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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很辛苦。王路灯有一搭没一搭地附和。
就是,其实这边已经有比较中意的人选了,但我十天之后才能回来,与他签合同,目前根本不能判断被聘用的人究竟行不行,如果不行,十天后可以让他走人,那时,对方一定不服气,十天你能看出来什么问题?远远没到让人家走的地步吧,可到时候不请他走吧,就半死不活地赖在这里了,很难办,是不?
王路灯很反感对方的这种比喻,这是什么逻辑啊,什么叫半死不活地赖在你这里呢?这简直是对人格的污蔑,根本不懂得尊重人。
很抱歉,我还没问您贵姓,真失礼。
免贵,姓柳,字三杰,柳三杰。
王路灯来了精神,我国宋朝时期有个叫柳永的词人,字三变,才艺颇高,好逛妓院。
胖子歪歪嘴,没回答。
王路灯长出一口气,站起来,不管怎样,我都要感谢您柳经理,您对公司是负责的,尽最大的努力为公司做事,至于您以上所分析的,我完全赞成,我也听明白了您的意思,即便现在被聘用了,也算是临时帮你抱抱佛脚,等你精神头足了,杀回来不等签约再把我除名,一点遗憾也不会留下,末了再挂上招聘的旗子就可以了,是不?
您,也别多心,胖子感到自己的话是有些苛刻,难怪对方不好受,忙换了一副笑模样,我吧,也就那么一说,主要的意思是想告诉您,要珍惜,真没别的意思。
您当我是孩子吧?不签约?在这白干十天?演电影呢?即便没意思我也当您有意思了。王路灯心头忽然感到沉重无比,自己原是个免费替用品,很快将被抛弃,真若这样有什么意思呢?去向亲朋说我王路灯曾经在轩远集团干了十天的副总裁?太荒唐了吧?
王路灯不是没有在脑袋中闪现出回击屈辱的行动,痛快淋漓地斥责这种看不起人的行径,然后甩手走人,再也不进这家公司的大门。但他转念又想,这样是否太委屈自己了,我王路灯是那种知难而退的人吗?
他的确是这种人。只不过现实中的很多事令王路灯看清楚了周遭的情势,父母对其略表失望,薛布衣的轻浮,李望天在酒桌上的训斥,小胡子的嘲讽,胖子柳三杰的傲慢,奇怪的是,这些人对于一个人的结论几尽雷同,究竟是为了什么?我王路灯的脸上写着无能俩字么?凭什么自己面前的人,无论熟识自己还是初次见面,就轻易地把他给笼统定位了?不公平!
但王路灯却也不能忽视一个事实,自己的确毫无管理的经验,书没少念,正可谓: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哪怕再给自己半年都未必敢说可以驾御这家知名公司的一个分部。他左思右想,胖子柳三杰仿佛在等待自己说退出,但他不想这样做,不是这个岗位自己能否胜任的问题,而是要一点尊严,要亲人的一丝希望,朋友的一刻信任,自然还有眼前这个柳三杰的无礼,对于王路灯来说,已然构成一定的激励元素。
王路灯应柳三杰的要求,后天正式上班,他乘坐电梯下到一楼的大厅,人多了起来,自己仿佛才落到实地上,不禁长长吁了一口气。随即自己又笑了,这世上荒唐事倒也不少,今后还能如何?不管怎样,十天要证明一些事情比较难,但他必须应对。
他走出公司所在大厦的转门,见门口阶梯边上,几盆苏铁旁有两个老人在下象棋,一个把整张脸盖住棋盘,脸红着,显然在专著思考,另一个头上顶着老式前进帽,鼻子上架个大墨镜,活脱一只肥胖的企鹅,正搜寻着一份当地的地图,并没看棋盘,等对方说出走的位置,才随口喊出下一步,是在下盲棋。老人说完招式,又继续看地图,王路灯也是棋迷,索性蹲下来,也看着棋盘。
他身旁红着脸死盯棋盘的老人显然已处下风,刚好王路灯遇到,小心地用手指点了下一个空位,老人仔细琢磨一番,偷偷向王路灯树起大指。
你们二过一,这盘不能算!戴墨镜的老人也没多瞧他们,依旧站在那里说话。
谁说的,观棋不语,他可没支活儿!
没人告诉你,你老林走不出这步,我还不知道你吗?老人这下转过身来,目光平和地看着王路灯,还行,不算门外汉,不过,看你神色不稳,仿佛经历了大事。
王路灯遇见了知己,也没怎么隐瞒,一冲动把自己找工作的事说了。
老人眉毛一扬,啊,是轩远那家吗?你够走霉运的啊!
