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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团长,汪强家穷的连房顶都没有,一阵风都能吹的倒。他哪里有钱去娶媳妇?”一个汪强的同村的俘虏,一时间,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了出来。
汪强顿时气的满脸通红,红着眼睛,激动着站了起来,对着身后喊道:“你爹病了,难道你不花钱请大夫,买药花钱,不都是钱。病没好,家里能卖的都卖了,过世了,都是借的钱入殓的。你说我有什么办法?”
汪强激动的身体抖,完全没有原来的敦厚像,反而像好斗的狮子。
“谁叫你和李财主家打官司,输掉了官司,你爹才病的。”对方的语气显然弱了很多,相比他也是同情汪强的遭遇的。
汪强咬着牙,双眼通红的说道:“地是农民的命,没有了地,我们还有活路?李文彬看中我们家地里的风水,硬是要抢,难道就让他占了去?”
刘先河在曾一阳边上,砰了砰对方,轻声的说:“这个就是最先要求加入我们的小伙子,很难想象,他只有二十岁。是李文彬家的郑彪,带着人抓到这里,当了壮丁的。”
没错,汪强只有二十岁,家遭突变,一夜之间愁容满面,仇恨也好,怨恨也罢。都是心中的一颗种子,时刻成长着反抗的思想。
但他一个平头老百姓,哪里斗得过有权是势的大财主,对护院的郑彪,领着两个地方军的小官,抓到了军队中成了一个壮丁。不用说,他家的地还是被李文彬给夺走了。
眼看着报仇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他一度想过要逃走,但几次都没有成功,反而遭受了几顿毒打。连他都不把报仇当成希望的时候,曾一阳他们的小队出现了,带来的震撼绝对是他们这些,三个月才打过十几子弹的新兵,所不能对抗的气势。
摧枯拉朽的拿下整个兵营。之后,他们才想到,自己也是兵,也要上战场,为什么不能加入一个对他们好的队伍呢?至于,这支队伍,是不是打地主,还是为穷人打仗,他们还分不清。
汪强紧走了两步,来到曾一阳面前,恳求的说:“团长,我们打李家庄吧!”
“为什么?”曾一阳反而不着急了,他感觉这些兵多少和李文彬有仇,这样几乎就不用做动员,就可以让他们豁出命去攻打李家庄。
不少人都活络了起来,李文彬的恶名远播,其中的关键就是他肆无忌惮的欺霸乡里。
一边的刘先河坐不住了,赶紧拉着曾一阳走出了人群,忧虑的说道:“一阳情况不对,我们拉队伍,打白匪,可是不是为了报私人恩怨的。”
“老刘,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李家庄必须打。不但有助于我们扩大在开化等地的影响,还能帮助红十军更好的控制三省的交界处,有利于革命的传播。其次,我们这支队伍,战斗力不足,思想教育跟不上,是一个问题。另外还是缺少实战,选一个比较弱小的对手,才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刘先河盯着表情严峻的曾一阳,他明白,对方是铁了心要练兵。
等到他们回去的时候,就见大多数人都热烈的讨论着,见到曾一阳也不再怕了,自觉的让出一条路来,让曾一阳走进去。
曾一阳笑着问:“我对大家说革命,大家听不懂。但是我还是要告诉大家,我们红军的使命,不过在这之前,我想问问大家。大家认不认为穷人应该互相帮助。”
很多人都点头。
“大家认为穷人,怎么样才能走出受穷的命运。有地种,有房住,还有新衣服穿?”
“这样的好日子不是穷人过的,青黄不接的时候,能挖上野菜,运气好的时候在河里抓条鱼,就是过上好日子了。”一个瘦小的士兵说道,看他的样子,显然很激动。
“哦。”曾一阳顿时对他产生了兴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当兵?”
对方腼腆的样子,想说又不敢说,看的一旁的人大笑。
“周青,是我们这里的‘大姑娘’,被女人看一眼都会害羞。他当兵,还不是家里劳动力多,为了能让家里多省点粮食,是自己跑来的,把所有的安家费,都拿回家,是个十足的傻小子。”一个老兵模样的人,抹着眼泪,笑着说。
“杜大叔,能少说两句吗?”
