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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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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派崔克·罗斯弗斯

译者:洪慧芳



古典奇幻的新起点

微光(批踢踢实业坊…TRPG版版主/奇幻小说译者)

我读了一个故事,一个藏在风中,一个关于名字的故事。

一则在颠沛流离、磨难与危机之中的传说,一首史诗的原点,当英雄还只是个毛头小伙子的不凡琐事。

派崔克·罗斯弗斯的《风之名》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我想英雄史诗一直是个历久不衰的主题,从《奥德赛》到《贝奥武夫》,从《时光之轮》的兰德·亚瑟到《迷雾之子》的纹;或许有些人会觉得《迷雾之子》怎么可以算是英雄史诗?但我这么比喻自然是因为这个故事与《迷雾之子》间有其近似之处。

就是在那恢弘的架构与繁复的世界之下,这依旧是个关于人的故事,讲述着英雄在隐微之时,如何一步步从男孩/女孩开始成长与茁壮。

雨果奖的得主大卫·列文说得好:「这是克沃思的故事,他是一个追寻传奇真相的男人,在追寻的过程中,自己变成了另一则传奇。克沃思生气勃勃、与众所期待的英雄同样真实:勇敢又害羞,聪明又无知,谦虚又高傲,有时所有特质会全部显现。《风之名》带着温暖、悲伤,还有些许幽默,是给成人看的《哈利波特》。」

我很难想出比这更适切的评语,于是厚着脸皮把这句话再次陈述一遍。

主角克沃思有着众多名号,「无血」克沃思、「秘法」克沃思、「弑君者」克沃思;不同地方的人们又以自己的语言称呼这样一位不寻常的人物,如梅卓、瑞希。他的丰功伟业无数,更是吟游诗人谱写曲目的最佳题材。

这样的英雄却年纪轻轻就隐居在一处平凡小镇中,经营一间生意清淡的旅店,化名寇特。他宁愿站柜台之后,听着村民围在炉火边天南地北的把酒话桑麻。

于是我怀着好奇心,就这样跟着作者平实的文字,走入克沃思的生活与过去,在那些辉煌耀眼功绩之下的故事。一个聪颖倔强、永不服输的孩子,自幼跟着父母的巡回马戏团游历四方,以篷车为家,在戏剧、乐曲、杂耍中成长。作者更勾勒出一幅独特的巡回剧团生活,由各式各样的人们组成的丰富大家庭。

而在旅途中结识的老术士阿本希,更成了克沃思的启蒙恩师与忘年之交。阿本希不仅只是开启了克沃思对于知识追求之窗,对他倾囊相授,这对六旬老翁与十二岁男孩间的师生情谊读来让人备感真挚。也是这位恩师启发了他追寻风之名的梦想,想进入传说中的大学院,像阿本希一样成为一位秘术士。

而英雄历劫,在危难与挫折中,年轻的克沃思饱尝辛酸,度过人生的低潮,但也在城市的陋巷暗处学会很多旁人一辈子也领悟不到的事情。这倒有点像是孔夫子曾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但克沃思也好几次靠着这些鄙事才能度过难关,化险为夷。

不少作家给予此书成人版《哈利波特》或黑暗版《哈利波特》的称誉,多少因为本书的重心便是落在克沃思进入大学院求学的经历与过程。大学院是作者一手打造出的秘术学园,其中的大书库更是诸国中藏书最丰富最巨大的地方,有着一辈子也读不尽的书册典籍。

大学院的有趣精彩之处不逊于《哈利波特》中的霍格华兹,处处又能与世界本身的特色相呼应,丝毫不显突兀或勉强。性格各异而独特的八位大师主宰了学院中的各种事务,入学考试、学年考试决定了学生下学期的学费金额,大师们不吝于以较低的学费鼓励优秀的学生,对于只想镀个金返乡的暴发户,也毫不客气要上大笔学费。

阮囊羞涩的克沃思是如何通过考验,说服大师们让他以奖学金入学?在求学之余还得时时为了下学期的学费着落打算,更有贴近现实之感,写出天才也常为五斗米折腰的苦处。

这个聪明又无知、骄傲又谦虚的主角在大学院中如何结交好友、树立敌人、获得师长的赏识与憎恶,每一段都让人意犹未尽,恨不得能加入这所学院,与克沃思同窗为友。本书中独树一格的共感术也在此详细阐释,虽不是闪电火球齐飞,却合乎情理并与整个世界相合,让人觉得这样的法术可能确实存在。

