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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进入雨林山地,两手空空进去是不行的,我领着阿雪,到市集上去采购必须用品,从水壶、防水靴、开路用的长刀、火种、保暖毛毯……全部一一采购齐全。
一般旅人所必备的弓箭,我们倒是可以省了,反正我力气不大,要拉弓射箭多半是做不到,阿雪的力气可够大了,但是这笨女人射箭的准头奇差,还是直接用重物投掷省事。
“年轻人,你要进麦里去啊?就这样进去,很危险啊,那里的兽人可是很不欢迎人类的……”
听说我要深入树海,听到的就是一片劝阻声音,许多商人打量一下我的身材,立刻就不以为然地大摇其头。
“听说那里最近有拜火教在拓张势力,几个族群恶战不休,外人现在进到里头去,恐怕……”
“恐怕什么?看你们一个个的眼神,以为我会一去不回吗?告诉你们,我不但是个杰出的珍宝商人,还是一个杰出的珍宝猎人,这一次深入羑里,就是为了取宝而去的,你们等着看我出来发财好了。”
或许是看过太多像我这样口出狂言、却随即在雨林中尸骨无存的蠢蛋,众人并没有什么激烈反应,反倒是有一个看来形貌猥琐的半兽猴人,悄悄地跟着我和阿雪,直到没有什么旁人了,我终于忍不住,回身喝问。
“浑蛋!这么鬼鬼祟祟地跟着,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啊,没有啊,只是看先生你要深入南蛮了,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值钱东西不想要了,横竖带去也是浪费,不如贱价卖我吧。”
“……”
“你带着的这头豹子,皮毛油亮,剥下来卖,价格不错的,还有你身边的这个女奴,虽然带着面具,但是身材丰满,特别是胸前实在是……”
“把钱拿出来!”
“什么?先生你还真好说话,这么快就成交啦,看在你这么爽快的份上,我可以把价钱算高一点。”
“谁说要和你做生意?我说把你全身值钱的东西拿出来,现在这是抢劫。”
我瞪着这不识好歹的猴耳家伙,怒道:“动作快,把全身值钱东西拿出来后,自动把衣服脱光,不然我一声令下,嘿嘿,你不是以为我这头猎豹是养来观赏用的吧?”
就这样,我们干完了离开前的最后一票生意,正式朝着羑里的树海出发。为了入境随俗,我开始考虑,是否{文,}要换个假名,毕竟此去{人,}福祸未卜,说不准更会{书,}有什么倒楣事,倘若像当初{屋,}在皇宫里的暴露事件那样,再次出丑,名扬国际,那我就真的不用混了。
再说,约翰·法雷尔这个名字,现在在国际间颇为响亮,连续两次战役,和伊斯塔、索蓝西亚都结下仇怨,不少人的丈夫儿子因我而死,更有不少人全家大小被我一起当奴隶贩卖到异国。讲得白一点,就是说不定哪天走在路上,会忽然给路人刺进一把匕首,暗杀干掉,在这种情形下,用本名进入羑里,实在是太危险了,为了这些理由,我决定换个假名。
南蛮兽人的命名习惯,有一派是像我和菲妮克丝这样的语法,但也有另外一派,是以颜色为姓,配上其他自然事务,例如银月、翠羽、紫川……之类的命名,如果要改变姓名,最好就从这边来着手。
几经思索,我决定取一个比较威猛的名字,希望能在南蛮重振雄风。蓝雕,是一种此地的猛禽,栖息在高山之上,以毒蛇、毒物为食,体积有小牛般大,爪子锋利,行动如风,被它的爪子伤到,会产生石化作用,救治起来很费功夫,因此是猎人们的头痛对象,不过,也因为这样,它的爪子是市场上高价货品。
“决定了,迁就本地的习惯,就叫做蓝雕吧!”
当我向阿雪耳提面命,要她在羑里的时候,别用本名称呼我时,这个一向搞不清楚事情状态的家伙,只是满怀好奇地问我。
“唷呵,师父啊,那我是不是也应该要换一个假名呢?这样到羑里会不会方便一点啊?”
