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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称雄记-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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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棕发男子走了出来。他的头发向两边扎成了小辫子,一走一摆的,配上他一米九的身高,和那粗大的线条,显得十分的恶心。

走到雷沙面前五变处,他一摆手,身后有人抬来了一张大椅子。他坐在了上面。

“就是你扬言要招降我们?你可知道,就连蓝水团和棕帮都不敢对我们对手?我们猛虎山贼团也不是好惹的。”大个儿说到这,手向椅子把手一拍,两个小辫跟着颤了一下。

雷沙看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

那大个儿气骂着:“你笑什么笑?来人呀,把他们给我绑起来。”。

从他身后飞身冲上去两个壮汉,手里拿着绳子。

而刚到雷沙身边后,他们就以比冲上去快一倍的速度飞了回来。两个壮汉倒地,绳子到了雷沙手中。

“说吧,要怎么样你们才服。老子是雷天下的,原来的棕帮已经被我灭门了。如果愿意跟我混,以后就会走上正道,当然比现在的兵待遇好得多。如果不嘛”。

“大家上!”那个小辫子头目大喊一声,自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所有人都向前冲时,他开始慢慢向后退。

“啊,哎唷,妈呀!”一边串的叫声响起,出来摆阵势的四十多人,到雷沙身边就直接倒下。而唯一一个看清自己怎么被打的,还不是雷沙出的手,是一边的李子翔飞起一脚把他踢倒的。

‘咻’

雷沙像个鬼魂一样突然间出现在逃跑的山贼头目面前,脸上带着微笑,脚下一个足扫。

“啊!”山贼头目看着那张笑脸,像看到了魔鬼一样。他惊叫着想从地上爬起来,但却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被另一个黑发人踩住了。看起来瘦弱无比的黑发男子,踩在自己身上却像是一头熊一样重。

“好了,乖乖下令去我们雷天下报道。然后等着我调派。这个,是你们的了。”雷沙把金币袋向地上一扔,那袋口自动打开,从里面积洒出了金币来。

山贼头目拿起那个袋子,咬了几个金币,又吹了吹听听声音。最后他兴奋的大叫道:“好了,我们发了,跟这个怪物一起混,我们不用再拼命打架了。哈哈。”。

这时,雷沙已经走在了去东湖的路上。从两个帮派口中听到了蓝水团这个名字。雷沙决定,先把他们收下。

到了东湖后,雷沙看到了所谓的蓝水团。

不管什么兵种,里面都是青一色的蓝色布衣。无论从单兵的能力还是从整体的排阵上,都比那个什么猛虎团中,棕帮呀,要好上许多。不怪这些人都要怕他们三分呢。

而找到了这里的团长史蒂芬后,雷沙也开始佩服这个人。

一个靠武力决定一切的强盗世界里,竟然有一个连武士战衔都没有的人,而且是他们的团长。

“我不跟你扯,说吧,要怎么样才投降我们。你可以派人去查,棕帮呀,猛狗帮呀,都已经是我的人了。因为,跟我混,有前途。”雷沙又是头向后仰,用鼻孔看人说话。

看着他这一副无赖的样子,史蒂芬笑道:“那么,雷天下,咳,应该叫您团长大人还是别的什么?不如这样吧,我们大人之间比斗有伤和气。就用我们的孩子来比斗一翻。我们各派出五名自己团里最强壮的儿童,单打独斗,胜多者胜。如果你们赢了,我们自愿加入,你看怎么样?”。

雷沙想了想,然后眼一眯答道:“好,就这么定了。那我明天见就带人来。说好了啊,五场胜了就要归降,如果不降的话。我可要用手段了。”。

史蒂芬身后的高大护卫马上大气一哼,“操,你是个什么东西。你以为这是哪里?这是我们东湖的地方,蓝水团里还敢这么嚣张。信不信我”。

这时,史蒂芬把手一抬,阻止了那人继续说话。

“我们一言为定,我以我的名誉起誓。如果你们能赢了比赛。我们蓝水团无条件的加入到你们雷天下的大军中。”。

雷沙嘿嘿一笑,不再多说,带着李子翔转身回山里去了。

“约翰,你总是这么冲动。我们险些被杀。你没看到他们两人头发和眼睛都是黑的?他们的眼神锐利,虽然外表无赖样,但却十分的精明。据我所知,只有练斗气到了一定程度的人,才有这种质的改变。对付这种人,我们要以智取胜,懂了吗?”,等到雷沙他们走后,史蒂芬才对身后的大汉解释了原因。

