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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呵呵呵——
最近于晴逢人就笑,心头愉快得不得了。不知读友姑娘们发现了没?给点提示,往封底里瞧瞧,瞧见了没?那儿有于晴的作品系列,往下数数看,共有几本?还记得当初,×女在翻看《银兔姑娘》时,忽然冒出一句:
“嚷,于晴,你写的书不少耶。”
“呢?是啊。”都十几本了,当然不少。
“十七本了耶。天,快迈向二十大关了吧?”
“呢?”于晴呆在当场,想了想。没错啊,再加上手边的《蝴蝶笨婢》就有十八本,换句话说,再两本书就成了双十耶。
“有没有想做什么改变啊?”
“呢?”还是呆呆的。要做什么改变?
“笨!就算不改变,好歹也写得特殊点的故事,就把第二十本书当个纪念嘛。”
“呢?”我每一本书不也都很有纪念价值?(谁敢抗议?),“这样好了。你要是想不出怎么改变风格的话,就写唐永平的故事吧?”
“呃——”
“上次项姐不是说有小读者打电话抗议了?……嘿嘿,眼睛别瞪那么大,家里有分机,我偷听到了嘛。”
“可是……可是也有读者来信要求写杨小渔与王家少爷的故事啊?”于晴终于忍不住发出正义之声。
“呸,你以为我没偷看到你的电脑稿。把杨小渔写了一半,还抛出风声大力宣传,结果还不是停笔不写了。”
“我……我只是灵感没了嘛。”
“所以,我才要你先写唐家三男的爱情故事嘛,笨!”
“但是……这样也很对不起其他读者姑娘的要求耶。”
“你留下来的祸根当然要一一解决,先写唐永平!”
“我……我又不是故意的。每次我都顺应剧情需要,冒出个单身汉来,结果读友姑娘全都拿把菜刀砍我,逼我写续集。我还怕这回又有人叫我写冷如影的续集呢——”于晴畏畏缩缩道。
“你没打算写冷如影的续集?”×女勃然大怒:“那你为什么不把他的身世背景交代清楚?不然把他随便写成太监都成,干嘛还让他耍酷?”
“其实,留下个谜,任凭读友姑娘想象不也是一种美?”于晴充满梦幻地说。
“美个屁!当心你的死忠读友写信骂你、拿菜刀砍你!”
于晴的眼眶红了红,豆大的泪珠滚了滚,忽地冲上床,用棉被包住头。
“我不听,我不听!读友姑娘没这么狠心,是不?”
“喂,笨女人!”用力踢了踢棉被,怎么没声响?好心的掀开棉被,这才发现于晴早呼呼大睡,梦周公去了对喔,于晴为了写《蝴蝶笨婢》,两天里只睡两小时而已,好可怜呐。当然可怜,所以读友姑娘们要多多捧场喔。
在读友姑娘的来信里,不难发现偶像多是酷哥,例如木村拓哉、流川枫啦。为了实地了解姑娘们的偶像,特地努力地看完日剧“青春无悔”,还边看边沉思的点头,又恍然大悟道:“哦,原来读友姑娘们的酷哥偶像是这样啊,简直酷得没话说嘛!”
再回头瞧瞧“灌篮高手”的流川枫,总算得了个结论,原来酷哥的说话场面挺少的,像是为了表现出酷的程度,不知读友姑娘们注意到了没?我个人是喜欢樱木花道、流川枫二人,也喜欢织田裕二,不是很帅,但也算有型——
另外有读友姑娘挺聪明的,竟然掐指一算就算出于晴的年龄,还有人透过于晴的书,分析于晴本人的性格。没错,没错,你们猜得都没错,虽然我是怎么看也看不出小说里究竟哪一号人物像于晴了!
回首想想,好像从没介绍过自己耶。奴家个子不高,“号称”一六O,年岁不大,大约在二十到三十之间(拜托,拜托,读友姑娘来信可不可以别喊于晴阿姨,喊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体重××公斤,面貌自认很安全……还有什么?出门穿着随便,蓬头垢面,包你认不出……这样算是自我介绍了吗?
还有,有读友姑娘……不,好像是读友男子写信来抗议阿宝公主的诸多缺点。于晴的书当然不是十全十美(呜呜……),但该澄清的还是要稍为澄清一下。
在时空的交错上,顺序是先《金锁姻缘》、《乞儿弄蝶》,最后才是《阿宝公主》,只不过在《金锁姻缘》的尾声先跳过了五年后再略述杨明瞧见女扮男装的阿宝——看得懂吗?
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想跟你们说——
第一点:不见得要完全看过于晴十七本的著作才算忠实读友,但于晴能不能有一个小小的、卑微的要求?
每回接到信件,总有几封是给于晴,但却把其他作家的作品误认为于晴的,要不就是谈于晴的作品谈得正高兴,话锋一转,突然说起××小说也是于晴写的,内容如何如何……是不是故意伤于晴的心?明明不是我写的,还硬要赖给我?就算硬赖给我,也不要谈得那么顺畅嘛,好像××小说真的是我写的……
第二点:在阿宝公主的后记,只是略扯一下于晴时常在重庆南路走动,但读友姑娘也不必觉得有所不公,硬逼于晴下中南部去当“观赏品”,于晴的家在台北耶,当然在附近一带溜达喽,不然你们在南部买一栋房子给我好了,保证天天坐在阳台上,让你们瞧个够本!
第三点:不必担心字丑的问题。如果接到于晴信的读友姑娘,应该知道于晴的“真迹”多吓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第四点:读友姑娘的信是寄到出版社的,不少读友姑娘生怕信是由出版社代收、代拆、代回。姑娘们,不论你收到的信是手写还是打字,信誉保证绝对是出自本人之手,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各有其职,但绝不包括代拆代回信。要不要我发誓?
最后,再回到这本书上——
如果喜欢看古代小说的美女们,不知有没有发现?
现在市面上的古代浪漫小说多是流行酷哥类,但有时候不算酷哥的男子也有谈恋爱的权利吧,也许加点懦弱、也许加点无能的因子,但一遇到命定中人,仍是能振奋起来追求——唉,恋爱的季节,谁管酷不酷呢?只要是男孩、只要是女孩,都有谈恋爱的权利。
回答的都差不多了吧?呵呵,问我第二十本写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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