“好好好,我不说了。”
……
曾一阳压着手,示意大家都静一静。“经团部一致决定,我们决定拿下李家庄,现在我宣布我军军纪。”
“立正,列队。”
“第一条:不准扰民,。”
“第二条:一切行动要听指挥。”
“第三条:一切缴获要交公。”
“第四条:军官不准打骂士兵。”
“第五条:官兵平等。”
……
曾一阳尽量将这些纪律说的简单,好方便他们记住。
前几条,还真没有引起大的反响,因为这些都是新兵,还没有成为老兵油子,自然不会船上一层黄皮,就鱼肉乡里。而后面几条,关于处理官兵关系的,却是让很多人动容。
旧军队中,打骂已经引申为一种训练手段,而不是单单为了展示军官的优越性。
“给大家十分钟,在原有的班排编制下,通过选举,将班长选出来。然后团部再根据情况,任命排长和连长。”曾一阳又一次放响了一个惊雷。
一时间,场面热闹非凡。所有人投入到这场对他们来说,史无前例的活动中去,选择一个关心人的,或者军事素质过硬的班长,成为了他们绝大多数的选择。
不一会儿,整整四十多个班长,站在了队伍的前列,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原来部队中的机枪手,或者班长、副班长。
对于这样的结果,曾一阳几个还是很满意的。随后,曾一阳郑重的宣布,他们将攻打李家庄。
是的,很多士兵都笑了,他们源于一种敢于反抗的自豪。或许,他们要成为一个合格红军战士,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这一步的跨越,将是巨大的。
第一卷泣血年代第四十四章血战李家庄(1)
虽然李天霞一直以一个反面人物出现,尤其是建国后,他被全国人民熟悉是一部电影——《南征北战》。时任83师师长的李天霞,面对陈粟的阻击部队,驻足不前。
而是派出了一个通信小分队,在孟良崮不远的山洞里,给张灵甫喊话。其险恶用心,尤其让观众记忆犹新。而和张灵甫当时74师相隔才五公里不到的83师主力,却在濠沟里朝天打枪,最后蒋介石的优秀学生,老蒋口中的党国栋梁,就这么含恨孟良崮。
这当然是电影中的表现手法,谁让他是这部电影中,仅次于老蒋的大反派,这么一说,他即便是死,也该瞑目了。但历史中,李天霞和张灵甫的矛盾在74军组建后不久,就已经是水火不融,张灵甫74师全军覆没也不能全由李天霞承担,这些当然都有公论。
抛开这些,李天霞在抗日战场上却是大方异彩,淞沪抗战、南京保卫战、收复高安城、上高会战等等,都是正面迎击日军,并重创对方,其才能在战场上已经被证实。
他手下训练的兵当然也不弱,反而通过几个月的磨合,已经可以算的上是合格的士兵了。
整齐的步伐,振响着大地的脉搏,一溜长队,从头到尾足足有百米长。脚步如同鼓点般从营房向远处传去。
此刻,李家的李老爷,李文彬才是真正的煎熬着。开化不大,原来不过是一个镇子,自太平天国才由镇设县,因其地位重要,处在浙江、安徽和江西的交接处,是浙西的门户。
郑彪死于曾一阳之手,加上对方奇袭当地驻军,将对方一网打尽。可以说李文彬是出力最多的,要是他不派人去带路,李天霞也不会当场被抓,然后全团授,全部成为俘虏。
他倒是不怕被按上私通匪徒的名声,他可是有着不少的后台给他说话。但还是担心在宁波养伤的那位,要是和李文彬纠缠不清,一定要追究责任,他不死也要脱层皮。
李文彬悔的肠子都青了,也无济于事。有心想逃,但路上也说不准会不会遇到伏击。就他家的那些乡团,看家护院行,打仗尤其是伏击战,要是有人能留下来,一定是吓傻了,连跑也跑不动的怂人。
无奈之下,只好一边求神拜佛,另外将附近的乡团集中起来,加上自己家的护院,凑齐了两百来条人枪,一时间底气大增。
想来,曾一阳不过是二三十人的样子,他有墙高院深的宅子可守,打对方打不过,守肯定是没有问题。
院子里到处都是人,两百来号人说多不多,但这些都是要好酒好饭供着,还不见得能顶事。
看着满院都是吆喝声,喝酒划拳的,唱小曲的,说混段子的,乌烟瘴气的就像是来到了匪窝。
