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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亲爱的老姐眼中,宫中一半的人不是废物就是叛徒,该铲除的不仅包括派席尔,还包括御林铁卫们、提利尔家、詹姆自己……甚至伊林·派恩爵士,那个担任御前执法官的哑巴——由于职务关系,牢房出的事他脱不了干系,尽管没舌头的派恩向来把事务留给下人打点,但瑟曦认为提利昂的逃脱也是他的错。是我干的,与他无关,詹姆差点对姐姐说出口,不过最终他答应的却是去盘问地牢长官,一位名叫雷纳佛·伟维水的驼背老人。
“我这姓氏咋回事呢?大人您肯定觉得奇怪。”詹姆还未开问,对方便喋喋不休地解释,“其实,这是个古老的姓氏。我可没吹牛哟,咱血管里可流淌着王族的血液。我的祖先是一名公主,我生下来没多久老爹就给我讲过这个故事。”从那斑斑点点的头颅和下巴上的花白胡须来看,伟维水的童年不知距今好几十年了。“她是幽禁在处女居里的最漂亮的美人,‘海将军’奥肯菲大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虽然自己结了婚,仍然与之偷情。后来为纪念奥肯菲大人在海上的功业,公主为他们的私生子取名‘维水’,结果作儿子的日后成了一位伟大骑士,儿子的儿子也同样伟大——此人在‘维水’之前添了一个‘伟’字,以表示他自己并非出于私生。所以您瞧,我身上也多少带有龙之血脉哟。”
“啧啧,我懂了,你早不说清楚,我差点把你当成了征服者伊耿。”詹姆晓得,维水不过是黑水湾一带私生子的通用姓氏,“伟维水”一支多半只是从前的小骑士之流吧。“我有紧要事情,比研究你的族谱更紧要。”
伟维水点点头,“囚犯失踪之事。”
“还有失踪的狱卒。”
“罗根,”老人替他说完,“下层看守。他负责第三层,也就是黑牢。”
“讲讲他的情况。”詹姆不得不往下问。妈的,无聊的演戏。就算伟维水不晓得罗根的身份,詹姆本人对罗根是谁自然一清二楚。
“头发蓬乱,不修边幅,声音嘶哑,其实,我不喜欢他,很不喜欢他。我刚来的时候,大概十二年前吧,罗根就已经在这里了,是由伊里斯王直接任命的。哦,他很少来地牢,平时不知上哪儿鬼混去了。这些可疑情况在日常报告中,我都做过禀报,大人,我真的有所提醒,我以真龙血脉向您担保。”
你敢再提什么真龙血脉,我就要挑几滴出来验个真切,詹姆心想。“这些报告提交给谁?”
“有的提交给财政大臣,有的提交给情报总管。当然,监狱总管和御前执法官是都看过的,地牢里的事一直这么办。”伟维水挖挖鼻孔,“大人,每当需要他时,罗根总是及时出现,从不怠慢。不过呢,黑牢几乎没用,在大人您的小兄弟被关押之前,我们这里曾短暂招待过派席尔大学士,之前还有叛徒史塔克公爵。另外还有三个平民,史塔克公爵发配他们去当守夜人——说实话,我觉得放走那三个危险人物并非明智之举,但公爵的命令上白纸黑字那么写着,我也没办法。可以肯定的是,这事儿我也写进了报告。”
“两个睡着的狱卒是怎么回事?”
“狱卒?”伟维水喷口鼻息,“说狱卒是抬举他们,称做看守还差不多。国库每年固定支付二十位看守的工资,大人,整整二十位,但在我当长官这十多年里,看守的实际人数从没超过十二位。理论上,我们还应该拥有六位下层看守,三层地牢嘛,二人负责一层——结果现在总共只有三位。”
“就你和另外两个?”
伟维水又喷口鼻息,“我是地牢长官呢!大人,我比下层看守地位要高。喏,我负责记点人数,大人您不妨看看我制订的表格,所有数目都整理得清清楚楚。”伟维水翻开面前那本皮面包装的大书。“目前,我们在第一层地牢关押了四名囚犯,第二层关押了一名,第三层则关押了大人您的弟弟。”老人皱皱眉头。“他已经跑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其实,我应该把他的名字划去才对。”他提起一支鹅毛笔,正儿八经地削起来。
仅仅六名囚犯,詹姆酸溜溜地想,国库却为之供养了二十位狱卒、六位下层看守、一位地牢长官、一位监狱总管和一位御前执法官。“我去问问这两位看守。”
雷纳佛·伟维水放开鹅毛笔,狐疑地瞅着詹姆·兰尼斯特。“问问两位看守,大人?”