笨女人,你现在用的已经是假名了,不信你就用天河雪琼之名,到羑里走一圈,不给那群兽人生吞活剥,那才有鬼。
“这个嘛……你戴上面具就好了,那里兽人很多,胸部比你大的人多得是,只要不让人家看见你的脸,就不会有人想非礼你的,至于名字……笨蛋阿雪就好了。”
阿雪自然不依,缠着我闹,不过,也幸好拖了这样一个神经比水管还粗的迟钝家伙,才得以在这样穷山恶水的环境,不会无聊,让人有一丝心安。
放眼看去,尽是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枝干茂盛,绿荫遮天,长满青苔的斑驳树干上,另外有古藤缠绕,笔直攀上树顶。像这样的数百年、甚至是数千年的老树,个个都有几十尺高,蔓延出的繁枝密叶,化作了一把把深绿色的大伞,将整座树海笼罩。
像这样的环境,阳光并不容易透射到地面,就连我们走在森林间,抬头往上看去,也只看见阳光被浓枝密叶切割得支离破碎,几经艰难地透射在地上,变成一个一个的细小金点。
在林木更茂密一些的地方,由于缺乏阳光,加上森林里头湿气极重,就有一层又一层的混浊雾气,遮挡在我们面前,往往放眼看去白蒙蒙一片,什么东西都看不真切。也许听起来很不错,但是当你走在雾岚里,眼前景物看不清楚,猛地一下撞到树干,头痛欲裂的时候,就知道厉害了。
走在丛林里头的感受,并不像是平时外出踏青那样好过。林子里头的气温很低,走着走着常常就打起寒颤,想找个温暖的东西去抱一抱。不时窜入鼻端的,也都是一股浓浓的潮湿味道,越闻就越冷,让人实在是有些后悔,为何自己不躲在舒服被窝里,搂着阿雪睡大觉,要跑进这样的荒凉所在。
听在耳里的声音,也与好听无关,在这么黑漆漆的环境里,偶然传来一两声凄厉、急促的鸟鸣,似夜枭悲啸,听得人毛骨悚然,好像有什么魔物要从黑暗里跑出来了一样。
树林里头不会有人打扫,落叶飘散地上,积成厚厚的一堆然后腐朽,脚踩在地上,都是一些软塌塌的稀烂湿泥,加上那些青苔,刚开始不习惯的时候,真是常常失足跌倒。森林里头有些小兽,松鼠、兔子之类的,会冷不防地从脚边窜过,一下子就不见踪影。这些都还好,不过当蛇、蝎、蜈蚣一类的毒物,也这么刷地一下,趁雾浓从脚边擦过时,我就只能庆幸自己穿的是长靴,而靴子也确实够厚了。
体力也是一个问题,虽然是军人,但是贵族子弟并没有多少行军经验,我更由于修练魔法外加房事过多,体力并不是很好,所以要在没有座骑的情形下,于森林里头长途跋涉,那就只能走走停停,多做休息了。到了第三天,连脚底也起了水泡,我终于是受不了了,再看见阿雪那么连跑带跳、与龙豹边走边玩耍的惬意样子,实在是很火大。
“决定了,阿雪,去找一些树藤,做一张背椅出来,以后的路,由你背我上路。”
“咦?师父,可是……人家已经负责提所有行李了,如果再背着你,好像有一点重耶。”
“罗唆,反正你力气大,跑得又快,我没有要你趴下当马骑,就已经算是对你很不错了。”
和往常一样,阿雪很快地败下阵来,和我一起做了一张简陋的软椅,在往后的路程中,我坐在软椅上,由她背着上路,大幅度减低了跋涉之苦。
晚上睡觉的时候,也有一点麻烦。森林里夜晚湿冷,我睡觉时是把毛毯盖在身上,前方又生了火,但仍是会冷得忍不住打颤,这时候就分外羡慕阿雪,她甚至连毯子都不用,就直接趴靠在龙豹身上,枕着它柔软而温暖的毛皮,睡得又香又甜。
(真的是太不公平了,照说像天河雪琼那样的女神官,一定是养尊处优,为什么对环境的适应力这么好?什么都能吃,什么环境都能睡,活像头母猪一样,难道兽人化真是这么方便?
