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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父亲对清室抱有任何幻想。他称慈禧为误国殃民的无识“老太婆”。我也从未听他提到光绪有任何可取。他回国后由张謇推荐,在北京一个法政学校教课。那时候,为宣统“辅政”的肃亲王善耆听到我父亲是东西方法律的行家,请他晚上到王府讲授法律课。我父亲的朋友包天笑在一部以清末民初为背景的小说里曾提起这事,钟书看到过,但是记不起书名,可能是《留芳记》。听说这个肃亲王是较为开明而毫无实权的人。我父亲为他讲法律只是为糊口计,因为法政学校的薪水不够维持生活。
辛亥革命前夕,我父亲辞职回南,肃亲王临别和他拉手说:“祝你们成功。”拉手祝贺,只表示他有礼貌,而“你们”两字却很有意思,明白点出东家和西席之间的不同立场。“祝你们成功”这句话是我父亲着重和我讲的。
我父亲到了上海,在申报馆任编辑,同时也是上海律师公会创始人之一。当律师仍是为糊口计。我是第四个女儿,父母连我就是六人,上面还有祖母。父亲有个大哥在武备学校学习,一次试炮失事,轰然一声,我大伯父就轰得不知去向,遗下大伯母和堂兄堂姊各一。一家生活之外,还有大小孩子的学费。我的二姑母当时和我堂姊同在上海启明女校读书,三姑母在苏州景海女校读书,两位姑母的学费也由我父亲供给。我有个叔叔当时官费在美国留学,还没有学成。整个大家庭的负担全在我父亲一个身上。
我父亲当律师,一次和会审公堂的法官争辩。法官就责怪他不规规矩矩坐着,却翘起了一条腿。我父亲故意把腿翘得高高的,侃侃而辩。据我大姐讲,第二天上海各报都把这事当作头条新闻报道,有的报上还画一个律师,翘着一条腿。从此我父亲成了“名”律师。不久,由张謇的推荐,我父亲做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兼司法筹备处处长,驻苏州。我父母亲带了我们姊妹,又添了一个弟弟,搬到苏州。
我不知道父亲和张謇是什么关系,只记得二姑母说,张謇说我父亲是“江南才子”。钟书曾给我看张謇给他父亲的信,称他父亲为“江南才子”。这使我不禁怀疑:“江南才子”是否敷衍送人的;或者我特别有缘,从一个“才子”家到又一个“才子”家!我记得我们苏州的住宅落成后,大厅上“安徐堂”的匾额还是张謇的大笔,父亲说那是张謇一生中末一次题的匾。
第六部分:旅人的心回忆我的父亲(2)
我父亲当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不久国家规定,本省人回避本省的官职,父亲就调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驻杭州。恶霸杀人的案件,我从父母的谈话里只听到零星片断。我二姑母曾跟我讲,那凶犯不把杀人当一回事,杀了人,衙门里使些钱就完了。当时的省长屈映光(就是“本省长向不吃饭”的那一位)、督军朱某(据说他和恶霸还有裙带亲)都回护凶犯。督军相当于前清的抚台,省长相当于藩台,高等审判厅长算是相当于臬台,通称“三大宪”;臬台当然是最起码的“大宪”,其实是在督军省长的辖治之下。可是据当时的宪法,三权分立,督军省长不能干与司法。这就造成僵局,三权分立而分裂——至少分裂为二。我父亲坚持司法独立,死不让步。我不知双方僵持多久,约1915年袁世凯称帝前夕,屈映光到北京晋见袁世凯,我父亲就调任了。
我想,父亲在北京的几年里,越发看透了当时的政府。“宪法”不过是一纸空文。他早想辞官不干,但是正如他和我母亲讲的:“要拍了一下桌子再走呢!”我记得父母讲到扣押了那位许总长不准保释的那一夜,回忆说:“那一夜的电话没有停。”都是上级打来的。第二天,父亲就被停职了。父亲对我讲过:“停职审查”虽然远不如“撤职查办”严重,也是相当重的处分;因为停职就停薪。我家是靠薪水过日子的。
