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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下霸唱
【,】
前言
中国古代真有相猫辨狗之术么?
古墓派鼻祖天下霸唱自《鬼吹灯》大结局后再出新书,居然讲的是相猫辨狗的传奇故事,小说定名为《贼猫》,在他笔下出现的诸多猫猫狗狗,如绝鸡种金玉奴灶上懒等,都显得来历不凡;而传说中的相猫奇术,如用手抓住猫咪后颈,好的猫咪即会四肢连长尾都会蜷曲成球,而懒猫则四肢乍开,徒自嘶叫。听上去更是似通非通,不知出处何在。
众人皆知中国古有伯乐识千里马,近年来宠物之风大兴,但是却是西洋人流行的那种血统纯正的纯种名品,猫有波斯暹罗短尾折耳三花,狗有贵宾比熊吉娃娃京叭,但是中国传统的相猫辨狗之术,却极少听闻。这是否是天下霸唱本人口滑笔快,编造杜撰出来的?
其实我国养猫养狗的历史长而久矣,也曾遗留下来无数的养宠秘诀。中国至盛世唐朝才开始普遍驯养家猫,并已经形成了具地方特色的不同品种,唐代古籍中就有海州猫、射阳猫、简州猫等记载。且说清代有一好猫人,名字叫做黄汉,博采古今猫事,特纂《猫苑》一书,分种类、形相、毛色、灵异、名物、故事、品藻七门,是一本相当有趣的猫类百科全书,此书算是汇编,其中内容条目引用最为频繁的,莫过于当时民间流传的《相猫经》。
《相猫经》自猫的头面、耳朵、眼睛、鼻、须等颜面处说起,说到颈项、腰、脚、爪、尾,乃至毛色、品种,无一挂漏。比如说猫咪头面要圆。面长会食鸡,所以说,“面长鸡种绝”眼要具金钱的颜色。最忌带泪和眼中有黑痕,所以说,“金眼夜明灯”。眼有黑痕的是懒相。如此一说,不胜枚举,而其中有关猫的名物故事,更是云山雾罩,通灵非凡。
相狗的书现在流传不多,但从民间流传的相狗经,相狗歌来看,中国人玩狗也玩得深了去了。不比那西洋的血统流传一说历史短,文化薄。
《鬼吹灯》的作者天下霸唱一向旁学杂收,他也曾是爱猫之人,无益中发现中国古代的相猫辨狗之术,即大感兴趣,几经揣摩,便在创作《鬼吹灯二》的同时,宕开一笔,大写中国失传已久的猫狗经。
相猫辨狗之术已属传奇,手握奇术之人的离奇冒险,人生际遇的转折变幻,则更是天下霸唱自创作《鬼吹灯》以来一贯的拿手好戏。
欲知这一番相猫辨狗之术能造就怎样的传奇,请看《贼猫》。
第一卷 金棺村
第一章 狗屠人
话说当年有个金棺村,为什么叫这名呢?只因自古以来,皇帝的棺椁叫“梓宫”,贵妃的棺椁则称“金棺”。传说当年有位贵妃生前受宠,但得罪了太后,被赐银铃金挂,也就是拿绳给活活勒死了。由于这位贵妃死得冤枉,太后和皇帝晚上一闭眼就看见她身穿红裙前来索命,为了安抚她的亡灵,就远远地修了座墓,将这贵妃的尸骨埋了进去,在下葬之前,贵妃的金棺被暂停在了这村中的一座古寺之中,后来连村子带寺庙都改了名,村叫金棺村,寺叫金棺寺。但是否真有这么一回事,连村里最年长的老人也说不清楚了。那屈死的贵妃埋在地下千百年,丘垄早平,已经没人知道这座古墓究竟在什么地方了。只有这金棺村的村名,以及村中那座破旧不堪、随时都可能倒塌的破庙为证,残砖败瓦似乎在默默述说着过去的岁月里的确有过这么一段往事。
到了清朝末年,爆发了席卷大半个中国的太平天国起义。由于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是广东人,这场农民起义又起自粤西桂东,也就是两广之地,所以在当时也被称为“粤寇之乱”。
战乱持续了将近二十年,金棺村一带的百姓深受其苦,官军与义军之间各有攻守,杀伐甚重。战事过后,往往殍尸遍野,大部分尸体都没人处理,附近的老百姓就算想埋也埋不过来,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无数血肉之躯就这么扔在荒郊野外,任凭乌鸦和野狗随便啃食。
