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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还好啦,也不是都不好看,就是有几次不太好而已。”小邱总是实话实说。
“大家点菜吧,狠命点,今天唐哥高兴,各位自家兄弟吃好喝好啊。”说完开始招呼服务员点菜。
“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啊。”
照顾到我们这一群在学校食堂里肠胃备受虐待的饿狼,今天的餐桌上以肉类为主。不过在我们异常发达的尖牙与磨牙面前,一个个盘子瞬间就光可鉴人了。
服务员小姐端上来一个大得足以当洗脸盆的碗,上面飘浮着一层红红的泡沫,让我联想起大一烧烤时那锅令人回味无穷的浓汤。
“来来来,兄弟们放开吃啊,今天大哥我做东,别对不起自己的胃啊。这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怪味鱼。”
叫这道菜怪味鱼确实很是贴切,鱼虽然是那种最贱的白鲢鱼,但是在番茄,土豆,青菜等等蔬菜熬成的浓汤映衬下,鱼肉入口滑腻,汤香浓而略带甜酸,也算是一道难得的美味。
大嫂是江苏宜兴人士,祖辈的基业是烧窑的,看老唐闲着无事,就从老家搞了几套手工紫砂茶壶过来让老唐卖。无奈老唐心思全不在此,顶不住上门看壶的同学的软磨硬泡,最后出手就几乎和白送差不多了,为此,大嫂可没少说老唐。
事后,老唐总是装出一副很无辜表情:“算了,大家都是同学嘛,能卖出去已经不错了。”
“对了,老唐你放在寝室里的那些茶壶怎么处理啊?”小邱开始关心起如何处置寝室里那些剩余的茶壶了。
“这个嘛,我和她商量了一下,你们几个自己挑个喜欢的留作纪念吧。”
“我可不可以要一把啊?”黄衫师兄显然对此也比较有兴趣,“我要一个容积比较大的。”
“这倒有些希罕啊,一般紫砂壶越小的越精致的越贵,你却要个大的作什么啊。”
“这个嘛,晚上可以方便一些咯。”师兄的脸完全涨红了,不知是因为体内酒精浓度高了还是因为这句话。”
这句话如同一个火种一样把大家体内积聚的快乐一下子引爆了,整桌人都笑成了一团。
“来,大家喝啊,今天不醉不休。”老唐一个劲的给我们灌酒。
老唐,这个205的传奇,到今天算是划上了一个还算圆满的句号。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同时也在被这个社会所选择,这样的结果,对于他来说,也是公平的吧。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紧张的复习迎考,也就是被称为猪狗不如的日子。而对于我,也许我的一个学期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吧,到了关键时候反而觉得很是坦然,是该我展示实力的时候了。甚至对于考试我还有些许盼望的感觉,也许在一般人看来有些BT吧。
第三十章 科研实习
考试完以后马上是紧张的实习,这次实习不同以往,是在自己学校里完成的,美其名曰:科研实习。为的是让我们能够对于科研有个大致的了解。因为兴趣,我选择了生物医用材料。
接下来的生活堪称幸福。我们的实验室位于曹光彪大楼的一楼,实验室里空调电脑齐备,可谓是应有尽有,比起那些天天在山上蒸笼一样的金属热处理实验室里享受免费桑拿的兄弟姐妹们,我们这里不啻天堂。
这个实验室和我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都有着莫大的关系,所以值得好好说说。我们的实验室共有两大间,外间被一道幕墙隔成两份,大一些的那部分有序地地摆放着一些重型装备,像老掉牙的立式钻床,锈迹斑斑的摆锤式冲击试验仪,还有丑陋的长桶状铁皮恒温桶,转起来吱吱作响地机械拉力测试仪,边上的几张桌子上则摆放着一些比较轻巧的精密仪器,罩在玻璃罩里供人瞻仰的大型金相显微镜,以及一些没那么金贵的普通显微镜构成了另一道风景线。地面是光洁明亮的地砖,加上众位师兄师姐们的勤加打扫,整个实验室里显得总是亮堂堂,明晃晃的。
走出幕墙则是另一番景象,有一种从沙漠到绿洲的感觉。一张长长的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各种瓶瓶罐罐,宛如一般的化学实验室。这也是我们材料系实验室地基本布局,先进行化学合成再测试其物理化学性质。
