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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还有一个是“卷毛”,比我小一岁,皮肤黑黑的,有时候我们也胡乱叫他“非洲大猩猩”。
我们最高兴的时候就是夏天去游泳、打水仗。到花花龙,或者热带风暴水上游乐场,总能玩得尽兴而归。而且,我是出了名的晒不黑,冬天一过,皮肤总会返白。“卷毛”呢,是还没晒了就“墨墨黑”。
我们还喜欢灌沙坑,像土拨鼠一样,在跳远的沙坑中选两个点,挖洞挖到底,打通,然后往里灌水。还有一种游戏名叫“飞行员测试”,好像能测出人的重心感好不好。先要在原地顺时针地转上十圈,而后沿着地上所画的一条直线走。转完圈,所有的人都头晕目眩,看地上那条线的时候,觉得它是斜的。多数人沿着线没走上几步就会摇摇晃晃地摔倒在地上。我总是不管它三七二十一,转好圈低着头就往自己认准的方向一顿猛冲。再有空,我们就打牌,输的人愿赌服输,要把腮帮子鼓起来,把脸伸向前去给赢的人用牌“抽耳光”。
我的乒乓技术“打遍全队无敌手”,就是在那时候练出来的,这是童年最让我觉得得意的爱好之一。下午三点半训练,我们时常提早十多分钟,先到乒乓室决战一番。我的成名作是快速对角球,而且我发球刁钻,对手一接球就会直接出台。就算勉强能接到,回过来的球也没什么质量,可以让我轻易抽杀。抽完一大板之后,我还就势原地转个圈,一边手舞足蹈,一边嘴里念念有词:“老太婆抽,老头子削,削抽削抽打乒乓。”还存心气“大头”:“‘大头’,你不行嘛!”他不服气:“有本事,跟你用左手打!”“好的。没问题,亲爱的大头先生,让你输得心服口服。”边说我还会边做个英国式的脱下礼帽鞠躬的动作。其实我左手不会打。一开始我们两人难分伯仲,都是把球先在桌上“笃”地弹一下,然后像放慢镜头似的你来我去打“老太婆球”。几个回合下来,我突然随手一发,竟用左手也发出了快球。“哈哈,大头,这下你完了,我找到感觉了!”接下来我的发球一个比一个顺,打得“大头”应接不暇:“怎么样,‘大头’同志?你还是不行嘛,要不我用左手你用右手?今天你可是惨败啊。”气得他对我吹胡子瞪眼。
冯霖毅(大头)、吴斌(卷毛):刘翔的乒乓水平没得说,球感好,对速度和力量的控制很有感觉。他不光乒乓打得好,桌球也不错,这是他后来喜欢上的一项运动。那是他进市队以后,我们仨相约到曹杨路上的一家桌球房小聚。我们俩“球龄”比刘翔长,免不了“吹嘘”一番活跃气氛。“你不行的,我的桌球水平你们不知道,一杆一个”;“算了吧,大家比比看,我在学校水平可是无敌的。上次一杆清盘。”刘翔也不甘示弱:“你们两个都不要叫,开打。火车不是推的,牛皮不是吹的,我先开球。”
当时我们打的是小台的黑8。只见刘翔蓄势待发,两眼一聚焦,对准球猛地向前轰去———哗啦!我们都惊呆了,旁边打球的人也有人回头来看———刘翔的一杆开球,一下子打进了5只。一共只有10只球呀。刚开始还以为他靠的是运气和蛮力,可他当真打得极好。横一个、竖一个,我们俩被他“杀”得一点想法也没有,连连在一边感叹:“这球也能进啊?”刘翔玩得起兴,跳球、长杆球、反身杆,他样样都来。所谓反身杆就是将球杆背在身后,专门用来打反手拉的球。我们俩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感觉就像是在看一个业余高手打比赛!
