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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这近20年里,和海交情最深的莫过于一次在海边过夜。听说1999年末那一天有许多人在海边搭起帐篷过夜,而那一个瞬间我是在复兴中路过的。海边的人点燃篝火时,我正在衡山路一棵法国梧桐下。如果千年有两次,第二次我定会选择在海边过。
其实那天是被迫的,并不是三毛情结发作。石化街头缺少的是可以坐的地方,全是卖吃的,全石化的人夜以继日都吃不了那么多。惟一一家可以聊以小歇的地方是距海千米之遥的大江鸡快餐厅。那家餐厅散香有方,据说鸡的香味可以一路飘至海边。许多次我去那里时,生意奇好,只好在路边啃馒头。最近有人传谣言说那鸡里放了激素,吃了会得一个什么氏症,死得很难看。没了能坐下来透过落地玻璃窗看风景的地方,只好径直去海边。那一夜躺在海边一个高地上,排除发海啸的可能性,那里是绝对安全的。那个高地旁边有更高的地掩护,吹不到风,八九点钟就躺在上面,一动不动看星星。海涛的声音是巨大的,这时我才明白自然之声和人造之声的区别,比如海涛能催人入眠,呼——哗,一阵一阵,只恨自己知道的拟声词太少,恨不得要生造几个来形容。和海涛的声音差不多的还有呼噜声。呼噜声是极度惹人讨厌的——至少惹我讨厌。夜睡寝室,呼噜声不绝于耳,而且还一呼百应,使我精神几近崩溃。当初睡在海边,第一感觉就是回归寝室,然后才渐渐品出味道。睁眼就是一片黑漆漆、壮丽的海,人生快事。
然而,到后来就吃不消了。平日我衣服穿得极少。严冬也顶多一件衬衫、一件防水外套,这是为以后去西藏作准备。可那夜到12点后,觉得脚趾冰冷,没有一点知觉,被人割去几个恐怕也不知道。雪上加霜的是,旁边五米处一对情侣正在亲热,不顾我浑身寒冷,也不懂得有福同享,三个人一起抱着多暖和。强大的反差使我更冷,兜里几个孔方兄不够住店,又没有通宵的茶坊和咖啡屋可去,只好退缩去坝后边的国际轮滑中心。当我站起来时,那对情侣吓了两跳,原来没发现我,难怪爱情是盲目的。对不住了。
在轮滑中心熬到天微亮,逃夜经验丰富的我也直呼难受,舒服只存在于回忆之中,因为回忆可以删掉一些不必要或者必要但不要的东西。
现在人在松江,同学们经常会策划着去看海爬山。自然景色是上海最缺的。如果说城市的建筑是美丽的、值得欣赏的话,我宁愿成天对着一只火柴盒看。钢筋水泥是最没人情味的。别说山海也没人情味,会吞噬生命,走在高楼下难道就保证不会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子砸死?策划着去看海的同学会问我哪里的海比较耐看?我想,爱看的永远爱看,不爱看的、只为追追潮流跟人家吹牛的人,不必老远跑到海边,大可发扬小中见大的精神就是了。
韩寒五年文集
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1)
之所以称小时候叫天蓝年代,是因为记忆里那时很少下雨,总是蓝天白云。现在的城市孩子都称之为“灰色童年”。5岁被逼去练琴,练到15岁,如果一年一级,也能练出个十级来。前些日子我去听一个从小练琴的小子弹钢琴,才恍然大悟人世间对牛弹琴的事不算恐怖,恐怖的是牛对琴弹。站着听四五秒还没有问题,听十几秒是要苦下决心的。许多自以为好心的家长对此的解释是小时候练练,对将来有好处。至于小时候没玩,可以等事业成功,功成名就后弥补。但是,他们愚昧到了不晓得童年的玩是最纯洁纯粹的玩,等功成名就之后所谓的玩很大程度上是玩麻将,玩扑克。两者能代替吗?就算两者可以代替,你作为一个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还会不会去约一帮跟你一样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一起打弹子、钓龙虾、看《葫芦兄弟》?你们所失去的将一生无法弥补,别以为补个遗憾就跟女娲补天一样容易。
