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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第2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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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管理为主,除特别规定外,技术进出口合同不再需
要政府部门的审批。
      中国技术贸易管理呈现出的另一特点是,它主要是通过
外贸法律来实现的。外贸法律结合了不同法律部门的规范,
例如反垄断法规范、民商法规范、经济法规范等。与其他国
家的管理制度相比,不同法律制度共同调整规范的特征不明
显。这与中国的法治建设水平有一定的联系。在部门法体系
还不很健全、完善的情况下,主要通过某一部门法来实现管
理技术贸易的目的。这种管理模式具有集中执法的优点,但
同时也存在管理中不能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的不足。
      (二)中国技术贸易管理的基本制度
      1994  年的嵘对外贸易法》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技
术进出口管理的基本原则。2f   i}4 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
除继续对技术进出口管理作出规定外,还增加了与对外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内容。这使《对外贸易法》确立
的技术贸易管理制度具有了多重性。
      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国家准许技术自由进出口,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一定的情况下,国
家可以限制或禁止技术进出口。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
许可证管理。国家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技
术目录,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决定限制或禁止技术目录以外的
技术进出口。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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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维护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发展,履行国际义务等,国家可以
禁止或限制技术进出口。
      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阻止被许
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
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并危害
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家外贸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
的措施,消除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包
括了技术的进口和出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了与该条
例配套、同时实施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管理办法》、《禁止出
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
法》。根据该条例,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
转移技术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
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
的技术转移。1996 年中国外经贸部发布的《技术引进和设备
进口贸易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贸
易的范围更广,包括:(})专利的许可或转让;(Z)专有技术的许
可或转让;(3}计算机软件的进口;(4)含有上述(1}。                  (2)内容的商
标许可或转让;(5)技术咨询;(s)技术服务;(7}合作设计、合作研
究、合作开发;(8}合作生产;(g)成套设备及生产线进口;(10)关
键设备进口。这些方式可以帮助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
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这一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在技术进口合
同方面,仍然沿袭了崛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的做法,规
定在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其明确列举的限制性条款。
具体内容见下节“限制性商业做法”部分。
      国务院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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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第2 版' 郭寿康、韩立余编著

出口管制条例》,从国际义务方面,建立了严格控制核两用品
及相关技术出口的严格管制。此外,2003 年年底国务院公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替代了1995  年
颁布的条例。该条例就海关环节货物贸易中涉及知识产权保
护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包括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海关可以采取的措施及条件、知识产权备案等。2003 年1 月
外经贸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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