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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抬起头。一瞬间,埃蒂除了树林什么都没看见。他试图放松眼睛……突然,光束就在那里,就像当初他从树桩的突起看出一把弹弓一样。一霎那他明白了罗兰不让他们看其它东西的原因。沿着这条直线撒满了光束,只是非常微弱。松树与云杉的针叶都指向光束的方向,灌木的树枝也微微向同一个方向倾斜。并非所有被巨熊推倒的大树都沿着他们过来的小径——小径东南走向,如果埃蒂没弄错的话——的方向倒下,但是大多数都这样,就好像在它们摇摇欲坠的时候被金属盒散发出的某种力量向那个方向推倒。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地上的影子。太阳在东面,影子无疑指向西面。但当埃蒂朝东南方看去时发现也有交织的影子沿着钢针指的方向隐约织成交叉图案。
“我好像看见什么了,”苏珊娜不是很确定,“但是——”
“看那些影子!影子,苏希!”
苏珊娜瞪大了眼睛。“我的上帝啊!它在那儿,就在那儿!就好像天生在那里!”
既然埃蒂已经看见,他就不可能再忽视它;这条黯淡的直线就是光束的路径,一路穿过空地四周乱糟糟的树林。他突然感觉到漂浮在他周围(或者穿透他身体的,就像X光似的)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一股移开这条直线的冲动,向左也好向右也好,油然生出,埃蒂不得不压制住这股冲动。“喂,罗兰,这光束不会让我生不出孩子吧?”
罗兰耸耸肩,脸上泛起微微一笑。
“它就像河床,”苏珊娜惊叹道。“河床如此宽阔,你几乎看不到边……但是它始终在那儿。只要我们不离开光束的路径,这种影子的交叉图案就不会改变,对吗?”
“对,”罗兰回答。“当然它们会随着太阳的移动而改变方向,但是我们一直都能够看见光束的路径。你必须记住,光束沿着这条路径照过来已经上千年——甚至上万年了。你们俩抬头看天空!”
他们抬起头,发现稀薄的卷云也沿着光束的路径互相交织……而且处在光束路径正上方的云比两旁的移动得更快。它们正被推向东南方,黑暗塔的方向。
“看见了吗?即使天上的云也必须遵从。”
一小群鸟向他们飞过来,但是在穿过光束路径的当口,它们开始向东南方向偏斜。尽管埃蒂亲眼看见这些,他的眼睛却无法相信。当这群鸟最终摆脱光束的影响后,它们又沿着原来的方向飞去。
“呃,”埃蒂说,“我猜我们该上路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话都是这样说的吧。”
“等等,”苏珊娜盯着罗兰说。“不止一千里的路程,不是吗?我们到底要走多远,罗兰?五千里?一万里?”
“不好说。反正非常远。”
“那我们到底该怎么到那儿?我坐在这见鬼的轮椅上,你们俩在后面推?我们这样子朝黑暗塔每天走三里就已经不错了,你知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路线了,”罗兰耐心地回答,“目前这也就足够了。苏珊娜·迪恩,我们会越走越快的。”
“是吗?”她的眼光变得凶狠,他们都看见黛塔·沃克的影子在她眼睛里闪烁。“你准备好跑车了吗?即使你有跑车,我们也得有条该死的路能开才行!”
“这个世界和我们赶路的方式都会改变的。”
苏珊娜在罗兰面前摆摆手,做了个悉听尊便的手势。
“你说话的样子就像个老妈妈,总是说上帝会决定一切。”
“难道不是吗?”罗兰严肃地说。
她惊讶地看了他一会儿,什么也没说,接着仰天大笑起来。“噢,我猜这全取决于你怎么看。我能说的就是,罗兰,如果上帝真的决定一切,我可不希望看到他作出让我们饿肚皮的决定。”
“快,我们快走吧,”埃蒂插口道。“我想赶快离开这儿,我可不喜欢这鬼地方。”他没说错,但并不全是这样。事实上他非常急切地想踏上这条隐蔽的征途。每走一步就是离玫瑰花田和统治一切的高塔又近一步。他意识到——不是没有惊讶——他希望看看那座塔楼……死也要看到。
恭喜你,罗兰。他暗忖。你成功了。我已经成为了信徒,有人该唱哈利路亚①『注:哈利路亚为基督教徒赞美上帝的用语。』了。
“我们出发之前还有一件事儿。”罗兰弯下腰,松开左腿上的生牛皮绳,缓缓地解开了他的枪带。
“这又是什么花样?”埃蒂问道。
罗兰拉下枪带,递给了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他平静地说。
“放回去,哥们!”埃蒂感到剧烈的矛盾搅翻了五脏六腑;他紧握拳头,但是仍然感觉到手指在颤抖。“你觉得你在做什么?”
