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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1-鲁迅杂文精编-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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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它更油。倘以油为上,就不必说;否则,当参入别的东西,或水或硷去。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世界日日改变,我们的作家取下假面,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的时候早到了;早就应该有一片崭新的文场,早就应该有几个凶猛的闯将!    
    现在,气象似乎一变,到处听不见歌吟花月的声音了,代之而起的是铁和血的赞颂。然而倘以欺瞒的心,用欺瞒的嘴,则无论说A和O,或Y和Z,一样是虚假的;只可以吓哑了先前鄙薄花月的所谓批评家的嘴,满足地以为中国就要中兴。可怜他在“爱国”的大帽子底下又闭上了眼睛了——或者本来就闭着。    
    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    
    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解读    
    文章一开头便直言,这是一个由别人虚生先生)提出的命题,不过也是鲁迅自己一贯的主张,因此要写文章予以呼应:“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作,敢当。”但鲁迅所要讨论的是“别一方面”;不敢正视,即“闭了眼看”。这是显示了鲁迅的思维特点的:他总是同时关注两个对立的命题“睁了眼看”与“闭了眼看”,而且把重点放在反题上。    
    但本文所要讨论的重点是,中国的“文人”,也即中国的知识分子与中国文学和这样的国民性的关系。    
    鲁迅的讨论从这样一个事实出发:“由本身的矛盾或社会的缺陷所生的苦痛,虽不正视,却要身受的。”问题是,当人们身受这样的痛苦时,采取什么态度。……而由此形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的顽症:“万事闭眼睛,聊以自欺,而且欺人,那方法是:瞒和骗。”——这是真正抓住了要害的。可以说,这是鲁迅对从古至今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根本弱点的一大发现,足以使每一个良知尚存的知识分子包括我们自己为之汗颜。    
    而且,这也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学的根本性的弱点。——鲁迅正是从这一角度考察中国传统小说,于是有了许多重大发现。……    
    “瞒和骗”的国民,“瞒和骗”的文艺,这是两个极为严重的判断与概括,而且二者之间又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这都是令人痛心的,而且今天似乎也依然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这就更加令人难堪。    
    在鲁迅看来,中国文学发展的根本问题,是能否走出瞒和骗的大泽;他因此大声疾呼——……“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的文学,是敢于“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具有创造性的文学。    
    ——钱理群《走出瞒和骗的大泽》


第二部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1)

    一解题    
    《语丝》五七期上语堂先生曾经讲起“费厄泼赖”fairplay,以为此种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只好努力鼓励;又谓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这字的函义究竟怎样,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这种精神之一体,则我却很想有所议论。但题目上不直书“打落水狗”者,乃为回避触目起见,即并不一定要在头上强装“义角”之意。总而言之,不过说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简直应该打而已。    
    二论“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论者,常将“打死老虎”与“打落水狗”相提并论,以为都近于卑怯。我以为“打死老虎”者,装怯作勇,颇含滑稽,虽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却怯得令人可爱。至于“打落水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种: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种,便即附和去打,自然过于无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水,则虽用竹竿又在水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与前二者同论。    
    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情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中国的叭儿狗。这也是一种国光。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子跟在脚后跟。    
    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以上是顺便说及的话,似乎和本题没有大关系。    
    四论不“打落水狗”是误人子弟的    
    总之,落水狗的是否该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后的态度。    
    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现在的官僚和土绅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赤化,是共产;民国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党,后是说革党,“革党”,(指参加反清的革命者。)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血染红顶子”之意。可是革命终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皇皇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革命党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得可以;说是“咸与维新”了,我们是不打落水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于是它们爬上来了,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革命人,中国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这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白青年,为反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    
    秋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后暂时称为“女侠”,现在是不大听见有人提起了。革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等于现在之所谓督军,——也是她的同志:王金发。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罢。但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枪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这人现在也已“寿终正寝”了,但在那里继续跋扈出没着的也还是这一流人,所以秋瑾的故乡也还是那样的故乡,年复一年,丝毫没有长进。从这一点看起来,生长在可为中国模范的名城里的杨荫榆女士和陈西滢先生,真是洪福齐天。    
    五论塌台人物不当与“落水狗”相提并论    
    “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这其实是老实人自己讨苦吃。    
    俗语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也许太刻薄一点罢,但仔细想来,却也觉得并非唆人作恶之谈,乃是归纳了许多苦楚的经历之后的警句。譬如不打落水狗说,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无力打;二是比例错。前者且勿论;后者的大错就又有二:一是误将塌台人物和落水狗齐观,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坏,于是视同一律,结果反成为纵恶。即以现在而论,因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转轮,坏人靠着冰山,恣行无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怜,而曾经亲见,或亲受其噬啮的老实人,乃忽以“落水狗”视之,不但不打,甚至于还有哀矜之意,自以为公理已伸,侠义这时正在我这里。殊不知它何尝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经储足的了,并且都在租界里。虽然有时似乎受伤,其实并不,至多不过是假装跛脚,聊以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可以从容避匿罢了。他日复来,仍旧先咬老实人开手。“投石下井”,无所不为,寻起原因来,一部分就正因为老实人不“打落水狗”之故。所以,要是说得苛刻一点,也就是自家掘坑自家埋,怨天尤人,全是错误的。


