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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差。
一级魔法中攻击力最大的就是魔法飞弹,罗岚正在苦练。
他左手握着一把能增幅低级魔法效果的魔纹木法杖,念诵咒语,两秒后,一个淡青色、鸡蛋大小的梭状光团出现。他心念一动,魔法飞弹快速飞出去,击中前面一块用魔法加固的铁块,发出砰的一声。
他再次施法,新的魔法飞弹轻松打穿半寸厚的木片。
他的精神波动太弱,如果不用魔纹木法杖,一个魔法飞弹的威力只相当于普通成年人全力一拳,只能给人造成轻伤;但使用了这把极品魔纹木法杖后,飞弹前端更加尖锐,杀伤力提高四五倍。
不过,他使用魔法飞弹只为培养自己的魔法素养,因为魔法飞弹的有效距离是十五米,虽然有自动引导效果,但威力远不如魔法弩。
他不是正统的剑士,所以什么顺手就用什么。他是伯爵,不是那些穷法师穷剑士,为了保命,他简直武装到牙齿,反正用别人的东西不心疼,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很怕被偷袭,所以次元袋里装了价值近千万金克拉的魔法物品,让伯爵府的诸多魔法师痛心疾首。
五把破魔短矛,大法师之下的魔法护罩都挡不住,每支八千金克拉;三把破魔长矛,每支价值两万金克拉,连上位法师的魔法护罩在破魔长矛面前都和纸片一样脆弱,甚至还有一定几率突破圣位法师的防护。
十把魔法强弩,不仅有价值一千金克拉的破魔箭五十支,还有五百多支魔法箭,杀伤力等同于初级剑士加初级法师全力一击,这才是他的杀手锏。这些魔法箭和魔法强弩价值五十多万金克拉,是伯爵府库存总量的三分之一。
他还带了价值五十多万金克拉的魔药,止血的狂暴的救命的杀人的应有尽有。
他之所以能带走这些东西,是因为他赚的多——派人把杰弗逊子爵的老家都抄了,抢到的东西总价值两千三百多万金克拉。
他现在看上去不起眼,但身上却有五件强大的魔导器,他现在就算站在原地让一个初级剑士杀,十分钟内也会安然无恙。
他的脸上什么也没有,但实际上在他的精神湖泊里,悬浮着一个黄金面具——这种圣位法师制造的魔导器非常神奇,平时在精神湖泊中孕育,主人一旦可能遭到致命攻击,黄金面具就会浮现,吸收精神力形成强力的护盾。
普通法师都以为黄金面具只能改变相貌,但圣位魔法师不可能制造那么简单的东西。而且黄金面具和幻蝶一样不断吸取精神力,普通大法师都养不起,也只有罗岚这个吞噬了别人灵魂的怪物才一点事都没有。
跟这件圣级魔导器比起来,其它装备就差了少许,但作用仍然很大。
他脖子上的护身符能释放一个大法师级别的大师魔法护盾,价值五十七万金克拉;他的内甲能形成双重魔法,一个是“偏移力场”,一个是“十倍重力场”,前者能引偏近身的魔法或剑技,后者能形成半径五米的十倍重力空间,但不影响他自己,这件内甲价值七十万金克拉。
因为戒指戴多了影响握剑,他只在左手戴了两枚戒指。一枚能释放恶毒的腐烂射线,能腐蚀任何材质和任何生物的躯体,出自一位亡灵大法师之手,价值五十三万金克拉;还有一枚是更珍贵的召唤戒指,只能使用三次,能召唤一个强大的恶魔——火焰刀魔,价值五十二万金克拉。不过召唤最后一次后有多远跑多远,因为最后一次召唤完毕,契约失效,火焰刀魔很可能先杀召唤者。
罗岚伯爵府是有钱,但底蕴不够,很多东西有钱也买不到——罗岚身上的护身符、内甲和两枚戒指是伯爵府内仅存的五件高级魔导器中的四件。那些法师别说用,想看都要经过多方同意,全被罗岚中饱私囊。
而第五件高级魔导器是真视之眼项链,价值最高,达到一百七十万金克拉,是剑士梦寐以求的魔导器。但罗岚不屑一顾。还说什么破玩意,激活后十秒才能起效,一次只能维持三分钟,需要等三天才能再次使用,连幻蝶一根眼睫毛都比不上。
除此之外,他的次元袋里还有二十三件魔导器和六件魔法装备——他没有斗气,与其使用魔法装备不如使用魔导器,他准备成为剑士后再多拿一些魔法装备。
次元袋里的魔导器和五件高级魔导器比就差了许多,只有五件价值十多万金克拉,其它全都是十万金克拉以下。
罗岚洗劫伯爵府宝藏的时候,那些法师全部痴呆,有几个法师就差抱着他大腿求他放手。
在命和脸之间,罗岚选择了要命不要脸。
第二卷 领主生涯 第七十六章 见习剑圣
罗岚之所以学习一级魔法,是因为一级魔法有许多很实用的技能。比如造水术能制造一升无污染的纯水;魔莓术,能把任何一根树枝催化成长满草莓的魔法树;寒冷之手,能喷射一道极冷的寒气;指火术,手指能喷射火苗;法师之手,能控制一个无形的手……等等等等许多不能用于战斗却很有趣甚至在关键时刻能救命的魔法。
而且学习这些魔法后,他使用魔导器更加顺手。
虽然以后不可能释放更高级的魔法,但他主修剑术,并不觉得遗憾。
他正在休息,看到凯瑟琳从门前路过,马上叫住她:“我的团长大人,有没有兴趣跟我比剑,您这个师父可不合格!”
