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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风还能说什么,只低声囔囔着:“切,不就几千年的积蓄麻,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又没要你的命。”
青慕容哪里受得住这股鸟气,“好你个混蛋,几千年的积蓄你知道是多少麻,如果可以累加起来的话,至少可以产生十个圣途强者,八噶,等我身体恢复了你也就完蛋了,我要把你的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然后一天炒着吃一块……”说到后面房间里忽然安静下来,
青慕容没再说下去,程风已经闭幕修炼起来,就算她继续说下去,恐怕程风也听不到,
冥想中,程风对大地的感觉前所未有的清晰,
凌晨,山村里一片寂静。
程风盘膝坐在窗台上,房子后面是一条小溪,听着溪水潺潺声,自然进入了冥想状态,周围的地系元素、风系元素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凡是在程风周围十几米范围内的一切,都是前所未有的清晰。
地系元素、风系元素从四肢百骸进入体内,体内的肌肉、筋骨乃至体内的脏器都是缓缓的吸收着地系元素和风系元素的滋润。身体素质以极为缓慢的速度坚定地不断提升着。
还有大量的地系元素、风系元素经过提纯炼化后,最终聚集在胸口中央的‘中丹田’中。
“汩汩~~~”溪水流动的汩汩声不断。
不愧是千年的积蓄,程风明显的感觉到经脉鼓鼓的,这些精元流窜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滋润着自己的身体,甚至于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发生着蜕变,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充满了力量,这些精元连同麒麟心脏残留下来的余力一齐渗透到肌肉里……
小白则悠闲的卧在程风的怀里,不时伸个懒腰,打个啊欠……
大似一副和平悠闲的人兽和睦图,
时间飞逝,转眼秋去春来,春去秋又至。
程风缓缓睁开眼睛,宛如刚刚睡了一觉,丝毫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睁开眼后,程风非但没有感觉到累,反而还比以前精神了许多,起身看了看四周,不禁眉头一皱:
眼下这屋子怎么变得破破烂烂?
四面墙上的石灰和瓷板如果皮一般,被撕得大片大片的翻卷出来,屋子里除了墙壁再没有别的东西,这,这根本就一几年没住人的破房间吗?
程风抓头不解:貌似刚刚我还在这里发泄欲望的,怎么一转眼被人扔这么一破房子里了?
不好,一定是那个破女人把我带到了一个监狱!
“大哥哥,你醒了。”
一语打破了沉思中的程风,程风转眼看去,这个人不就是海里士他妹么?
女孩比过去已经高出一个头,连忙解释道:“大哥哥,你这一打坐就坐了一年,早在一年前我就搬新房里去了,当时父亲不让别人打扰你,所以……”
什么?一年?
程风吓了一大跳!
他从来没听说过哪个连续打坐一年之久的,就算是神话小说里那个叫唐僧的貌似都没这功能,
自己明明感觉只打坐了一小会麻,
“嗷,傲……”小白也跟着吼了几声,大概是抱怨他太能坐了,
程风尴尬的裂了裂嘴;莫说是别人;就是他自己都接受不了;这随随便便一坐就是一年;
照这样那还了得?看来以后不能再乱坐;这也忒恐怖了,不然随便坐几下就个十年百年的;包不准什么时候老了都不知道。
程风无意见看到自己的胸脯上贴身放有一张信纸,上面已经沾上了灰尘,翻开一看,愕然无语:
信纸上虽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这哪里是字?
分明就是小孩子随便涂鸦的圈圈叉叉麻!
落笔的三个字还稍微好一点:青慕容。
青慕容?这不就是小青那个破家伙吗。
程风皱起眉头,咬紧牙关,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坚持看下去,待看完整张信纸,不禁出了一身汗!看样子颇费心神,总算是看出了大概的意思:死八嘎,你真会浪费资源,我千年的积蓄,你既然仅化炼了不到百分之一,其余的都给你浪费了,八嘎,你真个把我给气死了,老子辛辛苦苦积累了三千年的精元就这样被你给浪费了,我多次想一刀搓了你,可惜下不了手,等你醒过来应该是一年之后了吧,那时候你应该是仙路上位了,加油哦!既然做了我的男人就拿出点魄力来,你说是不是呀,我亲爱的程风三少爷。
字虽然不多,但却是圈圈叉叉占了一整张大信纸,看完信,程风苦笑不得,这叫什么事?
