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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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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与群羊执尔而戮之。”言论而灭,化大惊惧,寻死于邠宁焉。(出《奇事》)
【译文】
洛阳人朱化,以贩卖羊为职业。唐朝贞元初年,往西走到邠宁,买了那地方的羊返回。有一人见到朱化对他说:“你买卖羊赚钱,应该想办法多赚钱,但你看到小羊,就认为不可以买,你不知道小羊不久就会变为大羊,从小把它买来,等你卖的时候就大了,这里的利润不是很大吗?你买大羊,一定买得少;买小羊,就会买得很多。羊多,赚的钱也多;羊少,赚的钱也少。”朱化觉得是这么回事,就告诉那个人:你要是知道哪里有小羊,我就全买下。那个人不几天就带一个养羊的主人来了。朱化于是买到小羊一百多头。把大羊和小羊混杂在一起赶回了洛阳。走到洛阳城下,只一个晚上所买的小羊都变成鬼跑了。朱化很害怕,猜不出这是怎么回事。到第二年又去邠宁,看到和他说买小羊的那个人,很生气,就要把他送到官府去治罪。那人说:“我有什么罪?”朱分说:“你劝我买小羊,我赶到洛阳城下的时候,都变成鬼跑了,这难道不是你使的妖术吗?”那人说:“你贩卖羊,想多赚钱,杀生害命,不知收敛,你犯了弥天大罪,到现在还不醒悟,反而对我发怒,我就是鬼,应该和群羊一块儿抓你杀了你。”说完就不见踪影。朱化更加害怕,不久就死在邠宁。


李詹
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瑶下擢进士第。平生广求滋味,每食鳖,辄缄其足,暴于烈日。鳖既渴,即饮以酒而烹之,鳖方醉,已熟矣。复取驴絷于庭中,围之以火,驴渴即饮灰水,荡其肠胃,然后取酒,调以诸辛味,复饮之,驴未绝而为火所逼烁,外已熟矣。詹一日,方巾首,失力仆地而卒。顷之,詹膳夫亦卒。一夕,膳夫复苏曰:“某见詹,为地下责其过害物命,詹对以某所为,某即以詹命不可违。答之。詹又曰:‘某素不知,皆狄慎思所传。’故得以回。”无何,慎思复卒。慎思亦登进士第,时为小谏。(出《玉泉子》)
【译文】
唐朝的李詹,宣宗大中七年在崔瑶主持的考试中进士及第。他平生多方寻找特殊味道的菜肴。每次吃鳖,就绑上它的脚。放到烈日下曝晒,等鳖很渴的时候给它酒喝,然后拿到厨房烹煮,鳖正醉的时候已经被做熟了。又有时把驴拴在庭院里,周围点上火,驴渴得没办法就喝含碱的灰水,洗它的肠胃,然后再拿酒,放入各种调料,再让驴喝,驴未死而被烈火所烤、外边的肉已经熟了。有一天,李詹刚戴上头巾,突然站不住了,倒地而死。不一会,李詹的厨师也死了。过了一天,厨师又苏醒过来,他说:“我看到李詹了,闫王正追责他过分残害动物的生命,李詹对闫王说是我干的,我就说:‘李詹让我干我敢不干吗?’李詹又说:‘我根本不知道那样办,是狄慎思传授给我的。’所以我才免死又回来了。”过不久,狄慎思也死了。狄慎思也是进士及第,当时作小谏。


