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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我的支援可能不会很及时。公主殿下千万注意自己的安全……”
听到这句话,瘦弱的虎族少年罗杰微微低下头去,沉吟片刻才抬起头来看了看道格拉斯,说话的语气虽然不大,却满是果断决绝:“侯爵大人请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敌人伤害到殿下。”
少年罗杰虽是虎族人,却对于泰格族没有太多的忠诚,也不大在意其他的利益。在罗杰的心目中,他只对佩姬公主本人负责。无论敌人有多么强大,除非是踏着他的尸体走过去,否侧绝对不可能伤害到佩姬公主。
罗杰的这种思维,和银背狼王有些相似。
作为道格拉斯的战斗伙伴,银背狼王只关心道格拉斯本人的生死,至于肯特部落是强大还是弱小,狼王甚至懒得去理会。
初升的阳光同样泼洒在道格拉斯的身上,给他镶嵌了一圈淡淡的金色光芒,看起来好像是一个金色的剪影。
道格拉斯拍了拍罗杰的肩膀,郑重的嘱咐道:“你是殿下的私人护卫,我无权命令你去做什么。但我还是想嘱咐你一下,战争的胜负和你没有关系,你只需要尽可能的保护好殿下,等着我的援兵就可以了,你明白吗?”
“侯爵大人,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我的使命。”
以佩姬公主的生死为自己的生死,这是罗杰的使命,也是他存在的意义。
当佩姬公主和道格拉斯挥手告别的时候,罗杰已经再次化身成为一只小小的貂鼠,钻进了佩姬公主随身携带的皮囊当中,圆圆的小眼睛滴溜溜的转动着,似乎是在送行的队伍中寻找着什么……
可惜的是,罗杰终于没有找到他最希望看到的那个身影,有些失望的把小脑袋缩回到皮囊当中。
不远处,银背狼王站立在一块高耸的巨石上,迎着荒原上的风,目送罗杰离去!
罗杰的离开,让银背狼王感觉到了不舍和牵挂,却又不愿意表现出来,因为狼王始终认为“多愁善感”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自己身上,因为它是狂野的狼王。
所以,狼王默默的为罗杰送行!
第三章 复仇欲望(上)
终于抓住了这只肥硕的仓鼠,施伯伦心满意足的捏住手里的猎物。
手上的力量越来越大,仓鼠吱吱的叫着。
看着手中的猎物徒劳的挣扎,看着仓鼠渐渐凸出的眼珠,仿佛捏在手里的不是一只老鼠,而是自己的宿敌道格拉斯。
脑海中早已经把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当成了道格拉斯,那种感觉让施伯伦十分畅快,心中充满了复仇之时的快感。
想象着道格拉斯在自己的手中奋力挣扎的样子,力量越来越大,“砰”的一声闷响,既然把仓鼠捏爆了。
甩了甩沾在手上的血污,用一根尖细的树枝把仓鼠串起来,架在篝火上烧烤。
为了抓住这个可恶的小东西,施伯伦足足花费了一个上午的时光。
经历了大半年的逃亡之后,施伯伦的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贵族的优雅和高贵,而是像低贱的流浪者那样,可以为了一口食物趴在老鼠洞外等待大半天的时间。
现在的施伯伦,已经学会了坚忍,学会了吃苦。
看着渐渐烤出略显焦黑色的老鼠肉,施伯伦的肚子不住发出咕咕的鸣叫声,忍不住舔了舔已经开裂的嘴唇。
喉结上下移动,拼命的吞咽着口水,强忍着想要把这点少的可怜的老鼠肉一口吞进肚子的强烈欲望,很有耐心的等着烤熟的时刻。
施伯伦顾不得烫手,把烤的焦黑的老鼠肉凑到鼻尖处,仔细嗅着烤肉的香气。
随着天气的转冷,施伯伦已经很难再找到填饱肚子的野果,他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吃过真正意义上的食物了。费尽了心机才捉到这只仓鼠,实在舍不得一口吞下去,而是将老鼠肉仔仔细细的闻了好半天,充分享受着这股充满诱惑的香味,然后才很小心的撕下一小块肉放进嘴巴里。
先用口水把烤肉浸的软了些,才慢慢的用牙齿一点一点的咀嚼。
极度的饥饿,让他的味蕾十分敏感,这没有油盐没有佐料的老鼠肉,已经成了天地间最醇香的美味。
当第一口老鼠肉咽下肚子的瞬间,施伯伦就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惬意的呻吟:有东西吃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啊,以前怎么就没有意识到食物的宝贵呢?
