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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首领。”黑毛狼人沉声回答后,退出去了。罗萨尔战士之间的对话,就是这么简单而直接,三两句话,队伍便有了。
前后也就是四十分钟不到,穿着一身自制金属甲胄的罗凌出现在了他的追随者面前,半身甲,板甲,敦厚、粗犷、不对称,没有头盔,但有与胸甲连接的獠牙护颈,后高前低,有些立高领的味道,肩甲是狰狞的狼首图案,左臂是完整的金属甲小臂部分有着T型的小型盾造型,左爪手甲也象手套一般,异常厚实巨大,右臂的甲胄相对紧俏贴体,而且只到肘部,伸出一根半尺长的锋锥。
胸甲看起来并不显宽松,而是两股筋背心一般,被庞大的身躯撑的紧紧的,厚度超过一寸,终止于腰腹,从腰带正中,一个硕大的公羊骷髅造型,连同下体也全部囊括。腿甲的右腿,甲胄直到大腿根部,而左腿则只到膝上,这是因为左臂的防护力强,而右臂则经常挥动武器,露空门的情况较多。
甲胄的小腿甲和脚上的靴甲是最下功夫的,除了灵活性,最主要的是罗凌给自己的脚爪做了个指环套,使得整个脚爪包在薄厚不同的金属中,看上去就像暴龙的脚爪,显得非常威猛。
说起来,最威猛的还是罗凌手中的武器,全金属曲杆双刃镰,镰头就像两把大号的弯刀,又象一大一小的犬牙,双面风刃,因为刃身厚而有些战镐的韵味。镰刀的另一侧则是个向镰柄回钩的‘7’,有些象畸形的长刃斧。这柄镰刀异常巨大,柄就有小茶杯粗细,即使是曲柄,也有两米多高,显得短粗而厚重,而且罗凌将那个突破快进五阶的尼萨尔人战士的魂魄,制成了器魂,在这之前,而使之强行吞噬了其他战死强者的魂魄、从而诞生了疯狂暴虐的附加属性,可以在杀死对方的同时将其灵魂掠走并吞噬,另外就是挥动起来,声音如同濒死时凄厉的惨嚎,所以这把镰就叫‘嚎魂’。
令罗凌事后有些囧的是,这个世界没有这样的武器,而且这个世界所认定的死神形象也不拿镰刀、不穿深兜帽、烂底摆的的黑袍。
不管怎说,罗凌当时出场还是相当震撼的,不亚于擎天柱空降变形突然落在纽约时代广场造成的效果。当时就把一票如同农民起义军的追随者们震晕了,如果崇拜程度可以以数字来体现的话,就这身甲胄武器,便给罗凌带来了至少30个百分点的魅力加成。
咣!罗凌将一辆金属矿车踹翻,然后迈腿站了上去,扫视了一下下边的乌合之众,猛的举起居镰,用深渊语嚎叫:“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嗷呜……”
嗷呜……
比当年陈胜吴广起义时的宣言都要短,然后嚎一嗓子,这就壮行誓言了。至于这一出、在日后有没有人依实书写或夹杂进自己的感情、添枝加叶的描绘,那就要看罗凌这一闹最后会走到哪一步了。就是地狱世界,也绝不缺乏记录光辉事迹的,大人物还是会通过造势来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这个时候,祖先的历史就很有些用处了。
“将所有会发光的武器扔掉,将所有在走动时会发出巨大声响的甲胄扔掉。”这就是罗凌第一道真正意义上的命令。不解释,要的只是执行。于是队伍出发时,魔光刃的枪矛一柄都没有,甲胄上有镶嵌晶石的,也被抠掉了。
队伍真正的数字不是61人,61只是罗萨尔混血人,还有其他种族的,比如食人魔,这些狼人更为高大壮硕的家伙,天生肥壮,个个都像野猪,一身赘肉瓷实的比硬胶皮都强不知多少倍,看起来肉憨憨的,但实际上相当残暴。七头食人魔中,有一个还是单独关押的货色,岩青色的粗糙皮肤,臂上、胸上有魔法纹身,块头比其他同类还要大两圈,这货也憨,找不到合适武器,最后就扯了两根铁轨,拧成麻花,然后同铁匠铺里的精铁砧熔解在了一块,当大锤用。轮愣大的话,绝对算是队伍里的第一人了。
136个追随者里,也并不都是一心跟着罗凌干的,有些人只是临时搭个伙。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是尼萨尔人的疆界,他们对待暴动奴隶向来是狠辣的,不惜出动重兵,用雷霆之势,将之粉碎,以此来震慑其他的奴隶。所以四散奔逃并不是什么好注意,别说是空骑,就是地面的梦魇骑兵,追杀两条腿跑路的奴隶那还不跟玩儿似的?所以这些人选择了加入团体,然后嘛,很简单,有死你先上,有命我先逃。当然,这也是门技术,想要玩好不但要会演戏,还得真能杀两下。
