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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与哀愁-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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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 大陆秘史之部第一章 买办家庭,天之骄女(1)

    一个人从小的性格塑型,可能是他一生命运的关键,宋美龄自然也不例外。    
    1902年,宋美龄年方5岁,她的父亲为了让宋美龄将来能够到美国念书,特地供她读上海的一所外国教会学校——马克谛耶学校,她的姐姐宋庆龄也在这间小学读过。    
    在念小学的年代,宋美龄的父亲就如同现在的一些父母一样,为她进行“才艺”上的早期训练了。据宋美龄后来追忆说:“记得小时候练习钢琴,每周要上两次课。因为星期三、星期六要上课,我总在星期二、五才拼命练习,星期一星、期四都懒得练。先生看我如此,有一天便对我说:‘我可以教你,但学要你自己来,就好像我可以替你做好饭,但不能代替你吃。’”    
    父亲对宋美龄就如同对她的姐姐、哥哥一样,同样充满了热切期待的,在这一方面,宋耀如显然没有一般中国人的那么重男女偏见。    
    在马克谛耶小学读了5年,她就被父亲远渡重洋,从上海送到美国。虽然那时宋美龄已经10岁,可是,无疑的以现在的俗话来说,宋美龄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小留学生。    
    正如日后宋美龄就读的魏斯理大学校长麦克阿斐女士说的:“宋美龄的双亲在打破国内的习俗,送其东方生长的女儿来西方学校里求学时,实在需要想像力及勇气的。由于鼓励他们在一个文化中成长的女儿到另一文化中求学,宋氏父母实为东西文化融合的前驱。”    
    初到美国,宋美龄的父亲把她安排在乔治亚州的梅康市修了6年的语文和小学、中学课程。在此之后,宋美龄进入梅康市的魏斯里安学院就读,这是间专门招收贵族子女就读的学校。    
    美国的学校环境和美龄的两个姐姐,给她在少年时代的人格塑型上,造成极大的影响。    
    关于魏斯里安学校的种种,从宋美龄后来的片段回忆中,可以看出一些吉光片羽。    
    宋美龄回忆时说:“这无忧无虑和快乐的童年时代所曾熟悉的园地,……早晨,用震荡的铃声惊醒我们的好梦的裘利亚和麦咪,小姑娘们那时认为这是很难忍受的时刻。她们还随时亲切照看我们,呵责我们天真的淘气;可惜她们现在都已不在人世。永远面带笑容、随处出现、一头灰发的管门人汤姆叔叔,也已物故;和我经常玩乐做伴,影形不离的爱洛伊斯·艾音斯沃士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人,都已离开此地。”(见1965年,宋美龄回美国乔治亚州魏斯里学院演讲的演讲词,该讲词现集于《宋美龄言论集》下册。)    
    艰苦的宗教生活,也深深在她脑海烙下印记,她在后来的回忆时说过:“我记得奎瑞博士每天15分钟的教堂讲话,有时对我们是件苦事——学期里每天早晨必须默默背起的十字架;这好像就是昨天的事。然而回想起来,他那些谈话确为正心、力行及端正举止的金玉良言。无疑地,他有许多寓意深长的精短证道词,塑造了我们的观念和思想。”(资料来源同上,系根据宋美龄在魏斯里安学院的讲话。)    
    这位奎瑞博士,给宋美龄最深刻的教训是什么呢?是他告诫的“女士们应当高尚娴雅”。    
    宋美龄是和她的大姐宋霭龄、二姐宋庆龄、兄长宋子文,一起坐船来到美国的,他们的父亲——牧师宋耀如,把照管弟妹的责任,交付给大姐宋霭龄。由于宋霭龄自幼就负起照管宋美龄等人的重责,因而,宋霭龄便扮演起姐代母职甚或父职的角色。所以,宋霭龄的形象,在宋美龄年幼的心灵深处,烙印下深邃的刻痕。此时,宋霭龄已是威斯里安学院的学生,她曾经在离家的心灵冲突中,渡过了一段极为痛苦的岁月,可是,学校繁忙的课业立刻填补了她思乡病的心灵空档。    
    到美国之初,宋美龄没有像她的兄姐那样,感受到强烈的东西文化冲突。毕竟,她太小了,然而,惟一让这位年少的中国女孩感到拘束不安的,就是她的那身中式服装。她年幼的双眼很快觉察到,中西服装上的差异,她的那身装扮,经常成为同学取笑的对象。    
    然而,她那张粉白而充满东方风格的脸孔,却让她的同学深深喜爱。所以,她的美国同学,并没有对这位在中国咬着金汤匙出世的女孩,有任何令人难堪的污蔑动作。    
    几年的功夫,宋美龄已经完全融入美国青少年的圈子,她的外表是最显著的证明,布扣子的唐装已经被她丢弃,她改成每天穿着西式服装,穿着和所有的美国少女一样的长裙洋装,模样也越来越明艳动人。    
    但是,这时宋美龄的内心世界也起了极大的变化,她开始阅读狄更斯的著作,并且由于她对文学的兴趣,尝试着和一些小朋友一起抄写了一份小报,名字叫“三个小家伙”。    
    同时,宋美龄也和当时的一些同学,加入了一个姐妹会,宋美龄在日后回忆时说:“我清楚记得,在魏斯里安校中平静欢悦的日子里,我们约有二十人,多数是梅康市的女孩子,如何组织了我们自己的俱乐部,采用我们当时认为庄严崇高、富有理想,而回想起来亦含深意的格言‘实事求是’。当时,我们幼雅的心里,认为最大喜悦、最大成功,便是有一天我们被邀请加入校中的一个姐妹会。”(资料来源同上)    
    1911年10月,中国发生有史以来最重大的事件,满清封建王朝被革命党人推翻。动荡的时代背景,让宋美龄对政治起了极高的兴趣,特别是在她的大姐宋霭龄成为孙中山的秘书,乃至和孙中山的助手孔祥熙结婚之后。    
    两年后,由于宋美龄的哥哥宋子文,这时北去哈佛大学念书,为了就近照顾方便起见,宋美龄必须也和她的哥哥、姐姐一起,到美国北方的麻塞诸塞州魏斯里地方,就读魏斯里大学。    
    这所魏斯里大学和前面宋美龄念的那所学校“魏斯里安学院”没有任何关联,宋美龄早期在美国念的是乔治亚州的魏斯里安学院,后来转学念的是麻州的魏斯里大学,是两所不同的学府。(注:这两校的中文译音,是根据《宋美龄言论集》的中文音译。)    
    