“你的耳朵没病。”
“是啊,大人,我当然没病……其实,大人您想问谁就问谁,我没资格说东道西,但是爵士先生,请允许我向您保证,他们已经不能回答问题了。他们死了,大人。”
“死了?谁下的令?”
“不就是您自己吗?或……或者那是国王陛下的命令?反正我不敢多问,我……我没资格质疑御林铁卫。”
简直是往伤口上面撒盐:瑟曦动用他的人去干丑事,好啊,她宝贝的凯特布莱克。
“你两个没脑子的白痴,”稍后,在一间血淋淋的地牢里,詹姆朝柏洛斯·布劳恩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咆哮,“究竟在想什么呢?”
“我们不过是遵令行事,大人。”柏洛斯比詹姆矮,但体重尤有过之,“这是太后陛下,也即令姐的命令。”
奥斯蒙爵士用一根拇指勾住剑带。“她说要让他们永远沉睡,我和我的弟兄便替陛下达成心愿。”
你和你的弟兄。一具尸体面朝下倒在桌上,就像喝醉了,只是脑袋底下那摊不断扩散的液体是血不是酒;第二名看守勉力推开长椅,拔出匕首,却被一支长剑插进肋骨,享受了漫长而悲惨的死亡方式。我特意告诫过瓦里斯,这回不准发生任何流血事件,詹姆心想,看来我该告诫的是弟弟和姐姐才对。“这样做不对,爵士。”
奥斯蒙爵士耸耸肩,“没人会怀念他们,何况照我看,他俩与越狱事件脱不了干系。”
不,詹姆想告诉他,是瓦里斯在他们的酒里下了药。“如果真是这样,正该从他们口中问出实情才对。”……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幸好我并非多疑之人,否则我倒想问问,你们于吗急着让他俩永远闭嘴呢?你们想掩盖什么?”
“掩盖?”凯特布莱克几乎被他的指控呛住,“不,不,太后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我以你誓言弟兄的名义发誓。”
听他这么说,詹姆的幻影手指忍不住又抽搐起来,“去把你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带下来,把你制造的脏乱清理干净。我亲爱的老姐再要你杀人,记得先报告我——除此之外的时间,不要让我看见你,爵士。”
如今,在昏暗沉寂的贝勒大圣堂内,当时的言语在他脑海中回响。头顶所有的窗户都变成漆黑,只隐约透出微弱的星光,太阳已然彻底沉沦。纵使燃烧着无数熏香蜡烛,尸臭却越来越浓,不禁令他想起金牙城下的沙场,那是开战之期他所获得的辉煌胜利。战役之后第二天清晨,无数乌鸦前来享用盛宴,享用胜利者,也享用失败者,正如当年在三叉戟河畔它们享用了雷加·坦格利安。君侯的下场往往是乌鸦的肚子,王冠真是个讽刺的笑话。
詹姆觉得,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和七座高塔上此刻正有群鸦盘旋,它们用黑色的翅膀拍打着黑色的夜空,满心想钻进来。七大王国里每一只乌鸦都来向你致敬了,父亲,从卡斯特梅到黑水河,是你养活了它们。这个看法似乎也取悦了泰温大人,他笑得更夸张了。妈的,他笑得像个刚爬上床的新郎。
詹姆荒诞地哈哈大笑。
响亮的笑声在圣堂的走道、地窖和房间中回荡,似乎墙壁里有死人在放声尖笑着回应。为什么不呢?这一切不是比杂耍表演更滑稽吗?我协助谋杀了我父亲,却又替他守夜,我奋力救走我弟弟,却又派人去找……他还特意关照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搜查丝绸街。“每张床下都要看,你晓得我弟弟有多喜欢妓女。”想来,金袍子们会发现妓女裙下比床铺底下有趣得多,詹姆不晓得在这场毫无意义的搜寻行动中将有多少私生子诞生。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塔斯的布蕾妮。又蠢又丑又顽固的妞儿。她现今身在何方?天父啊,请赐予她力量,他喃喃地想,几乎是在祷告……可倾诉对象究竟是圣堂烛光下微微闪烁的高大镀金形体,还是面前的尸首?有关系吗?反正他们都从来不听。自能握剑开始,战士就是他唯一的守护神,其他人满足于父亲、儿子或丈夫的角色,但詹姆·兰尼斯特不会,他手握与头发相同颜色的黄金长剑。他是战士,永远如此。