我父亲受停职处分是在我的暑假里。我记得他和一位爱作诗的植物学家同乡黄子年同上百花山去采集标本,去了大约一星期,回家来一张脸晒成了紫赯色,一个多星期后才慢慢退白。父亲对植物学深有兴趣,每次我们孩子到万牲园(现称“动物园”)去看狮子老虎,父亲一人总到植物园去,我不懂植物有什么好看。那次他从百花山回来,把采集的每一棵野花野草的枝枝叶叶,都用极小极整齐的白纸条加固在白而厚的大张橡皮纸上,下面注明什么科(如茄科、菊科、蔷薇科等)植物,什么名字。中文下面是拉丁文。
我不知凭什么知道那是拉丁文。我闭上眼还能看到那些字尾,因为父亲做标本的时候,我自始至终一直站在旁边仔仔细细地看着,佩服父亲干活儿利索,剪下的小白纸条那么整齐,写的字那么好看,而且从不写错。每张橡皮纸上都蒙上一张透明的薄纸,积成厚厚的一大叠,就用一对木夹子上下夹住,使劲用脚踩扁,用绳子紧紧捆住。这几捆标本带到无锡,带到上海,又带到苏州,后来有一次家里出垃圾,给一个中学收买去做教材了。
我父亲病后就到上海申报馆当“主笔”(这是我大姐的话,据日本人编的参考资料,我父亲是“上海申报社副编辑长”)。那时候,我已经和三姐跟随大姐同在上海启明女校读书,寄宿在校。老家仍在无锡,我们那个小家不久搬到上海,租居两上两下一宅弄堂房子。暑假里,有一天,我父亲的老友接我们到他家去玩。那位朋友就是和我父亲同窗的“稳健派”,后来参与了和日本人订“二十一条”的章宗祥。我父母讲到“二十一条”的时候,总把这位同窗称为“嘴巴”。据我猜想,大约认为他不是主脑,只起了“嘴巴”的作用(我从没问过,但想来猜得不错)。我记得父亲有一次和我讲到这件事,愤愤地说:“他们嘁嘁嘁嘁嘁,只瞒我一个!打量我都不知道吗!”我想,“嘴巴”是不愿听我父亲的劝阻或责备吧?我们家最初到北京,和他们家好像来往较多,以后就很疏远了。我记得在上海只到他们家去过一次,以后只我二姑母带着七妹妹去了一次,父母亲没再去过。
我父亲病后身体渐渐复元,又重操律师旧业。他承认自己喜欢说偏激的话。他说,这个世界上(指当时社会)只有两种职业可做,一是医生,二是律师(其实是指“自由职业”)。他不能做医生,只好当律师。他嫌上海社会太复杂,决计定居苏州。我们家随即又迁到苏州。可是租赁的房子只能暂时安身,做律师也得有个事务所。我母亲说,我家历年付的房租,足以自己盖一所房子了。可是我父亲自从在北京买了一辆马车,常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有了“财产”,“从此多事矣”。他反对置买家产。
我父亲反对置买家产不仅是图省事,他还有一套原则。对本人来说,经营家产耗费精力,甚至把自己降为家产的奴隶;对子女来说,家产是个大害。他常说,某家少爷假如没有家产,可以有所作为,现成可“吃家当”,使他成了废物,也使他不图上进。所以我父亲明明白白地说过:“我的子女没有遗产,我只教育他们能够自立。”我现在常想:靠了家产不图上进的大少爷即使还有,也不多了,可是捧着铁饭碗吃大锅饭而不求上进的却又那么多;“吃家当”是不行了,可是吃国家的财产却有多种方式。我父亲知道了又将如何感慨。
我有时怀疑,父亲是否又有个共产主义的幻想——我说幻想,因为他决计不懂什么马列主义,只会望文生义,对共产主义有些一知半解、似是而非的幻想。他不止一次说:“共产主义有什么可怕,共了你的,你共大家的,还不好吗!”我在中学的时候,听父亲讲到同乡一位姓陆的朋友有两个在交通大学读书的儿子,“那两个孩子倒是有志气的,逃出去做了共产党。”我弟弟在上海同济读书的时候,带了一个同学到我家来。我听弟弟转述那人的议论,好像共产主义的进步思想。我父亲说那孩子是“有志气的”。但妙的是弟弟忽然私下对我说:“你觉得吗,咱们爸爸很腐朽。”我断定这是他那位朋友的话,因为他称我弟弟为“安徐堂”的“少爷”。在他眼里,我父亲是一个大律师,住一宅宽廊大院的大宅子,当然是“腐朽的资产阶级”。我没有搬嘴,只觉得很滑稽,因为“腐朽的爸爸”有一套言论,和共产主义的口号很相近,我常怀疑是否偶合。例如我父亲主张人人该自食其力,不能不劳而食。表面上,这和“不劳动者不得食”不是很相近吗?
