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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一人的这本《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说了一个什么故事呢?对不起,这个问题我目前还无法回答,我读完这本小说的感觉是,我仿佛看了一部用无数个剪碎了的电影胶片重新衔接起来的电影,这样的电影我前些天看过一部,那就是高晓松的《那时花开》。如果非逼着我说出一个大概来,那我只能这样说,这部小说写了一个白痴眼中的世界,以及他对这个世界的过去和未来的思考,当然还有白痴庄枪的一些哥们:“四九快被书压变形了,芋头会割了自己那玩意,涂鸦杀狗手艺虽然好可把自己杀没影了,李哲整日不是寻欢作乐就是痛恨自己拥有一个智慧的大脑……”,他们被这个世界荒诞着,同时他们也在荒诞着这个世界,他们按照各自对这个世界的理解生活着,直到他们最后的归宿,直到白痴庄枪被异化成一条倒挂起来的即将被烹饪的狗。在这样一本小说里,白痴庄枪不可能是那个拿着长矛冲向风车的唐吉诃德,因为他的枪一开始就被折断了。
我得坦率地承认,这是我目前看到的最晦涩的一本中国人写的小说,我看得很艰难,也许正因为此,我才能感觉到一人在写这本小说时的雄心和决心,一人自己也直言不讳地说希望这是一本伟大的小说。但前行者无疑必将是危险的,他无疑是在向这个世界挑战,是在向小说的写作方式挑战,向他自己挑战,更危险的是他是在向自己的钱包挑战。
我去年特迷卡尔维诺,下面我就用卡尔维诺的好小说的标准给一人的《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诊一诊,卡尔维诺在他的标准里声明他提出这些标准并不否认与这些标准相反的标准的价值,所以,如果我由此而得出了一些荒谬的结论,一人也是大可不必为此在意的。
他的标准是:1。轻逸2。迅速3。确切4。易见(形象鲜明)5。繁复(内容多样)。
1、轻逸:卡尔维诺在这一节里说“文学是一种生存功能,是寻求轻松,是对生活重负的一种反作用”。在《白痴庄枪》里,我感觉到是无处不在的沉重,白痴庄枪和他的哥们象一只只被击中的鸟落了下来,如果白痴庄枪最后不是被当成一只狗倒挂起来,而是变成一只美丽的凤凰飞了起来,我还可以长长地出最后一口气,可是一人连这最后一次机会都没有给我。
2、迅速:“他正这样恍恍惚惚时,枪声抹掉了他。”博尔赫斯在他的小说《等待》中以这样一句结束,看了这一句,我真想大喊一声:“好快的剑!”这是我对小说中速度的理解,剑已经拨了出来,血还来不及流出来。我在《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里看不到这样的速度。我另外不能理解的是一人为什么选择了一种“反诗意”的、在我看来有些罗嗦的语言。阅读这么长的一篇小说,如果不能让读者不时地感到快慰,我觉得是有意和自己过不去。
3、确切:
4、易见(形象鲜明):没什么可说的,我觉得一人在这两方面都做得很好。一人塑造的白痴及他的几个哥们都一个个形象鲜明,即使不说他们的名字,从他们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你都能判断出他是谁来。
5、繁复(内容多样):在这方面我还没看到中国的写作者里有比一人做出更多努力的。一人的这本小说,是我目前见到的小说里最像百科全书的。在小说里有作者对宗教、历史、存在与虚无、流行文化、行为艺术、生与死、爱与欲,创作哲学等等的思考和理解。确实就象有些评论所说的,一人很博学,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伟大小说的作者必备的素质。在这方面,我对一人感到惟一不足的是,他还没有在小说里成功地利用他的博学,没有让我觉得他的博学和他的小说是浑然天成的,在这方面我感到非常满意的还是要说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据说乔伊斯在这方面也做得不错,我现在还没看完他的《尤里西斯》还不敢下结论。我觉得做到这个很难,连我非常佩服的李敖我都觉得他都没有做到他的博学与他的小说浑然天成。