吃死人的不仅是野狗和乌鸦,就连村中人家所养的家狗和猪也跟着一道吃。经常啃吃死人的猪绝不同于一般的猪,这点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啃过死人的猪肥得吓人,毛光皮亮,就连看人的眼神都冒着凶光。这些猪虽然肥,但知道怎么回事的人,可一辈子都不敢再吃猪肉了,而且看见别人吃猪肉自己就忍不住想吐。
金棺村里有个孤儿,姓张,排行第三,两个姐姐都早早夭折了,他自称张三,也不知他大号叫做什么,因为头发天生又稀又黄,到了十五六岁,这辫子仍是留不起来,只好用草绳随便扎了个狗尾似的小辫儿,凡是识得他的人,都以“张小辫儿”相称。
张小辫儿穷得连半间房子都没有,平时就住在金棺寺那座破庙里。他推倒了庙中的泥塑神像,铺些乱草睡在泥台上,白天到各家各户帮忙挑几桶水,干点儿杂活什么的,干完了活讨口饭吃。他也曾给棺材铺的师傅当过学徒,还拜过算卦的老道为师。但由于年景不好,师傅都快活不下去了,哪还养得了徒弟,所以这几样营生他都没学到底。有时候生活艰难,他一连几天都没东西吃,就只好到了晚上靠偷鸡摸狗充饥。他知道自己家道中落前,祖上曾是京城里的大官,内心深处仍拿自己当爷,对自己偷鸡摸狗深以为耻。可兵荒马乱的年月里混口饭吃谈何容易,饿急了就什么都顾不上了,还管什么出身门庭。
近年天灾人祸不断,村里的粮食不如往年那般富裕,连讨口吃的都不太容易。这天夜里,张小辫儿饿得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横躺在神坛上跷着二郎腿,望着从破屋顶上漏下来的月光,心里琢磨着得弄点什么吃的充饥,不然实在挨不过去了。这些年来他最拿手的就是偷鸡,村里养鸡的人多,隔三差五地偷上一两只,这么多回从来没失过手。从不失手并非走运,只因他自己摸索出了一套独门的偷鸡绝技。
打定主意,张小辫儿就借着月黑风高,摸到了村中王寡妇母女的院子外边。这家没男人也没养狗,门墙又低,而且张小辫儿对各家鸡窝的位置了如指掌,没费什么力气就翻过墙头,发现鸡窝里的老母鸡睡得正熟。
张小辫儿看得明白,但他没有直接探手去抓,而是悄悄把手伸进鸡窝里,施展独门绝技,轻轻地去搔那老母鸡的腹部。不管是有人偷鸡还是黄鼠狼钻鸡窝,窝里的鸡必定会扑腾乱叫,那样主人就会被惊动起来。可张小辫儿自有他的办法,只轻轻搔得几下,鸡窝里的老母鸡不仅没扑腾乱叫,反而露出一副惬意的神态,似很享受有人替它搔痒。
张小辫儿心中窃喜,只要第一下没失手,这只鸡就算是偷到手了。看着那母鸡,他心中发狠:“我不能白伺候你,等会儿到破庙里拔鸡毛的时候,你就没这么舒服了。”他心中高兴,手底下也没闲着,一只手不断替那老母鸡解痒,另一只手揭掉鸡窝顶棚,打算把老母鸡从上边抱出来。可大概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偷鸡了,手艺生疏,也可能是连饿了好几顿,反正手底下发虚,竟然把老母鸡抱到鸡窝顶的时候,一个没抱住,将它摔在了地上。
老母鸡半睡半醒,迷迷瞪瞪地正惬意间,忽然啪嚓掉了下来,立时从美梦中惊醒了。它大概也明白这是有贼偷鸡,哪肯甘休,扇着鸡翅扑腾了起来,闹得动静很大,果然惊动了家中的主人。就听窗户里的王寡妇骂道:“哪个小贼又到老娘门上偷鸡,肯定是住金棺寺那挨千刀的张小辫儿。老娘就剩这一只下蛋的老母鸡了,你也不肯放过……”说话声中就见纸窗一抬,一个尿盆从屋内飞了出来。
张小辫儿见黑乎乎一物从屋里掷出,急忙低头躲闪,那尿盆本就没有准头,当的一声砸在了院墙上,臭液哗啦四溅。他心道不妙,想不到三爷名声在外,那王寡妇一听母鸡扑腾就知道是三爷在此,而且兜头将一个又臊又臭的尿盆打将下来,被她拿住了少不得一顿好打,好汉不吃眼前亏,现在不走,更待何时?