王公直
唐咸通庚寅岁,洛师大饥,谷价腾贵,民有殍于沟塍者。至蚕月,而桑多为虫食,叶一斤直一锾。新安县慈涧店北村民王公直者,有桑数十株,特茂盛荫翳,公直与妻谋曰:“歉俭若此,家无见粮,徒竭力于此蚕,尚未知其得失。以我计者,莫若弃蚕,乘贵货叶,可获钱十万,蓄一月之粮,则接麦矣,岂不胜为馁死乎?”妻曰:“善。”乃携锸坎地,卷蚕数箔瘗焉。明日凌晨,荷桑诣都市鬻之,得三千文,市彘肩及饼饵以归。至徽安门,门吏见囊中殷血,连洒于地,遂止诘之。公直曰:“适卖叶得钱,市彘肉及饼饵贮囊,无他也。”请吏搜索之。既发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群吏乃反接送于居守,居守命付河南府尹正瑯琊王公凝,令纲纪鞠之。其欵示:某瘗蚕卖桑叶,市肉以归,实不杀人,特请检验。尹判差所由监领,就村检埋蚕之处。所由领公直至村,先集邻保,责手状,皆称实知王公直埋蚕,别无恶迹。乃与村众及公直,同发蚕坑,中唯有箔角一死人,而缺其左臂,取得臂附之,宛然符合。遂复领公直诣府,白尹,尹曰:“王公直虽无杀人之事,且有坑蚕之咎,法或可恕,情在难容。蚕者天地灵虫,绵帛之本,故加剿绝,与杀人不殊,当置严刑,以绝凶丑。”遂命于市杖杀之。使验死者,则复为腐蚕矣。(出《三水小牍》)
【译文】
唐朝咸通庚寅年,洛阳地区饥荒。谷价飞涨,在阴沟里、田梗上到处都有饿死的百姓尸首。到了放蚕的季节,而桑叶大多被虫子吃了,桑叶每斤值一锾。新安县慈涧店北村有个村民叫王公直,有桑树几十棵,特别荫翳茂盛。公宜就和妻子商量说:“饥荒这么重,家中也没有粮食,就是尽力养蚕,也不知后果会怎么样。依我看,不如放弃养蚕,乘着现在桑叶价贵就卖桑叶,这样可以赚钱十万。能积蓄一个月的粮食,就可接上麦秋了,难道不比饿死强吗?”妻子说:“好”。于是他就拿着锹挖了一个坑,卷起那几张蚕子埋了。第二天起早,挑着桑叶到城里的集市上卖掉桑叶,得钱三千文。又在集市上买了个猪腿以及烧饼、菜肴等回家。到了徽安门,门吏见他的口袋里流血,点点滴滴洒了一地,于是就让他停下盘问他。公直说:“我刚才卖了桑叶赚到钱,买了猪腿肉以及烧饼等东西装在口袋里,没有别的什么。”公直请门吏搜查,打开口袋,只见有一个人的左臂,好象刚肢解下来的。于是一群门吏把公直反绑了送到居守衙门。居守命令送交河南府尹正王公凝审理。王公命令人审问,要依法处置。公直招供道:我埋了蚕卖掉桑叶,买肉回家,确实没有杀人。请派人到家里检验。府尹就派差吏所由监管,带公直到村里去检查埋蚕的地方。所由领公直到村里后,先召集邻里和保长,画押签字。大家都说确实知道公直埋蚕,没干别的什么坏事,差吏就同村里的众人及公直到埋蚕的地方一块儿挖坑,却坑里只有箔角上有一个死人,缺一左臂,等把公直口袋里那个左臂拿来附上,正好相合。差吏就带公直到府里去报告,把情况向府尹说了。府尹说:“王公直虽然没有杀人的事。却有坑埋桑蚕之罪,法律上可以饶恕,但情理难容。蚕是天地间的灵虫,是纺纱织布的根本,故意剿杀绝尽,同杀人没有什么两样,应该施以严刑,以兹禁绝凶丑。”遂命人在刑场上用刑杖打死。等到派人再到那埋蚕的坑里验尸,则又变成腐烂的蚕了。


黄敏
江西都校黄敏者,因御寇坠马,折其左股,其下遂速以石碎生龟,傅之,月余乃愈。而龟头尚活,龟腹间与髀肉相连而生,敏遂恶之,他日割去。欲下刃,痛楚与己肉无异,不能而止。龟目所视,亦同己所见也。(出《闻奇录》)
【译文】
江西都校黄敏,因为抗击敌寇从马上坠下来,摔断了左大腿,他手下的人迅速地用石头砸碎一只活着的乌龟,给他敷上,一个多月腿就长好了。然而敷在伤腿上的乌龟的头还活着,龟的腹部与黄敏的大腿肉长在一起。黄敏很讨厌它,想把它割掉,刚想下刀,疼痛得象割他自己的肉一样,不能割,只好停止。龟目看到的,与他自己看到的相同。


陈君棱
曹宋二州西界有大鹤陂,陂左村人陈君棱,少小捕鱼为业。后得患,恒被众鱼所食,痛苦不能自持。若以鱼网葢之,痛即止。后为村人盗网去,数日间,不胜痛而死。德州刺史邓某曾任考城令,知此事。(出《奇闻录》)
【译文】
曹、宋二州西边有个大鹤陂,在陂左的村庄里有个人叫陈君棱。这人少小时就以捕鱼为职业。后来得了病,觉得经常被很多鱼所咬,痛苦不堪,不知怎么办好。如果用鱼网盖在身上,疼痛就停止了。后来村里人把他的鱼网偷走,几天之间,因为忍受不了痛苦而死。德州刺史姓邓的曾任考城县令。知道这件事。