通过以上分析,我还是不能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一人的这本《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究竟是不是一本好小说,或者究竟是不是一本伟大的小说,但我敢肯定的是,这一定会是一本有争议的小说,一人听了我说的这句话应该感到高兴才是。我想他能理解我。但我不能肯定我是否理解了他所做出的所有的有益的尝试,也不能肯定由于这种不理解我是否对这本小说做出了一些误读而由此低估了它的价值。
以我对一人的理解,他是一个很善良,勤奋、谦虚的人,另外我还想把我理解的那些能写出伟大小说的人必备的条件都送给他,“有一点点不幸,有一点点童心,有一点点阅历,有一点点敏感,正在变得博学,人也不懒,运气也不算太坏”,上一次我也曾经这样说过自己,我相信没有人当真,这就对了,因为我并不关心我自己是不是能写出伟大的作品来。一人还很年青,能做出今天这样的成绩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不管这本《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是否是一本伟大的小说,它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坚信他能写出比《白痴庄枪的做秀时代》更伟大的小说,他需要的也许只是时间。
“庄子的才干之一是绘画。国王要他画一只螃蟹。庄子回答说,为此他需要五年的时间、一幢房子和十二个仆人。五年过去了,他还未动笔。他又对国王说:“我还需要五年时间。”国王应允。十年过去了,庄子拿起笔一挥而就,画了一只完美无缺、前所未有的螃蟹。”
我最后把这个卡尔维诺讲的中国故事送给一人。
是为序。
题记:总有一种声音让我们在黑夜里不知所措
第一部分 自序篇第2节:自我介绍(1)
我叫庄枪。我也是一个白痴。很惭愧,一直以来,我羞于承认这点,但今天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得感谢我的女朋友——她昨夜把我从床上踢下的次数足有十次之多。她踢我时双手摆出的动作、膝盖弹出的角度都很像黄飞鸿。这个发现让我更加沮丧,天才的徐克与更加天才的李连杰早已联手把黄飞鸿打造成一个光芒四射的民族英雄,又有谁能反抗得了一个民族英雄的拳打脚踢?
我知道我在这里犯了一个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还好我这篇小说并不打算写给我的女朋友看,所以一点也不担心她用一条线性函数把我重新按回到逻辑原理的三段论的台阶上。噢,这个“一点也不担心”说得可真让人提心吊胆。祈愿上帝、安拉、释加牟尼、观世音菩萨一起来保佑她老人家看不到我在电脑上敲出的这一行行文字。我将在胸口画一个十字并在脖子上挂上一串佛珠为你们虔诚祝福。神也是需要祝福的。这个道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地球人全知道。
我的女朋友把我踢下床是因为我的小弟弟不行了。把她乜视着的目光翻译一下,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我的小弟弟已经成为一条可怜的浑身泛着黑气而且还不会口吐泡沫的蚯蚓。这个发现令我绝望地想起太监这个中国人制造出来的极为糟糕的词汇。
按古老的宫廷书籍记载:太监是一种非常有趣的生物。他是人,他也不是人;他有手有脚有脑袋有鼻子眼睛耳朵嘴,下面却没有了。这里出现一个很令人伤感的故事,并被当作黄色笑话广为传播。一个可怜的小太监百无聊赖之际虚心地请一个伟大的文学家讲一个故事来打发一下面目可憎的时间。小太监的愿望谈不上美好,也不能说龌龊,可他显然忘掉自己所面对的是一位要被后人记录在史册里的文学家。文学家眉头一皱,立刻在小太监身上找到灵感。千百年来,人们说起故事一直是以从前有一座山开始的,山上有一座庙?庙里有一个老和尚?文学家之所以是文学家,是他敢对所有过去的东西嗤之于鼻。他慢吞吞地说,从前有一个人……这种新鲜的叙述一下子让小太监入了迷。他等了许久,又等了许久、许久,文学家不吭声了,面带微笑看着他。他好奇了,他说,下面呢?文学家早就在心里过够吸食鸦片的瘾了,恭候的也就是小太监这句话,这才狂声笑道,下面没有了。