假如我们对某一件东西非常艳羡,父亲常常也只说一句话:“世界上的好东西多着呢……”意思是:得你自己去争取。也许这又是一项“劳动教育”,可是我觉得更像鼓吹“个人奋斗”。我私下的反应是,“天下的好东西多着呢,你能样样都有吗?”
第六部分:旅人的心回忆我的父亲(3)
我父亲又喜欢自称“穷人”。他经常来往的几个朋友一是“老人”,一是“苦人”(因为他开口就有说不尽的苦事),一是“忙人”(因为他活动较多),一是父亲自称的“穷人”。我从父母的谈话里听来,总觉得“穷人”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反抗性的自诩,仿佛是说,“我是穷人,可是不羡慕你们富人”。所谓“穷”,无非指不置家产,“自食其力”。不过我父亲似乎没有计较到当时社会上,“自食其力”是没有保障的;不仅病不得,老不得,也没有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干自己喜爱或专长的事。
我父亲不爱做律师。他当初学法律,并不是为了做律师。律师的“光荣任务”是保卫孤弱者的权益,可是父亲只说是“帮人吵架”。民事诉讼十之八九是为争夺财产;便是婚姻问题,底子里十之八九还是为了财产。我父亲有时忘了自己是律师而当起法官来,有时忘了自己是律师而成了当事人。
一次有老友介绍来一个三十来岁的人,要求我父亲设法对付他异母庶出的小妹妹,不让她承袭遗产。那妹妹还在中学读书。我记得父亲怒冲冲告诉母亲说:“那么个又高又大的大男人,有脸说出这种话来!”要帮着欺负那个小妹妹也容易,或者可以拒不受理这种案件。可是我父亲硬把那人训了一顿,指出他不能胜诉(其实不是“不能”而只是“不该”),结果父亲主持了他们分家。
有时候我父亲为当事人气愤不平,自己成了当事人,躺在床上还撇不开。他每一张状子都自己动笔,悉心策划,受理的案件一般都能胜诉。如果自己这一方有弱点,就和对方律师劝双方和解。父亲常说,“女太太”最奇怪,打赢了官司或者和解得称心,就好像全是辩护律师的恩惠。父亲认为那不过是按理应得的解决罢了。有许多委任他做辩护律师的当事人,事后就像我家的亲戚朋友一样,经常来往。有两个年轻太太曾一片至诚对我母亲叩头表示感谢;多年后对我们姊妹还像姊妹一样。
有些事不论报酬多高,我父亲决不受理。我记得那时候有个驻某国领事高瑛私贩烟土出国的大案件,那领事的亲信再三上门,父亲推说不受理刑事案。其实那是诳话。我祖母的丫头的儿子,酒后自称“八路总指挥”,法院咬定他是共产党,父亲出尽力还是判了一年徒刑。我记得一次大热天父亲为这事出庭回家,长衫汗湿了半截,里面的夏布短褂子汗湿得滴出水来。父亲已经开始患高血压症,我接过那件沉甸甸的湿衣,心上也同样的沉重。他有时到上海出庭,一次回来说,又揽了一件刑事案。某银行保险库失窃。父亲说,明明是经理监守自盗,却冤枉两个管库的老师傅。那两人叹气说,我们哪有钱请大律师呢。父亲自告奋勇为他们义务辩护。我听侦探小说似的听他向我母亲分析案情,觉得真是一篇小说的材料。可惜我到清华上学了,不知事情是怎样了局的。
那时苏州的法院贿赂公行。有的律师公然索取“运动费”(就是代当事人纳贿的钱)。“两支雪茄”就是二百元。“一记耳光”就是五百元。如果当事人没钱,可以等打赢了官司大家分肥,这叫作“树上开花”。有个“诗酒糊涂”的法官开庭带着一把小茶壶,壶里是酒。父亲的好友“忙人”也是律师,我记得他们经过仔细商量,合写了一个呈文给当时的司法总长(父亲从前的同学或朋友)。过些时,地方法院调来一个新院长。有人说,这人在美国坐过牢。父亲说:坐牢的也许是政治犯——爱国志士。可是经调查证实,那人是伪造支票而犯罪的。我记得父亲长叹一声,没话可说。在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