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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没有道理 席绢-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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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扬长而去,俐落的开车方式一如她直爽的性格,没有太多娇柔的女性特质。

“很俊的女孩儿,”中年美妇走近冷艳女子。两人并肩目送白色跑车的远离。

冷艳女子扯了抹笑意:

“这就是骋喜爱了六年的人。”

“如何?”

“我不输她。”冷面女子双手抱胸,语气平淡,寻不出一丝温度:“性格外貌各有所长,至于其它的评估,就待下一回再看吧!”

她对不远处一辆车打了个手势,那辆车便开走了,原来该有一场打斗,却因车子临时故障而无法如期演出,机会不会少,总会再有的。

要当上风太太,方筝的考验还多着呢!

美妇人燃起一根凉烟,吁了口烟道:

“柯特知道御骋来台湾找新娘的事了吗?”

“他已经行动了。”

“是吗?那很好。”美妇人笑得深沉。

台湾的夏天令人想咒骂,但这一趟前来,在这种不愉快的气温下,相信一切都是值得的。

两张惯常冷然的面孔,在相视时,露出近似满意的光芒。从容优雅地上车,驶离这个原本该是斗殴现场的地方。

6

星期天,休闲娱乐的日子,任何天大地大的工作都不该占用到这一天的光阴。

所以,明知道九点时会有一票董事会成员要来家中开会,方筝仍是在六点半时,悄悄潜出大宅,决定上阳明山公园去做森林浴。

会与风御骋一起上山是不得已的,因为他老兄竟一大早就守在大门口,彷佛早料到她这只早起的虫儿会准时被鸟吃似的。所以,好吧,就算他们在约会吧!

一身雪白的运动服与他一身的黑成对比。可能他是不怕热的,否则哪敢在这种酷暑季节穿黑色衣料让太阳烤?谁都知道黑色衣料吸热力超强。

沿着步行道跑完了一圈。七月中旬时节,并没有太多亮丽的颜色可以看;杜鹃与满山红樱是春天的特权,一山的青翠别有一番趣味。人少了,青翠幽静也就显得宜人了。

将疲累的身体挂在老榕树的枝桠上,她从背包中掏出矿泉水淋了脸,也喝了好几口,清凉舒畅得想高歌一曲;风御骋接过剩下的半瓶水,一口饮尽。

即使已有过几次亲吻,但看到他喝着自己沾过唇的水,心中仍不自禁地感到悸动。他那行为好似他们之间已不分彼此了。

她的眼光对上他的阒黑灼热,令她突然感到燥热难忍,干笑两声道:

“我们……再跑几圈吧……”

“别动。”他柔声喝止。双手将她按在原地,让他依然栖靠在榕树上:“就是这样,别动。”

方筝脸上浮着淡红。他这种要吃人的眼光恁是再迟钝的女人也会有危机意识吧?只是,他怎么会突然流露出情感,一反他向来的内敛呢?

不敢与他对视,怕自己融化在那片火热中,也怕自己溺毙在两潭深情里,所以移开了目光,四下看着。由榕树枝概的缝隙中投射入一束一束的白光,在他俩周身照此聚光灯的效果,他黑发上的汗珠有彩虹的绚丽光泽,想必她身上也有。

一双手托起她下巴,抬起她逃避的眼眸。

“有许多次,我看着相片中的你时,恨不得能将自己变入其中,站在你面前,就像眼前这样,吻住你似笑非笑的唇角,分享你心中所有的喜悦,打破你在人群之中自成一格的疏离屏障。”

她心一动,双眼乍然透出恍然的亮光:

“是不是那一幅……我十七岁那年被偷拍去参加竞选校花的照片?我记得校周报上刊出来的就是站在树下单杠前的模样,那一幅照片在你手中吗?”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是的。”他的回答解决了她的不置信。

“怎么会呢?当时你在台湾吗?你见过我吗?”

