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他攀谈,他说年轻时参加义和团,杀洋人无数。算下时间,他该一百多了,就没敢聊下去。七八年后的一个中午,骑车在大街见到他,眼带血丝,须发皆白,背着木刀,应是练武归来。感慨,六十了吧?
蓟门桥有片树林,据说夜晚有抢劫的。九十年代,我白天逃课,会在那看书。一日,来了个骑车的白眉老头,该有六七十岁,五官近似玉渊潭老头,眼大额高,堂堂正正的好相貌。他说:“你爱看书,不错!听听我的诗吧。”
他的诗是顺口溜和谜语的综合体,昂扬顿挫地念完,问:“猜我写的是什么?你猜不到!”原来每首诗都隐藏一个他当红卫兵时的事。按时间计算,他那时有四十多了,红卫兵是中学生,不可能带他玩的……
他见我老实听着,感动了,要把记诗的小蓝本送给我。我也感动了,说:“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他突然警觉,说:“别想知道。”骑车飞驰而去。
他还出现过一次,见我在那,立刻掉头骑走,明显受惊。
两个老头,令我在思维不发达的学生时代,觉得个人和历史是错乱的关系,人可能在任何时段都活过。
对这个幼稚的想法,在我写作日久后,渐感敬畏。人类最初的文明是钻木取火,猿人不会事先分析出——钻木就会有火,定是哪位老祖玩小木棍上了瘾,噗地冒了火,当场吓个半死。
从一个东西里出来意想不到的另一个东西,便是文明的历程吧?写着写着,突有身临其境之感,似乎活到别的时间里。下笔,不再是创造,而是入境。
会有一种不讲理的自信,资料和推理都虚假,顺笔而出的,即是真实。
2012年10月7日
【】