而对罗凌来说,这些乌合之众,没有无所谓,有了也不错,各有各的运作方法。在他看来,这136个,能活着跟他杀回罗萨尔混血人国度的,有6个就不错了。这挺正常,滚雪球,一开始的时候不要球多大,而是要尽量瓷实,转战各处,出生入死,屡屡胜出,这就是变瓷实的力量所在了。
追随者还是不错的魔法实验对象,罗凌在自己理解后加以改变的基础上,将一些圣光术法改成了黑暗术法。比如圣踏光环,它可以影响以自身为核心、范围内其他人,就如同群体加速,但比那个要持久,而且也相对节能。罗凌便鼓捣出个暗踏光环。其实类似圣踏光环效果的黑暗法术并非没有,但罗凌之前空有魔裔、魔剑士的名头,对黑暗术法的研究并不出色,所以他开始以类似于术者那种对术法天生的悟性、以及法师、炼金师般勇于尝试的精神,开始编改术法,这些术法显然是不具备传播性的,只适合他用,而他的情况,又实在是独特了些。
暗踏光环的效果比圣踏光环更出色,每人脚下都有黑色的太阳花般的黑色光簇旋转,行进速度提升50%都不止,走起来跟平时跑都差不多了,极其出路。不过,黑暗能量不像圣光那么宽和,它比较霸道,使用是要付出代价的,每一个使用者,都将被黑暗能量侵蚀,哪怕是被动,也是一样,纯粹的黑暗能量是跟生命对立的,所以这是一种慢性毒药,不过也不是绝对,黑暗力量也会寻找它的代言人和奴仆,将它的荣光带到诸位面,所以除了象死神这种比较醒目且高阶的,黑暗的喽啰也是很多的,不过大都不纯正,而成为邪恶者。
这个世界的人不会拒绝任何对他们有好处的事。象什么被黑暗能量侵蚀这种事,是没人在乎的,就像非洲地区的性工作者们对有艾滋病忧虑的顾客们说的那样:谁会去在乎一个十年后才发作的病?
此次行进的目的是距离奥瓦肯矿场六十公里的一个尼萨尔人城镇。当罗凌带领着众人绕过一个已经接到通知而警戒的村镇,继续向尼萨尔人国度的腹地挺进时,有不少追随者都以为罗凌是真的疯了,其中有一个选择了当逃兵,不过几秒钟之后,他的死亡证明了这个选择是错误的,上船容易下船难,行到这里,要么跟着干,兴许能活下来,要么就提前死,罗凌管杀不管埋。
选择小路行进,罗凌严禁任何人说话,这个世界幅员辽阔,最不缺的就是森林和生满长草的野地,环境对前行有力,队伍中又有罗凌这样大师级的潜行专家带队,想要瞒过一些巡骑和空骑,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跟在罗凌身边的人,也是对罗凌的强大越来越佩服,他所选择的道路,安全而又好走;他所做出的安排,全部可以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他的提前预警,从没有一次落空;而他本人,穿着重甲,拿着巨大的武器,却如同一只幽灵般,移动起来没有一点点生息,走过的地方也没有痕迹,以至于不少追随者都怀疑,这位罗萨尔人的百夫长,是不是还同时兼着刺杀者部队的主官一职。
在追随者们品味他们的长官的同时,罗凌也在观察他的这些杂兵。总的来说尼萨尔混血人的眼光还是犀利的,队伍中最出色的,就是享受单独关押待遇的那五个。说起来这个比较有意思,当时一共六个单独的牢笼,现在六人全在一起,罗凌只能说强者不光是蛮力,头脑也是必须的,尤其是关键时刻不会掉链子,四散奔逃的那些个囚徒是没什么活路的。
奴隶魔法烙印可不是地球过去时代的那种烙铁痕迹,它除了象代码一样利于查询,还有着追踪定位的能力。天上跑不过空骑,地上跑不过骑兵、狼犬,人单势孤又没有合适的补给、休整、躲避的地点,想要逃脱非常困难。
跟随罗凌就不同了,他有除暗踏法术之外另外的光环类法术加身,可以屏蔽奴隶烙印魔法的魔法波动,这种魔法解除起来很麻烦,罗凌是不会在乌合之众身上浪费太多的精力时间和能量的,有资格获得他更好待遇的,就要表现出相应的作用。
六十公里是指大陆,罗凌一行则足足绕了百公里,才到达了目的地,太阳已经下山,大月还没有亮起,正是一天中最昏暗的时间。
“是城堡……”队伍中不少人看了要攻打的目标后,近乎绝望的呢喃。
