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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没想到阿灿的排骨在华莎那里居然还能有催眠的功效。看来,在华莎的眼里连阿灿的排泄物都很有可能成为珍宝。
“华莎,如果有一天让你离开阿灿,你会怎样呢?”
“除非我死!”华莎的回答,比我想像的要更加干脆利落。我注意到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非常严肃。我想,她是认真的。
“那如果阿灿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离开他么?”
“不会!”
“就这么简单么?”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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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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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呵,我会先把他杀了,然后,我再了结自己。”
“呵,华莎你真幽默。”
“幽默?我可是认真的哦。”可以听得出来,华莎与小艾虽同为女子,但她们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方法却是大相径庭的。
由于连续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杀气腾腾的,所以我打算重新再寻找一个突破口。然而,华莎的洞察力却丝毫不亚于小艾,她似乎已经察觉到了什么。
“小七,我们是好朋友么?”华莎无厘头地问了一句。
“干吗这么问?”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
“呵,这还用问么?当然是了。”我说。
“那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想对我说。”
“呵呵,我会有什么事啊。没有,没有的。你不要多心。”
“不对。我觉得你今天请我来,决不会是喝清茶这么简单。说吧,是什么坏消息?”华莎连是个坏消息都能算得出来,真是令人佩服。
“呵,我真的没什么事。就是想请你喝杯茶,就这么简单。你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不。我的第六感从来没有错过。而现在,直觉告诉我,你在骗我。”
“我可是从来都不会骗人的哦。”我故意把语气加重了一些。
“呵,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本身就是在骗人。”华莎的表情开始变得异常严肃起来。她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只刺猬在高度警觉时竖起的尖刺。
“华莎,有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其实,没有哪个男人是完美的。阿灿,他也不例外。当然,我也一样。”
“的确如此。这个,我也知道。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从不苛求他什么。”
“华莎,看来,你还是没能明白我的意思。其实,事情是这样的。阿灿,他……”
“不!小七,你什么都不要讲。千万不要讲。不要。求你了。就让我相信他是完美的吧。哪怕是用欺骗的。”
“可是华莎,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你应该知道欺骗毕竟是一种谎言,是一种痛。既知如此,你又何必呢?”
“小七,你不是女孩子,有些事情,你不会明白的。”
“你的内心世界,我或许真的无从知晓。但作为你们两个的好朋友,有些话我真的不能不说,也不得不说。其实,阿灿,他……”
“够了!小七,我先走了。谢谢你的清茶。”华莎说完起身便走。
我连忙站起身追了过去,可是当我追到门口的时候,我却被服务生拦住了去路。
“对不起,先生,您还没……”
当我从收银台结完账再跑出那间清茶店时,发现华莎并没有走得太远。于是,我奋力地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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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莎,等一下,等一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华莎身后拉住了她的胳膊。
她停了下来。可是,当我再进前一步的时候,我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那一滴滴泪水,划过她略施粉黛的脸颊,留下了两道湿润的泪痕。华莎没有再继续说什么,她只是用那双热泪盈眶的眼睛,看了看我握着她胳膊的手。她的确无须再说些什么。我情不自禁地放开了她的胳膊。随后,华莎转身消失在了茫茫的人群之中。
在华莎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思维意识一直处于一种休克的状态。那种难以言表的感觉使我的脑海呈现出一片空白地带。我只觉得华莎刚才的那个眼神是那么地具有穿透力。它就像是一枚梅花针似的刺痛了我的视觉神经,乃至我的中枢神经。那种痛,是一种恒定的阵痛。那种痛,只缘于一个眼神。
为此,我像是一个稻草人似的,在那个马路边站了半个下午。
一动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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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想像中的一样,那天阿灿回来的很晚。看他的神情仿佛有些沮丧。我问他话,他什么也不说。他像是雕塑似的坐在地铺上。看到他这副虽生犹死的样子,我也不禁忧伤起来。不知不觉,我们两个就这样坐到了天亮。
“小七,我们喝酒好么。”阿灿神情呆滞地说了一句。
“喔。那我们就去楼下那家通宵营业的烧烤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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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天空一片灰蒙。
大概是时间的缘故,店主的生意有些冷清。我们的到来,无形中给小店和店主的表情增添了一丝生机。不过,阿灿那副丢了百万巨钞似的神态,使得店主有种热脸贴到了冷屁股上的感觉。很快的,店主脸上的那丝“生机”也死掉了。
悲伤,原来是可以传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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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灿谁也不说话,我们只是低着头不停地喝酒。喝酒,对于我们来说似乎也转换成了一种语言。不过,这种语言的寿命是比较短暂的。没过多久,阿灿酒后多语的毛病再次发作。他开始说话,并告诉我说华莎昨晚去找过他。这个,我早有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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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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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打算怎么办?”我问。
“不知道。”
“可是,事情总是要有个说法的啊。”
“说法?什么样的说法呢?”阿灿问我。
“华莎她知道你和小艾的事情了么?”我说。
“我昨晚都告诉她了。”
“她怎么说?”
“她说她不在乎。”
“她怎么会这么说?”我感到不解。
“老实说,我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小七,我该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常说自己是‘情圣’么?”