中篇 大陆秘史之部第一章 买办家庭,天之骄女(2)

    1。1 情窦初开,私定终身    
    16岁,是最宝贵的浪漫年龄。    
    魏斯里大学规定全体学生(全部是女生)都必须穿一种像水手服的制服,宋美龄穿起那样的制服,再配合她的那张年轻而聪颖的东方面孔,和一条又黑又亮的辫子,让人打心眼里就对这位中国少女存在着浓厚的神秘感和好奇心。    
    刚到美国的那一阵子,美龄在她的房间门口,挂了一把中国宝剑,让不少女孩都觉得她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女孩,因而和她都保持相当的距离,可是,美国同学慢慢发觉,这位中国同学,是一位和善而热情的女孩。    
    她的同学慢慢喜欢接近她,然而,她们也逐渐发觉,宋美龄情绪变化无常,个性捉摸不定,她们发现,宋美龄有时很高兴,有时又忧愁。    
    在魏斯里大学时,宋美龄的主修是英国文学,副修是哲学,其他的课程包括法文、音乐、天文、历史、植物学、英文作文、圣教历史、辩论等,此外,在1916年的夏天,宋美龄还在佛蒙特大学,修了一个教育学分。    
    从这里可以看出,宋美龄是一个具有多方面才华的青年,在音乐的表现上,她不但精通乐理,而且还是小提琴和钢琴的好手;在体育活动上,据她的师友表示,她并不是一个特别爱运动的人,可是,对游泳和网球似乎情有独钟。与此同时,宋美龄也参加了一个叫P·Z·E的组织,这是个在魏斯里大学所在地的一个地区性组织,主要的活动项目是音乐和艺术。宋美龄在这儿,陶染了对音乐和艺术的浓厚兴趣。    
    这些活动让宋美龄醉心不已,可是,真正让宋美龄年轻的心扉,产生骚动的,大概是一种情窦初开的神秘情怀。    
    当她住在魏斯里大学附近一个名叫木村的村庄时,由于宋美龄的气质,和清秀的外表,吸引了太多青年的注目,于是,宋美龄在木村的住处附近,总是聚集了许多慕名而来的青年,这些热情青年,希望借助各种理由,以便接近宋美龄这位东方少女。    
    包括宋美龄哥哥在哈佛大学念书的一些同学,也都对宋美龄有深刻的好感,也都喜欢和这位少女结交朋友。    
    但是,宋美龄早年的择友却因为她的两个姐姐对她产生的影响,而在她的性格塑型上,产生了微妙的作用。    
    就当宋美龄还在魏斯里大学就学的时候,她的大姐和二姐,先后结婚。    
    宋霭龄的婚事,并没有受到家庭任何的阻力,但是,由于姐夫孔祥熙是孙中山的财政助手,从而让宋美龄开始注意到中国本身的政局发展。    
    而她的二姐宋庆龄的婚事,几乎酿成宋家的家庭革命。    
    宋耀如和孙中山之间的龃龉冲突,以及宋耀如对女儿宋庆龄强烈不满的绝裂,都在年少的宋美龄心中,造成强烈的冲击作用。    
    甚至可以这么说,宋庆龄婚姻问题使得宋美龄在日后面对婚姻问题时,抱持着更为强烈的自主态度,这在当时中国半封建的社会中,简直是一桩大逆不道的事情。    
    传说中的有关宋美龄为逃避家庭强迫婚姻,而和友人“私订终身”的“闹剧”,后来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士,硬生生地移植到宋美龄和国民党要人刘纪文的身上,说宋美龄和刘纪文有婚约,是蒋介石和刘纪文以政治条件交换,刘才“自动放弃”和宋美龄的婚约云云。    