“不。我未曾来过台湾,今年是我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

方筝讶然,心中问题马上涌出一箩筐。

“那么你怎么会有?又怎么知道我,又怎么会喜欢我?又怎么会……”

风御骋不是不愿回答,只是他的自制力没有好到佳人在抱却不找机会偷香,尤其在他悸动的这一刻。他的唇覆上了她的,狂烈地索取他恋了六年所该回报的情感,补偿他失魂落魄的相思。

勃发的情潮不会有魇足的一刻,除非他得到她的一切;这认知闪入他脑海,才让两人有喘息的空间。他不能在这里、也不能在情感未定、未得她真心前有所逾越,否则那就与强取豪夺的行径没两样了。珍视她,就以尊重的方式来求取芳心,否则他不必苦苦等候六年,等到一切情况允许他出现她面前才来台湾。

“你还没有回答我。”方筝知道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但她并没有设法掩饰或躲避,反正吻都吻了,消弭了刚才灼人的气氛与她的不安,她就不必为这种亲密感到害羞了。所以她仍是直视他。

他轻声道:

“我在艾森总部看到那帧照片。”

“咦?你怎么知道艾森总部?又哪有机会进入那里?或着你根本就是那里面的人?”不会吧?这个人看起来不像会被任人消灭工作场所的人,如果他是黑道中的人,也应该会是个角头老大吧?不像是会受人支使的人。事实不就证明了,雇用他几个月以来,他哪里有一点当人手下的自觉?简直比老板还逍遥自由。

“我不是那组织的人,事实上我们是敌对的。”

“那你——”她冲口而出的话乍止于某个了悟。“我明白了,是你消灭了艾森总部,让他们来不及派人来解决我这个case。”也就是之前与蝶起闲聊中所说的不明人士。

“你是预料之外的收获。”他轻抚她发丝。“你差点香消玉殒在十八岁那年。”

“那我还真该感谢你不小心救了我的小命喽?”她心中舒了一口气,却也没有太多喜悦的感觉。以那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去消灭一个凶残的杀手组织,当然不会是以和平的手段,更有可能是以暴制暴。那么,眼前的这个男人的背景……及他手上染过的血腥,比起艾森总部只怕不会少多少吧?

他看入她眼中的落寞,他低沉道:

“猜猜我为何过了六年才来?”

“你忙。”她无力的笑容。

“是,我忙。”他慢慢收拢双臂,珍爱无比地纳她入怀,让两颗心跳动着相同的频率。

“忙着知道你的一切喜恶、忙着让自己以配得上你的身分去努力,不让你的心为难。企图一出现就让你全心爱上,而不必犹豫于我可能持续着的背景。”

她犹疑地望入他眼中:

“持续着?”

他点头:

“我不能改变自己的出身,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但我至少可以让自己改变生活方式,以及未来每一天如你所期望的清白。”

他等于间接地承认了他的黑道背景。

一旦“过去”与“未来”在此刻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世界,那么所谓的出身与背景,将不会为她所介怀;值得感动的是他毅然决然改变的过程与结果。

只是,怎么可能会因为她,而改变他原本世界所运行的方式?但他的陈述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成分,让她连出口质疑都觉得多余。

方筝只是睁着不置信的眼与他对视。在这一刻,这一小方由眼眸交流营造出的宇宙,她的漫不经心涌现最真实的心旌神动。

“为什么?”

“我一直知道会有一个女人来到我的生命中;我更明确地认定,一旦她出现时,我会立即知道。就是你了,方筝!没有道理,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原因,在相见那一刻,你就那样牵动我的心。如果你会有一丝丝感动,就能明白我此番前来存着怎样的势在必得。”

“如果,我还是无法爱上你呢?”

“你是吗?”他反问。

含情的黑眸,凝视着她的惶然与无措。如果她无动于衷,又哪来的种种情绪波动?

她能接受这个男人吗?应该是肯定的答案吧?至少她接受他掠夺的吻,而没有揍人的冲动,任由他来去她香闺自如却没有拒绝。他总闪动着要吞掉她的渴望在撩拨她心神,却不曾有过放肆;在一定的标准下,他尚能保持君子的风度,没有强取豪夺。

这男人确实为她费尽了心思,否则不会了解她到如此透彻,连追求她都自有一套战略。

不黏她、不支使她、不强迫她,却又暗中为她做了不少事。

她一直有这样毫无根据的笃定,明白他或许危险,却不会伤害她。是否,打一照面之初,她就早已心动了呢?

不曾尝过爱情滋味,不明白悸动的感觉该怎样才算数;只是,用一个简单的方法来辨别,倒也不难。

——如果她有一天必须嫁人,那么她不介意配偶栏上的名字填上“风御骋”三个字。

她想,她是可以接受他的。

做事向来果决,想来情感上也无须太过踟蹰;毕竟当今世上,自投罗网的男人少见了。

“什么样的男人会看上中性的女人呢?”心神的波涛稍稍平复,她坦然地接受事实,接受他入侵她的感情世界。以全新的眼光打量他,顺道问出她的疑问。

风倒骋反问:

“你认为你不值得男人看上?”

