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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先打死我,再打死他,就干净了!”又叫王夫人道:“你也不必哭了。如今宝玉儿年纪小,你疼他;他将来长大,为官作宦的,也未必想着你是他母亲了。你如今倒是不疼他,只怕将来还少生一口气呢!”(第三十三回)贾母如何溺爱宝玉,观此就可明白。宝玉要多加管束,王夫人何尝不知,她对袭人说:“我已经五十岁的人了,通共剩了他(宝玉)一个,他又长的单弱,况且老太太宝贝似的,要管紧了他,倘或再有个好歹儿,或是老太太气着,那时上下不安,倒不好,所以就纵坏了他了。”(第三十四回)这几句话果然是由衷之言么?王夫人曾代宝玉说谎。贾政问道:“谁叫袭人?”王夫人道:“是个丫头。”贾政道:“是谁起这样刁钻的名字?”王夫人见贾政不喜欢了,便替宝玉掩饰道:“是老太太起的。”(第二十三回)宝玉既为贾母所钟爱,依韩非说:“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韩非子》第十七篇《备内》)因此,贾府的人上上下下对于宝玉,多另眼看待。邢夫人与人落落难合,而对于宝玉乃“百般摸索抚弄”,卒引起贾环心中不自在,暗示贾兰一同辞别(第二十四回)。
贾母为一家之长,荣府儿孙皆其直系亲属,在理应该爱无差等,然她对于儿子,爱贾政及王夫人乃比其爱贾赦及邢夫人多些;对于孙子,贾琏如何,《红楼梦》未曾明白告诉我们;而其爱护宝玉与厌恶贾环,明显得可成为对比。贾母与李纨打“双陆”,见宝玉提了两个小笼子,笼内有几个蝈蝈儿。
(宝玉)说道:“我听说老太太夜里睡不着,我给老太太留下解解闷。”……贾母道:“你没淘气,不在学房里念书,为什么又弄这个东西呢?”宝玉道:“不是我自己弄的。前儿因师父叫环儿和兰儿对对子,环儿对不来,我悄悄的告诉了他,他说了,师父喜欢,夸了他两句。他感激我的情,买了来孝敬我的。我才拿了来孝敬老太太的。”贾母道:“他没有天天念书么?为什么对不上来?对不上来,就叫你儒太爷打他的嘴巴子,看他臊不臊!……那环儿小子更没出息:求人替做了,就变着方法儿打点人。这么点子孩子就闹鬼闹神的,也不害臊!赶大了,还不知是个什么东西呢!”……贾母又问道:“兰小子呢?做上来了没有?这该环儿替他了。他又比他小了,是不是?”宝玉笑道:“他倒没有,却是自己对的。”贾母道:“我不信……”宝玉笑道:“实在是他作的,师父还夸他明儿一定有大出息呢。……”贾母道:“果然这么着,我才喜欢。我不过怕你撒谎,既是他做的,这孩子明儿大概还有一点儿出息。”(第八十八回)
看此一段叙述,可知贾母深恶贾环。宝玉谓师父还夸贾兰一定有大出息,贾母乃改为“还有一点儿出息”。其不甚爱其曾孙,由此亦可知道。海棠花萎了一年,忽又于十一月中开花,宝玉、贾环、贾兰三人均即景咏诗,念给贾母听听,贾母听毕,便说:“我不大懂诗,听去倒是兰儿的好,环儿做的不好。”贾兰的诗由李纨代念,贾母特别称许贾兰,而不批评宝玉的诗(第九十四回),此中理由足供我们思索。案贾兰自幼失怙,喜读书(第一百十回),他由贾母看来,是唯一的曾孙,由王夫人看来,是唯一的孙子,在理,应该深得祖母及曾祖母的宠爱。但吾读《红楼梦》之后,觉得贾兰不但与曾祖母,即与祖母均不甚亲热。王夫人之于贾兰犹如贾母之于宝玉。贾母舍其子而爱其孙,王夫人舍其孙而爱其子,这由我们男人观之,觉得奇怪。只唯贾政有一次不见贾兰,便问“怎么不见兰哥儿”,“忙遣贾环与两个婆子将贾兰唤来。贾母命他在身边坐了,抓果子给他吃”(第二十二回)。及至贾兰与宝玉去应乡试,考毕出场,宝玉失踪,“贾兰也都忘却了辛苦,还要自己找去。倒是王夫人拦住道:‘我的儿,你叔叔丢了,还禁得再丢了你么?好孩子,你歇歇去罢!’”(第一百十九回)。王夫人爱惜贾兰,《红楼梦》一书之中,似只有这一次。