我的小时候在农村度过,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至少可以放声高歌,不像在城市里,高歌一下——除非唱得特好听,否则你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据说4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作曲、演唱歌曲。后来放弃演艺生涯,改做时装模特,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连西装短裤、套鞋都穿得出来。这是他初中的装束,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只觉得没有眼光。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只可惜钱包苗条,只好去地摊上买,耐克10块钱一件,穿了以后顿感大涨身价,管他仿冒与否。那个耐克的勾子是否勾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勾子,也可以忽略不计。晓峰显然是纯真得没有此概念的。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几个礼拜回来一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和路上小子穿的没什么两样,顿感失望。
因为记忆搜索的习惯,所以还是从他大到小。晓峰现在是职校学生,照他的话说是念不出书。其实这小子挺聪明的,只是苍天捉弄,有些人就是坏坏学习也会天天向上,就属他好好学习,就是天天向下。不过晓峰每次见我,都把职校说得像天堂一样,说得我也产生了一种上天堂的欲望。这小子现在攻读环境保护,常常对我说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到动情之处,润润口地上吐口痰继续再说,当然,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一回事了。
要说打篮球的水平,那晓峰可算顶尖选手。这厮在足球上差我几截,便苦练篮球。我儿时村庄里有一个小学,里面有一块篮板,属儿童级,低了好几厘米,晓峰没事就去抓篮框,对其摧残不已。就冲着这一点,他就是党和人民和广大篮球爱好者的公敌。后来这小子终于改了劣性,不抓篮框了,专练投篮。由于在这块场地上投惯了,一到正式场地就明显用力不够。后来卧薪尝胆,强身健体,球技大有长进了。
晓峰有个哥哥,长他3岁,现在同济大学。以前也是职校生,后来所谓迷途知返,以“三校生”的名义考进大学。果然不愧是“吃在同济”,那厮进去一年后,再见面时已经油头肥耳,大呼同济没有白去。而且那小子已经在思想上有飞跃,开始认为自己的名字难听——春峰。小时候,我们常拿《小草》这首歌嘲他——“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然后就是春峰觉得我等孩童思想幼稚,并对我的文章不屑一顾,仿佛觉得用我的文章擦屁股他的屁股都会觉得丢脸——丢屁股。
春峰是一个刻苦学习的好大学生,不沾烟酒,没有女友。去年喜讯传来,他喜得奖学金3000元,震动全村。于是全村人都立其为榜样,恨不能为其打个雕塑放在村头。晓峰、春峰的父亲是村长,属于权威人物。他教育儿子,一般不打,舍不得打,等憋到一定的程度后什么家伙都操出来了,打起来全村都砰然作响。
在村长父亲的教育之下,两个儿子没有沾染什么恶习。要知道,在农村,把儿子调养得如此之乖也十分不容易,所以村长的威严大为提高,村民有事都去找他,大到老母亲被杀,小到老母鸡被偷。
在小时候的玩伴里,还有一个头大体壮的小子叫春平。这小子今年刚念初二,发育尚未开始,三年前看见是什么样,现在仍是什么样。春平这小子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三年前大人曾预言他长大以后一定会艳惊神州,不想三年后还没长大,只好推迟再议。
论在我们村里,最疼爱孩子的家人当属春平的奶奶,该老不幸一眼失明,照理来说对春平的管教应该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事实不是。她老了,走不远,所以采取的办法是千里传声,出门大吼——“春平——”,语气中有将他大卸八块的悲愤。春平回家后,她一把揪住孙子抚摸不止,令我们虚惊一场。
我们的观点是春平长大了就不可爱了。狗就是因为小人们才把它抱在怀里,从来就不会见到有个妙龄女郎手里抱只一米多高的狼狗。
春平有一个和他一样大的邻居,已经开始发育,说话声音开始沙哑。对此春平的父母十分羡慕,常去讨教有什么独门绝招。
这两个小子差不多要进入青春期,因此已经有了要表现的念头,所以在晓峰门下学习篮球,双双变成走步大仙。晓峰对此的解释是,年纪轻轻,走几步没有关系,裁判是不会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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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2)