这就是太监,除了抓狂再要么嚎啕痛哭,他还能有别的情感宣泄途径?不过,也正因为太监下面没有了,皇帝老儿才顺利解开了绿帽子与宫中搬柴禾人手匮乏这种两难问题的方程式。皇帝的求解过程就是太监们的生存空间。这片土壤不比针尖大上多少。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与皇帝的关系可用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关系相比拟。但皇帝只有一个,他们却有无数,本着物以稀为贵的原则,从此,他们不得不面无人色、声音尖细、身形惨淡地出没在亭台楼阁脂粉金钗间。没有人把他们当人看,他们也慢慢习惯不把自己当人看了。用唐甄的话来说,他们有四个“不似”——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听之不似人声,察之不近人情。
从一点都不习惯到习惯一点再到非常习惯这个缓慢的过程渗满悲伤的细枝末枝。以一个受阉人被阉割成太监为例,大致有如下一些过程:先饮以酒,酒淡而性猛,饮至十分沉醉或者昏倒,然后将其仰缚于条凳,凳置诸石灰大盆中,将阴部涂满药油。布置既定,即以利刀沿阳具之根,环而割之,割后取去其茎之海绵体,全茎只剩二管,精管盘曲而纳入体内,尿管则剪去之,遂敷以止血之药。阉割完毕,用一根药捻通入割去后留着的洞内,外面敷上药末。然后,把受阉者关在密不透风的小房里,禁食几天,约五、六天之后,拔出受阉人尿道药捻,如小便随之流出,就算手术顺利:如若不然,受阉人便也等着被小便活活胀死吧。太监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得了的。
说到这里,申明一点,我并没有为无“鸟”一身轻的太监们翻案击鼓喊冤的欲望,只是莫名其妙感到惊竦,仿佛突然间一阵阴风吹过脑后勺,这阴风掠过天花板,留下一大团会蠕动的阴影,并伴有隐隐约约的鬼哭狼嚎声。很冷,好像有尖锐的冰渣掉落,皮肤上掠过一片鸡皮疙瘩。我忽然意识到此刻能安慰我的也只有自己的手了,便以一个快要溺毙之人的速度猛地伸出左手,向下伸去,握紧自己的小弟弟——它正在发冷、缩小、变短、僵硬,迅速地、很快地,它想缩回腹腔?这可就不大好玩了,而看这势头它似乎是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我呀的一下叫出声,右手赶紧捂住嘴。谢天谢地,我正坐在电脑桌前,背对着我的女朋友,她应该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一枚硬币被高高抛起,在灯光下闪着寒光。我的女朋友用积累多年的概率知识推测着她的未来。明天的风明天将吹起,明天她的丈夫又会是谁?她已从我的无能为力的泥沼中拔出了脚。我能理解。女人总是比男人更易找到释放焦虑的途径。因为,说到底,现在这个社会毕竟还不属于女人。所以她轻轻地嘻笑出声。
我流鼻血了,流得满手都是,手掌像一朵鲜红的花,妖艳无比。每一个男人都是一束花朵?每一束花朵的命运都是被某种东西采撷后又被殷情地献给另外一种东西?我闻到一丝丝甜甜的血腥味,我抬起头,意识到自己眼眶里饱含着泪水。泪水可不是花瓣上的露珠,它足以令每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羞愧无比。我摊开手,凝视着一片紫黑色血污中的掌纹。它们微微蠕动。相由心生,天圆地方。一枚泛着铜绿的康熙通宝被一根红绳高高拎起,系于雪白墙壁上一个小小的灰铁钉上。这是它此刻的命运。但我不知道它过去也更不知道它将来的命运。每一个人从我们身边走过,一定会带来一点什么,也一定会带走一点什么。我的手上究竟有些什么?
我不是神。我是一个男人。一个白痴。多年以来,身体姿势一直保持笔挺,为的是能与某些人保持在同一条水平线上,而他们的IQ高达一百八甚至于二百。据说,这是通过一张权威标准测卷所认证的。我并没有勇气去怀疑权威,很显然,哪怕它们只是一架巨大的风车,我也不可能是堂吉诃德。中国的土壤里是不会出现这种可笑的姓氏。何况,从各种版本话语所确定的伦理道德体系里,我们不难得出这个结论——一个善良的中国老百姓是不会忍心让百家姓、千家姓的编者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
很惭愧,请原谅我对“很惭愧”这三个字的喋喋不休。它像一个绝代高手神不知鬼不觉潜入血液,溜进骨髓,深深地藏入我的基因里。我没法子把它揪出来。因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