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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并不遥远-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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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太好了。”程强高兴得几乎跳起来。这次他在这里一住近两个月,等的就是招工,看样子,他已经不用再等很久了。他把旅行袋绑在自行车后架旁,然后,载上刘丽华,朝青龙潭大队骑去。
秋高气爽,阳光灿烂。程强轻快地踏着自行车,他的心情也如这明净的天空一样,一片明朗。母亲这次来,不但给他带来吃的,带来花的,更主要的是,给他带来即将返城的消息,而且,凭着父亲的权力,这次招工已经是指日可待了。
他不由得为自已有那样的父亲而感到无限的荣幸,父亲那写得有点斜斜的字迹,哪怕是写在一张废弃的烟盒上,也抵得上一枚枚公章。此时,父亲为他写的已不是水泥,也不是钢筋,而是一张返城通行证。这张无形的证件,将很快使他到达那令人神往的地方。
“刘主任,什么时候来了?”兰忠林刚走出门,一眼看到正从自行车后架下来的刘丽华,急忙迎了上去。
“刚刚到。”刘丽华扯了一下挂在肩上的挎包带子,然后向兰忠林伸出了右手。
兰忠林急忙也伸出右手,同刘丽华握了一下,热情地说:“到里边坐,快到里边坐。”说着,领着刘丽华进了大队党支部办公室。程强支好自行车,也跟着进去。
“刘主任,快这边坐。”兰忠林把刘丽华让到椅子坐下,又忙冲开茶,端了一杯放在她前面的桌子上,“刘主任,请喝茶。”
兰忠林一口一个“刘主任”,显得对刘丽华恭敬有加。虽然,眼前这瘦小的女人看上去一点也不显眼,而且,论职位,只不过是市革委会食堂主任。可兰忠林一点也不敢小看了她,因为在她的背后有一个很大的身影,那就是市里掌管着重要物资分配大权,在市物资局革命领导小组任组长的丈夫。前一阵,大队要的钢筋水泥,还是她丈夫批的条子。
刘丽华端起茶杯,轻轻地呷了一口茶,然后,从挎包里拿出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兰忠林:“抽支烟。”
“我有我有,你留下自已抽。”兰忠林推辞着,伸手接过香烟。
“我不会抽。”刘丽华说着,把那包烟放在桌子上。
兰忠林点着烟,也在刘丽华对面坐了下来:“你这次来,可要多住几天。”
“我也很想多住几天。不过,家里的工作实在忙,不能多住。这次强仔很久没回家了,我才抽出时间,顺便来看看。”刘丽华说着,看了一眼坐在一边的程强,“这孩子还小,不懂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尽管批评。”
“程强最近表现很好,大队还表扬了他。像你们这种家庭出身的表现都不错。”
兰忠林有点恭唯地说。
“哪里哪里,都是大队教育得好。”刘丽华有点自歉地说。不过,她心里清楚得很,如果不是为大队解决那些东西,她的儿子是不见得会好到哪里去的。
“不过,听你这么说,我也放心了。我代他爸爸谢谢你了。”刘丽华说着,从挎包里拿出一条牡丹牌香烟,放在桌子上,“这次来,没带什么,这条烟你就收下吧。”
兰忠林看着那香烟,顿觉眼前一亮。虽然他有时也能弄到几包好烟,可这牡丹牌香烟对于一个山里的书记来说,也算是稀罕之物。再说,以前找她丈夫批条子,照理应该送她点什么,以后再要点什么也好说,怎么她竟反送礼来?他不由感到有点受宠若惊,不知是收下还是拒绝好。
“哎呀,这怎么行呢?上次你帮了大忙,还没好好谢你,怎么……”兰忠林把手按在香烟上,稍稍推了一下。
“你客气什么呀?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刘丽华也把香烟推了一下,“强仔在这里,有些事情还会麻烦你。都是自已人,你就别见外了。”
兰忠林眼珠一转,是呀,程强的父亲虽是有权的干部,可程强在这里却是归他管的。俗话说,怕管不怕官,在这里却是他说了算。如此说来,收他一条香烟也就算不上什么了。心里虽是这么想,嘴里却说:“这怎么好意思呢。那……这烟多少钱?”说着,把手伸进裤袋里。
“还算什么钱啦?快别这样。”刘丽华急忙摆手说。