这是一座要塞式的尼萨尔人城镇,依山而建,有那么点《魔戒》中白色山城的意思,哥特风格、城墙高耸、箭楼林立、易守难攻,一道又一道的坚固城墙和闸门,将城镇牢牢固锁在山体上,就算被攻入,守军也能够一再退守,为援军的到来争取时间。
在这黑曜石般颜色的城镇前。是广阔的平野,地面全是寸草,想通过这片平野而不被发现都很困难,更别说突入那有护城河且城壁光滑的城墙了。
不得不说,魔法使得这个世界的各种族远非表现出来的那样落后,象眼前这尼萨尔混血人的城镇,看似是地球中世纪欧洲城堡时代,真要那么去对待,则会死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其实稍微细想一下,就不难发现问题所在。这里只不过是尼萨尔人的一个普通城镇,就有这样的城塞效果,若换在地球古代,这样浩大的工程,得至少三十万人花费十几、甚至几十年才能建立起来。魔法对生产力的推动,由此可见。
“我去开城门,然后会在城门对正的城墙侧壁吊一根火把,你们就大摇大摆的步行开进,记住,举几根火把,由体形象尼萨尔人、且穿甲胄的人举着。”
罗凌的说辞让好些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是个玩笑吧?”他们都有类似的想法。“前半句也就罢了,老大你能力是高,兴许就办到了。可后半句,大摇大摆的走,还举着火把,这样就行?这里可是有食人魔的,有狼人的,那大块头,根本瞒不住。”
罗凌看出了人们的疑惑,不过他懒得去解释,有胆就来,没胆就滚,他本身也没有期望太多。交代完,从矮丘后走出,没有加速度,就那么施施然的步行向前,直奔城镇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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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中场时间的变化(十五)
恶魔们主宰的这个世界,并不是地球人类在影视中展现出来的、那么环境恶劣、时时刻刻都要面对酷刑和死亡,最起码这里不是。这个世界更像是由一个异常残暴的暴君统治的地球古代王国,虽然到处都体现着罪恶与堕落,但从总体上讲,社会还是在运转的,所以除了将全体智慧生命的人品下调2…3个档次,其他完全可以看做是曾经出现影视中的魔幻世界。
夜晚降临,魔物横行,城镇、壁垒就成了让人相当有安全感的栖息地。普通尼萨尔混血人的实力与地球人类幸存者一阶低级职业者相若,体质优秀的能达到一阶中级,但相比于野外的魔物,这实力并不够看,再加上连年战争不断,因此在居住地的城防建设上,向来不遗余力。
除了墙高城厚,尼萨尔混血人的另一大特色是对与除阳光之外所有光的偏爱。在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谁为能源短缺而发愁。尼萨尔混血人城镇中有着大量的照明设备,魔晶灯,各种颜色,不光是照亮了房间,也照亮了道路。远远看去,灯光如同夜空中密密的繁星,一片璀璨。
“如此多的灯,就不敢发明个魔法探照灯什么的?真是没脑子。”罗凌看着在眼中变得越来越巨大的城镇城墙,心中没有一点压力。
这个时间,城镇的城门已经关闭,吊桥已经拉起,平野上空无一人。罗凌不担心被发现,他从维娜那里的基地建造手册上扒下了偏光法术,使用之后,看起来就像是一团透明的水,在昏黄的天色中骗过守卫的眼睛,实在是太容易了。
五米宽的护城河,对罗凌来说只是轻轻一纵,点尘不惊,十多米高的城墙,也不过是一跃而上,但那样太突兀了,罗凌选择在七米的位置用手掌贴住黑色的城墙岩石,然后象只壁虎般揉身而上。
能如此轻松,除了身法姿势,还要靠黏吸术,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小法术,但很实用,免除了携带攀爬道具的需求,而且罗凌可以非常精准的控制其术法生效时的效果及范围,这样就避免了因法术施放时产生的异常能量波动而惊动了敌人。
城头的岗哨并不密集,巡游也不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