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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及写作-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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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合理,使人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都满意?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合法,它是行使职权的核心内容,也是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只有合法,才能确立国家机关在社会活动中的权威地位,树立国家与政府的良好形象;只有合法,才能正确行使职权,保证各项行政行为、审判行为等有效地进行;也只有合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各阶层、各级组织的正当权益,保证社会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假若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审判机关不依法判案,那么,我们的社会就没有什么标准可言,每个人都自行其是,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混乱,国家与政府也就没有什么权威可言。    
    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还必须合理。所谓理,即道理。具体到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行使职权的问题,就是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处理具体公务时,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照顾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在处理民事纠纷时,要尽量做到使各方面都满意,切忌以牺牲一方的利益满足另一方的利益。合理是行政法和民法的重要原则,也是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只有合理,才能正确处理社会上各种利益关系,减少社会矛盾与冲突,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从总体上来说,合法与合理是统一的、一致的。二者相辅相成,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坚持的两个根本性的原则。但是,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二者也存在一些矛盾,即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合法的东西未必完全合理,而合理的也未必完全合法。就拿闹得某市沸沸扬扬的噪音扰民案来说,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合理的:如H胜诉,其它居民效仿,就会把一家国有大型企业逼上绝路;而环保局作出的行政裁决是合法的,环保法的有关条款有明确规定。但是,无论是环保局的处理决定还是区法院的判定,当事人双方总有一方坚决不同意,使矛盾更加复杂化。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但不一定符合环保法的有关规定,而环保局的处理决定是合法的但不一定合理。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只有正确处理好合理与合法的关系,才能圆满地完成自己的职责,使社会各方面都满意或基本满意。    
    那么,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怎样才能正确处理合理与合法的关系呢?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方面:    
    首先,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合法,这是行使职权的核心。区法院判决时,很明显只考虑了合理的一面,却没有考虑印刷公司的噪音污染已严重违反环保法的有关规定,这种判决只能使案情更加复杂,同时这种判决的社会意义不大,不能体现依法判案的原则。    
    其次,在合法的基础上,要适当考虑合理的因素。具体到上面的案件,有关机关在认定印刷厂违反环保法的有关基础上,根据客观地具体地存在的情况,依法酌情处理。应该说,环保局的处理在总体上是合理合法的,只是具体赔偿金额,可以让双方具体协商。这样,既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又照顾了印刷厂的客观情况。    
    第三,要把合法与合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一味地强调合法,不讲国情、社情、舆情;也不能一味地强调合理,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于不顾。只有这样,国家机关才能树立自己的权威地位和良好的形象。    
    例文(二)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该资料所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第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系问题,是××印刷公司所要处理的问题,此问题未注意最终导致诉讼。第二,环境保护意识问题是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这不只是××印刷公司与居民H的问题。第三,公民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而司法机关要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2以省政府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本案可能引发的多方面问题,在反复调查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首先,由政府出面对该地区进行综合治理。由环保局对该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测量和治理,勒令××印刷公司限期整改,如整改成本高于搬迁成本,则准其搬迁。在勘测过程中,发现其他有污染问题的单位,应让其整改。该地区为居民区,不应允许有污染的企业或设施在此建设,以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印刷公司应对居民H进行赔偿;在综合治理中,若发现其他污染源与此相关,也应追究其赔偿责任。若有其他居民也出现此类问题,也应作出相应处理。居民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第三,在综合治理期间,一方面要做好居民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对有污染的企业进行治理改造,结合国有企业改革,综合考虑,妥善安排。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这事儿不是小事    
    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印刷公司与居民楼仅一道砖墙之隔,这边劳累了一天的居民想要休息,那边车间机器轰鸣声沉重刺耳。印刷公司是国有企业,需要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关心与支持;居民是合法公民,需要安静,不需要噪音,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H把此事闹大了,他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这事是小事吗?说它小,是因为人们以前一直不在乎这个,工厂生产挣钱事大,自家事小,何况居民楼里还住着公司员工的家属呢。    
