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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要睡觉了,加沙。”
“她就是贪婪和无耻的集合体,她也是军人,逃跑就应该处死。。。。。”
“。。。。。。。。。。。。。。。。。。。。。。我什么时候能睡觉?加沙。”
“这种令人厌恶的存在就应该撕成粉碎,她比亡灵更令人恶心。。。。。”
“卫兵,送加沙大人出去!。。。。。。。。为什么每次都逼我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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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向北地风土志致敬。欢迎感兴趣的兄弟们都加入进来,这不仅仅是好文章,更是想象力的延伸,而且也是我的动力和。。。。感动。
谢谢所有书友,你们给予了我力量。
一百零四章 “骄傲”
在加沙离开帐篷之后,伊修又看向了仍然在大嚼朵颐的疤女,王子瞬间有了一丝迷茫,什么样的人在旁边有人叫嚷着要吊死自己的时候,依然可以吃的这么尽兴。
看疤女丝毫没有吃饱停止的意思,伊修无奈的摇了摇头,伸手从腰带中取出了一个钱袋,然后看都不甩手就将其扔到了帐篷外面。
顷刻间只听嗖地一声,疤女化身一道红影,电闪般直冲出了帐篷向着落地的钱袋扑去。就好像看到猎物的猎犬那么利索。
疤女的离开顿时让伊修觉的轻松了不少,他边感慨着自己身边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人,边对亲卫吩咐道:“明天日出之前,我不想再见到那个丑陋的人。”
早就死死守在帐篷门口的诸亲卫,整齐行礼,齐声应是。
然后伊修的目光重新落回桌面上那张地图,心中暗道:希望传说是真的。
帝国军营地。
提坦斯是个高硕的男人,他身上的盔甲非常漂亮,并不像那些一味追求盔甲华丽的贵族,相反次皇子的盔甲上透着一丝朴素和严整。
提坦斯最近的日子过的非常不好,原因无他,就是因为父皇不准他追击维克多,在年轻的皇子看来,前面的维克多根本不是什么亡灵祭祀,也不是什么恐怖的敌人,就是一堆会移动的功勋,等着自己去赚取的功勋,他从来不认为那些亡灵会是自己的对手,这倒不是因为自己多么会打仗,事实上这才是他第一次上战场,提坦斯之所以不把维克多放在眼里的根本原因是,这次出征,他除了带来了各国中数量最多军队,还带了帝国闻名天下的战力,龙骑团。
帝国第三龙骑团,乘风的冰蓝之龙。
龙骑团顾名思义就是龙骑士组成的战团,他们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不成规模,但威力绝对强悍,自古以来传统意义上最强的兵种从来都是龙骑兵。
单兵作战能力上龙骑兵是绝对的王者,既可空战又可地战,坐下的龙远程可吐息,近战可以撕咬,基本上没有什么士兵可以单独对抗龙骑兵。
龙骑团一般的数量只有百余,最大的龙骑团成员数量也不超过两百,而且这百余名的龙骑兵,他们的坐骑也并不是真正的龙;帝国要是真的能拥有几百头真龙,那只怕现在连彼岸大陆和地底世界都已经是帝国的版图了。
龙骑兵的坐骑大多是亚龙,也就是飞龙,各种各样的飞龙。整个帝国拥有真正的龙做坐骑的骑士不超过二十人,他们基本上都是十三龙族的成员。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亚龙坐骑的龙骑兵实力就不值一提,要知道亚龙也是非常强劲的存在,亚龙在很多人眼中其实就是龙,因为能分清楚亚龙和龙的人并不多。这往往需要专门的学习。而亚龙不管是体型还是外表基本上和真正的龙没有太大区别,个别的亚龙甚至可以和真正的龙一较长短,当然这指的是极个别,极个别的现象。
真龙的威力还是毋庸置疑的,它们永远都是魔兽之王。
一个龙骑团往往都会有几个真龙骑士,乘风的冰蓝之龙顾名思义整个龙骑团中最出名的就是团长的坐骑,一头拥有着蓝色鳞片和冰冻吐息的真龙。