凯瑟琳不怀好意地笑着说:“我可没伯爵大人那么清闲,不过我无法违抗您的命令,到时候你可别求饶。”
罗岚说:“不过,你不准使用斗气。”
“一言为定!”
两个人拿起练习剑开始比剑。
罗岚虽然忙于管理事务,但每天仍然坚持在剑天地中修炼,剑术越来越精湛。而他的身体素质在半个月前又获得一次小幅度提升,现在的他浑身都是结实的肌肉,身高也奇迹般地达到一米七,伯爵府的法师因此要走他的改良巨魔药剂配方,开始研究。
罗岚的下属正在一旁观战,啧啧称奇。
“以前的罗岚大人看着像只小鸡,还是被雨淋湿了瑟瑟发抖的病鸡,可现在简直就是一头小豹子。你们注意到宴会上那些女人的眼神吗?恨不得跪在他胯下。”也只有高级剑士哈尔敢这么比喻领主。
“伯爵大人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前一天的高级剑术还全是漏洞,第二天就几乎没有瑕疵。照这么成长下去,哈尔大人,您很可能被伯爵大人比下去。”说话的是罗岚的陪练剑士。
“不可能!他纯粹是走运!谁相信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能成为高级战士?他因为**才比我快的!我哈尔才是伯爵府第一天才!”哈尔不满地说。在荷曼帝国,一个高级剑士的地位和子爵相当。
哈尔看上去只有二十七八岁,但那是因为在伯爵府养尊处优,再加上斗气有延缓衰老作用,看起来年轻。他已经有三十九岁,在三十七岁那年晋升高级剑士,是公认的将军接班人,很可能在五十岁前成为大剑师。同时,他也是将军最喜欢的弟子。
“哈尔大人,您别忘了,身体可以吃药,但剑术可不会因为吃药而精进。”助手华森笑着说。
“……”哈尔沉默片刻,有些郁闷地说,“十八岁之前晋升高级战士,我们的领主还真可能成为上位剑士。”
陪练剑士却说:“现在大人还不到十六岁,如果两年内能成为初级剑士,你们说,他会不会……”
诸人震惊,齐齐盯着罗岚说不出话来,连哈尔的脸色都无比古怪。
在蔚蓝大陆,凡是十八岁之前成为初级剑士的人,有一个独特的称号。
见习剑圣!
除了荷曼帝国的开国皇帝荷曼大帝那个老怪物在三十岁才突然发迹,蔚蓝大陆有记载的剑圣,无一不是十八岁之前就成为初级剑士。
“难道罗岚家也终于要出一个怪物吗?”哈尔喃喃自语。
“大人,就算不提剑术,他也算得上一个小怪物了……”华森说。
众人无奈地沉默。罗岚的一系列手段和展现的处事能力,相对他的年龄来说,绝对可以称得上怪物。
罗岚和凯瑟琳的战斗已经进入尾声,两个人已经损坏四把练习剑,至今胜负未分。
而这一战,也让罗岚发现了自己的缺陷——他在技巧方面隐隐有超越凯瑟琳的趋势,但身体没有高强度生死磨练的经历,韧性和意志远不如凯瑟琳,使得他明明占据上风,却被凯瑟琳凭借顽强的意志反击。
最后罗岚叫停,思考如何磨练自己,一个没有经过生死磨练的剑士,永远无法成长。
“每天长跑?不行。负重跑?也不行。到底该怎么办?”