我应该跟瑟曦如实相告,承认自己释放了侏儒弟弟。如实相告?看看真相对提利昂造成的影响吧。我杀了你十恶不赦的乖儿子,接着杀了你老爸。小恶魔的嘲笑从黑暗中传来,他回头看去,却发觉是自个儿笑声的回音。他闭上眼睛,然后迅速睁开。我不能睡,如果睡了,会作噩梦的。噢,提利昂恶毒的笑语……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午夜时分,天父祭坛后的门嘎吱嘎吱地打开,几百名修士列队来献愿心。有的穿银丝法袍,头戴水晶冠,这些是大主教;位阶较低的修士则在脖子上用皮带挂着水晶,用彩色腰带束起长袍,腰带共为七色,人人各不相同。从圣母的祭坛后走出的则是白衣修女,七人一排,并肩而前,低声吟唱圣歌。静默姐妹成单行从陌客的祭坛后走出,这些与死亡为伴的处女身披浅灰色袍子,拉起兜帽,裹好围巾,只露出双目。许多普通僧侣也穿着褐色、棕色、白色甚至未染色的粗布长袍出现,他们用麻绳束腰,有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小铁锤,有的挂着讨饭碗。
来献愿心的人毫不在意詹姆,他们在圣堂中游行,依次向七神的祭坛致敬,以表达对七面一体神的虔诚。他们在每尊塑像前奉献牺牲,咏唱圣歌,庄严与甜美水乳交融。詹姆闭目凝听,待睁眼时身体已摇晃起来。我实在是累了。
他的上次守夜迄今已逾多年。那时候我好小好小,才十五岁。当年的他没穿铠甲,只套了一件朴素的白上衣,而他守夜的圣堂不及贝勒大圣堂这七座分堂中任何一座的三分之一大。詹姆将长剑放在战士膝头,把盔甲堆在战士脚边,自己跪在祭坛前粗糙的石板上。黎明到来时,他的膝盖已经红肿出血。“抛洒热血乃是骑士分内之事,詹姆,”亚瑟爵士告诉他,“我们以鲜血捍卫愿心。”然后亚瑟爵士在晨晖照耀中用配剑拍了他的肩膀,苍白的长剑如此锋利,以至于这轻轻一拍竟划破了詹姆的衣服,令他又汩汩流血。可他毫不在意,心中充满狂喜。跪下去的是男孩,站起来的是骑士。一头少年雄狮,并非弑君者。
这些过去了太久,那个孩子早已死去。
他不知献愿心是何时结束的,或许自己站着睡去了吧。等修士修女们纷纷离去,大圣堂内又恢复沉寂。璀璨烛火犹如黑暗中的星光之壁,空中弥漫着愈加强烈的死亡气息。詹姆动了动把握黄金巨剑的双手,或许真该让洛拉斯爵士来替我守夜。这会让瑟曦失望的。不过百花骑士虽然几乎还是个孩子,自大又虚荣,但他骨子里具备骑士精神,将来定会在白典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等守夜结束时,白典会在桌上等他,属于他的页面正无声地发出指控。妈的,到头来还不是得写下满纸谎话,不如先把这本破书砍成碎片。然而,他能不说谎,能讲出真相吗?
一个女人站在他面前。
外面又下雨了,看着她湿漉漉的身体,他心想。雨水从她斗篷上流下,在脚边积成小池子。她何时进来的?我没听见声音。她打扮成酒馆招待的样子,披着沉重的粗布褐斗篷,这斗篷污迹斑斑,边缘磨破。兜帽掩盖了她的面容,但那对碧如翡翠的池塘里有烛光舞蹈。他认得她移动的步伐。
“瑟曦,”詹姆缓缓唤道,犹如自梦中苏醒,恍惚不知身在何方,“现在是什么钟点?”
“狼时,”姐姐放下兜帽,扮个鬼脸,“属于被淹死的狼。”她朝他微笑,非常甜美。“你还记得我头一次穿成这样来见你吗?在黄鼠狼巷中某个差劲的旅馆里,我换上仆人的衣服以瞒过父亲的守卫。”
“我记得,那是鳗鱼巷。”她有求于我。“这么晚了,你为何要来?你想要我……做什么?”他的语言在圣堂中来回旋转,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逐渐褪成呢喃。这时候,他竟然想:若她要的只是我双臂的温暖就好了。
“轻点儿声。”她的语气很奇怪……气喘吁吁,似乎在恐惧什么。“詹姆,凯冯拒绝了我。他不要当首相,他……他知道了我们的事,并且都对我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