所以拥有这样一支龙骑团的提坦斯当然不会认为一些活死人会是自己的对手,尤其是提坦斯本身也是位优秀的龙骑士,他虽然还没有得到真龙的信任成为龙骑士,但他已经成功的驾驭了一只双头飞龙,翱翔于蓝天,在他这个年纪就成功驾驭飞龙,成为龙骑兵还是非常难得的,也可以称得上是天资卓著。
帝国皇帝宠爱的儿子,未来帝位的继承人,天赋迥异的龙骑兵,高硕的美男子,这基本就概括了提坦斯的状况,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样的一个人是什么都不缺的。
事实上本来就连提坦斯自己都认为自己不缺任何东西;直到,伊修在伊利斯堡完成了他那精彩的表演,斩杀杰瑞德,击溃亡灵大军,一时间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北地次王子的身上。
作为一个年轻人,作为皇帝的儿子,作为一个骄傲的男人,提坦斯当然的感到了不舒服,他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缺少的东西,那就是功勋。
所以提坦斯现在的心情就可以想象了,自己迫切的想立功,手中握着优势兵力和强劲的部队,势弱的敌人就近在咫尺之间,他却偏偏不能去进攻,因为他的父亲不允许。
提坦斯和皇帝的关系不同于伊修和北王,他自幼是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的,心高气傲那是在所难免,可公然违抗父亲的命令,他还真做不到这。
皇子能做的就只有。。。。郁闷。
他不明白为什么放着胜利不去争取,让所有的风光都被伊修一人独占,提坦斯母亲的家族和北地王族是世交,在小时候他就见过伊修,那就是个竹竿男,不,应该是竹竿男孩,从来没有北地人长的像他那么瘦,这样的人现在却成了英雄。。。。
“你就这么放弃!!!就这么放弃!!我的弟弟,放弃眼前的胜利!!”
提坦斯都不用抬头就知道说话的是自己的哥哥,全帝国闻名的只对酒和女人感兴趣的皇长子:“你什么时候开始对关心胜利的问题了,我记得父皇派了卫兵才强迫你这次随军前来。”
“是的,他让我来是因为他相信你会打胜仗,而我则可以跟着你混些功绩来洗刷我上次对亡灵的失利。可你却想兔子一样蹲在自己的帐篷里。”
海因克斯从来没有这样跟提坦斯说过话,他大提坦斯很多岁,并且从小他就对提坦斯很好,应该说是非常包容和疼爱自己的弟弟。他确实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可是他对提坦斯一直都很关心,虽然他自己从没有公开表示过什么,但认识海因克斯的帝国贵族都知道,提坦斯一直都是海因克斯的骄傲。
一百零五章 细节
这一点提坦斯自己也知道,所以他当然不能接受海因克斯的指责,他整个人从座椅上站起来,满脸的愤怒:“是父皇的命令,是父皇让我们等待援军。是父皇的命令!!!我不是兔子,你知道的,我比任何人都想去攻击亡灵,我需要维克多的头,你知道的。”
“那就去,我舅舅说如果部队急行军,一夜就能到达哈拉斯金矿,我们可以在那里袭击亡灵,我舅舅还说你可以带领龙骑团从空中袭击亡灵的指挥所,直接杀了维克多,那你就可以建立莫大的功绩,我舅舅说着的战术肯定有效。。。。”
“我绝对相信席博科将军的战术能力,但现在不是战术的问题,哥哥,是父皇,父皇不许我们攻击,明白吗,我们要服从他的命令等待援军的到来。”
“援军?!诸神啊,你有着几十万的部队还有龙骑团,你需要什么援军。。。。。父皇不明白现在的情况你的知道吗,他不不知道那个伊修让我们颜面扫地。他如果知道这种情况他一定会支持我们的,你了解父亲,他视荣誉如生命。
你看看现在,还有谁知道你?他们所有人都只关注那个什么伊修!!我的弟弟,你是帝位的继承者,你才应该是那个被荣誉和称赞包围的人,而不是一个好多年失去消息的黑发小子。。。。
提坦斯!你是帝国的未来,所有的荣誉都该归于你,我的弟弟。”
“我也想攻击,哥哥,我迫不及待的想去获取荣誉,可是父皇的命令。。。。。我们不能违反父皇的意愿。哥哥,我很抱歉,要放弃垂手可得的胜利,但是我无法违抗父皇。”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父皇?是父皇的命令阻挡了你是吗?”
