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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军主力在长安与汉军同归于尽后,李世民也易唐为晋。希望可以重重效春秋晋国,在这片土地上茁壮发展,重现大唐荣光!
现在争夺平阳郡,晋军能胜,自然能效仿春秋之霸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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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斥候战
三月二十七,三万晋军先锋在秦琼统率下渡汾水,洪洞县五千秦军向东北广胜军镇转移,连同原有驻军,背依大山,准备死守。
晋军分出偏师一万人归刘弘基统率,驻扎在广胜军镇外,准备困死这八千秦军。另外两万大军一路向南,杀向平阳。
面对们传说中的门神,蒙武不敢大意,就是率兵前来的是无名将军,他也不会轻视。他派遣自己大儿子蒙恬率三万秦军北上,准备与晋军先打上一场!
蒙恬(?—前210年):姬姓,蒙氏,名恬。秦始皇时期的著名将领,被誉为“中华第一勇士”。汉族,祖籍齐国,山东人。传说他曾改良过毛笔,是神州西北最早的开发者,也是古代开发宁夏第一人。
战国末年,烽烟四起,秦国以一国之力,横扫中原六国,建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帝国。在中原混战的同时,中国的北方一直活跃着一个善于骑射凶悍无比的民族——匈奴,他们利用中原战乱之机,不断骚扰北方各国。
在秦统一中原的同时,他们乘机跨过黄河,占领了河套以南的大片土地,直接威胁着秦都咸阳的安全。成为整个帝国最后的心腹之患。就在此时,秦始皇派出一名大将北击匈奴,这就是名将蒙恬。
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以蒙恬为帅,统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在黄河之滨,以步兵为主的秦军与匈奴骑兵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蒙恬率领的军队以锐不可当的破竹之势,在黄河上游,击败匈奴各部大军,迫使匈奴望风而逃,远去大漠以北七百里。汉代贾谊就评价当时匈奴的状态说:“不敢南下而牧马。”
蒙恬仅一战就将彪悍勇猛的匈奴重创,使其溃不成军,四处狼奔。匈奴几十年不敢进汉地,蒙恬功至高也。
蒙恬统率重兵坐镇上郡,为加强河套地区的防线,在河套黄河以北,筑亭障,修城堡,作为黄河防线前哨阵地。经过这次战斗,给北方带来了十几年安定的社会环境,为河套地区的开发创造了条件。
蒙恬勇敢作战、出奇制胜、击败匈奴的大战,是他一生征战的最大的一次战绩,人们称赞他是“中华第一勇士”。
蒙恬破匈奴,这一战没有详细记录,很多人推测当时两方军队大致相等,各三十万左右,在河套地区对峙。秦军追求的就是大规模的歼灭战,匈奴避战,于是小战连连之下,蒙恬带十万秦军出击。
匈奴人认为机会来了,以多打少,以骑攻步,哪有不胜的道理?于是全军出动,打算将蒙恬这十万步兵为主的秦军歼灭。
结果匈奴骑兵彻底悲剧,蒙恬十万秦军虽然是步兵,但依靠车阵防御,箭阵攻击,杀的匈奴人丧胆。秦国就是养马起家的,骑军也不弱匈奴多少,于是在秦军弩骑兵的追击下,匈奴才会元气大伤。
这一战的胜利和他们拥有当时世界最先进的远射武器密不可分。根据秦始皇陵兵马俑出土的弩来看,它们分大小两种,小者(连弩)射程为150米适用于骑兵作战,大者(脚踏弩)射程远达900米。
还有一种特大的弩矢,长达4l厘米,重约100克,是专门用于大弩使用。另外经过化验分析,所有秦国箭簇的含铅量高达7.71%,即使匈奴骑兵再勇猛也不敌这毒“子弹”!