越想越是不甘心,我再度向阿雪抱怨。睡眼惺忪的她,侧头想想后,表示愿意与我易地而处,很大方地把温暖床位让给我。
“毯子给你,豹子给我?算了吧,这么名贵的被子,我可消受不起。”
一起上路已经数日,那头龙豹早就和阿雪混得熟透,彼此亲昵得像是同一个窝生的。但是对于其他人的敌意仍然是很深,特别是对我,每次都凶巴巴地盯着我看,活像说只要逮到机会,立刻就会扑上来咬断我喉咙似的,如果学阿雪那样拿它当被盖,肯定活不到明天早上。
不过,要说起这头豹子,也确实是非常奇怪。明明只是一头母畜生,却是那么地跩,走路也好,趴卧也好,都是把头抬得高高的,一副很骄傲的样子,看到我的时候,不是怒目以视,就是直接转过头去,不相理睬。
哼,上古神兽就很了不起吗?得罪了我,总有一天把它这畜生拆皮煎骨。特别是,最近就是因为它的关系,害我找不到机会找阿雪再亲热一次,平时早上的口交,那倒是还好,但是当我要把阿雪骗上床去,而这死丫头挣扎着不依时,那头畜生就发出怒吼,跃出拦在阿雪身前,不让我进犯,有一次甚至还把我给扑倒在地,真是好惊险啊。
“阿雪,你该管管你的宠物了,再这样让它乱来,就拿根铁炼把它给拴住,别让它这么到处乱跑。”
对于我的要求,阿雪却是理直气壮地拒绝,“才不要呢,小紫又没有做错事,都是师父不好,想要……想要玩人家的小屁屁,所以小紫才会这样的。”
为了方便称呼,阿雪替碧玉龙豹取了“紫罗兰”这样的怪名字,昵称它为小紫。而似乎是因为得到同伴,人多壮胆,一向对我言听计从的阿雪,在拒绝我的求欢之后,还很俏皮地对我吐舌头、装鬼脸。
(气死我了!真他母亲的是气死我了!给我记住,早晚把你们两头畜生一起搞定……
好不容易采了阿雪的肛菊,才在设想往后可以如何地销魂,却被迫硬生生终止,心中真是咬牙切齿,誓报此仇,只不过,以现在的情况来看,要下手把那头豹子给宰了,我还真是不敢。
虽然说收起了翅膀,这头豹子看来就与一般的黑豹没什么两样,但它的鼻子与感官,却真个是一等一的灵敏,行走在森林里头,很多的毒虫、毒雾,它都早一步察觉,然后带领我们闪开。雨林树海之内,步步危机,我和阿雪两个毫无经验的新手想要穿越,若不是有这头豹子掩护,怕早就不知道在七彩瘴气中昏迷几次,葬身在这森林里的大小毒物口中了。
越往羑里走,半兽人的数目会逐渐变少,纯血兽人的数目则是相形变多,这些兽头兽身、口吐人言的家伙,看起来真是有碍观瞻,没有提前灭种,让我非常遗憾,而他们对于人类的仇视,则是让我很伤脑筋,部分纯血兽人甚至对混有人类血统的半兽人都连带憎恨。光只是这个理由,他们就可以莫名其妙地冲过来,把我痛扁一顿,全身骨骼弄得不成人形之后,吊挂在树上,然后在我面前轮暴阿雪。
如果这种事真的发生,我除了感叹报应,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幸好紫罗兰的鼻子很灵,总是抢先闻到了他们的气味,带我们绕开,没有真正和那些畜生遭遇,避过可能发生的危机。
其实,即使是碰到了那些比蒙熊人、虎人,以阿雪的怪力,也有一拼之力,光是看她徒手将那些一人合抱不拢的巨木拦腰勒断,当作武器这样地胡乱挥扫,就算是兽人中力气最大的比蒙熊人,也是只有抱头鼠窜的份。然而,身为阿雪师父的我,却不乐意见到这丫头和敌人打肉搏战,以一个武者而言,这丫头的心太好,虽然反应神经灵敏,但如果没法在适当时刻下决心,杀掉该杀的东西,露出来的破绽就足以让她被人一击致命了。
“阿雪,看看你,为什么你就这么没用啊?传说故事里头的男主角,动不动就是带着什么圣武神、神圣大魔导士之类的女随从,要多威风就有多威风,你却除了丢石头、抱断大树之外,什么都不会,尽是在那边丢我的脸,你难道不会觉得惭愧吗?”
如果阿雪本身有很好的武术或是魔法修为,根本就不必这样狼狈地躲开兽人,甚至只要有她身为天河雪琼时的三成本事,我们就可以在树海里头横着走路了。
“唷呵,可是……师父啊,通常不都是师父该保护徒儿的吗?人家已经帮忙您提行李,还有做好多的事,为什么连战斗也要我上场呢?而且,我们还有小紫啊,它力气很大,还会喷火放电呢,危险的时候,它一定能派上用场的。”
“混帐东西,你这是什么态度?居然敢要师父来帮你做事?师父是出主意的,徒弟才是冲锋陷阵的嘛,如果拼命的时候师父不能躲在后面,那还收徒弟做什么?有事弟子服其劳,这可是圣贤书里头的名句。圣贤耶,会用两条腿走路,张口不会汪汪叫的伟大生物,你敢违抗圣贤说过的话吗?”
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