第二部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2)

    六论现在还不能一味“费厄”    
    仁人们或者要问:那么,我们竟不要“费厄泼赖”么?我可以立刻回答:当然是要的,然而尚早。这就是“请君入瓮”法。虽然仁人们未必肯用,但我还可言之成理。土绅士或洋绅士们不是常常说,中国自有特别国情,外国的平等自由等等,不能适用么?我以为这“费厄泼赖”也是其一。否则,他对你不“费厄”,你却对他去“费厄”,结果总是自己吃亏,不但要“费厄”而不可得,并且连要不“费厄”而亦不可得。所以要“费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对手,倘是些不配承受“费厄”的,大可以老实不客气;待到它也“费厄”了,然后再与它讲“费厄”不迟。    
    这似乎很有主张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于不得已,因为倘不如此,中国将不能有较好的路。中国现在有许多二重道德,主与奴,男与女,都有不同的道德,还没有划一。要是对“落水狗”和“落水人”独独一视同仁,实在未免太偏,太早,正如绅士们之所谓自由平等并非不好,在中国却微嫌太早一样。所以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费厄泼赖”精神,我以为至少须俟所谓“落水狗”者带有人气之后。但现在自然也非绝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说:要看清对手。而且还要有等差,即“费厄”必视对手之如何而施,无论其怎样落水,为人也则帮之,为狗也则不管之,为坏狗也则打之。一言以蔽之:“党同伐异”而已矣。    
    满心“婆理”而满口“公理”的绅士们的名言暂且置之不论不议之列,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现今的中国,也还不能救助好人,甚至于反而保护坏人。因为当坏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时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决不听从,叫喊仅止于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    
    一时,好人或稍稍蹶起,则坏人本该落水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论者又“勿报复”呀,“仁恕”呀,“勿以恶抗恶”呀……的大嚷起来。这一次却发生实效,并非空嚷了:好人正以为然,而坏人于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后,无非以为占了便宜,何尝改悔;并且因为是早已营就三窟,又善于钻谋的,所以不多时,也就依然声势赫奕,作恶又如先前一样。这时候,公理论者自然又要大叫,但这回他却不听你了。    
    但是,“疾恶太严”,“操之过急”,汉的清流和明的东林,却正以这一点倾败,论者也常常这样责备他们。殊不知那一面,何尝不“疾善如仇”呢﹖人们却不说一句话。假使此后光明和黑暗还不能作彻底的战斗,老实人误将纵恶当作宽容,一味姑息下去,则现在似的混沌状态,是可以无穷无尽的。    
    七论“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中国人或信中医或信西医,现在较大的城市中往往并有两种医,使他们各得其所。我以为这确是极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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