贾母不大喜欢贾赦,贾赦当然知道,故当轮流讲笑话之时,竟然说出“你不知天下作父母的,偏心的多着呢”(第七十五回),此话深深地伤了贾母的心,贾赦出去,被石头绊了一下,歪了腿,贾母忙命两个婆子去看,婆子回来说:“如今调服了药,疼的好些了,也没大关系。”贾母点头叹道:“我也太操心!打紧说我偏心,我反这样。”(第七十六回)贾环作诗,贾赦看了,便连声赞好道:“这诗据我看,甚是有气骨。想来咱们这样人家,原不必寒窗萤火,只要读些书,比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儿的。何必多费了工夫,反弄出书呆子来?所以我爱他这诗,竟不失咱们侯门的气概!”因回头吩咐人去取自己的许多玩物来赏赐与他,因又拍着贾环的脑袋,笑道:“以后就这样做去,这世袭的前程就跑不了你袭了。”(第七十五回)贾赦是荣府长房,袭了官,赦死,其官应由贾琏袭之。贾琏无子,亦应由贾珠之子贾兰或宝玉袭之,绝轮不到贾环。其所以特别称赞贾环,似是反抗贾母的偏爱,愿把世袭的官让给贾母最厌恶的贾环。
凤姐能言善语,甚得贾母欢心。宝钗生日,贾母叫凤姐点戏,她“知贾母喜热闹,更喜谑笑科诨”,便点了《刘二当衣》,“贾母果真喜欢”(第二十二回)。贾母对宝钗说:“凤儿嘴乖,怎么怨得人疼他?”(第三十五回)又对王夫人说:“我倒欢喜他(凤姐)这么着(用讨好的话,开贾母玩笑)。况且他又不是那真不知高低的孩子。家常没人,娘儿们原该说说笑笑。横竖大礼不错就罢了。没的倒叫他们神鬼似的做什么?”(第三十八回)凤姐生日,“贾母心想今日不比往日,定要教凤姐痛乐一日”;饮酒时,贾母不时吩咐尤氏等,“让凤丫头坐上面,你们好生替我待东,难为他一年到头辛苦”;又命尤氏等,“你们都轮流敬他。他再不吃,我当真的就亲自去了”(第四十四回)。贾母冒雪,参加芦雪亭聚会,不久,凤姐笑嘻嘻地来了。《红楼梦》描写如次:
(凤姐)口内说道:“老祖宗今儿也不告诉人,私自就来了,叫我好找!”贾母见他来了,心中喜欢,道:“我怕你冻着,所以不许人告诉你去。你真是个小鬼灵精儿,到底找了我来。论礼,孝敬也不在这上头。”凤姐儿笑道:“我那里是孝敬的心找了来呢?我因为到了老祖宗那里,鸦没鹊静的……我正疑惑,忽然又来了两个姑子,我心里才明白了;那姑子必是来送年疏,或要年例香例银子,老祖宗年下的事也多,一定是躲债来了。我赶忙问了那姑子,果然不错,我才就把年例给了他们去了。这会子老祖宗的债主儿已去了,不用躲着了。已预备下稀嫩的野鸡,请用晚饭去罢,再迟一回就老了。”他一行说,众人一行笑。凤姐儿也不等贾母说话,便命人抬过轿来。贾母笑着,挽了凤姐儿的手,仍上了轿,带着众人,说笑出了夹道东门。(第五十回)
看此一段,贾母说:“我怕你冻着,所以不许人告诉你去。”多么体贴凤姐;凤姐不等贾母说话,就请贾母上轿回去,盖雪大天冷,怕贾母受寒,多么爱护贾母。元宵节晚上,贾母命女先儿(说书的女瞎子)说书,讲的故事是《凤求鸾》,贾母叫她先说大概,只说几句,贾母就叫她不用说,发了一篇议论,批评此种书本。《红楼梦》继着描写凤姐的打诨如次:
凤姐儿走上来斟酒,笑道:“罢!罢!酒冷了,老祖宗喝一口润润嗓子再掰谎罢。这一回就叫做‘掰谎记’,就出在本朝、本地、本年、本月、本日、本时。老祖宗一张口难说两家话,‘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是真是谎且不表,再整观灯看戏的人。’老祖宗且让这二位亲戚(薛姨妈及李婶娘)吃杯酒,看两出戏着,再从逐朝话言掰起,如何?”一面说,一面斟酒,一面笑。未说完,众人俱已笑倒了。……贾母笑道:“可是这两日我竟没有痛快的笑一场;倒是亏他才一路说,笑的我这里痛快了些,我再吃钟酒。”吃着酒,又命宝玉:“来敬你姐姐一杯。”(第五十四回)