综观诸多奇幻作品,也少有能将奇幻的校园生活写得如此真切可爱,精彩与刺激并存。当然,其中也少不了情窦初开的青涩恋曲,随父母自幼练习鲁特琴的克沃思,靠着他的琴艺结识了这辈子最重要的女性,而这段恋情也将主角引领到另一个阶段。

讲了这么多似乎有些破坏阅读乐趣之嫌,但其中细微精彩之处绝对值得细读品味。

说起来「漫游者文化」会找上我读这本书还颇为意外,除了让人有些受宠若惊外,令我意外的是「漫游者」竟开始涉足于奇幻领域;从自家书架上数来「漫游者」的书可不算少数,举凡《馅饼的秘密》、《上帝之柱》,以及《南方女王》和《圣堂密令》等一堆阿图洛·贝雷兹·雷维特的作品,绝对可算是「入得厨房,出得厅堂」(就是放在书柜上好看,出手借给朋友也少有抱怨的)。

这样一间出版社愿意出版奇幻小说,对于众多台湾奇幻读者肯定是一大福音,至于为何从《风之名》着手?据说是一则恍若天启的神秘故事。(佛曰不可说~)

《风之名》是「弑君者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作者派崔克·罗斯弗斯的啼声初试之作,更是「漫游者」初涉奇幻的第一本书。

罗斯弗斯出生于威斯康辛,大学足足念了九年,先念了化学工程后来又转念心理学,最后才以英国文学学士毕业。但在他广泛选修哲学、中世纪史、东方戏剧学、人类学、社会学等课程之中,《风之名》的雏形已逐渐形成。

但《风之名》最初想要出版时却处处碰壁,直到他将作品的部分改编成短篇参赛并获奖,让罗斯弗斯有机会可以参加一个在洛杉矶举办的写作班。在写作班中他认识了著名科幻作家凯文·安德森,安德森则将自己的经纪人介绍给罗斯弗斯认识;而善于挖掘新锐作家的经纪人麦特·拜勒在读过《风之名》初稿后,便立即将他网罗旗下;他惊叹于罗斯弗斯将奇幻与文学元素巧妙融合的功力,罗斯弗斯也不负众望顺利挤身于畅销奇幻新锐作家之列。

这位笑容可掬、留着一大圈灰色落腮胡,宛如奇幻故事中矮人般的作家更展现出惊人的实力,甫一推出作品便好评不断,获得二〇〇七年鹅毛笔奖「奇幻与科幻」类,并在该年荣登独立书商协会畅销榜第十名、美国亚马逊网络书店编辑特别推荐、《出版人周刊》年度选书「科幻/奇幻/恐怖类」等等,也是美国亚马逊网络书店畅销奇幻小说。

或许有人会觉得,国外很畅销国内读者未必喜欢,那些得奖或入选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如果换一些大家更熟悉的人物呢?《风之名》也获得众位奇幻大师的联名推荐:包括娥苏拉·勒瑰恩(《地海传奇》作者)、罗苹·荷布(《刺客正传》系列作者)、凯文·安德森(《沙丘魔堡》前传作者)、欧森·史考特·卡德(雨果、星云奖得主,《战争游戏》作者)等前辈大师的一致好评。

在这些推崇与纪录之后,我想来讲点比较不一样的东西:像我这样的奇幻老读者会怎么看《风之名》。精彩有趣的故事是一本好小说的必要条件,但一本好奇幻有时候不仅止于此。

当你翻开这本故事的前几十页,你会看到一个非常古典的开场,隐姓埋名的英雄隐居在小镇的旅店中,化身为一个平凡无奇的旅店主人,过着平静无波的生活。但总是会有一场意外、一名不速之客打破了他的平静。

故事随之开始诉说英雄童年的故事,他的过去、他的危难与转机,以及他如何一步步成长。

古典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在都会奇幻当红的现代,这类宛如《时光之轮》与《魔戒》的古典奇幻简直是稀有产物,更遑论是讲得出一个好故事的古典奇幻。初看《风之名》时,有点让我想起在看《天观双侠》时的感觉,那种怀念又带了些许熟悉,令人想到古典奇幻的美。

而《风之名》不单只是怀旧,它有着繁复翔实到令编辑头疼的世界,精彩有趣的巡回马戏团,与世界相合独树一格的共感魔法,别具风味的大学院;当然,还有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好故事与鲜活的人物。