忽然心地萌生惭愧,是自己把她想的太坏了,
程风忽然感到一阵温暖,多久了,多久没有感受到人间的那所谓的“好人”了,
不是有首歌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的更加美好……
在内心里,程风还是感到有些内疚,毕竟人家辛苦攒了三千年的精元就这么让自己给吸走了,而且还都浪费掉了,再说,自己还狠狠的把对方给做了,对方非但没有怪罪,相反,还暗暗的鼓励自己加油!
以青慕容的实力,要杀程风,只要一个眼神,甚至是一个念头就够了……
“大哥哥,你请跟我来。”女孩恭敬的说,然后带着程风下楼来到村口,那里早已经站满了人,每个人都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戒指,项链,衣服,领带……
零散的村民看到程风出来,连忙朝他聚了过来,
“啊呀,公子呀,你终于醒过来了,你真是我们的青天大老爷呀,”一个中年老人大声呼喊,同时把几袋早已准备好的的袋子塞到程风手里,
未等程风反应过来,又四五个汉子围了上来:“公子呀,你就不要推辞了,这些都是我们的小小心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你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那。”、
“是呀,公子千万不要客气,为了给你准备这些礼物,我们等了整整一年,就看在这层面上,你也不要拒绝呀……”
“……”
不到十秒钟,已有二三十个人围了上去,大包小包一齐塞在程风身上,塞满手心塞手臂,塞完手臂塞腿上……
不出十分钟,程风脚下的礼物就堆得跟一小山一样高……
程风本人还没来得及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被几十个人拉来扯去,没由得便感到一阵眩晕。
其实村民们感谢的是程风把青慕容给赶跑了;让村民过了一年的宁静生活,
“呵呵呵……”吵杂的人群里忽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
人群听到这个声音纷纷惊讶的回头望去,然后恭敬的让来一条通道,不再言语,
那是一个白头发的枯瘦老人,而且还是半驼着背,由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搀扶着朝程风走来,
和蔼的面容让程风一窒,不由得对老人多了一份亲切,
“哈哈,小伙子,你就是一年前那的那个青年吧。”
老人微微笑着,
“恩,是的,老爷爷,请问有什么事吗?”程风热心的回答。
老人笑了小,僵硬的伸出右手,朝程风竖起一根大拇指,“你做的真棒,让村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我老了,走不动,没办法到市场里给你买礼物,还请你不要放在心上,如果你不嫌弃,我家里到是留有一些古董,反正我留着也没用,你是修真大师,或许用得着。”
修真者在芬洛大陆的地位是相当高的,他们在外面都被群众称为:修真大师!
程风一怔,连一个过了百岁的老人都这么热心,
“来,随我来。”老人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去,可一时步子没走稳,“哗啦”一声,差点摔在地上,好在周围的人及时上去扶住了,
“格里村长,您没事吧。”那个扶着老人的中年人恭敬的询问。
格里担任这个小村的村长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年了,在村里的威望极高,很多人都尊重于他,哪怕如今他已是个一百七十多岁的老人,村民们还是不厌其烦的轮流照顾他,
格里朝中年人挥挥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他再次回头看着程风,和蔼笑道:“来,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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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暗黑之森
第四十二章、三件古董
因为格里村长的出现,围在一起的人群都渐渐的散了,礼物都送完了,还纠缠着人家干吗?
沿着并不宽敞的马路,程风走过村里最繁华的地方,最后在一个破祠堂门口停了下来,
祠堂破旧得令人担忧,祠堂门口的两根祠柱已经倒塌了,屋顶上根本就不剩多少片瓦片,大多都被破坏了,大洞小洞通通挤在一起,如果下雨的话,这个破祠堂连雨都避不了,墙头上那织满了蜘蛛网,看着就像一几十年不住人的荒废祠堂,
门口上沾满了密密麻麻的蜘蛛网,
程风愣住了,
天那,难道一村之长就住这种地方?