“我必须服从他的命令,必须!!。。。。。。。。你别太苦恼,我在尽力的催促雷恩斯坦和莫干摩西了,他们说不定能及时赶到。”
“那是不可能的。。。。我可以没有荣誉,我可以是个任人笑骂的废物,但你不行,你是家族的未来,帝国的未来,你必须是闪耀的,如果父皇的命令阻挡了你争取荣誉,那我来,我来让这个命令无法阻止你。”
“这不是阻止不阻止的问题。。。。。我向父皇争取过了。他不会。。。。。你去哪?海因!你去哪?。”
“我去准备,提坦。。。。我会帮你解决的,我会让父皇的命令无法困扰你,哪怕付出生命。”说话的时候海因克斯已经走出了提坦斯的房间,只留下次王子一人疑惑的坐回了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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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修第一次见到菲斯特。铁拳并不是在自己的帐篷里,而是在杰哈德王子的帐篷中,王子为了菲斯特的到来举办了宴会,其实根本不能称得上是宴会不过是厨房多做了几个菜而已,连酒都没有,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种简单是杰哈德故意为之,要知道现在是在行军中,他能会客都是靠着自己那王位继承人的名声,南境不同于北境,南王有几十个儿子,女儿更多,所以南境的王子远没有北境的王子含金量高。
而相比之下莫干摩西却是南境三位大将军之一,也就是南境的一方诸侯,所以杰哈德也不敢太过夸张,好在作为客人的菲斯特并不介意餐桌宴的简单。
对于菲斯特是样子,伊修感到非常不适应,原因非常简单,他的服饰实在是太。。。。。华贵了,他穿着南境的靠近海岸一带的传统礼服,长度足足达到膝盖的一件长衫,腰上缠着一条金灿灿的腰带除此之外他居然还在长衫外套了一件丝绸的罩袍,然后就是胸口那粗的恐怖的金项链。
菲斯特的打扮起到的效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瞬间把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他身上的首饰和华贵的礼服上,也就说他在到处彰显着自己的财富。
伊修不讨厌有钱人,但他却不喜欢处处炫耀财富的人。
不过现在自己的喜好并不非常重要,他为了见到这个菲斯特可是下了大功夫,如果不是因为伊利斯堡的辉煌胜利,杰哈德真未必会答应伊修的请求,大老远把菲斯特请到这里来。
宴会上伊修想要问的问题是不好向菲斯特开口的,所以王子就把经历多用在观察上,他早年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句话:任何场合细心的观察都是非常重要,永远不要忽略细节,这往往决定着成败。
伊修在完成了礼节性的客套之后,就安静了下了,整场宴会他除了吃喝基本上没有什么话,在这期间他仔细的观察了所有的参与宴会的人,收获当真匪浅,首先他发现和菲斯特关系要好的南境王子绝不只有杰哈德一个,至少有三个王子都跟菲斯特的关系不一般,而且其中有几个更是可以上升的亲密的程度。
其次,那就是菲斯特绝不是仅仅是个有钱人而已,伊修观察到菲斯特的手上有着厚实的老茧,这是一双干力气活的工人才该有的手,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商人身上,这极有可能是修炼某种武器或者是怪异格斗技产生的副作用。还有就是这个菲斯特其实是个称得上英俊的男人,样貌好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那双眼睛,那是一双神采非凡的眼睛,明亮,有质感而且深邃。有着这样眼神的男人绝不会是个喜欢到处炫富的人,那么如果他在到处炫富,就只能说明,他想以此掩饰些什么。
最终观察的结果让伊修发现,今天他在宴会上是很难跟菲斯特先生进行交流的,因为他要应付的熟人实在太多了,伊修不喜欢这个结果,但他必须接受,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的。。。不够完美。
伊修基本上是在晚餐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就向杰哈德王子告退了,后者开始有点诧异,不过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开口道:“也好,今天菲斯特要应付的人太多了,你们根本没法好好聊,这样,明天我让他到你的营地去见你,到时候你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