    无论传说叙述有关宋美龄感情生活的内容是否正确,可是,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的情怀,是难以用理性法则去估量的,从人性面来看这件事,也并不是什么不能摆在阳光下的事情。以宋美龄当时在学校杰出的表现,加上她清朗秀丽的外貌,且又是上海知名商人的掌上明珠,自是众多中外青年竞相追逐的绝佳对象。    
    大学四年,让宋美龄在魏斯里得到了象征最高荣誉的杜兰奖,同时,也赢得了同学无上的友谊。此时的宋美龄在性格和意念上,已经全然是以美国人自居了,她在日后回到中国时,就曾经向一群美国人说:“你们贵国——美国,我爱它仅次于我的祖国;你们知道我是在那边求学的,我并常常把它看做是我的第二故乡。”然而,事实上,若是以当年宋美龄在美国成长求学的时间如此漫长来看,宋美龄根本已经十足是个美国国民。30余年后,当她以中国“第一夫人”身份重游故地时,她在美国国会发表的演讲中说:“余在幼时曾来贵国,认识贵国人民,并曾与之相处。余在贵国度过身心长育之时期。余操诸君之语言,不但操诸君内心语言,且操诸君口头之语言。故余今兹来此,亦有如见家人之感。”(见宋美龄1943年2月18日《在美国参议院演说》内文,1977年12月台湾“中华妇女联合会”出版之《宋美龄言论集》下册)    
    毕业,不但意味着宋美龄的学业完成了,更意味着她已经是一个十足的美国人,至少,在外表上看起来是这个样子,初到美国的那些中国传统服装,早已进了旧衣箱。    
    然而,当别的美国同学正在为毕业庆幸的时刻,她却和修得哈佛学位的哥哥宋子文,在忧虑回国后如何调适多年来在美国的生活方式的问题。当时,民国政府已经成立,可是,这个脆弱的政府却是被军阀所把持的,中国还是处在深重的危难中。    
    


中篇 大陆秘史之部第一章 买办家庭,天之骄女(3)

    1。2 乡关遥遥,新潮少女    
    在青年宋美龄的脑海里,家乡是个很模糊的形象,大部分时间,她会把自己待过的美国南部乡村当做她的家乡。可是,幼年的记忆,乃至真正家乡中国在呼唤她时,她又想起那个曾经在她幼年时代,在内心深处留下深深烙印的苦难国家。    
    宋美龄是宋家待在美国受教育最久的一个人,所以,当她学成归国时,她的两位姐姐,早已先于她和兄长子文回国。    
    回国,曾经深深苦恼着子文和美龄,可是,这是无可选择的一种命运,他们的父母正在中国热切期盼孩子的回国。    
    就像许多旧式的资本家一样,宋耀如为刚回国的子文和美龄请了一位私塾先生,教导子文和美龄复习已经几乎完全生疏的中文,特别是美龄,她已经整整离国11年之久,汉文根底要不是再加训练,美龄根本不能写一篇完整的汉文文章。    
    初回国时,宋美龄感受到中西文化冲击,显然要比当年少女时代初到美国时的冲击要来得激烈。因为,当年到美国时,美龄的意识形态根本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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