而经过史蒂芬一说,约翰也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史蒂芬的分析从来没错过,这也是他们蓝水团能发展到今天一千多人的大规模的根本原因。

46 召唤师

46召唤师

事过两天,雷沙回来了。跟着他的,有李子翔,搏瑞兹和另外的两个大汉。雷沙难得骑了一次马,但速度却比自己用轻功跑时慢了很多。

“那个,谁!我们来了。快带你们的人来。”雷沙到了湖边就放声大喊。

东湖的蓝水团,永远都是勤奋刻苦的,他们的人除了做饭打扫的,白天都在这东湖边上演练战技,以保持时刻都处于巅峰状态。

看着雷沙他们的一行五人,有人立即通报了史蒂芬首领。

不一会儿,史蒂芬在众人的簇拥下也来到了雷沙面前。

“雷天下的帮主,我们几日不见。您的身体可还好?”史蒂芬客套的向雷沙打着招呼。

“废话,我就站在这,自己不会看呀?”雷沙却没有好气,因为他摆明了是要给史蒂芬一个下马威的。今天自己来,可是来比赛的。

看到对方吃了瘪,不再言语。雷沙满意的笑了一下,“来吧,你们的少年英雄在哪里?对了,我先介绍一下。本人,雷沙,今年呢,免强算是十八岁吧。这个十六岁,我的小兄弟;这个十五岁,我的小小兄弟。”,雷沙一一的介绍着自己这边平均身高接近一米九的几个人。

等到他说完之后,副团长约翰再也忍不住了。他向前一跨步,暴跳如雷。

“你他…妈…欺人太甚。这几个人的J巴毛比头发都长了。还他妈少年,大家上,把他们给我剁了。”说着,约翰已经拔出了腰间的长剑。

这时,史蒂芬大喝一声:“住手!约翰,你身为一个斗士,不觉得自己这样太有份吗?我们比赛就是,你今年不也是刚刚十七岁。第一场,就由你来。”,说着,史蒂芬向他挤了一下眼。

约翰刚开始没明白,自己明明已经二十七岁了,后来看到史蒂芬的眼色。他笑道:“好,我们就按约定来。省得别人说我们蓝水团欺负你们人少。谁来跟我打?”。

约翰伸手一撩,特意将水蓝色的披风拉到身后。露出的右臂上,一个发着绿光的火焰徽章显得十分的醒目。

而这边人群之中,同样站出一人。全身黑布衣,一块黑头巾。搏瑞兹还是搏瑞兹的习惯打扮。但他的披风和皮甲已经不见了。更奇怪的是,他的胸章,那个象征自己是有着斗士战衔的东西,也被他拿掉了。

跟雷沙相处久了,他们都把这种从小养成的荣誉观改变了。

“搏瑞兹·亚当斯,领教!”。

约翰上下打量了一翻,面前这个大个子,比自己还高一些。但找来找去,全身上下竟然都没有带一个战衔。他哼了一声:“我叫约翰,蓝水团的副团长。有什么本事,使出来吧。”。

搏瑞兹左手一拉腰带,右手一抽,一把宽刃剑从腰间抽了出来。他的架势一摆开,对方立即不再轻视他了。

“好小子,深藏不露。这么完美的起攻势,你是个少见的优秀战士。”约翰一边赞美着搏瑞兹,一边将自己手中的剑捥起了剑花。

两人划着圆圈移动着,突然间,他们的双脚一起加力蹬地。

“啊!”约翰大叫一声,抬手举剑已经砍向搏瑞兹的头。

搏瑞兹在向前迎去的同时,抬手一剑架住了砍向自己的剑。同时,他的右腿扬起,一个侧踢把约翰刚刚抬起一半的腿蹬了下去。

“好样的。再来!”约翰的虚招和后招都被挡下,他知道自己没看错,这次遇到了个好对手。

两人战于一处,来回对拆了十几招,都没分输赢。

雷沙在一边打了个哈欠。

“啊~~!哼,亚当斯,是不是要准备在这里吃个晚饭再回去呀?你以为你是骑士吗?跟他玩这么蠢的套路。”。

听到雷沙的训话,搏瑞兹虚晃一招,剑快速的划向了约翰。约翰一躲,却发现搏瑞兹已经借这个空当跳出了对战圈外。

再接下来,搏瑞兹身体挺直,单手一剑,简单明了劈向下。

“哈!”剑轮下来,他同时提起了体内的真气,灌入了右臂。

‘铛啷!’一声响,约翰的剑被震得脱手掉在了地上。做为一个百里挑一的优秀战士。约翰深知自己有多大力量。刚刚自己全力招架,却被震得虎口裂开,武器脱手。这已经说明,对方的力量上,远超于自己。而刚刚的一边对招中,明显是他没有使出全力。