整个外间给人的感觉是宽敞整洁。
里间也分成两个小房间,一个小房间是老板X教授领地,而大间则像那些高档办公室一样被隔成六个小间,供师兄师姐们学习工作。
实验室里一共有3男2女五位师兄师姐,可谓是男女比例恰到好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看来老板还是很了解这一点的。
大周师兄为人最为爽快,说起话来快人快语,因为是这个实验室里除了老板以外当然的老大,所以在实验室中有充分的权威。与之相对的小周师兄就内秀得多,他话不多,有一种特别的老成持重。小谢师兄则完全是另一种性格,什么话都藏不住,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总是喜欢突然地幽默一把。
说完了男同胞,再来看我们实验室的两朵玫瑰,小蝉姐年长一些不过可是童心未泯,最喜欢在科研之余下些卡通漫画来看;小凤师姐则显得时尚而现代,紧跟流行的脚步,展现在人前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淑女。
在不做实验的时候,我总是会最早到实验室,先帮着搞搞卫生,然后抢先占据那张多余的桌子作为自己的考研阵地,摆上一摞厚厚的复习参考书,然后埋头苦读。这也给X教授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当然,一旦有闲置的电脑出现,我也会上上88,在材料系版灌灌水,因为晚上都要回家,所以我经常会在第二天一早过来对前一天晚上的帖子来个总览,然后来个逐一点评,因为此刻为发贴淡季,所以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灌上好几屏,颇有人肉刷屏机的风范。大概经验值猛涨了1000多点,我开始厌倦了这样的生活,重新回复到一种只看不灌的状态。
由于不想和烈日进行过多亲密接触,所以我选择和师兄师姐们一起在实验室里吹着空调叫盒饭。盒饭来自于附近由于浙大的存在而繁荣的青芝坞的某一家小饭馆。因为生意异常火爆,所以我们在11点左右订的餐,最早也要12点能送过来,有一次甚至到了下午1点15才来,饿得我们一干人都快看见头顶的星星了。
午饭通常很简单,有几个人就各点一个菜,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般会是虎皮青椒,蛋黄南瓜,番茄炒蛋等家常菜,费用则由几位师兄师姐轮流做东。开饭时,我的桌子就变成了饭桌,铺上几张报纸,师兄们把盒饭的盖子一撕,把几盒菜摆在中间,顿时一股其强烈刺激人唾液分泌的味道弥漫在整个实验室里,香味提醒我的大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就要到来了。
大家围在一起吃饭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大周小周师兄大摆龙门阵,小蝉师姐也是一把讲故事好手,另外人则坐在一旁,听到感兴趣处不时插上几句。小蝉师姐讲起她儿时故乡那云雾缭绕小山村连同那村口清澈的小河,以及屋前屋后种着的荔枝树,总是有着说不出的陶醉,醉了说话者,也醉了听众的心。二周也会说些童年趣事什么的,但是最多的还是对无奈的现实的感慨。
老板安排小谢师兄带我们实验,科研听起来很玄乎,其实落实到我们身上,在大多数时间度过是是帮师兄打打下手,做些刷刷试管,配配溶液之类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这样的实习,比起到外地去,饱受骄阳洗礼的兄弟们来说,到也逍遥自在。
20天的实践一晃就过去了,考虑到这里的复习氛围不错,我向老板要求可否在实验室里复习考研,X教授欣然应允。没几天,两位师姐都回家去了,而几位师兄因为各种原因,还都留在实验室里。没了女同胞的参与,中午的话题如吃了伟哥一般,变得非常男人。
一天傍晚,在实验室吃完晚饭,大周师兄抱怨到:“哎,这天实在是太热了,晚上睡寝室根本睡不着,耳边还有蚊子嗡嗡吵。”
“是啊。”小周师兄应和着,“我们顶楼晚上实在没法睡觉,有些兄弟都睡到房顶上去了,就是半夜里会着凉。”
“不如今天我们睡实验室吧,还能吹空调。”大周师兄建议到。
我在一旁听得真切,“睡实验室?难道是睡地铺?”