“我的理智每时每刻都在被抽离。在我体内的伤口愈合之前——如果它能愈合的话——我并不适合佩戴这个。你明白的。”
“你接着,埃蒂。”苏珊娜平静地说。
“如果昨晚那只蝙蝠袭击我的时候你不是带着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就见不到今天的太阳了。”
枪侠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坚持把枪递给埃蒂。他站着的姿势表明,如果需要的话,他会这样站一整天。
“好吧!”埃蒂叫道。“见鬼,好吧!”
他从罗兰手上一把抓过枪带,粗暴地系在了自己的腰上。他应该感到欣慰,他想——在夜里难道不是他看见这把枪离罗兰那么近、然后开始担心如果罗兰真的疯了会发生什么吗?但是他并没有感到丝毫安慰,反而只有恐惧、内疚和一种陌生的伤痛,痛得让他想哭。
没有了枪,他看起来很奇怪。
一切全不对了。
“可以了吗?现在笨蛋徒弟有了枪,师傅却被解除武装,我们能走了吗?如果树丛里冲出什么巨兽的话,罗兰,别忘了掷刀子。”
“噢,那个,”他喃喃说道。“我差点儿忘了。”他从随身小包里掏出刀子,刀柄朝外地递给埃蒂。
“这太荒谬了!”埃蒂大叫。
“生活就是荒谬的!”
“说得好,你就把这句话写在明信片上,然后寄给《读者文摘》吧。”埃蒂把刀塞进腰带,挑衅地盯着罗兰。“现在我们总可以出发了吧?”
“还有一件事儿,”罗兰回答。
“我的老天爷啊!”
罗兰嘴角勾起一抹笑。“开个玩笑而已。”他说。
埃蒂大张着嘴合不拢,身旁苏珊娜又开始笑,笑声银铃般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31
他们花了几乎整个早上才穿过被巨熊毁坏的林地,但沿着光束的路径,走起来要容易一些。当他们终于穿过交错倒地的树木、杂乱无章的灌木丛之后,在他们面前又出现了一片深林,这时他们赶路的速度也有所加快。从那堵石墙里冒出的溪水欢快地从他们右面流过,另外几条小溪也汇聚进来,这条溪流现在听上去深了一些。这里的动物多了——他们听见这些动物在树林里觅食——而且他们还两次看见了鹿群。其中有一头雄鹿,看上去起码三百磅重,头顶上长着一对优雅的鹿角,鹿头高昂,像是有什么问题要问。接着,他们开始上坡,溪流也转了向,不再沿着他们的路线流淌。天色渐沉,暮霭即将降临,就在此时,埃蒂好像看见了什么。
“我们能停一下吗?休息一分钟?”
“怎么了?”苏珊娜问道。
“好吧,”罗兰回答。“我们停一下。”
突然,埃蒂又感到了亨利的存在,肩膀沉甸甸的。噢,看这个娘娘腔。娘娘腔是不是又从树里看出了什么东西?娘娘腔是不是又要刻东西啦?是不是啊?噢,真是可爱呀!
“我们不是一定要停下。我的意思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
“——看见了什么,”罗兰接下去说。“不管是什么,闭上嘴,仔细看。”
“真的没什么。”埃蒂感到热血一下子涌上脸,他试图不去看那棵吸引他注意力的白蜡树。
“不对。这肯定是什么你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没什么。如果你需要,埃蒂,我们就需要。而我们不需要的是你甩不掉过去记忆的包袱。”
埃蒂感到脸烧了起来,他低着头,死死盯着自己的脚,感觉罗兰那双淡蓝色的战士的眼睛直勾勾看进他困惑的心。
“埃蒂?”苏珊娜好奇地问。“怎么了,亲爱的?”