“这种事情,还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阿灿说罢,将半瓶啤酒一饮而尽。
“旁观者清,也要分什么事情。这种事儿,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反正,你自己的路,自己走。早些上岸吧。”阿灿听后,微微点了一下头。
接下来,我们又喝了好多瓶酒,也说了好多话。但究竟说了些什么都已经记不得了。我只记得在阿灿的坚决要求下,最后是他买的单。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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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最后我们两个还是平平安安地回到了宿舍。其间,不曾闹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这在我看来,至今还是个不可思异的事情。因为,那天我们两个所喝的酒足有二十几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最后我们喝到了连一米以内的人都分不清是男是女的地步。
其实,那天发生的事情,在现在看来,有好多都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小艾和湘美还有白雪平常是最痛恨烟酒的人,按常理,酒醒后我和阿灿一定会死得很难看。但不知为什么她们这次竟然会如此一致地“大赦天下”。
听白雪说,那天晚上,即便是阿灿有好几次差点把冰箱门打开朝里面小便,小艾也只是说了句“放水的地方错了”,之后,便没有其他的过激行为。甚至,小艾在阿灿酒醒后,一面给他泡解酒茶喝,一面还用温毛巾给那厮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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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往往就是这个样子。对于大多数女孩子们而言,她们都是“口是心非”的人。在她们外表冷漠的背后,其实包裹着一颗与生俱来的母性的柔善之心。特别是对于一个她所深爱的男子而言,虽然她平时会“左右开弓”地对待他,但在其内心深处却是对那个人关怀备至的。这就是中国女性所特有关爱方式。含蓄而不张扬,内敛却又恒久。这一点,在小艾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显现。
只可惜,与中国女性的这种关爱方式不成正比的是,中国的男人们多数是秉承了西欧男子的那种华而不实的关爱方式。他们经常会把“爱”字挂在嘴巴上。“爱”,在他们那里俨然成了胡子的寄生体。随时可以生长出来,也可以随时将其刮掉。
应该说,如果提高到民族的高度,中国男人的爱与中国女性的爱是相反的。他们往往是外表狂热,可内心深处所藏匿的潜台词却与中国女性们所抱定的信念,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很不幸的是,阿灿就是这“大部分”中的一个。但我总以为,有那么一天他还是会醒悟的。只是,不知道当他醒悟的那一天,他的“幸福”是否还会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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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苦地徘徊于两个女人之间的阿灿,在经过了一番痛苦的挣扎之后做出了他的决定。他的这个决定,不免让我有些大失所望。他说他爱小艾的细腻和豪放,但却又忘不了华莎的美丽和气质。手心手背都是肉,所以他决定,走一步,算一步,尽量不去做用左手割右手或者用右手割左手的事。一切,等到时候再说。
我总是觉得阿灿这家伙最后做出的这个决择,是他曾经说过的,也是我认为最无耻的“拖”。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我觉得,爱?还是,不爱?这同样也是一个问题。
但无论最后这个“问题”阿灿将会用什么样的一个方式去作结,我认为对于小艾来讲都是一种伤害。当然,华莎也一样。因为她和小艾一样,同为女子。但从人情和时间的角度来理解,我想小艾要比华莎伤得更深。毕竟,她所付出的情感无论是在时间上讲,还是在程度上讲,都是要远远超过华莎所能付出和承载。
此外,到目前为止,整件事情也还只有小艾被蒙在鼓里。这对于小艾来说,是伤害中的伤害,其残忍度不亚于在她流血未止的伤口上,再插一把带着盐水的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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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一回事;而能否践诺,则又是另外一回事。
时间,是柔软的坚硬。它是一种复合体。无论是怎样美丽的诺言,在它无声无息、无色无形的烈焰之下,都将化作一团浮尘。而山盟海誓这朵彩色的泡沫,它虽然涌动着樱花一样的暗香,但它所弥散着的依然是悲伤的味道。也许,正是因为它太过美丽,所以它就像是瓷一般的脆弱。这就注定了它的那股暗香,逃脱不掉被时间暗杀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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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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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华莎是否真的爱着阿灿,或者说,她爱得有多么刻骨铭心。我也不知道她和阿灿所制造的这辆爱情的独轮车能够走多远。但我却隐隐地看到了她们那辆独轮车的车轮处出现了裂痕。
应该是在我和华莎那次不成功的谈话之后,我就很少能够看到往日那个带点“嬉皮士”风格的玩世不恭的阿灿。他开始变得有些深沉忧郁起来,而且,还常常偷偷地在厕所里抽烟。而在我看来;“深沉忧郁”这个东西,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和阿灿这种人链接在一块儿的。我知道,他的深沉忧郁源自与华莎的争吵。我更知道,他的深沉忧郁同样也源自我和华莎的那一次谈话。
这是我的过错。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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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个女人说她不在乎和另一个女人去平分同一个男人的爱,我想那是一种高度赤裸的谎言。赤裸得就像是澡堂子里的人。事实上,女人是永远不可能从骨子里接受这一点的。这对于她们来说,是一种原则性的问题。当然,在这个原则性的问题上,男人与女人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因为就爱情的本体而言,它就是一个由无数个自私和贪婪构成的基因组。
有时候,女人们在嘴上常说不在乎的东西,其实,恰恰就是她们在心里所最最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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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在什么时候,现在已经淡忘了。我在一本书上见过这样一句话:“男人的怒吼,会让世界崩溃。”这句话在我看来并不算什么。因为,女人的怒吼,能让缔造这个世界的造物主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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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下午,上了一堂语文课之后,我和阿灿正在向学院的出口处游移。忽然看见华莎从学院门外晃着一本卷起来的杂志,一路狂奔地向阿灿袭来。她一边跑,一边还大喊着阿灿的名字。那一刻,面对汹涌的人潮,她如入无人之境。那无人之境,仿佛是一个旷野可以任她纵情地奔跑和呐喊。若是有人阻挡,她大有“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驾势。
阿灿是头狡猾的灰狼,他搞“地下情”一向是很小心的。华莎今天“下凡”之前,由于没有和他事先打过招呼,这使得阿灿有些生气。他担心被小艾的朋友看到他和华莎在一起,所以连忙拽出一本备课笔记遮住了自己的脸。
“嗨,阿灿。”华莎在距离阿灿约有一米之遥时,两步并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