这我倒不是在硬夸他,刘翔就是这样,他爱好算不上多,但一旦玩上手了,肯定把一样东西玩得精通,就像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要么不做,要做就把它做好。”
零用钱存得够多时,我们还经常去沪西工人文化宫。那儿有各种各样的游艺机:拳击机、拗手劲机、相扑机等等,很多很多。刚开始我们还戴着手套跟机器开拳,后来索性连手套也不要了;三个人一起跟一台机器扳手腕,扳到手抽筋……
进体校一年多,不少队里的同学都开始骑自行车上学,我也在寒假里学会了。妈妈就把她那辆深红色的24寸女式自行车给我,让我骑车上学放学。可就是骑车,我们都能出花样。骑得多了,车技好了,我们就在训练结束以后在跑步的煤渣道上踩足马力集体“飙车”———“自行车F1”,而且自认为精彩程度绝不亚于国际上的越野摩托车赛。我们卖弄着娴熟的自行车技术,前刹车、后刹车,还把脚伸出作“脚刹车”……双脱手、站着骑车都不稀奇。我们相互比赛时,到终点快冲线时都喜欢把车身一斜,用力后刹车,龙头一打,用脚在煤渣道上滑着刹停,玩赛车式的“扫尾”,酷劲十足。每次我骑在前面,总忍不住回头朝其他人做鬼脸,“龇牙咧嘴”地疯笑。那会儿,我们几个的自行车轮胎总是以惊人的速度被磨平,刹车总是坏得最快。当然,我们这种根本没有一点安全意识的骑车风格很快就被父母察觉,他们立即决定吊销我们的“驾驶执照”,严禁我们上学放学再骑车。短暂而快乐的“赛车时光”过后,我和“大头”只好重新开始挤公交车,当“压缩饼干”。
长大后,偶尔也会看到像我们当年这样喜爱装酷的小男生,在襄阳公园附近的马路上双脱手,慢慢地骑过来。我心情好起来,就会压低喉咙,故意当路跳出去对着人家一声吼:“嘿嘿,小鬼,头五头六(沪语,意为楞头楞脑,粗心大意),当心闯祸!”那个小孩被我一吓,下意识就出手去扶车把手。看他那样子,仿佛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
三年体校岁月,就这样在每日不变的例行训练和毫不间断的嬉戏打闹中飞驰而过。至今锁在记忆的柜子里的,是那军绿色的海绵垫、细细的跳高竿、标尺和灰漆漆的煤渣跑道,伴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大笑、疯叫和哭泣。后来才知道,那就是真正属于少年时期、从此一去不复返的快乐时光;那时候的心情,纯粹都是简单的快乐和简单的悲喜。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在区体校的三年,是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三年,之后我去了市体校,从此与跨栏结缘,却也曾一度离开市少体校,差点就和我钟爱的跨栏项目永别。
'自传连载'第四章 错进错出(全文连载)“好,我收你,但你过来不练跑步了,练跨栏!”
我真的火了,一拳砸在他的鼻梁上:“你太过分了!”
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爸爸,半响,说:“听你们的,你们肯让我回来,我就回来!”
第四章第1节
如果不是一次市里的100米跑比赛,我的体育生涯,可能就会画上一个句号,因为如果在区体校待了一定的时间而未能进入市体校,那就只能再回到一般的普通中学去读书了。
记得那次市里的100米比赛,我跑了第二名,之所以要特别提一笔,并不是因为这个成绩,而是因为在比赛之后,一位长得并不是很高的教练找到了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教练是谁,现在练的是什么项目,然后忽然问了我一句:“你想到市体校来吗?”
