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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曾经对我说,她上中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经常会思考一些高深的问题,如: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人为什么活着?等等。她说,因为思考这些问题,她甚至于茶不思饭不想。我当时听了惊诧不已,因为我长这么大从来都不知道这些问题原来也能称得上是问题。
呵呵!像我这种性格的人,可以笑死,可以乐死,可以傻死,可以兴奋致死,但绝不会忧郁而死,更不会自杀身亡。不过,从那时候起,我开始有些了解那些自杀的人的心境了。
其实,现在的我已经触摸不到当时的感觉了。为了给读者一个真实的过往,我只好从故纸堆里翻出尘封的日记本,想重温一下那时的悲伤。只可惜,当我打开日记本的时候才发现,那几页纸上的字迹早已被泪水冲刷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了……
一晚,我上夜班,走到急症门口的时候恰好碰到也同上夜班的哈云凯。
我蹿到他身后,拍着他的肩膀,用欢快的语调招呼道:“表哥好!”因为近来我已经辞退了“三陪”的工作,准确地说,是被未过河便拆桥的咪咪炒了鱿鱼,所以我和哈云凯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碰面了。
哈云凯一见我便道:“你还好吧?”他关切的表情告诉我,我失恋的消息已经通过咪咪之口传到了哈云凯的耳朵里。
“当然好了。”*着一口地道的天津话,用一句广告词回道:“我是牙好,胃口就好,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
哈云凯笑道:“那就好,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呵呵!太棒了!那我从现在起就要绝食了。”
哈云凯像个长辈似的拍了拍我的头,笑道:“快走吧,一会儿该迟到了。”
“Yes,sir。”我朝哈云凯敬了个礼,然后便朝电梯间跑去。
跑了没几步,身后突然有人叫我,我回头一看,竟是更年刘。嘻嘻!这下不用怕迟到了。
更年刘快步走到我的面前,用凛冽的目光朝哈云凯的背影瞟了一眼,问道:“你怎么认识他?”
切!听她的口气,倒好像我认识了什么通缉犯似的。
我道:“我当然认识他了。您忘了?我刚从急症转科出来。”
“哦。”更年刘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率先朝电梯间走去。
我毕恭毕敬地跟在更年刘的身后,象伺候女皇似的不时地跑到更年刘的前面为她按电梯的按钮、挡电梯门、开启医生办公室的房门。呵呵!马上就要出科了,我还指望着更年刘能在出科考试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绝不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走进办公室,我脱下臃肿的羽绒服,准备换白大褂,一抬头发现更年刘正用审慎的目光注视着我。她一脸严肃地说道:“以后,你还是少和那个姓哈的来往吧。”
我惊道:“为什么?”
“我并不是要搬弄是非,这全都是为了你好。”她拍了拍我的肩头说,“俗话说,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们这些小姑娘,就知道迷什么帅哥呀、靓仔呀,一点儿防范意识都没有,等将来吃了亏再后悔就晚了。”
我不以为然地笑道:“刘老师,您放心吧,现在流行姐弟恋,哈老师已经严重超龄了,我正打算到幼儿园去挖掘一个呢。呵呵!”
毫无幽默细胞的更年刘绷着脸道:“你们这些孩子,全都把长辈的苦口婆心当耳旁风。我告诉你……”她压低了声音道:“那个姓哈的是个伪君子,他把一个女孩子给糟蹋了……”
我听到这,不禁皱了皱眉头。什么叫做“糟蹋”?是不是在大人们的眼中我也已经被磊“糟蹋”了,是个没人要的可怜的破烂货?!
更年刘继续道:“还不肯负责任,结果把那个女孩给逼疯了。”
我瞪大了眼睛惊道:“她疯了?”而后又口没遮拦地替哈云凯辩解道:“不可能!纯属造谣!”
更年刘气愤道:“你这孩子,你怎么说话呢?!我是那种造谣生事的人吗?!这是千真万确的。前一阵子,那个女孩的父母都找到院长办公室来了。哼!那个姓哈的小子居然都不敢承认,非要让对方拿出证据来。切!你想呀,人家姑娘都疯了,上哪找证据去?!这种男人太可恨了!”