格里却很自然的笑了“呵呵,你别看这地方破旧,凡是居住在这里的人都活过了一百五十岁呢,呵呵,这个祖传的祠堂,可是长寿的地方呢。”
搀扶格里的小女孩很有礼貌的解释说:“曾经很多村民都说要给爷爷重修祠堂,可爷爷不让,说是修过之后就没有灵性,所以房子才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程风不禁对这破房子刮目相看,不过左看右看,门框上到处都结满了蜘蛛网,这,怎么进去还是个实际的问题,
老人用木棍扬开门上的蜘蛛网,叹息说了一句:“诶,一小时前我刚刚把这里清除干净,才一会儿又结上网了,还真快的,看来以后每进出房子都要清一次蜘蛛网才行呀。”
程风愕然,这叫什么事?才一个小时门框就被编织得和一棉被一样,这,这,那这里该有多少的蜘蛛呀?
少说也有个千把来只吧,
想及此,程风不仅抖了抖身体。
老人看在眼里,只笑了笑,然后领先走了进去,
程风看了看旁边那密密麻麻蠢蠢欲动的大量蜘蛛,哪敢再多作停留,疾步跟了上去,
屋子里面的简陋程度再次让程风愕然,
和一前海里士的家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别的不说,这里用的还是油灯!
跟着老人在阴暗的祠堂里饶了好一段距离,老人才停下来,
这里是一间昏暗的地下密室,只有玉白的大理石才微微反射出一点幽光,小女孩流利的点着了十根蜡烛,
程风这才看清楚密室里的情况:
密室靠东面的墙前方摆放着一供桌,上面沾满厚厚的一层灰土,供桌上放着香炉,香炉的旁边放着三样东西:
一本发黄的书,一柄生锈的刀,还有一块黑不溜秋的青白色石头,
老人笑着解释道:“我父亲当年是一个古董收藏家,在大陆上也颇有名气,父亲去世时将这三件东西传交于我,还嘱咐道:这三件古董是稀世之宝,一定要收藏好,切不可给别人抢了去,”说到这里,老人惭愧的笑笑:“我知道这三件古董是父亲一生的心血,所以一直保管得很好,从来没有跟外人说过,呵呵,不过我却没有收藏的爱好,再说公子解救了全村上千口人的性命,这三样东西,虽然我看不出什么珍贵的地方,但还是希望公子收下,如此,我这个做村长的也心安一些。”
程风拿起最左边的因年代久远而发黄的书,上面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待拂去尘土后方才看请封面上还写着四个墨字,龙飞凤舞,写的相当传神,不过程风却是认不出是什么字?
有一点他是可以判断的,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字体,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历史的发展,文字也发生了很大的变革,一些很古老的文字,若不是精于考古这一行,确实很难辨认出来,
程风立即想到了希尔,很意外,希尔也不认识,他的话是:这种字体不流传于当时的时代,应该是之后的年代里产生的。
程风指着封面的字体,疑惑的看向老人,
老人尴尬笑道:“我也不知道上面写的什么字,依父亲的意思,这本书应该是很古老的书,大概写于几千年以前,”说到这,老人尴尬道:“我也不精于考古,恐怕公子要到城市里找专家才辨认得出来,”
程风翻开首页浏览了一遍书里的内容,不禁眉头一皱,里面写满了和封面字体一样的字,看着就头疼,
随即他拿起中间的锈刀,晃了晃,恩,手感不错!
刀身四尺来长,除了尖端微微弯起一个微笑的弧度外,刀刃的其余部分都是笔直的,刀身确实很漂亮,精致,不过刀身上锈迹斑斑,让人看的很不舒服,
老人似乎看出了程风的心思,从小女手里接过几张卫生纸,轻轻的刀身上一抹,
那些看上去真真切切的锈迹,瞬间全无,而且银白色的刀刃上还绽放出许许精光,
“哈哈,好刀。”程风忍不住笑了出了,拿起刀二话不说便腾空而起,在半空施展了一套不能称之为刀法的刀法之后才落下地来,
完全契合!
似乎这把刀天生就属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见程风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老人也点了点头,然后拿起那块黑不溜秋的石头,“这块石头也是父亲花了极大的心血才收藏到手的,听父亲说,这块玉不是一般的玉,”
听到“不是一般的玉”这六个字,程风赶紧收好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