共感术的设定也非常新鲜有趣,他结合了萨满信仰中的共感巫术,与科学计算的能量传导。你可以透过共感术将手中的稻草与桌上的蜡烛连结,然后将自己的热能传导给稻草,再藉由共感连结让蜡烛自己点燃。一场主角在学院中与同学进行的共感术对决,更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段,最特别的是,你会觉得这是一种真实可能存在的术法,只是早被世人所遗忘。

《风之名》不是紧张刺激的好莱坞动作大片,也不是什么新颖前卫的艺术电影,但它用心营造每个细节、刻画每个桥段,于是自有其扎实细腻、匠心独运的一面。

身为一部古典的作品,也永远存在着远古的敌人,黑暗宛如山雨欲来,更有无数的谜团等待着后续的故事来解答。(拜托作者大人请快推出下一部吧~)

最后,我想邀请你一同来探寻这首史诗的原点,这个藏在风中、关于名字的故事。

序幕 万籁俱寂

夜幕再次降临,道石旅店的周遭一片寂静,这股寂静源自三处。

最显而易见的寂静,是一种万物皆空的空荡感。如果有风,风会在林间叹息,让挂钩上的旅店招牌嘎吱作响,像秋风扫落叶般把那股寂静吹上街去;如果有人群,即使只是旅店里的三两人影,他们也会以谈笑声打破宁静,传出夜晚酒吧里该有的嘈杂喧闹声;如果有音乐……这里当然不会有音乐。事实上,上述一切都不存在,四下寂静依旧。

道石旅店里,两名男子窝在吧台一角,闷着头喝酒,以免正经地谈起恼人的消息。偌大的空荡之中,他俩刻意沉默的举动又为周遭添了一抹阴郁的寂静,两者相互杂揉,形成对比。

第三股寂静并不容易察觉。仔细聆听个一小时,你可能渐渐在脚下的木质地板,以及吧台后方粗制龟裂的酒桶上感觉到它。这股寂静同时存在于柴火熄灭许久、但余温犹存的漆黑石砌壁炉里;在以白色亚麻布沿着吧台纹理来回缓慢擦拭的动作里;也在立于那头、为灯下光可鉴人的桃花心木上蜡的男人手里。

这男人有一头火红的头发,眼眸乌黑深邃,动作熟悉灵巧,带有一种沉稳的笃定感。

他是道石旅店的老板,是第三股寂静的根源。这么说很贴切,因为三股寂静中以他为最,把其他的寂静感都笼罩于内,如秋末般深广,如河水打磨光滑的巨石般沉重,那是等候死亡的男人耐心沉潜的声音。

第一章 恶魔之地

伐日①夜,道石旅店的常客又齐聚一堂。五个人虽称不上是一大群,但如今道石能凑到五位就算多了,那年代就是那幅光景。

『注①:故事中没有「周」,只有旬。一旬共十一天,分别是旬一到旬七,接着是伐日(Felling)、夺日(Reaving)、燃日(Cendling)、悼日(Mourning)。一个月有四旬,一年有八个月加上最后七天的大悼日(High…Mourning)。』

老马还是一如往常,负责讲古、给建议,吧台边的男人啜饮着啤酒聆听。年轻的旅店老板站在门后方的暗处,微笑地听着熟悉的故事细节。

「至尊塔柏林醒来时,发现自己困在高塔中,他们没收了他的宝剑,剥夺了他的工具:钥匙、硬币、蜡烛都不见了,但那还不是最糟的……」老马刻意停顿,制造气氛:「……因为墙上的灯火竟然闪着蓝焰!」

葛拉罕、杰克、谢普自顾自地点头,这三个一起长大的朋友,向来都是听着老马讲古,也不把他的建议当回事。

老马凝视着这三名听众中最晚加入、也最专注的那位,他是铁匠的学徒。「孩子,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大家都把铁匠的学徒唤作「孩子」,尽管他比那里的每个人都高出一个手掌宽。小镇就是这样,在他长满胡子或因故把人打得鼻青脸肿以前,他可能一直都是大家眼中的「孩子」。

那男孩慢慢地点头说:「是祁德林人。」

「没错,」老马语带赞许地说:「是祁德林人。大家都知道蓝焰是他们的标志,现在塔柏林……」

「但他们是怎么找到他的?」男孩打断老马的话:「他们有机会杀了他,为什么不下手?」

「别急着打岔,故事结束前,你就会知道一切答案。」杰克说:「就让他来说吧。」

「杰克,没必要这样。」葛拉罕说:「孩子只是好奇,你只管喝你的酒。」

「我早就喝光我的酒了!」杰克抱怨:「我需要再来一杯,但老板还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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