我迟疑道:“也许他另有隐情吧。”
“隐情?切!我看你已经被他给迷住了。我劝你别再执迷不悟了,醒醒吧!”已经换好白大褂的更年刘在我的肩头重重的拍了两下,然后走出了办公室。
其实,我的心情有些矛盾。
一方面,我只是可怜但并不喜欢那些爱得你死我活、你疯我傻的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立。如果不能健康的活着,又何谈恒古不变的爱情。
而另一方面,对那些只会让女孩子受伤的负心郎,我又总有一种想要冲上去扇他两耳光的冲动。
不过,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更年刘的话也不一定靠谱。我的思维习惯是,对于我不能确定的事情,我宁愿往好的一面或我所希望的一面想,所以,我决定姑且认为更年刘所说的一切都是道听途说、子虚乌有……
(一百零六)
第二天下午,哈云凯打来电话说,科里临时有事,请我吃饭的事只能改天了。
我道:“啊?不会吧!我打昨天晚上就开始禁食了,到现在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了!”虽然我已经决定不去理会那些“谣言”,但是,难免会有些心障。说话的时候,总觉得自己的语调怪怪的,脸上的笑容也很不自然。
哈云凯笑道:“呵呵!那怎么办呢?要不,你找几个同学去吃吧,回头我帮你报销,怎么样?”
“呵呵!你不怕我把全班同学都叫上?”
“呵呵!无所谓了,反正我只报销你那份。”
切!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滑头。
哈云凯又道:“好了,我该去科里了,再联系吧。”
我道:“好的。反正今天晚上咪咪也不在,她奶奶今天过生日,她回去了。”
“哦,我知道的。再见!”
“再见!”
我挂断了电话,心想,如果更年刘所说的属实,不知道咪咪会如何看待这件事,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降低她对哈云凯的狂热度。
华灯初上之时,我独自一人来到北京著名的“景点”——三里屯。在这里,酒吧如林,美女如云。据说,三里屯的名声已大有赶超长城之势。许多外地人来北京可以不去长城,不做好汉,却偏要来三里屯领略一下首都的夜生活。
我走到一家名为“逗号”的酒吧前,停了下来。或许“逗号”就代表着人生旅途的一个驿站,可以稍作停留,但却不能止步不前。因为喜欢它的名字,所以我“杀”了进去,直奔点点烛光中静谧惬意的阁楼,临窗而坐,俯瞰窗外的街景。
这是我第二次来三里屯。第一次是同着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地来看热闹;而这一次却是我一个人形单影只地来品尝孤独。
我的热腚刚刚吻上椅子的冷屁股,我的手机便躁动起来——是哈云凯来的电话。
我道:“喂?”
“喂,是我。你在哪呢?”
“三里屯。”
“哦?怎么跑那去了?”
“算命先生说我今年命犯桃花,可现在眼看就要到年底了,我连桃花的影儿还没瞧见呢。呵呵!我听说这边的帅哥比较多,所以专程过来碰碰运气。”我故作轻松地说道。
哈云凯笑了笑,而后问道“你跟谁一起去的?几个人啊?”
“就我一个人。呵呵!我是来找帅哥的,要那么多灯泡做什么?!”
哈云凯责备道:“一个人多不安全啊!”而后又用毋庸置疑的口吻说道:“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去。”
……
半个多小时后,哈云凯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瞟了一眼放在桌上的咖啡杯,自失地一笑道:“我还以为你在喝酒呢。”
原本我是想喝两杯的,但一听说他要来便改变了主意,因为我不想让他看到我酒醉后失控的样子。
哈云凯脱下外衣,在我的对面坐下来。
人和人交往久了,便很容易忽略他的外貌。丑陋的人会越看越顺眼,英俊的人也会越看越平常。不过,哈云凯似乎是属于那种百看不厌型的。按照常理推断,像哈云凯这样的顶级帅哥的周围一定会有大群的彩蝶翩翩起舞。哈云凯的情史应该很丰富吧。更年刘所说的那个女孩(如果她确实存在的话)也许只是众多彩蝶中的一只。
突然间,一股强烈的好奇从我的心底汩汩地冒出来。如果说,哈云凯是一座美丽而神秘的城堡的话,那么我就是一个身穿夜行衣的探险家,想要在月黑风高之夜偷偷地爬上城堡的围墙去窥探堡内的风景。
我于是避重就轻地问道:“表哥,你一共交过几个女朋友?”