事实上,那时候我们区体校的人出去比赛,看到市体校的人,总是觉得非常羡慕,因为我们觉得市体校出来的,肯定非常厉害。现在居然有市体校的教练主动要收我,我想也没想就点了一下头。
他笑了,说:“好,我收你,但你过来不练跑步了,练跨栏!”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方水泉,是上海田径队二线队的教练,也正是他,把我领上了跨栏之路。
方水泉:当初我注意到了这个叫刘翔的孩子,人高高的,爆发力非常好,速度也很快,但最重要的,我发现他节奏感很强。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是棵练跨栏的好苗子,如果好好培养,以后一定可以有所作为。所以我问了他的名字之后,就主动和他父亲联系了,事情也比较顺利,刘翔顺利地从区少体升到了市少体,主练跨栏。
方指导和我父亲谈了一次,父亲再征询了我的意见,几乎非常顺利的,我就进入了位于上海莘庄的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又称二少体),进了方指导所带的上海市田径队的青年队(也就是二线队)。在那里,开始了我的跨栏岁月。但在这一章节里,我想说的并不是关于我跨栏的故事,这我在后面的章节中会有详细的描述。我在这里要说的,是在市体校那近两年的时光,这在我的一生中,肯定将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因为在那里,我走上了跨栏之路,而也正是在那里,我第一次有了放弃练体育的念头,并付诸行动,差一点,就没有再练跨栏。
第四章第2节
一些媒体曾多多少少报道过,我进二少体,之后又离开的故事,原因就是我在那里过得不是很开心,在那里我受了不少的委屈。但我想说的是,当初在二少体的这段日子,并不是那种恐怖的地狱般的生活,现在我回想起当初的那段岁月,还是会想到不少有趣的往事;我也曾天真地以为,像区少体那样的快乐生活,会在那里得到延续。
以前在区体校是走读,到了市体校,变成了住读,要自己照顾自己。而一帮孩子脱离了父母的约束,反而有了一种自由感。我记得,那时候,大家喜欢在熄灯前练“健美”,竹竿一样的身体,还要边摆姿势边说:“请看,这是我发达的胸肌……”每个人都要来演一遍,还得配解说词,每次都笑翻一大片。
游戏机照样是保留节目。有时候,我们会瞒着方指导出去打游戏机,记得有一次周末,我们又结伴去打游戏机,没想到方指导原该回家的,但他那天没回家,居然来查房了!一听房内没声音,知道我们去打游戏机了,顿时就“包抄”了过来。那时候,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教练来了!”“哗——”大家顿时作鸟兽散,到处逃命。我和几个伙伴玩命一样往宿舍奔,本来要15分钟的路程,我们居然5分钟就全跑完了。然后回到自己房间,脱鞋子,把鞋子摆好,上床,把蚊帐放下,全部弄妥当,然后立刻假装睡觉。方指导果然又杀了回来,进了我们寝室,我马上闭上眼,还假装发出轻微的鼾声,其实心都快跳得蹦出来了。方指导一看,我们几个还算乖,于是出去逮住了几个跑得慢的孩子,大声训斥。我们在里面躲在被子里,笑得气都喘不过来。
现在回想起那时的情景,我自己也会咧嘴一笑。但那段快乐时光与区体校的无忧无虑相比,要短暂了很多。由于进了市少体,我们毕竟不再是小孩了,一些人际关系也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也正是那段不开心的日子,促成我最后决定离开那里。
第四章第3节
在区少体,小孩子好歹都是这个区的,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说来说去大家从小都认识。但到了二少体,全市包括市郊的各种各样的“皮大王”都来了,恶作剧的等量级和区少体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而“大欺小”的事情,原本在体校里就很严重,但到了市少体,我才知道,居然有这么欺负人的。
我这人可能也确实有点不好,从小就有点犟头犟脑,再加上不太爱和人说话,年纪又是最小,很快就沦为被欺负的对象。比我年纪大的室友每次训练回来,就会叫一声:“来,给我放松放松!”我们几个小的就得上前,帮他按肩的按肩,捶腿的捶腿,就像佣人一样。到了后来,由于我成绩冒尖很快,又不怎么和别人一起疯玩,所以矛头似乎都集中到了我身上,大家都以拿我“开涮”为乐。有人会专门把我的自行车轮胎戳破,也有人会在我被子上浇水,有时候大家说好玩“世界大战”,但其实他们都约好了要一起来作弄我,最后总是大家“叠罗汉”,而我总是被压在最下面的一个。而最过分的一次,是一个大我两岁的师兄,在一天早上,竟然把我的牙刷浸到小便池里!
能忍的,我都忍了;不能忍的,我终于爆发了。印象中,除了小时候,我很少打架,但那一次,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和我住一间寝室的,有一个孩子,比我小一岁,他也很喜欢和其他人一起,对我搞恶作剧。有一次,他把我的钥匙藏了起来。我找了半天,急得满头大汗,就是找不到,看他的神色,我知道是他拿了。
“你是不是拿了我的钥匙?”我问。他摇了摇头,说没有拿。但我知道一定是他藏起来的。我又问了他一遍,他还是说没拿,两个人便吵了起来,那次我真的火了,一拳砸在他的鼻梁上:“你太过分了!”他被我打懵了,半晌,乖乖地把藏起来的钥匙交给了我。
第二天,方指导问起他脸上怎么搞的,那时候我们都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