王路灯不明就里,见老人说的话不像是玩笑,就恭敬地站起来,老伯,给划个道?
这孩子,我又不是江湖术士,只是知道这里有个败家子,支撑不起来了,想找个垫背的而已,你也别多想,我只知道他们一直在找个副手,可惜,一年来没人肯在这里做满一个礼拜,奇怪是不?你做下去就知道了,一点不奇怪。
行了,你个包打听的老混混,管别人的事干吗?姓林的老人不耐烦了,他渴望一场久违的胜利。
你不找人帮忙,我就闭嘴。戴墨镜的老人反唇相讥,丝毫不给对方机会。
王路灯张了张嘴,有些莫名其妙,怎么一个在路边下棋的老人,竟能知道这么深层的秘密?他是谁?正要进一步询问,可是,现在没有人再肯理他了。
王路灯回味着胖子柳三杰的话,隐隐产生一丝不安。走开十来步,回头望了眼那带墨镜的老人,那老人依旧在看着地图,前车进四!
不管怎样说,王路灯今天还是感到没有白过,他忽然有一种成就感,仿佛自己是个拯救者,没有他这个世界上将丢失一切美好的东西,他要做正经事了。他去发廊把自己的脑袋修整了一番,顺便在街边的超市买了盒鞋油,出来没一会儿又进去买了个电动剃须刀。
晚饭后,王路灯没和任何人提起自己聘入轩远的事,而独自逃进自己的屋子里,上网查找轩远集团本地分部的资料。很快,搜索出来好几页相关条目,其中有一半是聘用本部副总裁的启事,时间跨度能有一年多。他明白了,这个副总裁始终在流动之中,而自己正像一溪水之中的一滴,很快就在阳光下蒸发了。
他对本部总裁姓甚名谁有了兴趣,找了一会儿,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叫蔡平一,正对着摄影机微笑着,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王路灯怔了一下,照片里的这个人似曾相识,可一时又说不出来在哪里见过。很快,他又发现相关蔡平一的绯闻,不是和某某体育明星约会了,就是和某某太太出镜了,不亦乐乎,人们似乎更关心他的私生活。
王路灯明白了一个事实,蔡平一的身份是轩远这一家族企业最年轻的公子,他倒有些困倦了,决定不再看下去,反正自己不过充当一个临时的角色,用不了多久这个叫蔡平一的花花公子还能再找到个替死鬼。他匆忙将鼠标移向关机,却不小心又点开一条没关闭的条目:
蔡平一神秘失踪……
第四章 夜宴
程桐衿大三那年,开始琢磨着工作了,为此放寒假差点没回家,最终被他大表哥一顿严厉的训斥,说你妈养你那么容易啊,你不回家帮老人干点家务,尽尽孝心?
程桐衿一回家,程母就烦,回来干什么?就知道给我添乱。
于是,程桐衿终日无事可做,回来倒有些后悔了。
一大早,程桐衿就被大表哥的砸门声唤醒,并递给她一份请柬。她以为大表哥催自己回来的目的是参加他的婚礼,因此也不生他的气了,心想这个家伙谈女朋友了,还保密呢。
程桐衿还没从昏睡状态中清醒过来,阳光已透过薄薄的纱帷把周围染上洁白的颜色,她看着请柬的封面,是一幅水色山光的国画,上面还有古人的题字,翻开来,映入眼帘是一张粉红色底的夹页,上面用硬笔工整写成,原是一个舞会的邀请函,害得自己白白惊喜一场,落款的名字是蔡平一。
蔡平一?
有关蔡平一的事,桐衿听大表哥说过,貌似一有为青年,轩远家族最小的公子,掌本地一分舵,素有风流倜傥,一掷千金之名。这些桐衿倒不以为然,她看不上仰仗家族的财势混社会的家伙,更仰慕那些白手起家,倚靠自己打拼的有为青年。
看不上归看不上,毕竟是大表哥亲自送来,薄面还是应给的,只可惜她想睡个回笼觉,这时,大表哥直接把电话挂进她的被窝里。
今晚上你必须去,平一指定要你去!大表哥故作镇定,言语带有命令的口气,还是掩藏不住一种期待的焦虑。
我和那个蔡平一不谈生意,又不相识,为什么要去?大表哥找别人去好了,再说,他一个企业家,我一个学生,没共同语言。
桐衿,想哪儿去了,不过是去参加一个派队,又不是要你相亲,真若那样,表哥还舍不得呢,你看啊,都是年轻人,况且你现在马上进入大四了,不为自己的工作问题考虑下?