遥想自己执掌远行之森的时候,就算是最好的牛肉松和最顶级的鹅肝,都已经吃的厌烦了,现在想起来,那真的世间最大的罪恶。要是再有饱餐一顿的机会,施伯伦绝对不会放过。
在施伯伦的心目当中,捏在手中的那团老鼠肉,比最顶级的大厨做出的极品菜肴要美味一万倍。
“老鼠肉真好吃!要是每天都要有这么肥的老鼠肉吃,真是比天堂都幸福呢!”
心头刚刚升起这个念头的时候,施伯伦眼中的泪水突然流淌下来,整个人痛苦的弯下腰去,无声的饮泣起来。
“我是高贵的神子,怎么能自甘堕落到这种地步?现在的我,恐怕连最卑贱的流浪汉都不如了吧?都是那个该死的道格拉斯害的,还有文森特长老,还有精灵族……”施伯伦恨恨的念叨着那些让他恨之入骨的名字,贵族的尊严、神子的骄傲齐齐涌上心头,猛然把手里的老鼠甩出去老远,还恶狠狠的踩了几脚:“我是高贵的神子,我要走上不朽的神坛,绝对不能如此堕落……”
高贵的身份和神子的荣耀,当施伯伦还在想着这些东西的时候,肚子却不争气的痉挛起来。
已经太久没有吃到过食物了,极度的饥饿之下,刚刚只吃了一口,肠胃出现了短暂的痉挛。
施伯伦再次痛苦的弯下腰去,忍不住看了看已经被自己踩进泥土中烤肉,犹豫了一下之后,马上就又很果断的把烤肉捡起来,擦了擦上面的污泥,含着热泪把这代表着屈辱的食物送进口中:“为了活下去,我一定要保存体力,这点屈辱算得了什么?等到我强大的时候,一定要把我所受过的屈辱十倍、百倍的讨回来。”
极度的仇恨和怨毒,让施伯伦满是污垢的脸庞变得狰狞无比,仿佛地狱的恶鬼一般,恨恨的咬着嘴里的食物。
好像咬在口中的不是仓鼠,而是道格拉斯,而是他所有的仇敌。因为用力过度,牙齿的摩擦声清晰可闻:“道格拉斯,我要把你咬碎,一点一点的咬碎……”
带着冲天的恨意,把鼠肉吃的一点不剩,甚至连那些细小的骨头都咬碎了吞下肚子。
自从遭受了道格拉斯的奇袭,施伯伦无比狼狈的从远行之森逃离出来,经历了无数的艰辛和苦难,尝够了屈辱和折磨。刚刚离开远行之森的时候,施伯伦到一个小部落里偷取衣服和食物,被主人发现之后挨了重重的一棒子,更被主人家养的看门狗咬了一口,小腿上被生生的撕下很大一块肉。
被狗咬伤之后,伤口很快就感染了。因为无法得到有效的医治,感染的伤口差一点要了他的性命。
在昏迷了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施伯伦才从昏迷中醒来,直到现在,他小腿上还留着一个触目惊心的疤痕。
更严重的是,他已经成了一个行动不便的瘸子。
腿伤,让施伯伦的逃亡速度大大降低。
因为担心遇到道格拉斯的追兵,他根本就不敢走大路,而是选择最荒凉的林中小路,有好几次遭遇到了野兽,在多次九死一生的凶险中,好不容易才逃到了远行之森的东南边界。
按照施伯伦原本的安排,可以顺着这条线路逃到雷因族的势力范围之内。想不到的是,那里已经是战火纷飞的战场,战线犬牙交错,有一次他甚至遭遇了泰格族的侦查小队。
亲近雷因族的施伯伦很清楚自己被泰格族捉住之后是什么样的下场,所以再也不敢顺着那个方向走,而是折返向正东,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漫长时光兜了一个总路程超过千里的大圈子,来到了这里。
因为无法确定这里到底是不是泰格族的地盘,所以施伯伦根本就不敢靠近村庄,免得被附属于泰格族的部落捉住。
施伯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是瘸着腿脚一路向东,希望可以找到自己的盟友——强大的雷因族。
雷因族信奉主神格努须,是道格拉斯天然的敌人,只有得到雷因族的庇护,只有借到雷因族的大军,才有机会打败道格拉斯为自己复仇。
复仇,已经成为支撑施伯伦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正是依靠复仇之火的熊熊燃烧,施伯伦才以难以想象的毅力活到了现在。
吃完了烤老鼠肉之后,肚子里总算是有了点底气,奄奄一息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篝火虽然很快就要熄灭,温暖的气息却让施伯伦感觉十分舒适。在越来越冷的天气里,这点微不足道的温暖对于施伯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篝火很亮,也很温暖,有了这点篝火,那些可怕的野兽就再也不会靠近了。
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点安全感,极度的疲惫已经让施伯伦昏昏欲睡了。
施伯伦甚至记不起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好好的睡过一觉了,剧烈的睡意袭来,眼皮渐渐变得沉重起来。
半睡半醒之间,执掌远行之森时的奢华和现在的潦倒交替出现,神子的骄傲和复仇的火焰中总是出现一个让施伯伦恨之入骨的面孔:道格拉斯!