    这实在不是小事。    
    印刷公司把它当成小事儿一桩了。区环保局不是限期整改吗?好,把车间的窗户用砖头一砌,好,效率真高。这就是它所承诺的隔音墙。公司要生产,要赚钱,要技术改进,所以引进先进设备,加班加点,精神可嘉,效益也上去了,这是好事。但印刷公司却忘记了,经济效益的获得不能以社会效益为代价,搞生产不能以环境污染为代价。更何况,拒绝噪音污染,享受生活的安宁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容侵犯。    
    居民H没把它当成小事儿。对H来说,确实不是小事儿,日夜浸泡在超标噪音里,最终导致脑溢血的突发,虽经抢救,仍有后遗症。人命关天,这事儿小吗?不小!H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环保局申请赔偿,未果又诉之区法院,未果又上诉。这是社会的进步。他的行为并不表示他不关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我们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有问题都要为这个中心服务。但经济建设必须与其他社会方面的建设相结合。经济发展是可持续性发展,不能以环境污染为代价。这是我们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所强调的。概而言之,企业的发展必须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制订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是政府在保证社会效益的一项措施。这应是大事吧?从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企业或单位给人们造成的污染危害事件。这说明这不是小事,积小成多,也早成大事了。如果说,××印刷总公司的噪音污染仅仅导致了H居民一人的生命危险或这一带居民楼的生活麻烦,那么,许多个这样的印刷公司如果得不到惩罚和有效治理,受到危害的就决不是H居民一人,也绝不是红星新村5号居民楼的居民们了。    
    认识到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远远不够。××印刷公司仅堵塞车间窗户来塞责,也只是将社会效益看得像他们公司的一道砖墙一样可有可无。怎样才能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统一呢?这是企业在改革中所要想,想而后所要做的。尤其是国有企业,它所肩负的社会效益与社会责任何其大。为什么中央将国有企业的改革看成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难道不足以说明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之大吗?印刷公司单纯地引进了先进设备,却没有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先进的企业理念。这种简单的改革并不是真正的改革。    
    21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仍是一大难题。具体到企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技术不仅仅应用在经济效益的获得上,还应应用到社会效益的保护上。环保问题是科学技术引进工业生产中所造成的客观后果之一,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用得不得当会有害。环境污染,最后仍是〃解铃还需系铃人〃,还需要依靠科技进步。这是企业自己要做好的事。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的监督、引导不可或缺。法律作用的实现还靠公民能够知法、用法、护法。居民H就是个榜样。    
    法院觉得这是麻烦事。不是麻烦事,谁还去找法院?法院也不许偷懒。    
    政府不觉得这是小事,也不觉得是麻烦事,需要的是切实解决问题,不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咋叫政府呢?    
    这事儿的确不是小事。    
    例文(三)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该文以某省某市红星新村5号楼居民H状告××印刷公司一事反映的主要是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如何处理企业生产与人民生活之间的矛盾问题。正如文中所述公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却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开庭审理。    
    2以省政府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人认为要解决〃H状告印刷公司〃一事,需全面周全的考虑。在既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又能保证该企业的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提出以下几点仅供参考:首先对于H提出的赔偿要求印刷公司应适当给付,这需要我们从中调解;其次,应就新村及印刷厂的建设进行调研,若新村建成于后,则开发商应负全责;若印刷厂建成于后,则事关多个部门。前者则责成开发商另行安排住户,将此新村另作他途,后者则委派房地产开发中心与新村方面商谈,出让该处以作其他用途,居民全部搬迁,此种方法对于居民的权利丝毫无损,只要措施得当,对于企业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反而是一种发展扩大的良机。最后要指出的是该案的解决将会涉及类似问题的解决,不能单一片面地看,而应系统地研究,不能就事论事,而应综合治理。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法的天平    
    就〃红星新村居民H状告××印刷公司〃一事有感而发自1998年10月17日,红星新村5号楼居民H突发脑溢血,经诊断其后遗症达一级伤残,主要诱因为超标噪音。至1998年12月,H经抢救脱险,与其爱人向市环保局提交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处理申请书》。环保局做出决定,印刷公司不服,H夫妇至今未拿到任何赔偿之后,印刷公司首先诉讼区法院,认为环保局的决定无事实依据,应予撤销,同时H夫妇也诉之法院,要求印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经过四个月的调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印刷公司的噪音影响周边住户是客观事实,但被告已经有所整改,而噪音也只是原告H生病的诱因之一,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决定驳回H的诉讼要求。H夫妇不服,立即上诉,认为环保局的决定合乎情理,区法院的判决存在矛盾,不能体现法律对公民的保护,而印刷公司也认为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该公司的噪音与H的疾病有直接因果关系,同时该公司为国有大型企业,属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需要全社会的支持。    
    鉴于以上各条,区法院至今未开庭审理,因为此案难度较大,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都会有所影响,所以该案至今仍悬而未决。    
    就现今社会的发展,经济改革日益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经济发展中企业生产与人民生活之间的矛盾问题。这时候,法律的天平是否公正就很明显了,但是事物都是矛盾的,公平与否也是由不同角度来考虑的。    
    首先就居民H来讲,他的人身受到损害,身体、精神都有损失,在他看来印刷公司的赔偿是应该的,而且印刷公司可能继续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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