程桐衿扑哧一乐,大表哥你有啥舍不得,净说混话,我参加这派队,毕业了就能找到工作?大哥,你是不是想得过简单了?我还没到请求他蔡平一给我碗饭吃的地步,本是正考虑着,你这么一说,我倒决定不去了。
桐衿,我知道你不在乎参加这个派队,就当怜惜我,我真没找到几个女孩来,权当帮我支撑下门面,在下求你了,好不好?
程桐衿闻听这个声音非常陌生,是谁,明显不是大哥的声音,您是……
蔡平一。
程桐衿随大表哥从车里出来,顿觉一种荒山湖冷之感,恐怕大表哥这时候把自己卖了也由不得她了,忙加快脚步,死死踩住大表歌拉长脑袋的影子。
两人走进名为柳苑别墅区的一座较大的宅院,还没接近那栋三层别墅,就见一条苏格兰牧羊犬正趴在枯萎的草丛中,别墅里的音乐悠扬地传递过来。
程桐衿碍于情面,只简单收拾下就随大表哥来了,脸上依旧没脱去学生的矜持与稚嫩混合的色调。她本就生得白皙,冷一看就像个久病的小美人,因坐在车里,即使在冬天,也只简单披了件白色外套,下身依旧穿着平日喜穿的牛仔裤,一双青蓝色的旅游鞋裹着足底。
走进别墅的大厅,程桐衿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满厅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正所谓群魔乱舞,还有几个好事的,捧着摄影机摄象机没完没了地拍摄,程桐衿愣住了,这阵势和学校里的舞会差不多,但远比那里的情景热闹,气派。
橘红色的大吊灯,悬挂在筒式建筑格局的大厅正中,顶端是玻璃制的天花板,外面已经暗淡下来的天空依然得见,时尚的阶梯栏杆在类似吧台的角落后方螺旋上升,吧台里正有个青年,戴着太阳帽,帽檐向后,眼前一副大墨镜,看不清眉毛,嘴里叼着一支没点燃的烟,下巴生满浓密的胡子,点头哈腰,在随节奏摆弄着自己的身体。
他要是蔡平一,可惨了……程桐衿禁不住心里一颤,倒也说不好为何有这个想法。
那人可不是蔡平一,是音乐师。程桐衿忽然萌生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这里有很多漂亮时尚的女孩,为什么偏要自己来这里碍眼?这个蔡平一,还没见面,自己给他打的分数就不高。
有些生气的程桐衿想一走了之,事实上她的神色并没人留意,众人只是来寻欢的,不会把一个学生妹放在眼里,连自己的大表哥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不久,音乐换了,是一首BLUE,大厅适才的喧闹状况也变得舒缓起来,仿佛一根筋,拉长,反弹,逐渐松软,程桐衿不敢一个人出去,感觉这里就像书上说的那种吸血鬼居住的城堡,奇Qīsūu。сom书外面是荒山与坟场。她只得找个靠近角落的小桌边坐下,手上的包像藏有宝贝似的,被自己紧紧压在腰间,她什么也听不到,只感觉这里有些血腥味儿,那天棚上端的玻璃棚顶即将脱落,一群吸血的蝙蝠将从盘旋着的上空飞射进来。
于是,她有点渴。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身边多了一只茶盘,上面有一杯红酒,还有一小艘火龙果哈密瓜提子等搭配成的果船,外加一小盘点心。
看了看左右,还是没人留意这里,她庆幸,可以独享这些漂亮的食物。但她不知道那酒里含什么毒药,也不知道那看着挺诱人的点心里藏着什么难闻的气味,只是取了提子,啖入口中,目光游离在离自己最近的那对舞伴身上,小心翼翼地品味着一种浪漫情节。
由于她太专著,并没留意在自己身边站立的人,也没有听到他呼唤她女士,当她发现一只杯子已移到自己胸前的时候,被吓了一跳,本能地抬手打翻杯子。
破碎声在充斥着音乐的大厅里几乎是蚊子的鼾声,而红色的汁液却洒满了她洁白的上衣,牛仔裤上也有一些,同时她的手下落处撞翻了桌上的点心,一盘奶油巧克力齐刷刷扣在鞋面上。
眼前一个青年,正看着她,嘴微微张开,显然也吃了一惊。
对,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