施伯伦失去了很多东西,不仅仅包括体面的贵族生活和物质享受,还失去了荣耀和尊严。所有的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道格拉斯。就算是在梦中,对于道格拉斯的怨恨也没有减少分毫。
蜷缩在篝火旁翻了几个身,下意识的拽了拽早已经破败不堪的衣物……
突然之间,仿佛听到一点点细微的脚步声。
危机四伏的逃亡,让施伯伦总是处于一种战战兢兢的状态,就算是进入了梦乡,也睡不踏实。脚步声虽然轻微,却好像炸雷一样响在心头,施伯伦猛然象受惊的野兽一样翻身做起,本能的想要钻进大树的后面躲藏。
慌乱当中,踩断了地面上的枯枝,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在寂静的丛林当中,这一声脆响就如同黑夜中的火光一样明显,十分清晰的指出了施伯伦藏身的位置。
“谁在那边!”
随着一声呼喊,脚步声顿时嘈杂起来,呼喊声此起彼伏:“有奸细,别让他跑了!”
“你们去左边堵截,抄他的后路。”
“第二小队去右边拦截,快!”
嘈杂的呼喊声中,还夹杂着武器碰撞的声音。
瘸了腿脚的施伯伦早已吓的魂飞魄散,不顾一切的调头跑进丛林,一瘸一拐的像个三条腿的兔子那样慌不择路。
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敌人追赶的很急。
正在低头狂奔之时,身前猛然出现一个高大的兽人身影,那是一个身披铁甲的沃尔夫狼族战兵。
狼族战兵早已经堵住了施伯伦的去路,举起手中的弯刀当头砍落。
施伯伦本就不是优秀的战士,瘸着腿脚动作更是迟缓,看到刀光一闪,本能的侧身避过。正准备有进一步的动作之时,那个披甲狼人已经举起了另外一只手中的精铁圆盾,重重的拍在施伯伦的脸上。
第三章 复仇欲望(下)
“砰”的一声,施伯伦仰面朝天的栽倒在地。
鼻子已经被圆盾打的塌陷了下去,鲜血淋漓而下,牙齿也被打落了两颗,却没有感觉到疼痛,而是不顾一切的高喊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在施伯伦凄厉的求饶声中,从四面八方钻出更多的沃尔夫狼族士兵,手持寒光闪闪的武器把施伯伦围在正中!
“嗯?”刚刚用盾牌把施伯伦的鼻骨砸裂的那个狼人小队长看了看施伯伦,闻到他身上的恶臭,顿时掩住了口鼻:“我还以为是捉到了敌人的奸细呢,原来是一个道格族的乞丐,真是糟糕透了。”
捉到敌人的奸细,是一件不小的功劳。但是所有的人狼族士兵都已经看出来了,躺在地上翻滚的这个道格族犬人瘦弱无比,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浓烈的臭气,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澡了。最重要的是,这个道格族乞丐居然还是一个行动不便的瘸子。
这显然不可能是敌人的奸细。
立功的愿望落空之后,狼兵们十分气恼,小声的问道:“队长,怎么处理这个乞丐?”
“处理?”狼人队长狞笑着,竖起手掌比划出一个刀子的形状,在自己的颈中虚虚一划,做出一个斩首的姿势:“当然是这样处理!”
问都不问,就要把自己杀掉,施伯伦早已经吓的六神无主,声嘶力竭的高喊着:“你们不能杀我,我是道格族的贵族……”
听到施伯伦的喊声,狼兵们稍微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贵族?就你这样的还敢说是贵族,当我们是傻子吗?”
“道格族的贵族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看看你这副德性,浑身上下哪有半点贵族的样子?”
看着这些笑的前仰后合的狼兵,施伯伦猛然记起一个名字,如同溺水之人终于捞到一根救命稻草那样立刻紧紧抓住不放:“你们是不是克拉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