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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之黄金时代-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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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学校之间的热身赛已经快要结束,uc所处的太平洋联盟比赛也将要正式开展,争夺1983年ncaa全国赛48强的资格。

甘国阳现在竟然连一场热身赛都没有上过场,法玛尔压根就是想让他板凳坐穿。并且他和甘国阳说大一的时候不会让他上场,要等到大二。

大一新生不准打正式比赛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要是新生都不打,uc就只有六个人可以打球了。

没有比赛可以打,对甘国阳的折磨仅次于始终没有推倒王抚西,对后者他可以等待,但前者他已经决定不再忍耐。

甘国阳扯下塞在耳朵里的耳机,开始收拾宿舍里自己的衣物等行李,反正自己的东西不多,也没有带家用电器过来,这些钱莫斯都有。

很快,他就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妥当,甘国阳决定,要离开这里。

换成别人,在大学第一年就自行退学,简直不可想像,尤其还是uc这样的名牌大学。

但倔强的甘国阳知道,自己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再待在这里,他不敢保证自己的篮球生涯会不会被废掉。

他还记得两个月前,贾巴尔在训练了两个星期后,准备离开uc回湖人报道。

在走之前的最后一次对抗训练中贾巴尔和他说“当你觉得没有希望的时候,不妨选择离开。”

贾巴尔曾经就是在密尔沃基雄鹿打球,并且拿到了一个总冠军;但六年后他执意离开,被交易到了温暖的洛杉矶,重新开启他的又一段传奇。

现在,甘国阳要壮士断腕,离开这所篮球名校,重新开启自己的大学生涯……至于怎么开启,他目前还没想好。

甘国阳望了望住了三个月的宿舍,还是坐下来给钱莫斯写下了一封信,毕竟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两人还是很不错的朋友。

但在离开之前,他还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他要去见一个人——王抚西。

自己就要离开洛杉矶,离开uc了,这个决定是这样突然,突然到连甘国阳自己都觉得自己脑子是不是抽风了。

所以他要去见一见王抚西。

毕竟,如果甘国阳真的离开洛杉矶,以后就不一定会回洛杉矶上学了,那就意味着两人将分隔两地。

三个多月的相处,甘国阳觉得自己已经无法离开这个有些刁蛮,有些温柔,有些睿智又有些幼稚的可爱女孩。

他深深地爱上了她,在这个本不属于他的时空,爱上了这个命中注定的女孩子。

等甘国阳带着自己的大包小包和钱物,坐上出租车到达英格尔伍德高中时,学校刚好放学。

甘国阳就这样拿着一堆东西直挺挺像个电线杆一样戳在校门口,王抚西在看到他时还以为这是一个打工仔。

王抚西现在已经从篮球队退出,这对她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因为她是那么的好胜,那么喜欢篮球,那么想要取得冠军。

但相比而言,他更喜欢甘国阳,而女子篮球是没有大学奖学金的,所以她退出球队,要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学习和积累个人简历上,来争取申请到uc。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就是王抚西害怕篮球打太多腿会变粗变肌肉腿,这样可就不好看了,甘国阳会不喜欢的。

“阿甘,你怎么来了!”看到甘国阳突然的到来,王抚西还是非常的高兴,立刻迎了上去。

“阿甘,你怎么不说话?你的脸sè好像不太好诶,发生什么事了?”王抚西看着甘国阳的脸sè,似乎不是很好。

“抚西,你愿不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甘国阳突然问道。

“当然愿意,我一直都愿意。”王抚西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她还是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嗯,我也是;抚西,我们…我们真正地在一起吧!”

“真正在一起?什么意思……”