兰忠林顺推舟把手抽出来,果然什么也没掏出来,其实,他的口袋里根本就没有钱。他拉开抽屉:“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着,把烟放进去,轻轻地推上。
刘丽华见兰忠林把香烟收了,心里感到踏实了些。她重新端起茶杯,把茶喝完后,说:“兰书记,以后强仔要是有什么事,你就多关照点。”
“那当然,那当然。”兰忠林点了点头说,“以后大队如果缺点什么,需要到城里采购的话,我就叫他回去。工分照记。”
刘丽华心里觉得有点好笑:这兰忠林就知道让程强回去批条子,还工分照记什么的,难道那条子就只值那几个工分?不过,话说回来,兰忠林并不知道她此次来是为程强的招工做准备,也就怪不得他。另外,招工的事虽说主要由市里决定,所谓大队推荐只不过是走过场,但这件事情还是应让他心中有数,免得到时节外生枝。
“兰书记,是这样。”刘丽华和颜悦色地说,“最近,市里准备从知识青年中招收一批人回城工作,名额基本上已经定下了,不久市里就会到这里调人。当然,贫下中农推荐也是要的。到时候,强仔的事就请你帮帮忙了。”
兰忠林听了,如梦初醒:原来这女人送来香烟,是有求于他的。对于招工的事情,他多少是知道了点,能招工回城的,都是有点来头的,程强当然不例外。虽然,大队书记在各级领导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招工的各个环节中,却是不可缺少的,否则,眼前这个别人巴结都来不及的女人就用不着来这里找他了。
对于这个新的发现,兰忠林感到无比的得意,顿时飘飘然起来。同时,他也对自己刚才的卑恭感到气愤,他想起上次到这女人家,也说过许多有损自己身分的话,差不多当了一回儿孙子。他决定恢复自己在这里至尊无上的形象。他旁若无人地拿起桌上的香烟,慢条斯理地抽出一支,用那快抽完了的烟头对上火,深深地吸进去,直达丹田。然后,他把烟慢慢吐出来,那浓浓的烟毫不避讳地几乎滚到刘丽华的脸上。
“这个嘛,我会尽量考虑的。虽然程强这一段表现还可以,但是……”兰忠林停顿了一下,他想找点什么,好说明程强要想招工返城还有点障碍,“他与贫下中农的感情还有点不密切,前不久还与其它人偷吃队里的甘蔗,影响很不好。当然,已经批评了。所以,今后要继续注意思想方面的改造。”他缓缓地说着,脸上的表情也显得严肃起来。
程强听了这些话,有如一桶冷水浇来,浑身凉透了。他急忙辩解说:“那是他们折来的,他们都在吃,我才跟着吃,而且……”他见刘丽华投来责怪的一瞥,似是制止他继续讲下去,话没说完,便打住了。
“这孩子,就是不懂事,队里的甘蔗怎么能乱吃?兰书记对你的批评是对你的爱护,你要虚心接受。”刘丽华又看了程强一眼,尽管她对兰忠林此时的做作从内心感到有点厌恶,但她知道现在不是争辩这些事的时候。她转过头来,面对兰忠林,脸上带着勉强的微笑:“兰书记,你一定要严格要求他,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贫下中农的培养。我这次来,他爸爸交代,有什么问题,尽管跟我说。”
看着眼前这一对母子,兰忠林顿时感到一种居高临下般的快感,便大大咧咧地说:“他们这些知青,组织性纪律性还较差,但只要改了还是好同志,我会慢慢地对他们进行‘再教育’的。”说着,一团浓烟又从他的嘴里喷出来。
刘丽华稍稍侧过脸,避开浓烟:看来,这兰忠林太有点夜郎自大了,该煞他一下,不然,不知他会说什么。她用手在脸前挥了下,似乎是在赶走那烟味,然后,不动声色地说:“兰书记,这里的事情就托付你了。不过,前天刘书记到市里开会,这件事已经跟他交了底,他说过几天回来再来找你。我因挂念这孩子,所以特意来一趟,好让你也知道。”
兰忠林心里不由一惊:什么?公社刘书记已经在前头办这件事了,自己不识高低,还在这里跟刘丽华摆架子,弄不好,鱼没吃着反惹一身腥。看来,这件事情是含糊不得的。幸好,刚才没讲出什么太过头的话,否则……?他急忙站起来,重新给刘丽华的茶杯倒满茶,笑容又迅速地挂在他的脸上:“刘主任,请喝茶。”
程强轻松地踏着自行车,凉爽的风吹在他那已经剪短了的头发,钻进头皮,沁入肺腑,令他感到浑身无一处不舒服。几天来,他市里、县里、公社、大队来回奔跑,忙得不亦乐乎;他兴奋,他激动,昨晚更是彻夜难眠。然而,他那明显消瘦了的脸上,此刻却毫无倦意,呈现出一片春风得意,一派喜气洋洋。是呀,还有什么事能比这招工回城更让人高兴的事呢?