哈云凯看了我一眼,伸出手来,朝我做了一个非常6+1的手势。
我道:“七个?”
他摇了摇头,依旧朝我挥舞着非常6+1的手势。
我疑惑道:“不是七个吗?那我猜不出来了。”
“傻瓜!你怎么连数数都不会了?你瞧,”他数着自己伸出来的三个手指头道,“一、二、三。这不是三个吗?呵呵!”他说完便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
龌龊!简直是太龌龊了!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龌龊了?哪还有一点点初见他时的那幅道貌岸然的样子?
“讨厌!”我噘着嘴道:“才三个呀,也不是很多嘛。”
哈云凯淡淡的一笑,没有说什么。
我又道:“这三个里面你最喜欢哪一个?”
他道:“我也说不清楚。”他思索了片刻又道:“也许是第一个吧。初恋总是让人难忘的。”
“既然这么喜欢她,当时为什么还要分手呢?”
哈云凯苦笑着回道:“因为年轻吧。其实,交朋友就跟买东西一样,总希望能够货比三家。虽然碰到了自己很中意的东西,但因为是第一家,所以总犹豫着不肯买,想着再到别家去看看,或许有更好的,如果万一没有更好的还可以再回来。可是,有很多时候,一旦走开了就回不来了。”
是啊!一旦走开了就回不来了。
磊啊!你为什么就不懂得珍惜也许再也回不来了的我呢?!
我奋力地把思绪从磊那边拽了回来,步步进逼道:“那最后一个为什么分手呢?已经看到第三家了呀?”根据更年刘提供的线索,按时间推断,最后一个应该就是那个为爱疯癫的女孩子。
哈云凯叹了一口气道:“因为一场误会,不,应该说是一场灾难。”
“灾难?”我疑惑地问:“是什么样的灾难?”
他苦笑了一下道:“你的问题可真多呀!”
我摆出一幅很豪爽的样子说道:“你也可以问我问题嘛。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他凝望着我,用他那深邃的双眸,似乎是想要透过我的瞳孔窥探我的灵魂。我突然感到一阵慌乱,急忙避开他的目光,低下头去,用一只手抚摸着咖啡杯光滑的“肌肤”。
他道:“你恨他吗?”
我的心一阵抽紧。我仍然低着头回道:“我不恨他,只是可怜他。”
“可怜他什么?”
“可怜他放掉了这么好的我,可怜他今后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好的人了。”
“你真是这么想的?”
“当然了。”我昂首挺胸道,“我有这个自信。”
“那就好。”哈云凯调整了一下坐姿又道,“其实,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失恋的伤痕是会慢慢的痊愈的。唉!不像我,背着一个无中生有的罪名,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人说三道四的。” ……
(一百零七)
我瞪大了眼睛问:“无中生有的罪名?”
哈云凯苦笑了一下,而后蹙着眉头,托着下巴,一边朝窗外凝神遥望着,一边轻声地讲述着他的离奇冤案。
唉!真是不过瘾啊。本来我是想做一次福尔摩斯,凭着自己的慧眼和聪脑揭开“疯女孩事件”的真相,可没想到,哈云凯居然这么轻易地就“招供”了。
他道:“前年,我刚工作不久,我小姨突然打电话来说,她的一位同事的女儿在咱们学校上大学,让我帮忙关照一下。那时候,我女朋友在一家药厂做医药代表,被暂时派到青岛去了。我也是闲来无事,便主动跟她联系,还到她们宿舍去看了她。也怪我多事,觉得她为人有些腼腆,和宿舍的同学相处得不太融洽,所以有时候会带着我爸妈从老家寄来的土特产去看她。当时我也没觉出什么来,直到去年秋天,我女朋友回到北京,我们俩一起在校园里闲逛的时候碰到了她。我给她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没想到,她听了我的话就像被电棍击中了一般,浑身抖动起来。她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个骗子,然后便跑走了,搞得我一头雾水。”
“呵呵!谁让你总往人家小姑娘身边凑的?她一定觉得你是明送老家的特产,暗送秋天的菠菜呢。”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