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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救过不少人,从不希冀得到回报。
他帮过不少人,只因为他觉得义所当为。
他行过部少善事,「日行一善」无法准确的形容出他的古道热肠;他打过不少大仗,曾有过一夜间连拔掉:「血污派」、「血海派」和「血雨派」三大歹恶、歹毒、为非作歹帮派的记录——这记录一百四十七年来武林中无人能破。
按照道理,他是个道道地地、不折不扣、名符其实、真真正正的大侠,一早就该享有大名威望。
可惜,他长得丑。
矮一点没有关系,还胖;胖一点没有所谓,又光头;光头还勉强忍受下来吧,他还有一张猪样般的大脸。
——这样的「长相」,怎能当大侠?怎配当「大侠」!怎堪当「大侠」!?
实在太丑了,丑得简直聚天下丑之大全,汇集其中,然後发扬光大,夸张百倍,令人无法忍受,不敢正视。
听说这位「大侠」的「出身」也很「诡秘」,他廿一岁出道江湖,一出手就先声夺人,打垮了「血影帮」。
过去廿年他干什麽?没有人知道。大概是「十年寒窗无人问」式的苦练武功吧?所以才练就这样的绝艺。
谁的武功不是练出来的?
谁的名气不是打出来的?
谁的胆量不是拼出来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打、拼,他终於名动天下——可是,谁也都不当他是「大侠」。
——实在叫部出口。
——「大侠」那有这麽丑的!
——一旦称之为「大侠」,只怕「大侠」的名堂都给他拖垮、沾污了。
江湖上汉子、娘们都传说纷纷:
(听说,他长得太丑了,他老爸还不认他作儿子呢!)
(据知,他实在太丑了,皇帝本要召他为御前侍卫头领,都「收回旨意」呢!)
(悉闻,他丑得太不堪了,「武学功术院」本要招纳他成为「侠少」,可他就是太丑了,所以终於也得打消了念头!)
他虽然丑,可是人心实在很好。
他扶弱济贫,锄强除暴。
有一次,他和小侠金喜子、少侠郑看、大侠叶初绽,一起去对付万恶不赦的「'奇書網整理提供'万劫门」,结果在血战之後,凯旋而归,民众载道相迎,欢呼簇拥——但却没有人「拥」他,也没有人「敢」向他欢呼,原因只有一个:
——因为他太丑。
另一次,他和老侠叶初放赈济华北大水灾,押济灾银两粮食而至,人们感激流涕,都说恩同再造,但这些话,都只对叶初放说——叶初放年纪虽大,但威仪仍在,大家却以为他是叶初放的手下、家丁、跟班。
没办法。他实在丑得不成大器。没办法。
江湖惊心多,武林岁月险。
终於,黑道上出现了一个大魔星,叫列长恨,他在三个月之内,分别率众狙杀了武林中的十六名大侠,包括少侠郑看。
另外,武林中一个不得了的年轻高手,名叫夏商周,他单剑挑战江湖上七位大侠高手,全都不是败在他的剑下,就是死在他的剑下;至於大侠叶初绽和老侠叶初放,都在他剑下成了「伤残人士」。
列长恨没有找上他,因为他长得太丑了,丑得令他不屑与之为敌。
夏商周也没理会他,因为他实在太丑了,丑得他不当他是已成名了的「大侠」。
列长恨和夏商周倒是惺惺相惜,两人结成了「血腥盟」,横行江湖,无恶不作,弄得天怒人怨,却谁也奈不了他们何!
那时,他正在追求江湖上一位相当著名的美女。
可是,他失败了。
那美丽的江湖女子知道他人好、武功高、而且对她是真心诚意的,不过,她仍是嫌他太丑了。
丑得实在没办法跟他过世。
他怀著一颗伤了的心,重返武林,始知江湖风卷浪翻,发生了这般大事,他以前的几位战友、数名知交,都是武林中顶尖儿的大侠,但也全都非死即伤,只得任由夏商周和列长恨横行。
於是他一人一剑,进行反击。
他终於以过人的绝艺,击败列长恨,又以惊人的内力,重创夏商周。
列、夏两人惨然退出江湖。
这时,武林中所剩的「大侠」已不多了,大家都感其恩德,要拥戴他成为当代第一「大侠」。
他大笑推却。
弃剑。
翩然远去。
——据说,他在掷剑远离之前,双手在脸上一阵涂抹,竟出现了一张极其俊秀的脸孔来!