想到这,张小辫儿不敢怠慢,翻身跳出院墙,耳中还听得院中王寡妇的叫骂声不断,似乎在招呼她的女儿小凤去邻居家借狗追贼。张小辫儿心中暗骂:“好你个王寡妇,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此言果是不假。偷你只鸡又没得手,犯得上赶尽杀绝吗?等将来三爷发了迹,赔你个紫金尿盆……”
虽然嘴上不服软,但毕竟做贼心虚。四邻家中有养狗的,这时也都被王寡妇那盏尿盆打在墙上的动静惊了起来,一时之间到处鸡鸣狗叫,整个村子乱成一片,人们都以为是山贼进来劫村了。这回娄子捅大了,张小辫儿知道必须得出去避两天,否则人人知道他夜宿金棺庙,一旦被堵到那破庙里,可就插翅难逃了,于是在夜色中一路狂奔,逃出了村子。
最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住脚步,村里的人声狗吠都已远不可闻,张小辫儿心里的一块石头方才落地,呼哧带喘举目四望,想看看跑到了什么地方。只见月冷星稀,枯树荒草,草丛间坟丘起伏,石碑嶙峋,刚才慌不择路,却是逃进了村后的坟茔之中。
这片坟地据说是块风水宝地,而且此地无主,十里八乡死了人都往这儿埋,无数坟丘是一个紧挨着一个,封土新鲜光洁的是近年新坟,长满了荒草的老坟更是多得数不清。前些时候有数股粤寇在这一带出没,跟官兵恶战了几场,才刚刚退去,战场上积尸数千。来不及掩埋的尸体腐烂发臭,引发了一场不小的疫情,所以最近这周围的百姓死得比以往多出许多,这片坟地也随之添了许多坟丘。家境稍微富裕的都有碑有棺,那些穷苦人家就没那么走运了,临死混上口薄棺就不错了,或者干脆直接拿麻席一卷胡乱刨坑埋了,坟包也小得可怜,至于石碑更是能省就省,或是插块木牌树枝代替。那些没有了记号的新坟,很快就成了无主的孤坟。
到了晚上,乌云遮月的时候,坟地里鬼火闪动,偶尔有一两只野猫从草间蹿出,还有些不知道是鬼哭还是狼嚎的怪异响动,不时从坟地深处传来,听得人肌肤起栗。
张小辫儿一向胆大包天,反正是贱命一条,活着也是吃苦受罪,扔在哪儿不是扔,所以他向来豁得出去,从不忌鬼避神,要没有这种胆量,又如何敢一个人晚上住在那神佛狰狞的破庙之中。不过一看自己跑到了这片坟地,他心里还真有点儿打怵,赶紧对四周的墓碑坟丘作了个罗圈揖:“各位大哥大姐,小人张三不敢造次,无心惊扰,得罪勿怪,得罪勿怪……”
说着话他转身就要离去,正在这时,忽听身后的一个坟丘里面传来一阵嘭、嘭、嘭的声音,听上去好像是有人在使劲撞木板门。不过这乱坟茔子里哪有人家的门户,这声音必定是在撞棺材盖子。
正值午夜,四下里静得出奇,显得这撞棺材盖子的声音格外惊心动魄。张小辫儿觉得自己脑袋后边拖着的小辫子都竖起来了,但他并没有立刻逃跑。刚才他跑过了劲儿喘个不停,加上肚里又没食,实在是迈不开腿了,当下用衣袖抹了抹鼻涕,打量着四周的坟茔,心想这是哪路死鬼跟你家三爷作耍?三爷不是给你们作过揖了吗,怎么还不依不饶的,想吓得三爷磕头求饶不成?
可那坟中撞击棺材的声音越来越大,张小辫儿猜想许不是有盗墓掘冢之辈在撬棺材?定要看看是什么作怪。要是真有挖坟掘墓的,三爷就吓他一吓,给他来个贼喊捉贼,卷了他的赃物,这叫贼吃贼,越吃越肥。
他三两步转到坟后,只见这是一座无主新坟,土丘下被人掏了个大窟窿,那嘭、嘭、嘭的怪声,正是从那窟窿深处发出来的。他刚走到近前,就听那坟侧的窟窿里一阵巨响,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窟窿里探了出来。那张脸的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张小辫儿。
张小辫儿心中叫苦,怎么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现在想起来也晚了,只好转身落荒而逃。
原来早年间的野狗和现代的野狗大不同,有些野狗的种类在解放后社会稳定下来就逐渐绝迹了。乱世之中人命如同草芥,因为死的人太多,暴尸于荒野的情形到处都有,所以吃死人的东西也就多了。乡下山野间有种专吃死人的野狗,能闻着死人的臭味在坟上刨洞,刨到棺材了,就用脑袋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这种野狗体形巨大,生性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活人,也往往直接扑过去咬死。长着血瘤的野狗常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了就别想活。它的特征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穷人的廉价薄棺,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