凤姐说笑话,哄得贾母喜悦,其例之多,举不胜举。商鞅有言:“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商君书》第十四篇《修权》)韩非亦说:“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信幸之势者也。”(《韩非子》第十四篇《奸劫弒臣》)“故曰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将自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同上第五篇《主道》),凤姐能顺贾母之心,以贾母所好,伺候贾母,其深得贾母信任,掌握荣府大权,自有理由。抄家之后,贾母尚不知大祸之降临,凤姐实为罪魁。她散余资,凤姐一人所得,竟与贾赦、贾珍同为三千两银子,而贾赦尚须留下一千两给邢夫人,贾珍亦须留下二千两给尤氏,凤姐则一人自己收着,不许叫贾琏用。且安慰凤姐说道:“那些事原是外头闹起来的,与你什么相干?”(第一百七回)其实凤姐已向平儿引咎自责:“虽说事是外头闹起,我不放帐,也没我的事。……我还恍惚听见珍大爷的事,说是强占良民妻子为妾,不从逼死,有个姓张的在里头,你想想还有谁呢?要是这件事审出来,咱们二爷是脱不了的。”(第一百六回)贾母深居简出,不明真相,以为凤姐无过,这真是俗谚所谓“溺爱不明”。贾母曾说:“若说外头好看,里头空虚,是我早知道的了。”(第一百七回)她毕竟是位达观的人,故她又说:“大凡一个人,有也罢,没也罢,总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呢。”(第一百八回)抄家之后,逢到宝钗诞辰,“一时高兴,遂叫鸳鸯拿出一百银子来,交给外头,叫他明日起,预备两天的酒饭”,并对湘云说:“热热闹闹的给他做个生日,也叫他喜欢这么一天。”(第一百八回)然而境况已非昔日可比,大家都提不起兴趣了。
第一部分 大家庭制度的流弊第9节 宝玉的变态心理及其激烈思想(1)
《红楼梦》虽然描写贾府的盛衰历史,而以荣国府为主。而在荣国府之中,又以宝玉为中心,配以“金陵十二钗”,并副以侍妾丫鬟等“十二金钗副册”二十四美,所以我们讨论《红楼梦》,不能不述宝玉之为人。
宝玉生长于富贵之家,中举之后,出家为僧。王梦阮、沈瓶庵所共撰的《红楼梦索隐》,以为是书全为清世祖(顺治)与董鄂妃而作,“董鄂妃即秦淮旧妓嫁为冒襄妾之董小宛。清兵南下,为清将所掠,辗转献于清世祖,有宠封贵妃,已而夭逝;世祖哀痛至极,乃遁迹五台山为僧”。胡适对此考证,根据孟纯荪的《董小宛考》,谓“小宛生于明天启四年甲子。清世祖生时,小宛已有十五岁了。若以顺治七年入宫,时清世祖方十四岁,而小宛已二十八矣。小宛比世祖年长一倍,何能入宫邀宠”(见三民版《红楼梦》,饶彬著《红楼梦考证》)。
余虽然不同意王、沈的考证,亦不赞成胡适的反对理由。胡适根据顺治与小宛的年龄,以为十四岁的男孩绝不会爱上二十八岁的妇女。但世上固有畸恋之事。畸恋多发生于两性关系不大正常的家庭之中。顺治之母即孝庄后有下嫁皇太极(顺治父)弟多尔衮的传说,多尔衮“本称为皇叔摄政王”,寻又晋为“皇父摄政王”(见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卷上)。张苍水《奇零草》有《建州宫词》十首,其七云:“上寿称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迎门,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摄政王死于顺治六年,则皇太后与摄政王私通,寻又嫁之,当在顺治冲龄之时。顺治幼失母爱,及长,爱上年龄较大的妇女,乃是畸恋的普通现象。远代不谈,即以明代言之,明宪宗年十六即位,万贵妃已三十有五,宠冠后宫,即万贵妃比宪宗年长一倍以上。此犹就宪宗即位时言之。其实,宪宗在东宫时,万贵妃已擅宠,即宪宗未志于学以前,已经爱上了万贵妃。(《明史》卷一百十三《宪宗后妃各传》)宪宗为英宗之子,英宗北狩,代宗即位,代宗性忌刻,自己无子,而又深嫉英宗之子,英宗回国,居南宫,不自得,此时与英宗相伴者乃无子之钱后(同上卷一百十三《英宗钱皇后传》)。宪宗自幼,由于代宗的监视,即与生母(周贵妃,宪宗即位,尊为皇太后)隔离,万贵妃之能邀宠,至死不衰,亦由于宪宗的畸恋。吾引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