王洞微
唐汾州景云观道士王洞微者,家于孝义县,初为小胥,性喜杀,常钓弋渔猎。自弱冠至壮年,凡杀狼狐雉兔,洎鱼鳖飞鸟,计以万数。后为里尹,患病热月余,忽觉室内有禽兽鱼鳖万数,环其榻而噬之,疮痏被身,殆无完肤。中夕之后,其父母兄弟,俱闻洞微卧内,有群鸟啁啾,历然可辨。凡数年,疾益甚,或有谓洞微父曰:“汝子病且亟,宜迁居景云观。”于是卜日徙居。月余,会群道士修斋授録,是夕洞微瘳。后十年,竟以疾卒。(出《宣室志》)
【译文】
唐朝汾州的景云观有个道士名叫王洞微。家在孝义县。当初作过小官。此人爱好杀生,常钓鱼打猎,从二十岁到壮年,共计杀死的狼、狐狸、雉鸡、野兔,鱼鳖、飞鸟可达万数。后来当里尹,得了病发烧一个多月,那时他忽然觉得屋里有禽兽鱼鳖一万多只,环绕在他的床前咬他,满身都是伤口,几乎没有一点好的皮肤。半夜之后,他的父母兄弟都听到他的卧室里有群鸟鸣叫的声音,声音清晰。这样过了几年,他的病更重了。有人对洞微的父亲说:“你的儿子病很重,最好让他到景云观去出家。”于是就挑选了一个吉日搬到景云观。在一个多月内,会集很多道士为他修斋授符,洞微的病就好了。十年以后、洞微还是得病死了。


孙季贞
唐孙季贞,陈州人,少好捕网飞走,尤爱啗鸡卵,每每欲食,辄焚而熟之,卒且三年矣。邻有张生者,亦以病卒三日也。忽便起坐,既行,乃径往孙氏家,称季贞,听(“听”原作“云”,据明抄本改。)其言,实季贞,其形故张生也。张氏之族,即诣官以诉。孙云:“先是吾不当死,以生平多害物命,故为冤债所诉,以食鸡卵过甚,被驱入于空城中,比入则户阖矣。第见满城火灰,既为烧烁,不知所为。东顾,方见城户双启,即奔从之,至则复阖矣。西顾,从之复然。南顾北顾,从之亦然。其苦楚备尝之矣。一旦,王谓季贞曰:‘尔寿未尽,然死且三年矣,何以复还?’主者曰:“‘邻有张某,死才三日,可借此以托其神魂。’王然之,今我实季贞也。”官不能断。郡牧刘尚书廙,亲呼问之,曰:“宜以平生一事,人无知者以为验。”季贞曰:“某未死前,尝藏佛经两卷于屋瓦,人实无知者。”命探之,存焉,断归孙氏。(出《玉泉子》)
【译文】
唐期的孙季贞,陈州人。少年时就好捕捉飞禽走兽,尤其爱吃鸡蛋,每次要吃鸡蛋,就烧熟了吃。死了已经三年了。邻居有个叫张生的人,也已病死三天。这一天忽然坐起来,能下地走,直奔孙家,自称是孙季贞。听他说的话,确实是季贞,但形体又确实是张生啊。张氏家的人就去官府告状。在官府里,孙季贞说:“以前是我不该死,因为一生杀了很多动物,所以被那些冤魂告了,又因为吃鸡蛋太多,被赶了阴曹的空城里,刚进去,城门就关上了,只见满城灰火,不一会大火通亮闪烁,我也不知道往哪去,往东看,才看见两扇城门都开着,我就跑去想出去,但是等我跑到那里时城门又关上了。再往西看,同东城门一样,往南往北都是一样。烟熏火烤,又累又乏,那苦痛让我尝尽了。一天早晨,闫王对我说:‘你的寿命没尽,然而你死了三年了,怎么复生呢?’这时主簿说‘他的邻居有个张生,死了才三天,可以借尸还魂。’闫王就同意了。现在我实在是孙季贞。”官府不能决断。郡牧尚书刘廙,亲自来问他,然后说:“应该用他平生的一件事,必须是别人不知道的来验证。”季贞就说:…我没死以前,曾把两卷佛经藏在屋瓦下面,别人谁也不知道。”官府命人去探查,果然还在。最后孙季贞判归孙家。


崔道纪
唐前进士崔道纪,及第后,游江淮间。遇酒醉甚,卧于客馆中。其仆使井中汲水,有一鱼随桶而上,仆者得之,以告道纪。道纪喜曰:“鱼羹甚能醒酒,可速烹之。”既食良久,有黄衣使者,自天而下,立于庭中,连呼道纪,使人执捉,宣敕曰:“崔道纪,下士小民,敢杀龙子,官合至宰相,寿命七十,并宜除。”言讫,升天而去。是夜道纪暴卒,时年三十五。(出《录异记》)
【译文】
唐朝前进士崔道纪,考中后,游览于江淮之间。有一次醉得很厉害,躺在客馆里,他的仆人到井里去打水,有一条鱼随着水桶里的水被打上来,仆人得到这条鱼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崔道纪,崔道纪听后很高兴,说:“鱼汤最能解酒,赶快做了。”吃了鱼汤后很长时间,有一个穿黄衣的使臣从天上下来,立在庭院里,连声呼叫崔道纪,并派人把他拉过来,宣布诏命说:“崔道纪,下方土地的小民,意敢杀害龙子,本来官应至宰相,寿命到七十,现应免除。”说完就升天而去。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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