他提出疑问后,哈尔和凯瑟琳给出相似的答案。
“把你扔到魔兽森林,只要活过六个月,你就懂了。”哈尔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说。
“惹怒一个强大的盗匪团,让他们追杀你一年,你会明白的。”凯瑟琳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罗岚嘴角微微抽动,那种日子绝对不是人过的。
助手华森连忙说:“大人,您千万别听他们的。您是尊贵的伯爵、罗岚港之主,千万不要做傻事。只要您需要,罗岚港所有剑士都是您的陪练,您甚至可以去请教将军。”
罗岚眼睛一亮,赞扬华森:“我竟然忘了这一点!好,你去领一个月的薪水当奖金。”
他转头对凯瑟琳说:“中午了,陪我吃顿午饭,然后一起去见将军,说不定他老人家也会指导你。”
到了午饭时间,妮丝准时醒来,穿着可爱的睡衣跑到餐厅,扑到罗岚怀里。妮丝现在不仅每晚要睡十个小时,而且其它时间也会随时随地能睡过去。
罗岚发觉,妮丝的个子一点没长高,仍然像个小女孩,但其它地方却正在快速发育,她的小屁股越来越翘,原本平坦的胸部已经鼓起来。
“罗岚哥哥,我要治病!”妮丝迷迷糊糊地撅起嘴。
罗岚连忙说:“凯瑟琳姐姐就在这里,咱们吃完饭再治病。”
“啊?”妮丝茫然转头,看到凯瑟琳坐在罗岚对面,马上清醒,一头钻进罗岚怀里,不敢看人。
凯瑟琳可没心情计较妮丝,她现在非常纠结。
贵族吃饭用的都是长餐桌,正确的方式是夫妻分别坐在长餐桌的头部和尾部,其它宾客坐在两侧。
可罗岚让她坐在女主人的位置,而罗岚坐在男主位上,如果不知道的人进来,一定会把凯瑟琳当成罗岚的妻子。
罗岚看到凯瑟琳魂不守舍又略带娇羞的样子,心中暗笑:“平时我是拿你没办法,谁叫你是我老师,不过论玩小手段,你还不行。不得不说,美丽的团长大人羞涩的时候很迷人。”
妮丝偷偷地离开罗岚,在他左侧的椅子上坐好。
第二卷 领主生涯 第七十七章 意外之敌
三人坐好,侍女开始开始布菜,因为不是正餐,所以酒类随意。
西餐之所以吃不同的菜肴配不同的酒,最主要的原因是一开始他们缺乏调味品,只得用酒来起调味的作用。等东方的香料普及后,喝酒便成了一种约定俗成和文化。
首先上的是鱼子酱和鹅肝酱,罗岚选择鹅肝酱——因为罗兰从来不在早上或中午吃鱼子酱。他一直都沿用罗兰的许多习惯,尤其是在饮食方面。因为别的东西可能因为家境骤变而改变,但饮食习惯很难改。
吃完后上的是牛尾汤和海鲜汤,他选了牛尾汤,凯瑟琳选了海鲜汤。他发现其实除了细节方面,自己和罗兰的口味非常相似,他也特别喜欢吃香喷喷的牛尾。
接着上的是海鲜类,有罗岚港的特产烤虾、烤鳗鱼、煎鲱鱼和经过魔法清洁的生牡蛎。罗岚港的贵族比大部分荷曼帝国贵族都会享受,也更懂卫生,所以有钱的贵族都会聘请魔法学徒对生吃的菜肴进行魔法清洁。
几百年前蔚蓝大陆的习惯是生吃蔬菜和吃半生不熟的肉,在卫生条件极极差的那个时代,最流行的疾病就是腹泻。
罗岚港这座新兴城市的风格就是没有风格,有什么吃什么。接下来的肉菜和素菜风格多样,有柯鲁士风味的牛肉炖土豆和酸黄瓜、有明特卢风味的小羊排和鸡丁沙拉、有普特斯风味的煎香肠和煎猪排、荷曼风味的小牛腰、牛排、烤牛舌以及鹅肉,共上了十六种菜,每种菜都是名厨精心烹调,但量都非常少,避免过于浪费。
想吃什么,他一指,侍女会自动把装菜的餐盘送过来。
凯瑟琳从头到尾都选和罗岚不一样的菜,而妮丝则跟着罗岚选菜。
罗岚看到凯瑟琳光知道吃却不知其味的样子,笑着说:“我的团长大人,您吃的太多了,小心吃成苏珊。”
凯瑟琳瞪着他说:“是又怎么样?”
妮丝好奇地看着两个人,用力咀嚼牛排——她要多吃肉,长大长高。
吃饱后,罗岚扔下餐巾,说:“走吧,我们去找将军。”
其实他对伯爵府的菜肴仍然有些不满意,因为这里的菜肴首重烤、煎和煮,手法粗糙,唯一值得称道的是各种美味的秘制调味汁,但他最喜欢的仍然是炒菜。为了避免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