还有一个非常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是伟弟。这小子比我小3天,然而岁数这东西一天也不能缺 ,就是这3天使我在心里造成一种成熟的形象。倘若一念之差,我比他小3天,那么在于我,就只好称他伟哥。我们村的房子是平行站位的,只有伟弟家的房子体现出一种独立思想,孤零零耸在前面,独占龙脉。这房子的位置可谓是得天独厚,三面田地包围,后面是一条小河蜿蜒流过。一只相貌凶恶的大狗被拴在竹林里,想天下大多数武林高手常在竹林里窜来窜去,突然冒出一只武林高狗,配上一个武林高手,倒有《神雕侠侣》中杨过身后那只雕的风范,只可惜在气势上还差一点。这只狗乃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嗅觉灵敏到过了头,凡有人在500米范围内出现都会狂吠不止,然而更奇怪的是,一旦这个人进了5米范围,那只狗猛然变得乖顺无比,躺在地上呜呜呻吟。所以我们替贼苦心设计了一个安全方案,地面上作战是不行,但空投还是可以的。不过天知道人在狗上空500米处,狗是否也会嗅察。因为嗅觉太灵敏,所以伟弟家难得安静,而伟弟又是远近有名的新世纪好学生,是要去建设祖国“四化”的,胸怀大志,所以风声雨声狗声声声不入耳。
伟弟的成绩只要不遇上重大考试就出奇地稳,想平日他还没考好人家就已经知道他考几分了。两年前中考,伟弟发挥不佳,只考到4715分,但是那一年区重点的录取线也是这个分数,所以伟弟可谓考得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一点也不浪费。
在我的儿童时代,伟弟热爱读书的盛名比我大多了,因为我读的是野书。在农村,野书不登大雅之堂,而伟弟读的是正书,天天叽叽哇哇什么“个位不够向十位借,十位不够向百位借”,借来借去人家都以为伟弟在外边欠了一笔巨债。伟弟之热爱读书,可以体现在每次他来下棋,衣服里都暗藏一本图书,一旦有空时常诵读。
他的高中在区中念,这里离我家不远。一次我去看望,找半天不见人,原来他正缩在角落里做题目。
天蓝年代里一共这么几个人物,之所以不说童年往事,而说他们长大后的样子,是因为我们可从他们现在的样子里看见童年。并不是不愿分享快乐,因为我始终自私地认为,快乐是不能分享的,痛苦是不能分担的。这些东西最终还要靠自己去消化。这些写下来只为让大家看看。现在兄弟们星散上海四方,以后会星散全国各地。冒犯他们的名誉权写下来只为纪念纪念,现在纪念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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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啊足球(1)
小学时我们不知那东西叫足球,管那叫皮球,玩起来倒是现在正宗的橄榄球玩法。现在年纪过了60岁的人,脑子里基本上没有足球的概念。每次我回老家和儿时的伙伴踢球时,旁边总会走来一个老太张开满口漏风的嘴说:“韩寒,在拍皮球啊!”听完这句话,总是令我兴致大减,你说中国国家队在拍皮球想必不会有多少人反对,可面对我们这群对足球痴热的孩子未免……
我跟足球结缘是在初一时。当时我们学校机构庞大,我在初一(14)班,听了令人喷饭。初一的课程比较宽松,每天傍晚一下课就去踢球。那时我球技很差,往往沦为替补。我不甘心,于是每日苦练。初一时我逢周末回老家,家里有块空旷的水泥地,特别适合我这种一带球会撞出20米的初学者。我就在地上放一些可乐瓶练盘带。由于无人传球,只好一个人带球,所以造成了我以后盘球过多的毛病。我家原来有一只小黑狗,拴在门口,狗房子门的大小正巧符合我的心意。尽管我平时爱狗如命,但为了球技的长进只好不要命了,于是我选择了大义灭狗。一开始,我脚法奇臭,那只小黑狗相对比较安全,只觉狗窝附近四面开花。直到有一天,一脚力射洞穿狗窝,可怜那只狗没想到我进步神速,竟有射中的那一天,猝不及防,惨叫一声逃了出来。以后由于我的脚法日益长进,那只狗只好长期飘泊在外,有家回不了。我脚法的进步多亏那只狗的无私帮助,可惜现在它已经因为误食毒药而谢世。时隔5年,虽然厮狗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