………………

当在英格尔伍德的一家旅馆里,甘国阳脱下王抚西的帽子时,才知道她为什么总要戴着这顶压地低低的鸭舌帽。

因为她实在是太漂亮了,脱下帽子,她露出一头了秀发,那种浑然天成玉雕粉琢的感觉,不是有着一个帽子阻隔可以体会的。

而当甘国阳轻轻解开抚西那青绿sè的罩子扣时,那略微有些小的罩子微微卡了一下rǔ肉,然后才随着甘国阳的轻抚而落到床上,束缚尽去,露出一对浑圆饱满的玉兔来。

瞬间,甘国阳被王抚西的脸庞吸引去的目光,转移到了那对美物上。

它们的形状是那样的姣好优美,犹如两颗泪滴状的珍珠,在昏暗的灯光下绽放着莹润的光泽。

那一抹光亮,洁白而带着些微的透明,体现出来一丝沉甸甸的质感;而那凸起则小小圆圆的,立在两块硬币大小的红晕上,如同小碟中的红豆。

“带着这两个东西打篮球不会累吗?”似乎是因为太美,甘国阳此时脑子里首先想到的却是这件事。

而王抚西望着呆呆傻傻看着自己胸前的甘国阳,立刻觉得害羞到了极点,到现在她的脑子里还是迷迷糊糊的。

和家里人打了一个电话后,就不知怎么地跟着他进了这家旅馆。

于是,她用两条洁白的玉璧,交叉捂在胸前,想要掩住那关不住的chūnsè。

然而,王抚西常年锻炼的手臂不仅没有凸起的肌肉或者变粗,反而更加的紧致光滑,没有一丝肥肉;捂在胸前勒出一丝细腻的rǔ肉,显得更加诱惑。

甘国阳轻轻地抚摸着王抚西的脸庞,看到她低着一段粉嫩如塘藕般的雪白脖颈,两片饱满丰盈、好似上了腊的蜜饯般可口的樱唇,忍不住低头吻了上去。

“嘤~”王抚西发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嘤咛,传到了甘国阳的耳中,却瞬间勾起了他心头的火热,一下将抚西推倒在洁白的床上。

此时,房间里的灯熄灭了;深秋时节,天很快就要黑了下来。

在灯红酒绿的洛杉矶,黑sè的天空并不寂寞,时常有那一抹抹的光辉刺入深邃的黑空中,或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有时也带着些闪烁点动,是红sè的,那应该是从机场班。

当黑夜彻底来临,洛杉矶的光辉却也到达了顶点,所有的光亮在夜晚都绽放出来,好似狂喜似地把天角照白了一条,且留下了那一抹抹rǔ白sè的光。

一切都固定了下来,夜还是那个夜,人却不再是原来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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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父亲的爱

013…10…18

(再次求收藏啊~~再次道歉,又更新晚了)

1982年的中国,各个领域的改革正如火如荼,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将要改变这个古老土地上许多人的命运;一幕幕关于财富、地位的悲喜剧将要在这片热土上上演。

而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在暴风雨来临之前离开祖国的甘有为,则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平静生活。

作为一个出生大家庭,有一定学识,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人,到美国这个地方来甘有为曾是想都没有想过。

然而当自己的父亲因为地主的身份而在动乱中被打倒,他被扣上高帽上街游行,睡在猪圈,吃着猪食时;当曾经的朋友都反目成仇,自己的妻子离自己而去,只留下一个未知人事的儿子时,甘有为第一次有了离开这个地方的念头。

可是他又能到哪里去?

自己一身的厨艺无处施展,政治成份不好,老婆也和人跑了,只能凭借过去学到的一些算账本事,做了一个小会计。

后来动乱结束,他父亲甘炳华的罪名也得到洗清,可是已经失去的东西却不会再回来。

甘有为虽然看上去瘦高、文弱,有股子浓浓的书生气,可骨子里却是个倔强、坚韧的汉子,这也深深地影响了甘国阳。

他还有一副好使的脑子,终于利用倒卖农机的机会,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如果他继续待在中国,那么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他或许会在这前所未有的浪cháo中成为时代的弄cháo儿,成为变革的受益者;或许他会被这十尺的巨浪拍的粉身碎骨,变成沙滩前的一捧枯骨。

这时,一封越洋寄过来的长信改变了甘有为和甘国阳的命运。

解放前移居美国旧金山的远房表亲甘炳光一家,在唐人街开了一家餐馆,已经越做越大。

不过以淮扬菜——甘家菜作为招牌菜的他们,却没有一个真正的淮扬大厨;无论是甘炳光还是他的儿子甘有堂,更擅长的还是扬州菜,对于淮派菜系则知之甚少。

因为甘家菜的真正传人,甘炳华选择了留在大陆,也把他那一身出sè的厨艺留在了中国。

甘家菜馆想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请一个真正懂得做甘家菜的大厨,能把甘家菜在美国发扬光大。