——听说,有人在云贵见到他,他竟长了一头茂密的黑发,人也瘦了,看去潇洒无比、英俊非凡。
——传说,他故意易容丑化自己,剃光了头,以试炼世间真情;实则,他除了个子不高之外,才是个实实在在真真正正不折不扣不卑不亢的大侠。
喜欢颜色的门徒
“回立生风”玉月白是个没有缺点的人。
他武功高。像他这样的年纪,居然能精通五台山多指头陀传下来的至高心法:“无法大法”者,他绝对是历来第一人。他的“流芳剑法”,简直无对无敌,还自创“鹰翻燕舞”的绝顶轻功,把全身穴位,全收入经脉之内,变成“无暇可袭”。
他文才好,武林中人,绝少有像他那样熟读兵法。精通阵战。他对朝章礼节,无有不知,乡野风俗,无所不闻。他能诗能文,书画双绝,琴棋舞射,无一不精。
他人品要比文才更好。对父母孝,对君尽忠,对友好义,对属下仁,对人厚道。他声望隆,大家都敬爱他,要公推他为“诡丽八尺门”的总门主,统管三山五岳。黑白两道。而他自己,对这个位子也从开始有点兴趣,终于成了势在必得。
他为人不骄不躁,做事不温不火。一生如有得失,只是在年少时所慕恋的女子,不是已嫁了人,就是天妒红颜,或是偏对他并不青睐。这样也好,就是因为他独身,更可以专心集中办好他的鸿图大业。
但是觊觎“总盟主”位子的人也不少,其中最具声望,原本也是呼声最高的是“金刀铁甲”莫跑泉。——自从有了王月白之后,他的支持者统统都跑去支持王月白。
他想找王月白的“弱点”,但若要决战他不是王月白的对手,若论文采他更不及王月白,如果要比财势家世——谁比得上王月白的“达明王后裔”的盖世家财?!
他千方百计,结识了王月白的同门“赤手凶拳”伦大俊,迂回曲折的要探知王月白的“缺点”。最后,得到的结果是:没有。伦大俊自小跟王月白玩到大,认为这个人做事一向战战兢兢,进退得体,如履薄冰,沉潜收敛,绝不贪财私敛,根本就“天衣无缝”,也许,他的唯一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莫跑泉不服气。他一而再、再而三携厚礼上五台山,找到王月白的师父笑谈大师。笑谈大师本来当然不会说出他徒弟的“破绽”,但莫跑泉来得多、来得勤、送的礼也多也勤,比照之下,笑谈大师愈渐觉得:自己身为师父,还不如徒弟出名,王月白为免道上朋友觉得他独尊五台,反而避嫌,近日较少上来探望他;王月白眼看就要当上“八尺门”总门主了,却一点好处也不回馈师门……
于是,有次笑谈大师在院子里散步,莫跑泉小心翼翼,陪侍在身边,笑谈大师就指着满院争艳斗丽的花儿说:“我那徒儿,就是喜欢这些颜色。”
莫跑泉立刻明白了,当下拜谢而去。
不久,王月白巧遇当日他所慕恋、多年来想念的女子朱佛奴,两人生起情火,难以自抑,一夕贪欢之后,为人撞破,原来朱佛奴是另一武林名宿“一把火”余灯放的妻室。于是此事张扬了开来,传得沸沸荡荡,王月白自此身败名裂,一蹶不振,自然“诡丽八尺门”的门主也当不成了。
他的师弟伦大俊略知前因后果,心里感叹:平常人纵有一百个缺点也不过是人之常情,但要想成为一流高手。非凡人物,那只要有一个弱点便足以致命。
稿于一九八八年一月风流快活又一年
校于九六年一至三月指挥狂赌而不上瘾之岁月
你死了没有?
没有。
他一定还没有死。
这人恐怕是死不了的!
