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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三部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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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的小屁股比四九的圆,难道说她们比四九懂得更多?我是否要一头扑入她们怀里,寻找我来时的方向?我的情欲腾腾燃烧。手指开始哆嗦。我恍惚记得有人教过我用钞票折一种四四方方的小船。我急不可耐伸手去掏口袋。我掏出了一张淡黄色的支票。手指立刻像馋猫见到腥鱼。我愉快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在支票上翩翩舞蹈。我忽然认识到支票是一个比钞票更大的舞台,它能发出悉悉嗦嗦极为好听的响声,让我的手指像深夜里的一群老鼠酣畅地无所顾忌地释放着自己的情欲。我微笑起来。一幢幢高楼像铺满海藻与牡蛎的礁石在马路两边起伏不定。阳光让它们兴高采烈。明与暗、动与静,一道道斑驳的影子像潺潺流淌的溪水。我轻吁出一口气,在这一刹那,心神全沉醉进去了。     
    我忘了我是一个白痴。但总有人会适时出现,提醒我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当我把小船折好,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正打算学着剧场里的观众举起双臂,也来一个震耳发馈的欢呼,四九不耐烦地扭过头:庄枪,你丫的快点行不行?他忽然看见了我手中淡黄色的小船,瞳仁急剧放大,脚底下像装了一个性能优异的弹簧,立刻蹦到我身边,一把夺过小船,如丧考妣,狂嚎起来:白痴,你在干啥?完了,完了,咱们今天忙乎了一整天的辛苦钱呐。你他妈的想“日”钱,也得换一个花样吧?否则多委屈你的小弟弟?     
    我把笑容吞入嘴里,蠕动嘴唇,像咽下一只苍蝇。四九的话有一点艰深,我的女朋友早已对我的小弟弟下过客观的评价。用她的话来说,我的情欲现在只属于上半身。我就是想“日”也“日”不动啊。四九额头可能发烫烧糊涂了,怎么会说出这么没有逻辑的话?我尴尬地笑了笑,试着伸手去摸他的头。四九毫不客气朝我手上重重一拍:靠,还想干吗?支票我保管了。你丫的,想让钞票上印着的某位同志关在冰凉的金库里永不得见天日?这个兵荒马乱的年头我们全指望他老人家来挺直我们的脊梁骨。你丫的懂不懂?别他妈的居心歹毒。     
    我使劲挠头,往街道两边东张西望。一个头顶中央有一小撮绿毛暂时还分辨不出性别的小家伙忽然从一个银光闪闪的垃圾筒边蹿出来,拦住我,呸地一下吐出一个五彩缤纷的泡泡糖,然后深情地说道:汹涌人群中,你是这么的独特。超前的发型,个性的衣着,我深深为你打动。阁下莫非就是国色天香沉鱼落雁才高八斗貌似天仙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人送外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玉面小飞虎唐伯虎家里的那条狗——旺财?     
    小家伙狂笑一声跳上一个滑板向我抛出一个飞吻滋啦下没影了。这时,四九已把支票小心翼翼揣入内衣口袋。他愣了,我也愣了。他忽然暴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狂笑声:庄枪啊庄枪,看看你现在混成什么德性了?连发育没成熟的小姑娘也敢冲上来与你调情。     
    我说:他是小姑娘?     
    四九白了我一眼:你以为是人妖?哥们,你真去芭堤雅了?     
    我没兴趣与他斗嘴,闷了半天,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说:四九。我们去哪?     
    四九说:去银行兑支票呗。你还好意思说?等会柜台里的妹妹们肯定麻烦多多毛病多多。你丫的负责摆平她们。     
    我说:我拿什么东西摆平她们啊?     
    四九咦了一声,惊奇地注视着我,良久这才说道:庄枪,咱哥们也就个把月不见,你就被那个小意调教成这样了?哇塞,她不会是性虐待了你吧?没事,咱哥们一块上妇联投诉去。     
    我停下脚:四九。有一件事我不知是否要问?     
    四九愈发惊奇了:庄枪,啥时这么有文明有礼貌?准备洗心革面浪子回头去评选取“四有”新人?     
    我说:我叫庄枪。你叫四九。这些我知道。可我怎么就稀里糊涂闹不明白?你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对我讲讲行不?     
    四九张开嘴:哥们,你怎么了?早上你不是哭着嚷着问我的支票是怎么挣来的吗?我就带你去卖身挣支票了啊。我那几个哥们在排一部戏剧,本来也只朐僬乙桓雠芰套的角色。可你丫的这个天才一去就喧宾夺主,愣唬得大伙一怔一怔。哎。哥们,要不要去医院看看?br/》    
    我说:芋头不是割鸡巴死掉了吗?涂鸦不是云深不知处了吗?河妖不是进神经病院了吗?怎么刚才他们全活蹦乱跳出现在我眼前?     