她的声音给了他勇气。他径直走向那棵笔直的白蜡树,从皮带里拔出罗兰的刀子。
“也许真的没什么,”他轻声嘀咕,接着又费力地说道:“也许很重要。如果我没弄砸,那倒真是个重要的东西。”
“白蜡树非常高贵,而且充满力量。”罗兰在他身后评价,但是埃蒂几乎没听见。亨利嘲弄尖酸的声音消失了;他的羞耻感也随之无影无踪。他现在满脑子只想着那根吸引他注意的树枝,树枝靠近树干的部位变粗,略略鼓起,而埃蒂想要的正是这种粗怪的形状。
他觉得钥匙的形状藏在这根树枝里——那把在颚骨燃烧的火焰中昙花一现的接着又变成了玫瑰花的钥匙。三个倒写的V字,中间那个比两边的更深更宽,而且在末端还有一个小S形。这是秘密。
梦中的低语又在他耳边响起:叮叮当,当当叮,你有钥匙别担心。
也许,他暗忖。但是这回我一点木料也不能浪费。浪费一成都不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树枝砍下来,削尖了细的那头儿。树枝变成一段约九英寸长的粗木。他掂了掂,木头挺重的,隐隐散发出一股生命力,似乎迫切地想显出钥匙的神秘形状……当然是在灵巧的手中。
他是那个能工巧匠吗?这重要吗?
埃蒂·迪恩对两个问题都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枪侠伸出健全的左手,握紧了埃蒂的右手。“我想你知道一个秘密。”
“也许我是知道。”
“能说出来吗?”
他摇摇头。“最好不要,我想。现在还不行。”
罗兰沉思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好吧。最后一个问题,回答完我们就不再讨论这个话题了。你是不是发现了我的……我的问题出在哪儿?”
埃蒂心想:他这样提到那种快把他折磨死的绝望对他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我不知道。现在我还不能肯定。但是我希望是这样,兄弟,我真的希望。”
罗兰又点点头,放开了埃蒂的手。“我谢谢你。离天黑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干吗不好好利用呢?”
“我没问题。”
他们继续上路了。罗兰推着苏珊娜,埃蒂走在前面,手里拿着那块藏有钥匙形状的断木,木头里仿佛有一股力量在流动,神秘而温暖。
32
那天晚上,吃完晚饭后,埃蒂拿出罗兰的刀,开始雕刻。刀子惊人地锋利,似乎从来不会变钝。借着火光,埃蒂一刀刀刻得很慢,也很细心。木块在他手中翻来转去,他一刀刻下去,纹理细密的木条就卷起来。
苏珊娜双手交叠在脑后,躺在地上,看着星星在夜空中慢慢移动。
罗兰站在营地另一边,营火映在他身上。他又一次听见疯狂的声音在他痛苦困惑的脑中响起。
曾经有一个男孩儿。
曾经没有男孩儿。
有。
没有。
有——
他闭上眼睛,一只手掬成杯形放在痛得快裂开的头上。他真想知道备受折磨的神经到底什么时候会绷断。
噢,杰克,他想。你在哪儿?你到底在哪儿?
在他们三个的头顶,古恒星与古母星缓缓升上夜空,各踞一方,隔着他们失败的婚姻铸成的天河遥遥相望。
第二章 钥匙与玫瑰
1
三个星期以来,约翰“杰克”①『注:杰克(Jake)是约翰(John)的昵称。』·钱伯斯一直奋力与脑海中的疯狂搏斗。他感觉自己就像快沉的远洋轮船上的最后一名乘客在拼命用舱底水泵抽水,希望能捱到风平浪静、天空初霁、救援赶到的那一刻……无论哪里来的救援。一九七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放暑假前四天,他终于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没有任何救援赶来。是该放弃的时候了;是任风暴卷走自己的时候了。
但是最终的导火索是英语写作课的期末作文。
约翰·钱伯斯在派珀学校的第一学年很快就要结束。在他三、四个朋友眼中,他是杰克。(如果他父亲知道这件事儿,肯定会暴跳如雷)尽管他已经十一岁,上六年级了,但是他的个头比同龄的孩子小,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觉得他还很小。实际上,一年前的时候他还常常被误认为女孩儿,这让他后来闹着让母亲同意把他的头发剪得更短。当然,他父亲对他剪短发倒没什么意见。他只是露出他僵硬的、不锈钢似的笑容,说:这孩子只是想看起来像水兵,劳丽。这也不错啊。
对他父亲来说,他从来不是杰克,几乎也不是约翰。对他父亲来说,他通常只是“这孩子”。
去年夏天的时候,(正逢两百年国庆——到处挂满白秃鹫的彩旗,纽约港里停满了横帆船)他的父亲就对他解释道:派珀学校,简单说,就是全国你这个年龄的男孩儿能上的最好的学校。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