方筝笑着摇头,自负道:

“不,我只是怀疑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名眼睛没瞎的男人,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我身边晃来晃去的男人是不是都有深度乱视。真高兴有你出现来证明我的想法是错的。”

他纵声大笑:

“你真是够格让我痴迷。”

她讶异地看着他笑得这么放纵,实在是好看极了,以他向来惯有的冷然形象而言,有这种笑是吓人的;但也就因为他轻易在她面前展现不寻常的放纵,更可显见他对她是不同的。

痴痴看着他渐敛的笑脸,她叹道:

“我不会问你过往的事,毕竟那不是我所能插手在意的。很高兴你暗示我日后没有太多血腥的事来困扰我,也许我还该庆幸你以前的身分,否则今日的我早是一坏黄土了。我也很高兴你所喜爱的,是最真实的我,而不会以爱为名要我有女性化的打扮,穿裙子、涂胭脂什么的,一双手在他腰后交握,表示了她的接纳:”风御骋,目前为止,有这样的共识与协调就够了,希望未来的日子可以证明咱们是互属的一对,否则……那将会是遗憾。“

“你不会有机会去明白什么叫遗憾。”他的独断字句说起来像发誓。

方筝抬起头吻他,感觉得到他们的未来犹如七月的阳光一般灿亮。

“拭目以待。”她轻轻呢喃,明亮的大眼闪着不容错辨的挑战光芒。

她要知道,属于她的感情,可以发展深刻到什么地步,如果“爱情”当真有别人歌颂的那么伟大的话。

* * *

不想知道风御骋的背景,却不代表不会有人自动在她耳边报告。

近来方筝的日子可真是热闹到足以令她痛哭流涕的地步。首先,她的超人秘书近来常会在下班时刻“失踪”;所谓的“失踪”不是说她老人家拒绝不人道的加班,私自潜逃,而是明明有意思留下来当工作狂,却被她最新追求者架着去约会,明显可以看出来李乃君小姐是踢到铁板了。明明对陈家的青年才俊有那么一点点意思,却又在一头狂狮面前硬是说自己有同性恋倾向,与上司方筝有着不可告人的畸情,惹得狂狮为了拯救他的沦落,每天严守时间,不让她与上司有多一分钟额外相处的机会。

天哪,难道“方笙事件”又要重演了吗?当年她的大姊就是为了她想要的男人锺适,而毅然抛下方家二十四年辛苦栽培之恩投向香港华康集团的怀抱中;虽然嫁给了锺迅让人跌破眼镜。但方氏企业损失一名大将是事实。而今,又有不知死活的混帐男人想藉恋爱之便抢走她手下一名大将吗?真是太过分了!她一定要找机会警告陈颐允那小子。老婆给他娶,如果挖她人才,她就给他好看!

当今世上要再培养出李乃君这种万能手下已经是神话了,方筝死也不会放手……哦,想来就辛酸,乃君美人给人绑走了,害她连续三天吃不到晚上六点的正餐,没有人会那么熟知她的口味,天天自动自发帮她挖来世界美食;如果她是男人,早就二话不说,拉乃君进礼堂了!算那个陈颐允没瞎了狗眼,居然懂得欣赏美玉。

然后再说到暑假来打工的方范吧!成天跟着他崇拜的狄森。威尔跑,在他这个好冒险的年纪无可厚非,反正只要他每天有把收发部门的工作做完,其它空闲时间任他自己运用,想当福尔摩斯第二没人会管,但是妄想插手他老姊的事就太不知死活了。自从他知道连大姊也遭受过恶徒骚扰后,他天天像只老母鸡守在她们身边疑神疑鬼;要不就躲在狄森住的饭店查一些与黑道有关的资料,久而久之,竟对黑道人物升起了一种英雄式的崇拜。

拜狄森。威尔所赐,居然暗示方范那小子说风御骋曾是美国黑道首屈一指的大人物,害得方范一反敌视风御骋的态度,只差没谄媚地拜倒在他西装裤下摇尾巴。

不平衡,愈想愈不平衡!她为什么要辛辛苦苦,并且饿着肚子守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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