    四九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右一眼打量着我,吁出一口气:你丫的,现在还陶醉于剧情中?I服了YOU。你还真是一个不一般的天才。靠,别他妈的还做梦,那是演戏,是排戏,是一些年轻有为的艺术家们为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呕心沥血排演的一部戏!剧情从一个哥们儿教你用百元钞票折小船开始的,落幕于我念的那段经典台词——我们一起来作秀。我操,演戏也犯不着把自己演成疯子白痴吧?这要出人命。     
    四九大吼起来。如果说愤怒的目光能杀得死人的话,我估计自己已经变成包饺子专用的肉末了。四九的头发根根竖起。一些行人停下了脚,一些奇形怪状的小家伙从四面八方呼啸一声包抄过来。     
    我笑了:四九,别这么怒发冲冠行不?那不是你的权利,当心这些小屁孩们笑掉大牙。你以为你值得愤怒的,在他们看来可笑至极。他们是比我们先进得多的奔四机,这种优良的性能足以支撑他们制作出各种精美的FLASH来任意解构我们的每一次思考,每一种愤怒,每一个自以为是的价值观念。这个世界是属于他们的,你看他们的目光多么富有智慧的深沉。后面那个拎一把西瓜刀的同学来了,这边双手捧一砣大便的同学也来了,对了,这位可爱的同学刚才已经用口水把手上的剪刀洗涮了足足三百遍。小朋友,牙好还得胃口好。请多支持兰天六必治牙膏。


第二部分 事件札记第12节:警察与小偷(2)

    我冲四九使了一个眼色,齐发一声喊,仗着比这些小屁孩多吃几年饭喂养出来的体格冲出人群,撒丫子就跑。     
    我叫庄枪。我跑得很快,风在耳边呼啦啦响,但四九跑得更快,这种惊人的速度一般来说只能被警察叔叔追捕的小偷身上看到。等我气喘吁吁赶上他时,“小偷”已靠在一台自动售货机边柜喝完了一盒牛奶,并且还在美滋滋地擦着嘴巴。我脸色煞白,连诅咒他的力气也没有了,弯下腰,想想还是不对劲,干脆一屁股在旁边的石阶上坐下来,对着四九怒目相向。四九哈哈大笑,从售票机里弄出一瓶可乐扔给我:庄枪,你丫的连跑起来像蜗牛。不过,倒还真是可以去一起狩猎的好伙伴。万一撞上一只大狗熊,只要跑得过你就行了。     
    四九笑眯眯地在我身边坐下。汗水爬出我们的身体,很痒。青天白日下,我伸手捻死石阶上一只蚂蚁,我情愿看着它意图不轨,也不愿看着它老老实实,生命若只是毫无意义的整日东奔西走忙忙碌碌,那么还不如干脆死了拉倒。如果说我这个刽子手让它超脱了肉身的苦海,那么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仁慈的上帝。我拍拍手,笑起来。我身后是一排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女贞木,可能刚被园林工人用水冲洗过,没多少灰尘,椭圆的树叶像一只只好看的眼睛,并不时随着清风发出清脆的响声。我与四九的影子在地面上下扑腾。这年头真邪门,树听话,人却不听话。那些原本是祖国的花朵们的个性未免太张牙舞爪。我叹一口气,想起刚才的狼狈,眉头一皱:四九,那帮小屁孩是你仇家?     
    四九敞开衣襟,伸出舌头:哥们,不是你仇家?你刚才在街头大义凛然滔滔不绝,口水比长江还长热血比黄河还黄的时候……     
    四九在我大腿上重重一拍继续说道:一个小兔崽子出现了,他不停地朝你吐舌头扮鬼脸。你没看见?哎,你就是太死心眼,想要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那也先得学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此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政见不合者从你身后挥来一刀,脑袋都没了,还谈个屁。     
    四九脸上的笑容更多了:我作为你的保镖,当然要小示惩诫,让他们注意一下,于是便轻轻地拔了那个小兔崽子头上那几撮黄毛中的几根。你没看见?     