如今各国立国半年,真正发展的时间没多少。春来雪化后各国停战,先忙活春耕,然后是修建房子,只有很少的人力投入了武器研发。
所以蒙恬这三万秦军只有十分之一的配弩,一弩百矢。就像李世绩所说,秦军也没有做好武器储备。秦军箭阵再犀利,弩箭有限的情况下,箭阵的威力也有限。
而秦琼的两万先锋,步骑各半,配备强弓上万。唐军的单兵武装在古代可谓豪华,不论军种,最少要配备三种武器,其中弓和横刀是必配的。其余还有枪槊、盾牌、弩、陌刀等等。
秦唐两军的战术思想是一致的,那就是喜欢打大规模的歼灭战。更喜欢用弓弩摧毁敌人的战斗意志,在追杀的过程中,用最少的损失,取得最大的战果。
两军的统率都是百战名将,战争经验无比丰富。又都有后世无穷信仰之力加持,单兵战力惊人。
如公孙策预料的那样,这个混乱的时代里,双方统兵之将都是名将,低级的战术和计谋根本不起作用。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只能依靠士兵的尸体进行堆积,比拼士卒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综合起来就是势,战场上,谁的势大,谁的胜算就高!当一切都以力量为衡量标准时,战争就会更残酷,更彻底。
甘亭,这块虽一片绿意,却显得格外荒凉的平旷地带,秦晋两军斥候同时相遇。
“晋军斥候!”秦军斥候大呼一声,竟与对面的晋军斥候同时返身,返回本阵汇报。
秦晋两军的先锋部队,也有着惊人的相似。他们都没有步行,而是坐在牛车上,一路遥遥晃晃向着鬼门关前进。
运输秦军的牛车轱辘嘎吱作响,还有牛蹄清脆的踏地声。除此之外,有的只是风中猎猎作响的旗帜,还有一个个轻微而急促的呼吸声。
他们除了部分军魂之外,大多数都是天兵。这些天兵杀过其他军魂,杀过鬼怪恶灵,围杀过妖兽,也杀过其他天兵。可唯独没有参加过这样的大战,双方累加起来数十万的大战!
“将军有令,各部检查作战器械,前方十里发现晋军斥候!”
“将军有令,各部检查作战器械,前方十里发现晋军斥候!”
传令兵背上插着黑底白色秦字的三角旗,在秦军绵延数里的车队间高声呼喝。车上的秦军纷纷检查自己保命的家伙,很多秦军急忙戴上皮兜。
秦军的皮兜使用兽皮裹着棉花碾压锻打瓷实,在用铜钉固定的头盔。轻便,防御箭矢效果一流,但对钝武器打击防御能力极低。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太热,所以平时都是挂在身上。
这样的皮兜,如果覆上一层金属,防御效果可以提升不止一倍。但这年头金属紧缺,锻打头盔又是个精密的活,很消耗人力。所以秦军很少有铁质头盔,他们的工匠大多数都投在弓弩制造之中。
甘亭,已经成了秦晋两军斥候的舞台,你来我往,纵马奔驰间,弯弓扣箭,或持弩连射。
斥候都是军中精锐,这里一片平原很是空阔,但这数百斥候散开厮杀,却将周围地带占满。随时随地都有斥候落马,被敌军割去头颅。
“杀!”一名秦军斥候马上挂着两枚晋军斥候首级,他依旧不满足,他依旧战意高昂。他军爵上造,凭借这两枚斥候首级,完全可以晋升为簪袅。
他以公孙策为目标,他要光宗耀祖,他要出人头地,他要裂土封侯,他也要为自家老头子杀出一个爵位来!
所以他抛弃了人性,抛弃了善良,心中此时有的只是无穷澎湃的战意。他只想杀更多的晋军,并完整的活下去。
一名晋军斥候军官看他马脖子上挂着的两枚首级,不由杀意大起,弃了原来追逐的目标,纵马来追这名秦军斥候,张弓搭箭,一箭射出。
“咻!”一道黑影擦着头顶飞过,这秦军斥候只是咧嘴一笑,毫不在意。马上扭腰,转身双手持弩对着追击他的晋军斥候军官连射五箭。
在他转身之际,那晋军斥候军官大呼不妙,赶紧趴在马背上,抬起小盾护在头颅前。
他座下战马猛地一颤,哀嘶一声,在奔跑中猛地失去平衡,与晋军斥候军官缠在一起,滚了几滚,又在草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人和马俱无声息。
秦军斥候哈哈一笑,纵马返身,同时在马上为自己的连弩填装弩箭。
“兄弟,你是哪里人?”秦军斥候纵马来到晋军斥候军官那里,持弩而问。他见那晋军斥候竟然没死,只是双腿断折,腿骨透出皮肉,白森森,甚是恐怖。对于一地的鲜血,秦军斥候直接忽视。
“给个……痛快!快!”晋军斥候军官吐出一口血,浑身剧烈的疼痛让他脸上血迹与汗水混淆,一对眼睛睁得圆圆。
“见鬼的世道!兄弟,走好!”秦军斥候下马,掏出一壶酒,拔了瓶塞,塞进晋军斥候口中,晋军斥候咕噜咕噜一气喝完,刚把酒壶吐掉,秦军斥候手中的长剑划出一道银色匹练,在晋军斥候眼前一闪。
断颈处喷溅而出的血液染红了秦军斥候的脸,他随手一抹,将地上那枚首级捡起,绑到马脖子上,将插在马胸上的两根弩箭拔出,甩了甩血迹,看了一眼晋军斥候的尸体,上马离去。
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下一刻,就会像这名晋军斥候一样。他只想获得军功,并活下去。很简单的想法,他没有想女人,也没有想孩子,他想的只是活下去,在秦军序列中爬上去。
“泾阳君,不是人人都能当的。真不知道,他当初孤身出咸阳,是怎么闯荡出来的。不过,你能成功,我司马横自然也能!”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马脖子上已经挂上了第四枚首级。
“泾阳君,只有一个。我要活下去,成为第二个!”他口里溢着鲜血,含混不清自言自语。此时的司马横胸前插着一支羽箭,纵马朝南狂奔而去,身后三四名晋军斥候紧追不舍。
不断有从南边赶来的秦军斥候救了他,看着骑在马上,进入昏迷的司马横,他们眼神间尽是崇敬。因为司马横马脖子上竟然绑着十枚首级,看首级上的头盔样式,竟有两枚军官首级!
