了以后,我也没太在意,这样就到了夏天。他的工作使他接触了很多女孩子,慢慢地他开始变得对女人很感兴趣。那时候我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我的同事都看出来了,就告诉了我妈。我妈逼着我去了一家小医院,当时大医院已经不能做了。我在医院先吃药,等着的时候我还是跑去找张萌,没有他在我心里就没着没落的。
做完手术回了我家,睡醒之后我还是想见到他,就去了他家。一直等他到快十一点了,他说他是跟别人吃饭去了。当时我已经知道他越走越远,我什么也挽回不了了。我们分手的前一天,他承认了他和别的人的关系,包括他的病也是别人传染给他的。那天我几乎就是一种疯狂的状态,明知道再说什么也都是没意义的,可就是拉着他要他把话说清楚。我站在马路边上哭,我妈站在马路对面哭。他就这么走了。
其实我喜欢张萌也是因为他有很多地方跟我很相象,我们经常会陷入一种疯狂的状态。比如有一次我们吵架,吵过之后他来我家,用报纸包着一把剑,他说他要砍死我父母,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看得起他。大概我们骨子里都是那种不管不顾的人吧。那个夏天到冬天我过得很坏,有时候上着班就哭起来。
于婕眯起眼睛,一前一后地晃动着身体,斜斜地睨了我一眼。她把玩几下打火机,然后很老练地从烟盒里甩出一支烟,在烟盒上墩了两下,点上。
这时候我就又认识了一个人。我们认识的时候他34岁,今年是他的本命年。我在一家卖BP机的地方做收款,他来买BP机,就认识了。那时候我也非常无聊。他当时是一个制衣公司的销售经理,可以算是个大款。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一起去看电影,他就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有家、有孩子,而且他不可能离婚。看完电影他陪我去燕莎,他说买一瓶香水送给我,498块钱,好像是所罗门牌儿。
于婕的左手在头发上掠过,叹气一样地吐出一口烟。不对,不是所罗门,是拜占廷,一个很怪的牌子。之后我们就去吃饭。
其实他很明白怎么讨小姐欢心,我呢,说实在话也的的确确是看上他有钱,我也是这么告诉他的。吃饭的时候有一个按摩小姐呼他,我故意生气给他看。我们到了我比较熟悉的一个迪厅,他给那个女人回电话说不去了。我们开始跳舞,不跳快的只跳慢的。之后他送我回家。这样从95年6月份开始,我们谁也没早回过家。白天我上班他也上班,下了班他来接我,一起吃饭、到酒吧喝酒,然后才回家。
于婕再次斜睨我一眼,笑了。
我就开始了一种所谓傍大款的生活吧。
有一天他老婆呼他,他只能自己打车先回家,我就一个人在广渠门立交桥上走,一直走到崇文门,走到实在走不动了,打车回家。那时候他给我钱,也给我买东西。日子就这么过下去。我觉得做个情人也挺好,我一直觉得做男人的情人反而安全,因为一个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一方面要顾家,另一方面他有了一个情人就不可能再找第三个女人,肯定就我这么一个,这样对我来说,这份爱情还是保险的,起码比我找一个年纪轻轻没有女朋友的男孩子、然后不放心他要好得多,反正他不跟我在一起就会和他老婆在一起。
于婕十分肯定地自己点点头。对我来说这实在是一个闻所未闻的观点,做情人做得如此能自圆其说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关于一个男人的精力究竟可以被几个女人瓜分的测算不知于婕从何而来。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公司来查他的账,因为会计模仿他的签字报销了一万多快钱,当然也不排除公司的老板排除异己。这样他就主动辞职了。他不可能改行,所以那个冬天什么也没做,整天地陪着我,我上班,他就等在我们公司门口。以前我们经常一起去一些档次比较高的地方吃饭,可是这时候我们就一人吃一碗三块钱的刀削面。我挺伤心的,觉得一个男人从一个挺高的地方跌下来成了这个样子,对他是挺不公平的,他自己倒是没有什么。从这个时候开始我觉得我对他就是真感情了。
他一直劝我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说我不可能跟他一辈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