    四九猛地搂住我,深情无限地说道:可怜的孩子,你的热血已经成为鸦片,你却毫不知晓,仍在疯狂的吸食中。看看你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你的激情越澎湃,你就越晕头转向。最后在礁石上撞的粉碎的不会有别人,只能是你自己。     
    四九嘿嘿笑着:不过,这些小屁孩真他妈的富有组织性,战斗性。一下子就聚集起这么多人,还带来这么多先进的武器。比我们当年确实要强太多了。对了,庄枪。当年你是如何打架斗殴的?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没躺在板凳上故意装睡实际上是在偷眼觑看女同学的小腿,又或是用砖头砸破胆敢勾引你同桌的男生的脑袋哦。     
    我笑了。是的,这些龌龊活我都干过。那是一个让人遐思无限的青铜年代,泛着幽幽质光,只要把它从记忆里拎起,心脏都会悸动不已。我打过很多次架,用铁锹打,砖头打,当然最顺手的还是抄起教室里那种货真价实的板凳劈头盖脸一家伙抡过去。有时劲用大了,人没砸着,自己的胳膊却脱臼了,哎哟一声,啮牙咧嘴,疼得想哭爹喊娘,却又硬生生憋住,像一只没头苍蝇在地上嗡嗡直兜圈。那个没挨着板凳的同学立刻喊起来——妈的,真没见过这样的熊包——转过脸,向身边围观的同学喝道,还不抬人去医院?当然,这种事件只在我的打架生涯中出现过一次,却让我觉得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好长一段时间,我不敢抬头看身边的同学。路上遇见那位同学,便迅速勾下头,像一只郁闷的老鼠。而他也会适时地爆发出一阵讽笑。慑于我的身高与比一般同学更发达一点的胸肌,他没敢轻易靠近我身边来捏我的脸蛋。我一直想报仇血恨,再与他打一架,还特意在黄色军用书包里装上一把恫吓专用的旧菜刀,可还等我找到机会,他转校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我的打架生涯便以那场不光彩的一幕忽然宣告结束。     
    四九忽然自说自话起来。他的声音充满一种奇异的韵律。我竖起了耳朵。四九说:     
    前天我在旅游区买了一把刀。卖刀的是一个胖大婶,脸上的肉随着身子的晃动肥嘟嘟地颤,一说话,唾沫四溅。我尽量把脸别过去,可那些唾沫还是飞到了我脸上。很快,我就丧失了讨价还价的耐心,付了钱,握紧刀,转身走开。我听见胖大婶快活的吆喝声,也听见旁边另一个小贩咬牙切齿骂了一句傻逼。     
    初秋的阳光像一只鸟儿扑腾腾落下。一些尘土发出呛人的味道。我眯起眼,咳嗽起来,忽然觉察到一种静寂的现象,它们从泥土里钻出,眨眼间,就已长成参天大树。清风从远处吹来,所有的喧哗声经过一层层时间与空间的过滤,变得纯净无比,非常悦耳。我仿若置身于一个宏大的音乐殿堂,身边的每一种客观实在都是一个个黑白琴键,只需按下手指,就有琴声叮咚。我几乎哆嗦着拔出钢刀。呼啦啦地一声响,我分明听见了钢铁在血液里发出的呼啸声。刀长一尺半,厚背,惜未开刃,没有寒光逼人的锐气,却更见冰凉质地的坚硬,手指往上面轻轻一触,立刻感受到一种灼热的烫。木柄刀把,贴有粗糙的金色鱼鳞花纹。护手为铜皮所包裹,黄灿灿,直晃人眼。头皮隐隐发麻,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扼紧了心脏。大丈夫当如是也?     
    我深吸一口气,随手挥刀朝一个土墩劈下。刀应声而折。我差点摔了一个狗吃屎。那个小贩说得没错,我确确实实是一个傻逼。我把刀柄扔下,拍拍手,一屁股坐在土墩上,拔起一根枯草,塞入嘴里,用力咀嚼。一些泪水突然溢出眼眶。     
    小时候,很想有一把刀,可以拎在手上,在大街上威风凛凛地走。可一直没有,为此绞尽了脑汁。每每从铁匠铺边走过,都会蹲下来看上许久。铁匠铺里的铁是要被打造成各种农具的,看着一块通红的铁慢慢弯成一把锄头,而不是一把刀,真恨不得一把从铁匠手里抢过大铁锤,可终究是不敢。铁匠们的汗水能把黝黑的泥土砸得叭叭直响。     
    有一天,街上忽然出现了一种武器——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天才发明的——将一根锯条,一端用布条包好,另一端则拿去砂轮上磨,磨出刀形,磨得锋利无比。锯条刀的钢火极好,闪着蓝幽幽的光,轻而易举俘虏了每一个男生的心。一个父亲在钣金厂工作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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