“不是,实验室里有帐篷,是小谢放着的。”
说完大周师兄打开一个柜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卷曲的包裹。
“来,过来帮忙。”
装上两根铁丝,一个不错的深蓝色帐篷就像变戏法一样出现在实验室里,里面可以并排睡上4个,像我这样排骨型的估计塞6个也没问题。
“老板不知道?”我问。
“是啊,老板只管他自己的东西,别的一概不管。”
有了帐篷,余下的时光就变得更加地愉快,除了固定回家的日子,别的夜晚都可以在凉爽宽敞的帐篷里面度过。一般晚上师兄们会先回去洗个澡,然后回到实验室里支起帐篷,然后工作到大概11点,师兄们相继钻进帐篷,而我则会看书到大概12点多然后蹑手蹑脚地钻进帐篷,带着满身的疲惫与满足,拌着师兄们均匀的呼吸声进入梦乡。
而第二天,天朦朦亮的时候,我如同被闹钟闹醒了一般,准时起来,有时起得太早,楼下的门还没开,不过这也难不倒我,有一扇窗的锁是坏了的轻轻一推,再轻轻一跃就能拥抱到到清晨的新鲜空气。
对着红彤彤的朝阳升个懒腰,“嘿,伙计,我起得和你一样早呢。”此刻的校园是静谧的,风里飘来鸟儿的歌唱和青草的芳香。在操场上跑上几圈是每天的必修课,之后拥有一天的好心情投入紧张的复习中去。
第一章 露露
暑假的一天,在实验室里闲来无事,便借用师姐的机器在88上到处晃悠。忽然,一条消息如同一头小鹿,猛地撞进我心里。
转让小狗一只,白色,大约20厘米长,有意者请站内联系。
小丫头最喜欢小动物了,家里的小乌龟啊,热带鱼拉,只要我不在家,她总是照顾得很好,还经常会时不时来电话提醒我,别忘了买鱼食和乌龟食料了。
上次我给她买的一只金丝熊死了,她还难过了好几天吃不下饭。
她很喜欢驻足在花鸟市场里那些卖小动物的摊位前,细细观赏小猫小狗的憨态,发出:好可爱呦这样的感叹,久久不愿离去。每次离开摊位时,她的眼睛里透露出不舍与怜惜。
好几次想掏钱为她买点什么,但是考虑到回家后的一系列连锁效应,一直不敢有所造次。但是每次看着她那恋恋不舍的神情,心中总是感到内疚,不能实现她的心愿。
“我以后要开一个宠物店,养好多好多小猫和小狗,还要让那些流浪狗,流浪猫都到我的店里来。”丫头那充满稚气的“豪言壮语”久久回荡在我心坎上。只要能让我的小空心菜幸福快乐,做哥哥的再努力辛苦也毫无怨言,反而会感觉到无比的快活。
看到这条消息,不由让我心头一震。虽然立即想到了家里人可能的反应和最后的结果,即使不能有百分百把握说服母亲接受,至少能也圆了小丫头的梦想,况且我对我的外交水平还是颇为自信的,相信我和丫头的统一战线能够保住一条小狗。
在88上大致地作了一番了解后,我顶着窗外烈火般的骄阳,前往探狗。
在约定地点等了好久,一个挎着翠绿色的肩包的清瘦男孩向我走来。我们对望了一眼,立即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也许爱狗的人都会有那么一点无声的默契吧。走到我面前,肩包里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那么的小,那么的可爱,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男孩把小狗从包里小心抱出,说实话,从第一眼看到它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它。一身雪白柔滑的短毛,四个小爪子,一条小尾巴,一对耷拉着仿佛纸一样薄的小耳朵,一个煤炭团一样的小黑鼻子还有最吸引人的一对明澈的大眼睛,构成了他吸引我的全部。
“你也挺喜欢小狗的吧?”我问道。
“是啊,要不也不会买它了,就是喜欢才买的啊,我一看到它就喜欢上了它,一咬牙,花了200块钱买下,养在我住的地方,但是现在要准备考研了,没时间照顾它了,所以才想把他送人的。说实在话,实在不想让它离开。”
“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它的,我家还有一个妹妹,超喜欢小动物,它在我们家里会被照顾得很好的。”
“那我就放心了。它还小,记得要经常给它喂水,还要常洗澡……”男孩不厌其烦地交代着需要注意的地方。爱狗人的心总是很细很细,就如小狗肚皮上的绒毛那样。
“放心吧,我会把它照顾地很好的。”我把狗狗抱进了车篮里,看来它也挺喜欢这里,很安分地把自己的身体蜷在车篮一角。
我飞快地骑行着,让都市的繁华从我身边一掠而过。渐渐地,小狗开始不安分起来了,,它不时从车篮里探出小脑袋,肥嘟嘟的前爪趴在车篮边缘,它那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