“他是个英雄,运到后队交由医匠救治,然后送到平阳!”蒙恬一副青年模样,看着胸口插着羽箭,即使昏迷依旧能骑在马上的司马横说道。
“尊将军令!”两名亲兵出列,牵着司马横缰绳,朝后队奔去。
蒙恬立在战车上,扭身问一旁骑马护卫的校尉:“我军斥候损失了多少?”
“回禀将军,前后投入五队斥候,预计还剩余不足两队。”
“将剩下五队再派上去,不能让晋军得知我军虚实!”
“尊将军令!”这名斥候校尉抱拳一礼,举出小旗子,高举着挥舞两遍,纵马超前奔驰而去。身后不断有得到命令的斥候跟上。
“秦琼?不知道你这门神能不能挡住我蒙恬这个门神?”
蒙恬望着白云朵朵的天,轻声自语。
秦琼是李世民皇宫门神,而他是大秦北疆的门神。
“报!”一名斥候从后队奔来,高声大呼。
“禀报将军,泾阳君率三千骑士前来助威!”斥候难以压抑心中的喜悦,刚刚所有大秦天兵崇拜的偶像公孙策居然和他说话了!
第七十三章 秦风
公孙策率三千骑士终于在交战之前赶到战场,心中狠狠松了一口气。
他没有拿到好处之前是不会出兵的,他来这里只是学习大规模战争经验。同时防止秦军大败,他需要的秦晋相持,而不是一面倒的战局。
“大哥,晋军统率秦琼,真的好想见见他真人模样!”
“秦琼有什么好看的?将来你的地位只会比他高,而且我感觉今天我会和他交手!”公孙策带着骑士从车队旁边绕行,与郭亮交谈。
这次随行的三千骑,公孙策出两千骑,另外一千骑是郭亮的飞熊士。
这场秦晋平阳争夺战,可以说是公孙策他们唯一能以半中立身份旁观的战役。这样宝贵的机会,他们怎么能错过。
“大哥,那些秦军都在望着你,似乎很崇拜你!”郭亮看着坐在牛车上前行的秦军说道。
他虽然身居高位,但运气成分很大,而公孙策一刀一枪杀出来的地位,带来的就是无数天兵的崇拜和效仿。
司马横躺在牛车上向平阳行进,听着旁边经过秦军说到泾阳君,似乎还指着一旁,他艰难扭头,看到了两个身披金甲,骑着宝马良驹的武将正在不远处朝北边行进。
“那就是泾阳君?”他问身旁伤兵,这个伤兵神情低落,只是点了点头。他也崇拜泾阳君,可他在刚才的斥候遭遇战中失去了右臂,永远告别了战场,也告别了晋升的机会。
“兄弟不要气馁,小说上不是有左臂剑客么?好好练练,也能杀出一番功名!”司马横看了一眼公孙策,就躺在牛车上,仰望白云,安慰旁边断臂天兵。
“小说上的事情哪能相信?再说天地间的主角就那么几个,我只是芸芸众生之渺渺。现在这样也好,回家白天耕地,晚上耕媳妇。起码还能活下去,兄弟你也加油吧!”
“谢谢,我叫司马横。大家一起拼杀一场,也是缘分,我若不死,将来必要出人头地!若有困难,可来寻我。”
司马横也没有说出自己的联系方式,他自信自己能爬上去。就像泾阳君这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