温弃笔想到了这一点,而且肯定了这一点的时候,他全身都焚烧了起来,震颤了起来。他惊怕得肝胰都在哆嗦,肺胃也在呻吟。那是一种热,也是一种寒,水火交煎般地挤出他生命的斗志。
温弃笔很清楚地知道:如果没有这个敌人,他可能早已经飞黄腾达,早在青云之路志满踌躇了。
那一次,只要他肯接受倪大人的委托,把严远去一家全部杀光,倪大人一个高兴,他早就成了禁军总团练,搞不好还能扶摇直上,在朝廷里挂了份官职,那时候,就不必这般在险恶江湖上朝餐风云暮饮雨了。
这敌人害了他,不许他这样做。
更妨碍他大好前程的是:这敌人还替他制造了无数的敌人。
上一次,他和公孙烂眉决一死战。“铁肩铜担”公孙烂眉是个极可怕的对手。但终于还是一招之失,死在他的“一笔勾消”下。按照道理,除恶务尽,理应赶尽杀绝,公孙的后人,决不能留……
可是他的敌人又出现了。
他不许温弃笔这样做。
所以温弃笔非但下不了手,还扶养公孙念牙和公孙念霞一对兄妹成材成人,教他们绝世武功,好了,这还不够,还告诉了他们的身世仇家,现在,他们可要找他报仇了!
这一回,温弃笔可是死了这条心,再也不要理睬“他”了。
可“他”却仍是阴魂不散,要使他吃尽了亏,“他”老是防不胜防地冒了出来,使他做出了“后果不堪设想”的事。
像“火车尾”的那一遭:倪大人的儿子倪均止,公然调戏良家妇女,还一口气格杀了三个证人,受到警告后,视若无睹,罔顾法纪,杀人民家,强奸了那少女,还把帮那少女一齐拒抗的老母和小弟一并儿杀死。
衙里不敢抓他。
他抓了倪均止,交到衙门,不到一个时辰,这倪公子已悠悠然地回到了酒楼,又去调戏另一个妇女。
他那“敌人”又不知打哪儿“窜”出来了。
他火了。
他拦止倪均止的恶行。
结果,倪均止的手下和衙里助纣为虐的公差,一齐对他群起而攻杀。
这一回,他的“敌人”又比他强大了。
他一口气打垮了六名同僚,重创四个爪牙,一刀砍下了倪均止的人头,扬长出城,从此好好一个大捕头、成了流亡天下的沤缉犯。倪大人悬赏的黄金万两,使他随时身首异处,活人变成死尸。
这都是因为他的“敌人”。
因为他的敌人未死。
所以良知未泯。
是“他”把他害成这样子的。
这“敌人”是藏在他心里。
他挥不开、甩不掉。
因为他身上有这名“大敌”,所以,江湖上的人都叫他做“神笔大侠”,只要他一声号令,一纸传书,他们立刻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活里活里来、死里死里去。
温弃笔常常自问:
你死了没有?
没有。
他知道这答案。
这答案虽然常使他寒哆、栖惶。无处可栖,但也使他作为一个人,站立天地间,俯仰能无愧,不在来世上这一遭。
只要“他”在,他的精神就不死!
你呢?
你心中有没有这个潜在匿伏常阻碍你直上青云路的“大敌”?
这敌人还是不是仍然活着?死了没有?
稿于九二年五月中旬;悉闻大马电视筹拍《杀了你好吗》。
校于九二年七月六日,失款。
打不亮的打火机
我姓宋,名送,我是记者。
差一个字,我就是侠者了。
可惜我不是。
我自小就迷武侠小说,长大爱看武侠电影,所以我一直向往当一名:侠者”,当然是锄强扶弱、除暴安良而不是打家劫舍、杀人放大的那种。
“侠者”也分很多种,道上的兄弟们,吸毒的、偷窃的乃至拿着ak47横扫尖沙咀的,也一样自以为是“侠”的,在所多有,所以我先得要自行险点,分际森严。
虽然,在现代社会里的法规,对侠义或犯禁钉得死死的,它大部收拾不了真正的大好大恶人、但却把所有的大侠小侠都急念咒收紧了金箍圈,罩得五体投地也扎上口五花大绑的,动不了,不过,我小宋仍常借了大报“记者”身份之便,出手帮了不少人的忙,行了不少善。
对这,我倒一向沾沾自喜、洋洋自得的。
可是也可惜的是,我做的,不一定对;帮的人,也不一定好;帮人的方法、也常出了差错。
我师傅(他是我武功和采访工作以及学问识见上的启蒙老师)常教诲我:
“不看清楚弄明白就帮人,有时反而害了人。”
我本来不大相信
直至我认识了孙小姐。
孙霞跟我哭诉那件事的时候,我真是火冒八丈七码六尺五分四毫三厘二点一。
她的“案件”其实很简单:
她有个极要好的朋友,本姓余,单字鱼,她呢称对方为“鱼鱼”。
“鱼鱼”是她的好友,两人相交莫逆,从学校一直相交到社会大学来,好得连纸巾(现已不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