捂着自己流血的右手,约翰低头道:“我输了。”。

雷沙很不客气的骂着:“叫你装,浪费了这么长时间。滚回来吧。这要是在战场上,你说不定已经死了。”,他明着骂着自己的手下,实际上也借机羞辱着对手。

约翰本来输了就有气,加上雷沙的指槡骂槐,他马上怒了。

“你说什么?我跟你拼了!”。

“约翰,回来吧。”身后的史蒂芬一说话,约翰怒气加身却马上停止了自己的行动。

雷沙的眉毛一挑,他更加看不透这个书生气的人了。如果只是有头脑,也不至于让这么多老粗都乖乖的听命于自己吧。更多时这种人是做军师的,而他却做上了当家人的位置,看来,他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唉,还有没有人呀?我们当中最弱的一个已经赢了。接下来,你们也该派个强者上场了吧?”雷沙又使出了激将之法。

史蒂芬终于也忍不住了,他亮出了用蓝布包裹的左手,开始解开上面一条条的蓝色布带。

“我来好了,我们蓝水团无能,只有团长我亲自出场了。我愿意以一人打剩下的四场。”。

从他开始解蓝布开始,雷沙就注意到了,包括刚刚那个大个子在内,蓝水团的人都开始向后退去。一直退出了上百米远才停下。

雷沙一摆手:“你们离远点,既然他们派了大将,老子也亲自出马。我们一场决胜负。”。

搏瑞兹等人开始向后退去,也一直退出了百米开外才停下脚步。

当雷沙迈着八字步走到了史蒂芬面前,他的鼻子一**,突然间闻到了一股子的鱼腥味儿。

“你今天吃鱼了?没刷牙是吧?真他…妈腥。”雷沙捂住了鼻子,张口骂着。

史蒂芬面部表情不变,解开了最后一层的蓝色绑手。

“以精灵的祝福强化我的肉身,以我的精血召唤你唯我命是从。来自深渊之潭的强大魔兽,我,史蒂芬·山德,命令你与我同战敌人。出来吧,蓝奇!”。

一连串的咒语过后,史蒂芬的左手开始发出水蓝色的光芒。同时,他的面色也开始红润起来。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像是吃了什么增强功力的大还丹一样。

蓝光闪过,从他的手掌中飞出一团蓝球,这蓝球迎风见长,当它落地时,已经变成了一个两米五左右的大块头。

摇头晃脑,全身蓝色晶亮鳞片,鱼头人身,满嘴的尖牙,两个死鱼眼睛血红血红的,跟全身的碧蓝相衬之下,如幽水中两颗红宝石闪着光芒。长着蹼手的两手两脚,指尖有着野兽般配锋利的尖爪。

“嗯,儿!”一声怪叫,这个名叫蓝奇的水妖已经解禁了。

雷沙连拍着胸口,皱眉道:“妈妈咪呀,召唤师?做为人类,你居然能召唤这么强大的魔兽。看这样是个成年的魔兽了吧?”。

“哼,算你有眼光,不过,你已经没有命活着离开了。向神惭愧吧。”史蒂芬伸手一指雷沙,那个水妖已经冲上前去。

跟比蒙一样,水妖也是有着强大战力的魔兽。不同于一般野兽,他们可以被封印在异空间里,而如果有人要以它们为武器,就要靠自己的精血来供养。人类的寿命实在有限,如果再分一部份给魔兽,可能还没闯出名堂,就已经挂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人类的历史中,很少有关于召唤师的介绍的原因。

雷沙对召唤师也不太了解,而且,魔兽一般都是生活在勿进森林这种恐怖的地方的。很少有人知道它们的本领。这也是比蒙骑士为什么那么牛B的原因。

‘呼’一记利爪从雷沙面前扫过,雷沙向后一退,轻而易举的躲了过去。

水妖的身子转了个圈,另一次的攻击又打到了。雷沙又躲开了。躲了几次之后,雷沙笑了。原来这魔兽力量是大些,但也太笨了点。打来打去就只会用利爪抓自己,明知道自己动作快打不中,还是不辞辛苦的不断打击着。

雷沙向侧跳开六米,再一次躲开了水妖的攻击后,对着史蒂芬笑道:“唉,它这么慢,名字是不是该改叫笨笨?如果我现在跳到你身边揍你一顿,它可能还没看到我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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