甘有为是没有想到,这个远房表亲竟然能找到自己,不过想想也就明白了,甘家村的人早就在动乱中死的死散的散,也就剩下他家这一支了。

甘炳光一家本来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发了这封信,没想到却真的接到了甘有为的越洋电话,表示他愿意过去。

甘有为在这片曾经热爱的土地上,受到了太多的伤害,尤其的妻子的离开,几乎给他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幸好他还有儿子,还有甘国阳,他生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他黑暗人生中最明亮的一抹光明。

他突然有着一种极其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带着儿子离开这里,因为甘国阳最光辉的未来不在这里,而在彼岸。

所以,对突然寄来的邀请信,甘有为很快就答应了,并跑到省城打了一个越洋电话。

而当他带着儿子来到太平洋对面时,这里的富裕、美丽、发达远远超乎了他的想像,他觉得就算中国达到**,也不过如此了吧?

虽然这里总是少了些什么,少了些让他魂牵梦绕的东西。

于是,儿子真正地成了他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一切都围绕着儿子转;他努力工作赚钱是为了儿子,认识各种运动产品的牌子是为了儿子,学做川菜是为了儿子——因为甘国阳不知怎么喜欢吃川菜。

而甘国阳也无比的争气,在高中的学习从来不需要他cāo心;申请大学的时候他虽然帮不上忙,但在钱慧的帮助下还是申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大学,这让一向重视文化知识的甘有为异常欣慰,觉得自己的cāo心没有白费。

当然,儿子喜欢打篮球他也非常支持,虽然他根本不明白一群人追着一个球跑来跑去有什么好玩的,但每次看到儿子谈到篮球时那中狂热的神情,他知道甘国阳是真的喜欢这项运动。

1982年12月1rì,甘国阳已经去洛杉矶上大学整整三个月了,这三个月里,甘有为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一下子少了一大块。

以前甘国阳在帕罗奥图上高中的时候也是住校,可他每个星期都会回旧金山,甘有为也有机会和儿子好好相处两天。

洛杉矶可就不一样了,离着旧金山有500英里,开车过去要5、6个小时。

而甘有为在甘家菜馆又走不开,三个月见不到儿子,这种思念是越来越重。

有时候甘炳光和甘有堂也想给甘有为放几天假,让他去洛杉矶看看甘国阳,顺便在好莱坞玩一玩。

甘有堂倒是去过几次南加州大学了,和自己胖儿子在洛杉矶玩的不亦乐乎。

甘有为却一次次拒绝,他总是不想给儿子添麻烦,他害怕自己这个什么都不懂,英语也说不到几句的外国人,给儿子丢人。

早上,甘家菜馆又一次早早地开了门,再过一段时间,吃早餐的客人就要来了。

甘有为很是清闲,因为做早点是甘有堂的活,他坐在靠近门口的小餐桌上喝着茶,享受着清晨清新的空气。

以前甘国阳住在店里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到店门口的餐桌上和甘有为一起来吃早饭;然后他就会为店里做些杂活,到了九十点钟,便会跑出去打篮球了。

“爸…”

原本坐在凳子上喝茶的甘有为,正想念着自己的儿子,耳边却传来甘国阳的声音。

甘有为觉得一定是自己思念过深,都出现幻觉了。

“爸,爸?”

然后,真实的声音再次响起,甘有为也感到确实有人站在自己身旁。

他一抬头,就看到一个极其高大却又熟悉的身影,挡在菜馆门口,把门都完全遮住了。

是甘有为rì思夜想的儿子,甘国阳。

“国阳?!”甘有为是又惊又喜,喜的是,没想到自己一直想念的儿子会突然出现;惊的是今天可是星期三,学校可是上课的,甘国阳怎么会突然跑了回来?

而且,甘国阳进门后,甘有为发现他不是空手回来的,而是大包小包的带了一大堆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在开学的时候甘国阳带到学校里去的行李。

难道甘国阳在学校里出什么事了?

不过甘有为没有着急问,而是先帮甘国阳把东西都放到了楼上,并去厨房给他端来了早餐。

“是国阳啊,你怎么回来了?国辉也一起回来了?”甘有堂看到甘有为进来端早饭,出来看了看,原来是甘国阳回来了。

“没有,国辉…还在学校呢。”

“哦,国阳,我看你脸sè不太好啊,大清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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