自从填上招工表后,程强便成了整个青龙潭大队的焦点人物,也在所有知青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尽管大家知道程强是凭什么回城的,然而,这事实却也使知青们看到了一线生机。如今,这事实已经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它将使人们从中感受到兴奋、焦虑、渴望、失望、羡慕、妒嫉……以及无穷无尽的联想。
新开的公路笔直地向前伸展,路两旁新削的土坡,裸露出沉睡了千万年的各种颜色的泥土,散发出一种原始的芬香;江里的水是那么清澈,河滩上的石头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天似乎更蓝了,山更青了,口袋里装着户口准迁证的程强,仿佛感到周围的一切都在分享着他的喜悦。
也就在刚才,当派出所的那位民警,在那张小小的户口准迁证上盖上鲜红的印章时,程强就感到,他再也不是属于这山里的人了。这里的烂泥田,这里的臭猪圈,还有他住的又湿又矮的小屋,烟熏火燎的破厨房,以及刺骨的寒风,冰冷的雨水和酷毒的太阳,再也与他无关了。他再也无须理会那刺耳的出工哨声,也不用再去吞咽那只放白盐的稀饭,更不要说那呛人的“喇叭”烟了。他不需要这一切。他现在想做的只有一件事——告诉人们,他已经不是这里的人了。
程强回到了他住的小屋,把从镇上买回的三瓶高梁酒放在竹床上。这酒是昨天讲好,今晚大家聚餐一顿,痛痛快快地喝回酒,以此庆贺他的回城。他想把今晚的聚餐搞得像样些,因为他口袋里还有钱,足够今天花的。可刚才在镇上转一下,除了这酒,其它可当下酒菜的东西都没有,这可怎么办呢?他想找个人商量,可黄唯山与章华荣出工去了,便向祠堂走去。
祠堂的门开着。程强走进里屋,见马聪明一个人正懒懒地靠着棉被斜躺着,便走过去:“就你一个人,他们呢?”
“出工了。”马聪明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坐了起来,“都办好了?”
“都好了,准迁证拿到了。”程强说着,把户口准迁证从内衣口袋里掏了出来。
马聪明接过看了看,还给程强,淡淡地笑了笑说:“那可得好好地庆祝一下了。”
“我就是为这找你商量。我已经买回三瓶酒。本想在镇上买点,可却什么也没有。你说再弄点什么?”程强一边把户口准迁证放回口袋一边问。
“有酒就行了。炒些米粉丝,煮点蛋汤。”马聪明回答说。
“这,太简单了吧。”程强显得有点不尽人意。
马聪明何尝不想把晚餐搞得丰盛一些,何况今天是程强请客,但是,如果不是遇到集日,在这里有钱也是买不到什么的。他挠挠头,显得有点遗憾与无奈。
一只小鸡“叽、叽”叫着,跑到门口,随即,一阵“咯、咯”的母鸡叫声,由远而近。马聪明心里一动:何不捉只鸡来?他走出门外,只见一只黑色的母鸡站在大门口,张头探脑地看着里面的小鸡,显然是在呼唤小鸡出去。可小鸡根本没理会,独自在屋里走动,就是不出去。黑母鸡叫了一阵,也走进来,一步一声叫,一叫一晃头,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马聪明悄悄地走到大门边,一下子把门关上。黑母鸡显然发现了处境的危险,“咯、咯”大叫着跑到一边,警惕地看着马聪明。
程强一下就明白了:马聪明想偷鸡。尽管他从没亲手偷过鸡,可章荣华偷的鸡,他却吃过好几回,而且每次吃起来都坦然无比,只要不被发现就行。现在马聪明关起门偷鸡,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很小。但是,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他感到这种时候再干这种事很不相宜。他急忙走过去:“算了,别这样。”
马聪明摆了摆手,示意程强别声张,自已慢慢靠近那只紧张地盯着他的黑母鸡,猛地扑了过去。黑母鸡惊叫一声,撒腿跑了,“咯,咯”地叫得更响。马聪明再次向它扑去,它竟张开翅膀,“呼”地从他身边飞过,落在游清池的灶台上,把盛酱油的瓶子给打翻了。
“算了,算了,别捉了。”程强说着打开大门。
马聪明见程强执意放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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