“弟兄们,大家辛苦了。李某人,不幸被匪人蒙蔽,悔不当初。招集大家来,一个是联络感情,还是就希望大家,看在李某的薄面上,保住李某这份家业。”李文彬又是作揖,又是抱拳的,虽说身份在哪儿,点到为止,不过面子上已经是做足了。
为的桌子上,腾的站起一位大汉,此人正是民团的团长,王鹏举。取了个英雄的名字,却做着鱼肉乡里的勾当。
穿着老式的白军装,敞开着一排黑暗的铜质纽扣,露出黑堂堂的胸口,胡子拉碴,整个人透着一股匪气。
传说是军阀孙传芳的部下,孙被北伐军打败后,他就脱离了军队,来到这个群山环绕的世外桃源,被李文彬看上,成了乡团的领。
“李公,放心,但凡有我王鹏举在,您老把心放到肚子里,看我怎么收拾他们。”王鹏举铜锣般的声音,在众人的耳边嗡嗡作响,现场顿时安静了不少。
王鹏举虽说是个带兵的料,尤其他的大嗓门,吼一声能传出一里地去。
当个排长连长合适,但他不识字,当不得校官,爬不上去,再过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有点犯不着。
李文彬满意的点点头说:“有鹏举在,我当然是放心,关键是这帮匪徒实在可恶。要是不来,罢了,来了,还望鹏举多出力,将人给我留下,我要好好出出胸口这口闷气。”
“李公放心,包在兄弟身上。”王鹏举说完哈哈大笑:“想必这些人还不知道我王鹏举的厉害,兄弟好好吃,酒少喝点,到时候办完了事,咱们接着喝。”
“在这里,李某人给个承诺,杀一匪徒,赏大洋二十。斩杀匪者,赏大洋一千。”说完,心里一阵肉痛。
气氛顿时到达顶点,乡团中,所有人都脸红脖子粗的,憋着一股劲。
突然一个庄丁模样的人,匆匆忙忙向中厅跑来,一边跑,一边喊:“老爷,中央军来了。”
对于李文彬来说,中央军确实和亲人没什么两样。顿时大喜,忙起身迎了出去,走到一半,想想有些不对头。开化没有中央军的驻兵,哪里来的军队呢?
“吩咐下去,紧守大门,带我上炮眼看看。”爬上三层多高的小塔楼,眼前的一切一览无遗。
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数百人的军队,呈散开队形,在一里多地外驻足。显然对方并没有带着善意过来,拿过庄丁递过来的单筒望远镜,小心翼翼的调整着焦点。看清对方确实是中央军的军装,李文彬心中的心顿时放了下来,突然一个身影映入了他的眼睛。
李文彬顿时有从天堂跌入地狱的失重,心口一荡一荡的,脱口骂道:“娘希皮,该死的小杂种。”(娘希皮,不是蒋介石的专用语,而是江浙一地的方言国骂,为这一方言在全国范围内广为传播者,老蒋当为功)
“老爷,您看,这不就是中央军吗?”庄丁还献媚的说道。
李文彬看着庄丁蜡黄的脸,都快笑成了一朵贡菊,大怒之下,一巴掌甩了过去,顿时将人打的眼冒金星,原地打转。
“混账东西,眼睛瞎了。那是中央军吗?快去叫王团长来,叫弟兄们先别吃了,匪徒马上要打过来了。”李文彬着急的说,说完,盯着远处的军队,心里忐忑不安,有心想去地窖里躲躲吧!又怕地下消息不通,被到时候来个瓮中捉鳖。想逃走,完了,说不定对方在那个旮旯里等着他自投罗网。
王鹏举敞开着外衣,胸口钢丝般的胸毛,凌乱的堆积在一起,看上去就像是贴着张野兽皮。两把黑黝黝的驳壳枪,斜插在宽大的皮带里。打着酒嗝,迤逦走来,一路走,一路散着呛人的酒气。
李文彬厌恶的掩了掩鼻子,想着现在是生死攸关的当口,就靠他庄子里的几十口子护院,哪里是对方的对手。
虽说自己为了显摆,还特地花大价钱弄来了两挺机关枪,架在围墙上的枪眼里,他还是心里没底。
另外,他也很纳闷,曾一阳既然有这么多的手下,还来到他这里混吃骗喝的,到底是什么目的。他哪里知道,曾一阳的兵,大都都是俘虏的浙军的补充部队,还是几个小时前才策反的,有没有战力还两说。
王鹏举看着眼前的架势,吓了一跳,但毕竟是刀口上混饭吃的主,一股子凶劲上来,神佛来了也敢斗上一斗,更何况喝高了头。有句话说,酒壮熊人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